刑事三审后 民事三审后判完还能上诉不

海事法院享有和行使刑事审判权已是大势所趋赋予海事法院刑事审判权建立民事、行政、刑事“三审合一”的海事审判格局可以进一步完善中国特色的海事司法审判制度。希望《刑事三审后》一文对您能有所帮助!

民事三审后判完还能上诉不

法律主观:

立案后至少需要一个月时间才会开庭审理。人民法院审理民事案件,应当在开庭三日前通知当事人和其他诉讼参与人。公开审粗雀理的,应当公告当事人姓名、案由和开庭的时间、地点。

法律客观:

《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三十九条人民法院审理民事案件,应当在开庭三日前通知当事人和其他诉讼参与人。公开审理的,应当公告当事人姓名、案由和开庭的时间、地点。第一百四十条开庭审理前,书记员应当查明当事岩咐早人和其他诉讼参与人是否到庭,宣布法庭纪律。开庭审理时,由审判简消长或者独任审判员核对当事人,宣布案由,宣布审判人员、书记员名单,告知当事人有关的诉讼权利义务,询问当事人是否提出回避申请。

案件三审后还能再审吗

在十一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十九次会议上,常委会组成人员分组审议了刑法第八修正案第三稿。第三次审判认定酒驾已成定局。

虽然第二稿对醉驾罪有不同意见,但立法者综合考虑各种因素,采纳梁迟局了执法部门的意见,决定在第三稿中“本规定不再修改”。

但在本次小组审议中,仍有委员表示,醉驾罪很可能导致司法成本和社会成本增加,建议“权衡醉驾、飙车犯罪的成本与行政处罚的作用”。

酒驾已成定局。

在第二稿中,关于危险驾驶的部分成为各方关注的焦点。

草案二第二十二条增加醉酒驾驶机动车上路行驶罪。醉酒驾驶机动车将遵循“危险驾驶”定罪,判处拘役和罚金。

同时,二次审议稿第二十二条还规定,同时存在酒驾、飙车等构成其他犯罪的行为,将按从重处罚的规定定罪处罚。

第三次审议稿延续了第二次审议稿的相关规定。在分组审议时,有委员认为醉酒驾驶的刑事责任要求在实践中可能过于宽泛,建议增加“严重”的限制。

一些成员建议进一步限制醉酒的概念。

有委员表示,目前公安机关大多以实测血液中酒精含量作为定案的法律依据。然而,在实践中,人体内酒精含量的动态变化可能会给定罪带来困难。由于酒精代谢个体差异较大,很难从抽血时间推断出事故发生时的血液酒精含量。如果都是按照80毫克的酒精含量定罪,可能会导致一些人错过犯罪。

参与小组讨论的尹委员进一步建议将“醉酒”改为“酗酒”。尹认为,只是把“醉驾”作为一种犯罪过于宽泛,不利于加强交通管理和减少交通事故。”在这个问题上,我们还是要严格把握”。

一些参加小组审议的成员也同意不加修改地保留第二稿的规定。

"加上“严重”我觉得实际上很难界定限制。"专员吴说。据她介绍,从执行层面来看,目前的规定问题不多,效果明显。"从我遇到的年轻人可以看出,很多人都是酒后找司机。他们非常活跃,在社会上发挥着积极的作用。"

司法和社会成本将会增加。

此外,参与小组审议的部分委员表示,第三次审议稿中醉驾罪的内容可能会增加司法实践中的司法成本和社会成本。

统计显示,2022年下半年,全国公安机关开展了严厉查处酒后驾驶交通违法行为专项行动。短短三个月,查处酒驾案件21.3万起,其中酒驾案件3.2万起。

"案件数量相当大,醉驾罪会增加司法成本。"NPC内务司法委员会委员戴玉忠说。

按照一般的法律程序,交警抓到酒驾后,要交给刑警队调查,正式进入司法程序。调查结束后,他们应该移交给检察院,检察院应该提起公诉,法院应该一审。相当多的案件必须二审。六个月拘役刑的设置投入了大量的司法成本。

