刑事有效起诉期 刑事起诉有效期是怎么规定的

刑事起诉有效期是怎么规定的

刑事犯罪追诉时效的期限为20年,具体规定如下:
1、刑事案件追诉时效为五年、十年、十五年、二十年。法定最高刑为5年有期徒刑以下的,追诉时效为五年。法定最高刑为无期徒刑、死刑的,追诉时效的期限为20年;
2、犯罪经过下列期限不再追诉:
(1)法定最高刑为不满五年有期徒刑的,经过五年;
(2)法定最高刑为五年以上不满十年有期徒刑的,经过十年;
(3)法定最高刑为十年以上有期徒刑的,经过十五年;
(4)法定最高刑为无期徒刑、死刑的,经过二十年。如果二十年以后认为必须追诉的,须报请最高人民检察院核准。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二百九十五条空禅迹
对第一审公诉案件,人民法院审理后,应当按照下列情形分别作出判决、裁定:
(一)起诉指控的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依据法律认定指控被告人的罪名成立的,应当作出有罪判决;
(二)起诉指控的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但指控的罪名不当的,应当依据法律和审理认定的事实作出有罪判决;
(三)案件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依据法律认定袭正被告人无罪的,应当判决宣告被告人无罪;
(四)证据不足,不能认定被告人有罪的,应当以证据不足、指控的犯罪不能成立,判决宣告被告人无罪;
(五)案件部分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的,应当作出有罪或者无罪的判决;对事实不清、证据不足部分,不予认定;
(六)被告人因未达到刑事责任年龄,不予刑事处罚的,应当判决宣告被告人不负刑事责任;
(七)被告人是精神病人,在不能辨认或者不能控制自己行为时造成危害结果,不予刑事处罚的,应当判决宣告被告人不负刑事责任;被告人符合强制医疗条件的,应当依照本解释第二十六章的规定进行审理并作出判决;
(八)犯罪已过追诉时效期限且不是必须追诉,或者经特赦令免除刑罚的,应当裁定终止审理;
(九)属于告诉才处理的案件,应当裁定终止审理,并告知被害人有权提起自诉;
(十)被告人死亡的,应当裁定终止审理;但有证据证明被告人无罪,经缺席审理确认无罪的,应当判决宣告被告人无罪。
对涉案财物,人民法院应当根据审理查明的情况,依照本解释第十八章的规定作出处理。
具有第一款第二项规定情形的,人民法院应当在判决前听取控辩双方的意见,保障被告人、辩护人充分行使辩护权。必要时,可以再次开庭,组织控辩双方围绕被告人的行为构成何罪及如何量刑进斗并行辩论。

刑事案件诉讼期多长时间失效

法律主观:

(一) 侦查羁押期限 1.对 犯罪嫌疑人 逮捕后,不得超过2个月; 2.案情复杂、期限届满不能终结的案件,可以延长1个月; 3.对符合 刑事诉讼法 第126条规定情形的,可以延长2个月; 4.对犯罪嫌疑人可能判处十年 有期徒刑以上刑罚 ,依照刑事诉讼法第126条延长期限届满,仍不能侦查终结的,可以再延长2个月; 5.发现另有重要罪行的,重新计算期限; 6.公安机关补充侦查的期限自接到补充侦查通知书后的次日起,不得超过1个月。 (二)强制措施期限 1.传唤、拘传持续时间,不得超过12小如陵时; 2.拘留时间,不得超过14日; 3.取保侯审时间,不得超过12个月; 4.监视居住时间,不得超过6个月。 (三)批捕期限自接到公安机关提请批准逮捕书后的次日起7日以内。 (四)决定逮捕期限人民检察院对直接受理的案件中对 被拘留的人 认为需要逮捕的,决定逮捕的期限自执行后的次日起10日以内,特殊情况下可延长1日至4日。 (五) 审查起诉期限 1.审查起诉时间,1个月; 2.重大、复杂案件,可以延长半个月; 3.改变管辖的,改变后的检察院收到案件之日起计算; 4.退回管辖的,以两次为限,每次1个月; 5.被害人对 不起诉决定 的申诉,在7日以内; 6.被不起诉人对依据刑诉法第142条第2项作出不起诉决定的申诉,在7日以内。刑事案件中的追诉时效其实与民事纠纷里面的诉讼时效,其实有一定的相似之处。大家应该都清楚,要是在规定时间内就民事纠纷没有去法院起诉的话,那么就会因为超 过了诉讼时效 ,法院不会受理案件。其实物橡弊对于刑事案件来讲,也存在同样一种情况,这点还请注意。

法律客观: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二百三十一条 被告人、自诉人、附带民事 诉讼 的原告人和被告人通过原审人民法院提出上诉的,原审人民法院应当在三日以内将上诉状连同案卷、证据移送上一级人民法院,同时将上诉状副本送交同级人民检察院和对方当事人。 被告人、自诉人、罩族附带民事诉讼的原告人和被告人直接向第二审人民法院提出上诉的,第二审人民法院应当在三日以内将上诉状交原审人民法院送交同级人民检察院和对方当事人。

刑事案件有效追诉期是多久

刑事诉讼法的时效期限时长如下:
      1、在刑事诉讼中被判处的最高刑不满5年有期徒刑的,时效期限为5年;
      2、被判处的最高刑为5-10年有期徒刑的,时效期限为10年;
   渣纯   3、被判处的最高刑为10年以上有期徒刑的,时效期帆梁野限为15年;
      4、被判处的最高刑为无期徒态喊刑、死刑的,时效期限为20年。

