法院刑事立案审查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刑事自诉案件审查立案的规定

刑事案件立案审查期限原则上不超过3日;涉嫌犯罪线索需要查证的立案审查期限不超过7日;重大疑难复杂案件经县级公安机关负责人批准立案审查期限可以延长,但在《人民法院。希望《法院刑事立案审查》一文对您能有所帮助!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刑事自诉案件审查立案的规定

法律主观:

刑事案件和民事案件的 立案 标准和流程不同。 1、民事案件由当事人携民事 起诉状 起诉即可立案,刑事案件则要经过公安机关的 立案侦查 ,检察院的审查起诉,在确定有犯罪事实并且应当当作犯罪处理, 证据 初步无误,嫌疑人归案等条件后才会 开庭审理 。 2、刑事案件中的立案一般指公安机关立案侦查的改轮过程,法院开庭审理称作审码皮判过程。

法律客观:

《刑事诉讼法》第一百一十二条 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或者公安机关对于报案、控告、举报和自首的材料,应当按照管辖范围,迅速进行审查,认为有犯罪事实需要追究刑事责任的时候,应当立案;认为没有犯罪事实,或者犯罪事实显著轻微,不需要追究刑事责任的时迟歼差候,不予立案,并且将不立案的原因通知控告人。控告人如果不服,可以申请复议。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刑事立案的规定

1、当地的人民检察院或者是公安机关开始接待诉讼人开始诉讼过程。
2、受理该案件的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对此次案件进行资料收集、发掘其他线索。
3、受理该案件的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人民法院对其收集到的线索进行审查。
4、找出可以使用的线索并且判断收集到的资料是否真实可靠。
5、受理该案件的公安机关或者是人民检察院根据所收集的资料决定案件是数清巧否被受理,能否立案。
公安机关受理报案后,经审查,凡符合立案条件的,经县级以上公安机关负责人的批准,予以立案。凡依法不追究刑事责任的,经县级以上公安机关负责人批准,不予立案。
(一)对立案材料的接受
对立案材料的接受,是指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或者人民法院对于报案、控告、举报和自首人员或材料的接待和收留的活动。
根据刑事诉讼法第84条的规定,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或者人民法院对报案、控告、举报和自首的材料,不论是否属于自己管辖的案件,都应当接受。然后按照管辖的规定移送主管机关处理。对口头报案、控告、举报和自首的,应当仔细地询问和讯问,并将内容写成笔录,经宣读或者交本人阅读后,若有意见,应当允许更正,若认为无误后,让其在笔录上签名或者盖章。
(二)对立案材料的审查
对立案材料的审查,是指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或者人民法院对已经接受的材料进行核对、调查的活动。其任务是正确认定有无犯罪事实的发生,应否追究行为人的刑事责任,为正确作出立案或者不立案的决定打下基础。
为了做好对立案材料的审查工作,一般采取下列步骤和方法:事实审查和证据或证据线索审查。
(三)对立案材料的处理
公安司法机关对立案材料进行审查和必要的调查后,应分别不同情况予以处理:
1、决定立案并办理相应的法律手续
2、决定不立案并办理相应的法律手续
对于决定不立案薯键的,由工作人员制作《不立案通知书》,有关负责人同意后,将不立案的原因通知控告人并告知控告人如果不服,可以申请复议。主管机关应当认真复议,并将复议结果通知报案,控告,举报的单位或者个人。
自诉案件不符合立案条件的,应当在15日以内作出不立案决定,书面通知自诉人并说明不予立案的理由。
对于那些虽然不具备立案条件,但是,需要其他部门给予一定处分的,应当将报案、控告或举报材料移送主管部门处理,并通知控告人。
我被刑事立案了为啥不拘留?
公安机关对于现行犯或者重大嫌疑分子,如果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先行拘留:
1、正在预备犯罪、实行犯罪或者在犯罪后即时被发觉的;
2、被害人或者在场亲眼看见的人指认他犯罪的;
3、在身边或者住处发现有犯罪证据的;
4、犯罪后企图自杀、逃跑或者在逃的;
5、有毁灭、伪造证据或者串供可能的;
6、不讲真实姓名、住址,身份不明的;
7、有流窜作案、多次作案、结伙作案重大嫌疑的。
立案程序,是立案阶段各种诉讼活动的程式、次序和形式。立案程序主要包括对立案材料的接受、对材料的审查和审查后的处理。
(1)对立案材料的接受: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或者人民法院对于报案、控告、举报,都应当接受。对于不属于自己管辖的,应当移送主管机关处理,并且通知报案人、控告人、举报人;对于不属于自己管辖而又必须采取紧急措施的,应当先采取紧急措施,然后移送主管机关。
(2)对立案材料的审查:不论是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或者人民法院接受的控告、举报、报案、自首材料还自己发现的案件材料,都应当进行审查。
(3)对立案材料的处理:公检法机关对案件材料审查后,应当依法作出立案或不立案的决定,并根据具体情况作出其他相应的处理。对公安机关不立案决定不服的,控告人还有权向人民检察院提出,请求人民检察院行使立案监督权。控告人对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不立案决定不服的,有权直接向人民法院起诉。
对于自诉案件,人民法院应当在收到自诉状或口头告诉的第2日起15日内作出是否立案的决定,并书面通知自诉人或者代为告诉人。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
第一百零九条 公安机关或者人民检察院发现犯罪事实或者犯罪嫌疑人,应当按照管辖范围,立案侦查。
第一百一十二条 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或者公安机关对于报案、控告、举报和自首的材料正姿,应当按照管辖范围,迅速进行审查,认为有犯罪事实需要追究刑事责任的时候,应当立案;认为没有犯罪事实,或者犯罪事实显著轻微,不需要追究刑事责任的时候,不予立案,并且将不立案的原因通知控告人。控告人如果不服,可以申请复议。
第一百一十三条 人民检察院认为公安机关对应当立案侦查的案件而不立案侦查的,或者被害人认为公安机关对应当立案侦查的案件而不立案侦查,向人民检察院提出的,人民检察院应当要求公安机关说明不立案的理由。人民检察院认为公安机关不立案理由不能成立的,应当通知公安机关立案,公安机关接到通知后应当立案。