"每年上万起酒驾案件中,当事人被拘留时要考虑看守所的能力,量刑时要考虑刑事拘留处罚执行地的能力。"戴玉忠说。

此外,醉驾罪也会增加社会成本。

一般来说,司机都有自己的工作,无非就是专职司机、公交司机、私家车司橡让机等等。如果你被判酒驾,被判几个月拘役,一般来说,你会失业。

参与小组审议的成员分析,“刑拘期满后,他就失业了。他可能是家庭收入的主要来源,这可能会对家庭产生一定的影响,影响家庭成员的情绪,增加社会成本”。

"我建议权衡酒驾、飙车犯罪的成本和行政处罚的作用”。全国人大内部司法委员会委员戴玉忠说。

因此,一些立法者建议考虑制定严格的行政法来解决酒驾问题。

比如,根据现行《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九十一条,酒后驾驶最高许可为三个月,200元罚款拟改为六个月至一年,罚款2000至10000元。但在暂扣期间无证驾驶或第二次醉酒者,可处3-5年拘留,甚至终身禁驾。

"我认为这种监管通过严格执行,成本低,效率高。"戴玉忠说。戴玉忠表示,在法律层面,刑法的制定和修改要遵循“谦抑性原则”和“万不旦桥得已原则”,即如果行政法、民法、经济法都能解决问题,就没有必要用刑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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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审之后还可以抗诉吗

长江日报7月13日讯 武汉市中级人民法院审判监督庭主要负责刑事、民事、行政再审案件的审理以及刑事申诉案件的审查,减刑、假释案件的审理等工作。承担着依法纠错、尊重保障人权和维护社会公平正义的重要职能作用,是诉讼程序中的纠错机制和“最后一道关口”。7月13日上午,得知武汉中院审判监督庭副庭长赵云霞做客“周二之约”直播间,网友纷纷上线询问,案件终审之后,如何进行诉讼救济,得到一一回复。
      赵云霞副庭长做客长江日报直播间。
      问:当事人不服法院生效裁判申请再审,应当在多长期限内提出?超过法定的期限,会有什么后果?
      答:根据民事诉讼法的规定,当事人申请再审,应当在判决、裁定发生法律效力后六个月内提出。但有四种情形,从知道或应当知道之日起六个月内提出:1.有新的证据,足以推翻原判决、裁定的;2.原判决、裁定认定事实的主要证据是伪造的;3.据以作出原判决、裁定的法律文书被撤销或者变更的;4.审判人员审理该案件时有贪污受贿,徇私舞弊,枉法裁判行为的。
      申请再审的期限属于不变期限,不适用中止、中断、延长等情形。如果当事人申请再审的期限超过了前述规定,法院不予受理;已经立案受理的,在再审审查过程中,也会终结审查程序。对于已经进入再审审理环节的案件,如果发现当事人申请再审的期限超过了前述规定,将依法终结再审程序。
      问:当事人能不能对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调解书申请再审?哪些情况下可以进行再审?
      答:符合法定条件的,可以申请再审。民事诉讼法规定,当事人对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调解书,提出证据证明调解违反自愿原则或者调解协议的内容违反法律的,可以申请再审。经人民法院审查属实的,应当再审。由此可知,调解书一般情况下不能申请再审,但有两种情况例外:一是调解违反自愿原则,二是调解协议的内容违反法律规定。当事人对调解书申请再审,也应当在调解书发生法律效力后6个月内提出。
      问:再审案件是否需要缴纳诉讼费?
      答:根据《诉讼费用交纳办法》第9条的规定,按照审判监督程序审理的案件,当事人一般无须再缴纳诉讼费,但有两类例外的情形,仍需缴纳诉讼费。第一种情形是当事人有新的证据,足以推翻原判决、裁定,向人民法院申请再审,人民法院经审查决定再审的案件;第二种情形是当事人对人民法院第一审判决或者裁定未提出上诉,第一审判决、裁定或者调解书发生法律效力后又申请再审,人民法院经审查决定再审的案件。需提示大家注意的是,当事人“不打二审打再审、不提上诉提申诉”,并不能规避诉讼费用,反而会浪费救济途径。另外,按照《诉讼费用交纳办法》的规定,再审案件诉讼费通常纤饥由申请再审的当事人负担,双方当事人都申请再审的,则根据一般规则确定,这一点需特别注意。
      问:当事人在一审或二审中没有提交的证据,能否在再审中使用?新的证据是不是必然影响原裁判结果?
      答:当事人一审程序或二审程序中没有提交的证据,在再审程序中提交,属于逾期提供的证据。根据民事诉讼法的有关规定,当事人有新的证据足以推翻原判决、裁定的,可以进入再审。与此同时,法律针对逾期提供证据的后果也作了明确规定,主要有以下几点提示大家注意:第一,当事人逾期提供证据的,应当说明理由。第二,对于拒不说明理由或者理由不成立的(主要是因故意或重大过失逾期举证),人民法院根据不同情形可以不予采纳,或者采纳该证据但予以训诫、罚款。第三,再审提交的新证据,并不必然导致对原判决或裁定和樱进行改判的结果。如果当事人提交的新证据,不足以推翻原判决或裁定,经过再审以后,仍然可能维持原判。第四,即使当事人提交新的证据致使再审改判,因申请人的过错未能在原审程序中及时举证,还可能需要补偿对方当事人因此而增加的交通、住宿、就餐、误工等必要费用。所以,对于当事人而言,应当在举证期限内尽可能及时、全面进行举证,避免因逾期举证给自身利益带来不利的影响。
      问:因当事人申请再审或检察机关提出抗诉进入再审的案件,再审后,是否必然会改变原结果?
      答:不一定。再审程序分为再审审查和再审审理两个独立的阶段,二者的功能和处理标准是有区别的。当事人申请再审或检察机关提出抗诉进入再审的案件,再审后,不必然导致改判的结果。经过再审,如果原裁判认定事实、适用法律错误,导致裁判结果错误的,应当依法改判、撤销或者变更。如果原裁判认定事实清楚、适用法律正确的,则应予维持;如果唤竖丛原裁判认定事实、适用法律虽有瑕疵,但裁判结果正确的,应当纠正瑕疵后予以维持。对符合民事诉讼法司法解释规定的终结情形的,还可以依法裁定终结再审程序。
      问:经过人民法院再审并作出裁判的案件,还能不能申请再审?是否还有其他的救济途径?
      答:不能申请再审。按照民事诉讼法规定的诉讼救济程序,同一案件的实体审理一般只有三次:一审和二审一共是两次;当事人向人民法院申请再审,人民法院决定再审的,这是第三次。人民法院作出再审裁判后,当事人还不服的,可申请再审检察建议或者抗诉,可以再进行一次实体审理。如果人民检察院驳回了当事人的再审检察建议申请或抗诉申请,或者人民法院根据检察院的再审检察建议或者抗诉进行了再审,并作出了再审裁判,该案的诉讼程序就终结了。