刑事有效起诉期限是多久

众所周知,在司法实践中治安案件的处理手段主要有警告、罚款和拘留等,都十分的简单。但是,办理刑事案件就十分的复杂,而且刑事案件办理期限也是有规定的。那么,刑事案件公诉期限是怎样的呢?下面,我将针对这个问题做出详细解答,希望能够解开大家的疑惑,接下来大家就跟着我一起来看看吧。
一、刑事案件公诉期限
      刑事案件立案期限是七天。
      根据《公安机关办理刑事案件程序规定》(1998年5月14日公安部令第35号发布)
      第一百六十二条公安机关受理案件后,经过审查,轮磨塌认为有犯罪事实需要追究刑事责任,且属于自己管辖的,由接受单位制作《刑事案件立案报告书》,经县级以上公安机关负责人批准,予以立案。
      认为没有犯罪事实,或者犯罪情节显著轻微不需要追究刑事责任,或者具有其他依法不追究刑事责任情形的,接受单位应当制作《呈请不予立案报告书》,经县级以上公安机关负责人批准,不予立案。
      第一百六十游誉三条对于有控告人的案件,决定不予立案的,公安机关应当制作《不予立案通知书》,在七日内送达控告人。控告人对不立案决定不服的,可以在收到《不予立案通知书》后七日内向原决定的公安机关申请复议。原决定的公安机关应当在收到复议申请后十日内作出决定,并书面通知控告人。
      第一百六十四条对于人民检察院要求说明不立案理由的案件,应当在七日内制作《不立案理由说明书》,经县级以上公安机关负责人批准后,通知人民检察院。
      人民检察院认为不立案理由不能成立的,公安机关在接到人民检察院要求立案的通知后,应当在十五日内决定立案,并将立案决定送达人民检察院。
      刑事案件立案只要犯罪事实,符合管辖范围就应当立案侦查。《刑事诉讼法》第一百零七条规定:公安机关或者人民检察院发现犯罪事实或者犯罪嫌疑人,应当按照管辖范围,立案侦查。
二、刑事案件审查起诉阶段
      1、起诉阶段的期限是1个月。重大、复杂案件,可以延长半个月。人民检察院审查起诉的案件,改变管辖的,从改变后的人民检察院收到案件之日起计算审查起诉期限。
      2、人民检察院退回公安机关补充侦查的案件,应当在1个月以内补充腊圆侦查完毕。补充侦查以二次为限。补充侦查完毕移送人民检察院后,人民检察院重新计算审查起诉期限。
      3、被害人对不起诉决定的申诉,在7日以内。被不起诉人对依据刑法第一百四十二条第二项作出不起诉决定的申诉,在7日以内。
三、刑事案件侦查羁押阶段
      1、拘留(最长37日):
      (1)公安提请检察院批捕时间为3日,特殊情况可以延长1-4日。
      (2)对于流窜作案、多次作案、结伙作案的重大嫌疑分子,公安提请检察院批捕时间可以延长至30日。
      (3)检察院应当自接到公安机关提请批准逮捕书后7天内作出批捕或不批捕的决定。
      2、逮捕:
      (1)对犯罪嫌疑人的逮捕不得超过2个月。案情复杂、期限届满不能终结的案件,可以经上一级人民检察院批准延长1个月。
      (2)下列案件在本法第一百二十四条规定的期限届满不能侦查终结的,经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检察院批准或者决定,可以延长二个月。
      1交通十分不便的边远地区的重大复杂案件;
      2重大的犯罪集团案件;
      3流窜作案的重大复杂案件;
      4犯罪涉及面广,取证困难的重大复杂案件。
      (3)对犯罪嫌疑人可能判处十年有期徒刑以上刑罚,依照刑事诉讼法第一百二十六条规定延长期限届满,仍不能侦查终结的,经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检察院批准或者决定,可以再延长二个月。
      (4)在侦查期间,发现犯罪嫌疑人另有重要罪行的,自发现之日起依照刑事诉讼法第一百二十四条的规定重新计算侦查羁押期限。犯罪嫌疑人不讲真实姓名、住址,身份不明的,侦查羁押期限自查清其身份之日起计算,但是不得停止对其犯罪行为的侦查取证。对于犯罪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的,也可以按其自报的姓名移送人民检察院审查起诉。
四、刑事案件审判阶段
      一审(1个月,至迟不得超过2个半月)
      人民法院审理公诉案件,应当在受理后1个月以内宣判,至迟不得超过1个半月。有刑事诉讼法第一百二十六条规定情形之一的,经省、自治区、直辖市高级人民法院批准或者决定,可以再延长1个月。人民法院改变管辖的案件,从改变后的人民法院收到案件之日起计算审理期限。人民检察院补充侦查的案件,补充侦查完毕移送人民法院后,人民法院重新计算审理期限。
      2、二审(1个月,至迟不得超过2个半月)
      第二审人民法院受理上诉、抗诉案件,应当在1个月以内审结,至迟不得超过1个半月。有刑事诉讼法第一百二十六条规定情形之一的,经省、自治区、直辖市高级人民法院批准或者是决定,可以再延长1个月,但是最高人民法院受理的上诉、抗诉案件,由最高人民法院决定。
      通过上文的叙述我们可以知道,刑事案件立案期限是七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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