刑事财产执行调研 刑事涉财产部分执行工作存在的问题

刑事涉财产部分执行工作存在的问题

可以在往来文件中查找被告的银行账号、应收账款等信息;到工商局查询被告的工商资料,查找被告的基本账号、对外投资股权、机器设备、货物、资产负债表等登记信息;到公安局车辆管理所查询被告的车辆所有情况。
法律分析
财产保全,是指人民法院在利害关系人起诉前或者当事人起诉后,为保障将来的生效判决能够得到执行或者避免财产遭受损失,对当事人的财产或者争议的标的物,采取限制当事人处分的强制措施。民事案件从法院受理到作出生效判决需要经过几个月甚至更长的时间。法院判决生效后,如果债务人不履行义务,债权人申请强制执行又需要一段时间。在这一过程中,如果债务人隐匿、转移或者挥霍争议中的财产或者以后用于执行的财产而得不到制止,不仅会激化当事人双方的矛盾,而且可能会使生效的判决不能得到执行。有些争执标的物,如水果、水产品等,容易腐烂变质,必须及时处理,保存价款,以减少当事人的损失。人民法院可以责令当事人提供担保。人民法院依据申请人的申请,在采取诉讼中财产保全措施前,可以责令申请人提供担保。提供担保的数额应当相当于请求保全的数额。申请人不提供担保的,人民法院可以驳回申请。在发生诉讼中财产保全错误给被申请人造成损失的情况下,被申请人可以直接从申请人提供担保的财产中得到赔偿。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
第一百零一条 被害人由于被告人的犯罪行为而遭受物质损失的,在刑事诉讼过程中,有权提起附带民事诉讼。被害人死亡或者丧失行为能力的,被害人的法定代理人、近亲属有权提起附带民事诉讼。
第一百零二条 人民法院在必要的时候,可以采取保全措施,查封、扣押或者冻结被告人的财产。附带民事诉讼原告人或者人民检察院可以申请人民法院采取保全措施。人民法院采取保全措施,适用民事诉讼法的有关规定。

刑事案件涉财产部分执行若干规定

法律主观:

一、如何查询被执行人的财产状况,查询被执行人财产方法有哪些 首先需要明确被执行人的资产范畴。 被执行人包括自然人和法人。自然人和法人的财产形态不一,数量大小有差别,但 大同 小异。 被执行人的财产包括:固定资产(动产、不动产);现金; 股权投资 ( 上市公司 股票、权证);所购有价证券,包括金融债券、企业债券;到期和未到期债权;其它应收账款;无形资产,包括 商标权 、专利权、著作权等。 二、如何才能查清被执行人转移、隐藏的财产呢 1.从申请人处挖掘财产线索 申请人和被执行人签订的合同、往来函件、传真,被执行人的网站,以及在经济往来过程中所了解的被执行人的住址或办公地点、联系方式、动产、不动产及各种收益、债权、银行账号等基本情况、 财产保全 的情况以及证明材料、被执行人的行踪及隐匿财产的线索。 律师应告知申请执行人举证不能的后果。即申请执行人若不能证明被执行人有财产可供执行,人民 法院 会以被执行人没有可供执行的财产为由终结执行,并告知发现被执行人财产时可申请恢复执行程序。 了解被执行人的配偶情况:姓名、有无固定工作单位和收入情况,为追加被执行人做准备。 被执行人与他人共有的财产,以及已设置担保或其他优先权的财产,也应当予以关注。 2.案外人报告或悬赏举报 积极从被执行人关联方打探其债权情况。另申请执行人可以申请悬赏执行。即若因被执行人下落不明或被执行人财产查找不到而使案件不能得以执行时,申请执行人可申请悬赏执行,鼓励有关知情人员提供被执行人的财产状况或其到期债权。同时应明确告知申请执行人若申请悬赏执行必须提出书面申请,讲明奖赏方法及金额,并交纳公告费。 3.从被执行人处取得财产线索 (1)套取。 (2)跟踪被执行人出纳,发现其账户上有钱的开户行。 (3)被执行人门前经常停放的车辆。 (4)被执行人单位或家庭住址附近的银行。 4. 委托律师 查明如下信息: (1)工商档案查询被执行人开户行、账户、账号, 股权 、子 公司 、分公司、 股东 身份证 号码、居住地址、验资报告股东出资是否虚假、到位,有无抽逃出资。 (2)被执行人缴纳 水费 、 电费 、税款情况. (3) 知识产权 可向国家商标管理局、专利局查询。 (4)不动产的查找主要是到土地、房产、国有资产、林业等管理部门查询。 (5)名下车辆情况应到当地车管所查询。 5.积极协助人民法院调查或申请人民法院签发财产调查令 对一些不能核实或因为客观原因不能调查的财产线索,应将财产线索提供给法院,积极协助法院调查和执行。 三、查询被执行人账户十招 第1招:到中国人民银行会计科查询被执行人的基本开户情况,有外币业务的单位到中国人民银行外资科查询外币开户情况。 第2招:到工商局查询企业基本情况,其中有企业银行开户情况, 外资企业 和私人企业有审计报告,可从审计报告中查询企业存借款银行。 第3招:到 国税 局查询企业缴 增值税 账户。 第4招:到 地税 局查询企业缴所得税或营业税情况。 第5招:到电信局查询企业电话费从哪个账户交纳(适合被执行人为大型企业及其集团)。 第6招:到自来水公司煤气公司查询企业缴纳水费、煤气费账户。 第7招:到电力局查询企业缴纳电费账户。 第8招:以采购方的身份电话谈业务,问对方将钱打到那个账户上。(此招防不胜防) 第9招:通过银行查银行,通过查询银行来往账及单据,摸清对方资金走向。 第10招:通过职工发工资所在银行倒查企业存款情况。 以上知识就是 小编对“如何查询被执行人的财产状况,查询被执行人财产方法有哪些”这个问题进行的解答,读者如果需要法律方面的帮助,欢迎到进行 法律咨询 。

