刑事执监局 刑事执行局是检察院的部门吗?

9检例第121号姚某诉福建省某县民政局撤销婚姻登记检察监督案2021年发布关键词行政争议实质性化解;超过起诉期限;调查核实;公开听证;撤销冒名婚姻登记;刑事立案。希望《刑事执监局》一文对您能有所帮助!

刑事执行局是检察院的部门吗?

公安、检察院、法院、司法局、国家安全机关就是国家安全部,省设安全厅,市设安全局的合称。

公检法司负责下列职责:

1、公安局:负责社会治安,交通管理,刑事案件的侦查等。

2、检察院:负责法律监督,刑事案件的审查起诉等。

3、法院:民事、行政蚂芹、刑事案件的审判,执行等。

4、司法局:负责监狱管理,律师、公证管理,司法宣传等。

刑事执监局

公检法各部门的职能是:

(1)公安机关是行政机关,除了刑事侦查的职责以外,还承担着维护社会治安的职责。对一般的违法案件行使行政执法的职权。

(2)法院是司法机关,主要职能是死刑核准,再审处理闷碧毕,回避制度,监督制约。

(3)检察院也是司法机关,主要的职能是:

①对于叛国案、分裂国家案以及严重破坏国家的政策、法律、政令统一实施的重大犯罪案件,行使检察权。

②对于直接受理的国家工作人员利用职权实施的犯罪案件,进行侦查。

③对于公安机关、国家安全机关等侦查机关侦查的案件进行审查,决定是否逮捕、起诉或者不起诉。并对侦查慧漏机关的立案、侦查活动是否合法实行监督。

④对于刑事案件提起公诉,支持公诉;对于人民法院的刑事判决、裁定是否正确和审判活动是否合法实行监督。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公检法

刑事执行监督的内容是什么

1、我国监狱的主管部门是监狱管理局,最高行政主管部门是司法部。

2、司法行政机关的职能和任务主要有11项:

(1)监督和指导全国监狱执行刑罚、改造罪犯的工作,监督和指导全国劳动教养工作;

(2)制定全国法制宣传教育和普及法律常识规划并组织实施,指导和检查各地区、各行业的依法治理工作,指导对外法制宣传工作,管理法制报刊;

(3)监督和指导全国的律师工作和法律顾问工作,管理社会法律服务机构和在华设立的外国(境外)律师机构;

(4)监督和指导全国公证机构和公证业务活动,负责委托港澳地区律师办理在内地使用的公证事务;

(5)指导全国的人民调解和司法助理员工作;

(6)管理部直属的高等政法院校,指导全国的中等、高等法学教育工作和法学理论研究工作;

(7)组织参加联合国有关预防犯罪领域的会议和活动,承办联合国有关对口部门的往来业务,组织参加国际有关人权问题的法律研讨和交流活动、开展政府间的法律交流与合作;

(8)参加与外国签订司法协助协定的谈判,负责国际司法协助协定执行的有关事宜;

(9)参与国家立法工作,组织司法领域人权问题研究;

(10)监督大型监狱、劳动教养场所国有资产的保值增值,管理直属单位的国有资产;

(11)指导全国司法行政系统的队伍建设和思想政治工作,协助省、自治区、直辖市管理司法厅(局)领导干部。

刑事执监局

监狱的功能如下:

1、监狱的惩罚功能是指国家使受刑人的身心置于刑罚的条件下,限制其精神和物质生活而产生的心理痛苦效应的总和。

2、监狱的改造功能是指监狱依据刑罚目的转变罪犯的犯罪思想,培养其成为遵纪守法的教育效应的总和。

3、监狱的防卫功能是指监宏枝狱槐升通过对罪犯执行刑罚防止其再犯罪,同时警戒、威慑、教育社会上其他可能犯罪的人,使他铅绝老们不至于走上犯罪道路的效应的总和。

4、特殊预防是指监狱通过对罪犯执行刑罚,剥夺其人身自由,使他们与社会隔离,失去再犯罪的条件,以防止服刑期间重新违法犯罪。

5、一般预防是指监狱通过对罪犯的惩处以震慑尚未犯罪的人,防止其走上犯罪的道路。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监狱、百度百科—中华人民共和国司法部监狱管理局

刑事执行和监管执法监督

监狱在行政上归司法局管理。

《中华人民共和国监狱法》

第二条 监狱是国家的刑罚执行机关。

依照刑法和刑事诉讼法的规定,被判处死刑缓期二年执行、无期徒刑、有期徒刑的罪犯,在监狱内执行刑罚。

第三条 监狱对罪犯实行惩罚和改造相结合、教育和劳动相结合的原则,将罪犯改造成为守法公民。

广义的监狱指关押一切犯人的场所,包括监狱,看守所,拘留所等。

狭义的监狱指依照刑法和刑事诉讼法的规定,被判处死刑缓期二年执行、无期徒刑、有期徒刑的罪犯,在监狱内执行刑罚。对罪犯实行惩罚和改造相圆做结合、教育和劳动相结合的原则,将罪犯改造成为守法公民。

监狱的主管部门是李碰监狱管理局,最高行政主管部门是司法部。

刑事执监局

各时期监狱

监狱至今已经几千年历史,在历史中,先后出现过奴隶制国家监狱、封建制国家监狱、资本主义国家监狱、社会主义国家监狱。其特点分别是:

奴隶制国家监狱:刑罚观念及刑罚执行以复仇主义为目的,刑罚手段主要是生命刑和肉刑,监狱是用来关押等待执行刑罚和未决罪犯的地方。

封建制国家监狱:刑罚观念及刑罚执行以威吓为目的的,监狱制度和监狱管理残酷、黑暗。

资本主义国家监狱:前期的资本主义国家监狱目的的以报应为目的,到19世纪20年代,随着刑罚理论的发展,逐渐转变为以矫正和教育为目的的。

社会主义国家监狱:是以把犯罪的公民改造成为守法公民为目的。

在资本主义国家监狱后期,监狱逐渐向罪行法定、罪刑相适应、刑罚人道化靠拢。

我国当前的监狱是属于社会主义国家监狱哪腔谈体制,贯彻的方针是“惩罚与改造相结合,以改造人为宗旨”。这体现了社会主义法制的特点。

参考资料:百度百科:监狱

刑事执行属于什么类专业

我国监狱的主管部门是监狱管理局,而司法部则是其最高行政主管部门。

刑事执监局

扩展内容:

监狱管理局是管监狱的行政执法机关,在我国共设有两级:国家级和省级。

1、国家级:

国家在司法部设立部属的监狱管理局,负责指导全国监狱工作,并直接监管燕城监狱。

2、省级: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银消瞎设省级监狱管理局,一般由省级政府的司法厅(局)实行部门管理,负责管各省的监狱工作。

此外,在新疆生产建设兵团也设立有监狱管理局。需要注意的是,在各级监狱局机关和各级监狱工作的人民警察,其正式名称是监狱系统人民警察,隶属于国家司法行政部门体系,属于“司法行政干警”,但不是“司法警察”,切勿混淆。

监狱管理局的职责

一般地,各级监狱管理局的职责应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

(一)贯彻执行国家有关监狱管理的方针、政策、法律、法规,拟订有关监狱工作的全国或地方性法规、规章草案,制定政策、发展规划并组织实施,负责监狱系统依法行政工作,落实行政执法责任制。

(二)依法管理所属监狱,领导监狱企业集团公司和子(分)公司,管理监狱处(科),指导下属监狱工作。

(三)监督管理监狱刑罚执行、狱政管理、狱内侦查,指导突发事件处置,维护监狱安全稳定。

(四)制订罪犯教育改造规划,研究指导罪犯教育改造、心理矫治工作,协助开展社会帮教和社区矫正工作。

(五)负责罪犯生活卫生、疾病防控、警用装备、狱政设施和监狱信息化建设工作。

(六)编制实施全国和地方各级监狱布局调整方案和发展规划,推进监狱改扩建、退出高危行业、资产处置和民警生活基地建设。

(七)指导罪犯劳动改造工作,承桥顷担罪犯劳动职业技术培训、劳动保护等职责。

(八)指导监狱安全管理和环境保护工作。

(九)负责所属监狱及监狱企业的财务、审计的监督管理并承担国有资产保值增值责任。

(十)负责监狱思想政治工作、民警队伍建设、党风廉政建设、警务督察和来信来访工作;负责监狱工人队伍管理及离退休人员的管理服务工作。

(十一)负责锋空监狱对外宣传工作,组织开展监狱司法人权研究。

(十二)指导监狱学会工作。

(十三)承办党中央、国务院和司法部,省级党委、省级政府和省级司法行政部门等所交办的其他事项。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监狱局

刑事诉讼监督规则最新

监狱的主管部门是监狱管理局,最高行政主管部门搏蔽伍是司法部。

监狱的主要功能包括以下几点:

1、监狱的惩罚功能是指国家使受刑人的身心置于刑罚的条件下,限制其精神和物质生活而产生的心理痛苦效应的总和。

2、监狱的改造功能是指监狱依据刑罚目的转变罪犯的犯罪思想,培养其成为遵纪守法的教育效应的总和。

3、监狱的防并稿卫功能是指监狱通过对罪犯执行刑罚防止其再犯罪,同时警戒、威慑、教育社会上其他可能犯罪的人,使他们不至于走上犯罪道路的效应的总和。

4、特殊预防是指监狱通过对罪犯执行刑罚,剥夺其人身自由,使他们与社会隔离,失去再犯罪的条件,以防止服刑期间重新违法犯罪。

5、一般预防是指监狱通过对罪犯的惩处以震慑尚未犯罪的人,防止其走上犯罪的道路。

刑事执监局

广义的监狱指关押一切犯人的场所,包括监狱,看守所,拘留所等。狭义的监狱指依照刑法和刑事诉讼法的规定,被判处死刑缓期二年执行、无期徒刑、有期徒刑的罪犯,在监狱内执行刑罚。对罪犯实行惩罚和改造相结合、教育和劳动相结合的原则,将罪犯改造成为守法公民。监狱的主管部门是监狱管理局,最高行政主管部门是司法部基或。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监狱

刑事执行监督禁止令

一、归国务院管理。

二、相关法条: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监狱法》第二条规定:监狱是国家的刑罚执行机关。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监狱法》第十条规定:国务院司法行政部门主管全国的监狱工作;第十一条规定:监狱的设置、撤销、迁移,由拆逗国务院司法行政部门批准。

刑事执监局

监狱的内部设置:

根据《中华人裤碧民共和国监狱法》第十二条规定:监狱设监狱长一人、副监狱长若干人,并根据实际需要设置必要的工作机构和配备其他监狱管理人员。监狱的管理人员是人民警察。

参考资料来源:法胡御举律法规数据库-中华人民共和国监狱法

上一篇:延长刑事羁押期限 公安机关适用刑事羁押期限规定废止

下一篇:刑事单人讯问笔录 刑事讯问笔录在民事诉讼中能否直接作为认定案件事实的证据

版权声明:本文内容由鞍山刑事辩护律师整理并发布,该文观点仅代表作者本人。本站仅提供信息存储空间服务,不拥有所有权,不承担相关法律责任。如发现本站有涉嫌抄袭侵权/违法违规的内容, 请发送邮件至 81156344@qq.com 举报,一经查实,本站将立刻删除。

相关推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