刑事诉讼三审终审制度

哪有什么三审四审甚至五审的,中国的法律实行的是二审终审制,二审后不可以再上诉了。
二审法院所作出的判决为终审判决,自判决送达之时即生效,当事人不可以再上诉。
当事人如果对生效的判决不服的,可以向法院申请再审,或向检察院申请抗诉。
驳回诉讼请求的判决书生效后,诉讼主体不能就同一诉讼请求和事实向人民法院重新提出诉讼,若当事人仍坚持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的,人民法院应依法裁定不予受理。但是,如果有新证据,在判决书生效前可以上诉;在上诉期过后可以申请再审。
驳回诉讼请求是人民法院对当事人实体请求权的一种否定评价。是人民法院认为原告请求的内容没有事实依据或者没有法律依据而作出的对其请求不颂型予支持的判决。只能发生在案件庭审结束之后。
【法律依据】
1、《刑事诉讼法》第二百三十三条
第二审的判决、裁定和最高人民法院的判决、裁定,都是终审的判决、裁定。
2、《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
第八十五条
当事人不服人民法院第一审判决的,有权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上一级人民法院提起上诉。当事人不服人民法院第一审裁定的,有权在裁定书送达之野悄猜日起十日内向上一级人民法院提起上诉。逾期不提起上诉的,人民法院的第一审判决或者裁运郑定发生法律效力。
第八十八条
人民法院审理上诉案件,应当在收到上诉状之日起三个月内作出终审判决。有特殊情况需要延长的,由高级人民法院批准,高级人民法院审理上诉案件需要延长的,由最高人民法院批准。
第九十条
当事人对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裁定,认为确有错误的,可以向上一级人民法院申请再审,但判决、裁定不停止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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