法律客观:

《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二十四条发生法律效力的民事判决、裁定,以及刑事判决、裁定中的财产部分,由第一审人民法院或者与第一审人民法院同级的被执行的财产所在地人民法院执行。法律规定由人民法院执行的其他法律文书,由被执行人住所地或者被执行的财产所在地人民法院执行。

刑事案件财产刑执行存在的问题

  申请被告财产保全后,法院会查询财产情况,也可以委托律师去调查。
  财产保全,是指人民法院在利害关系人起诉前或者当事人起诉后,为保障将来的生效判决能够得到执行或者避免财产遭受损失,对当事人的财产或者争议的标的物,采取限制当事人处分的强制措施。

刑事涉财产部分执行的若干规定

查被执行人名下的财产的方式有:
1、现场调查。对下落不明、拒不提供财产线索的被执行人,执行法官会上门走访,了解具体情况;
2、委托调查。对被执行人户籍在外省市或公司注册在外省市的,通过最高人民法院执行指挥系统,委托当地法院代为调查财产、经营等情况;
3、电脑系统查询。执行案件立案后,执行法官可以通过网络查询系统,对被执行人的财产进行全方位的调查,法官会根据查询结果采取相应的冻结、扣划、查封、扣押等强制措施。
执行财产调查的内容主要包括以下几点:
1、收入、银行存款、现金、理财产品、有价证券;
2、土地使用权、房屋等不动产;
3、交通运输工具、机器设备、产品、原材料等动产;
4、债权、股权、投资权益、基金份额、信托受益权、知识产权等财产性权利;
5、其他财产。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一十六条
被执行人与他人恶意串通,通过诉讼、仲裁、调解等方式逃避履行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的,人民法院应当根据情节轻重予以罚款、拘留;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第一百一十七条
有义务协助调查、执行的单位有下列行为之一的,人民法院除责令其履行协助义务外,并可以予以罚款:
(一)有关单位拒绝或者妨碍人民法院调查取证的;
(二)有关单位接到人民法院协助执行通知书后,拒不协助查询、扣押、冻结、划拨、变价财产的;
(三)有关单位接到人民法院协助执行通知书后,拒不协助扣留被执行人的收入、办理有关财产权证照转移手续、转交有关票证、证照或者其他财产的;
(四)其他拒绝协助执行的。
人民法院对有前款规定的行为之一的单位,可以对其主要负责人或者直接责任人员予以罚款;对仍不履行协助义务的,可以予以拘留;并可以向监察机关或者有关机关提出予以纪律处分的司法建议。
第二百三十六条
被执行人或者被执行的财产在外地的,可以委托当地人民法院代为执行。受委托人民法院收到委托函件后,必须在十五日内开始执行,不得拒绝。执行完毕后,应当将执行结果及时函复委托人民法院;在三十日内如果还未执行完毕,也应当将执行情况函告委托人民法院。
受委托人民法院自收到委托函件之日起十五日内不执行的,委托人民法院可以请求受委托人民法院的上级人民法院指令受委托人民法院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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