法院受理刑事案件审查立案期限

绝大多数的刑事案件由公安机关负责立案侦查;诉讼活动中司法工作人员职务洞肢丛犯罪,例如非法拘禁、刑讯逼供、非法搜查等,以及公安机关管辖的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利用职权实施的重饥敬大犯罪案件,经省级以上人民检察院决定,可以由人民检察院立案侦查;自诉案件,包括:告诉才处理的案件(侮辱、诽谤、暴力干涉婚姻自由、虐待、侵占);被害人有证据证明的轻微刑事案件;被害人有证据证明对被告人侵犯自己人身、财产权利的行为应当依纳樱法追究刑事责任,且有证据证明曾经提出控告,而公安机关或者人民检察院不予追究被告人刑事责任的案件(需要举证公安或者检察院不予立案决定),由人民法院直接受理。此外,根据《监察委管理88个罪名立案量刑一览表》的规定,对于贪污贿赂、滥用职权、玩忽职守、徇私舞弊、重大责任事故犯罪、公职人员其他犯罪,属于监察委的立案范围。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 第十九条 刑事案件的侦查由公安机关进行,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
人民检察院在对诉讼活动实行法律监督中发现的司法工作人员利用职权实施的非法拘禁、刑讯逼供、非法搜查等侵犯公民权利、损害司法公正的犯罪,可以由人民检察院立案侦查。对于公安机关管辖的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利用职权实施的重大犯罪案件,需要由人民检察院直接受理的时候,经省级以上人民检察院决定,可以由人民检察院立案侦查。
自诉案件,由人民法院直接受理。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的解释》第一条 人民法院直接受理的自诉案件包括:
(一)告诉才处理的案件:侮辱、诽谤案(刑法第二百四十六条规定的,但严重危害社会秩序和国家利益的除外);暴力干涉婚姻自由案(刑法第二百五十七条第一款规定的);虐待案(刑法第二百六十条第一款规定的,但被害人没有能力告诉或者因受到强制、威吓无法告诉的除外);侵占案(刑法第二百七十条规定的)。
(二)人民检察院没有提起公诉,被害人有证据证明的轻微刑事案件:故意伤害案(刑法第二百三十四条第一款规定的);非法侵入住宅案(刑法第二百四十五条规定的);侵犯通信自由案(刑法第二百五十二条规定的);重婚案(刑法第二百五十八条规定的);遗弃案(刑法第二百六十一条规定的);生产、销售伪劣商品案(刑法分则第三章第一节规定的,但严重危害社会秩序和国家利益的除外);侵犯知识产权案(刑法分则第三章第七节规定的,但严重危害社会秩序和国家利益的除外);刑法分则第四章、第五章规定的,可能判处三年有期徒刑以下刑罚的案件。
本项规定的案件,被害人直接向人民法院起诉的,人民法院应当依法受理。对其中证据不足,可以由公安机关受理的,或者认为对被告人可能判处三年有期徒刑以上刑罚的,应当告知被害人向公安机关报案,或者移送公安机关立案侦查。
(三)被害人有证据证明对被告人侵犯自己人身、财产权利的行为应当依法追究刑事责任,且有证据证明曾经提出控告,而公安机关或者人民检察院不予追究被告人刑事责任的案件。

刑事案件法院立案庭的审查期限

意思见下面:乱陵
是指公安、司法机关及其它行政执法机关对于报案、控告、举报、自首以及自诉人起诉等材料,按照各自的管辖范围进行败凯审查后,认为有犯罪事实发生并察陪唤需要追究刑事责任时,决定将其作为刑事案件进行侦查或者审判的一种诉讼活动。

刑事案件立案到审查要多长时间

法律分析
立案审查是我国曾经执行过的一项立案制度, 案件在法院收到起诉材料后7日内作出的是否立案的审查,符合条件的予以立案,不符合条件的裁定不予受理。自2022年5月1日起,根据新的民事诉讼法的规定,立案审查制改为立案登记制。人民法院应当组成合议销樱庭对原告的起诉进行审查。符合起诉条件的,应当在7日内立案;不符合起诉条件的,应当在7日内裁定不予受理,原告可提起上诉。需要注意的是,自2022年5月1日起,根据新的民事诉讼法的亏或丛规定,立案审查制改为立案登记制团游,立案不再需要审查了。立案登记制的核心就是:当事人只要提供符合形式要件的诉状,法院应当一律接收,并在规定的期限内依法处理。简而言之,就是只要有原告方按照法律程序正式提出诉讼,法院方就应该接受申请立案,进入法律诉讼程序。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 第一百零九条 公安机关或者人民检察院发现犯罪事实或者犯罪嫌疑人,应当按照管辖范围,立案侦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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