刑事诉讼期满 关于办理信息网络犯罪案件适用刑事诉讼程序若干问题的意见全文

刑诉法第一百零三条期间以时日月计社会的不断发展和进步不断的会有许多的新事物出现在生活中相应的会出现很多的问题作为人民群众我们需要了解自己所拥有的权利在一方当事人向人民检察院提起刑事诉,(1)根据刑事诉讼法第二百一十一条的规定,人民法院审查后,对于犯罪事实清楚,有足够证据的自诉案件,应当依法受理,并开庭审判。需要注意的是,人民法院对提起的自诉应当进行全,《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刑事诉讼法〉的解释》已。希望《刑事诉讼期满》一文对您能有所帮助!

关于办理信息网络犯罪案件适用刑事诉讼程序若干问题的意见全文

法律分析:1、传唤、持续时间不得超过12小时;2、拘留时间,一般不得超过14日,特殊情况最长37天;3、时间,不得超过12个月;4、监视居住时间,不得超过6个月;5、对犯罪嫌疑人逮捕后,不得超过2个月;6、案情复杂、期限届满不能终结的案件,可以延长1个月;7、对符合第126条规定情形的,可以延长2个月;8、对犯罪嫌疑人可能判处10年有期徒刑以上刑罚的,依照刑事诉讼法第126条延长期限届满,仍不能侦查终结的,可以再延长2个月。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

第九十一条 公安机关对被拘留的人,认为需要逮捕的,应当在拘留后的三日以内,提请人民检察院审查批准。在特殊情况下,提请审查批准的时间可以延长一日至四日。对于流窜作案、多次作案、结伙作案的重大嫌疑分子,提请审查批准的时间可以延长至三十日。

人民检察院应当自接到公安机关提请批准逮捕书后的七日以内,作出批准逮捕或者不批准逮捕的决定。人民检察院不批准逮捕的,公安机关应当在接到通知后立即释放,并且将执行情况及时通知人民检察院。对于需要继续侦查,并且符合取保候审、监视居住条件的,依法取保候审或者监视居住。

第一百一十七条 第一款 在指定的居所执行监视居住,除无法通知的以外,人民检察院应当在执行监视居住后二十四小时以内,将指定居所监视居住的原因通知被监视居住人的家属。无法通知的,应当将原因写明附卷。无法通知的情形消除后,应当立即通知。

第一百一十九条 第二款 传唤、拘传持续的时间不得超过十二小时;案情特别重大、复杂,需要采取拘留、逮捕措施的,传唤、拘传持续的时间不得超过二十四小时。

第一百二十六条 下列案件在本法第一百二十四条规定的期限届满不能侦查终结的,经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检察院批准或者决定,可以延长二个月:

(一)交通十分不便的边远地区的重大复杂案件;

(二)重大的犯罪集团案件;

(三)流窜作案的重大复杂案件;

(四)犯罪涉及面广,取证困难的重大复杂案件。

刑事诉讼期限规定一览表

法律分析:刑事诉讼期间以时、日、月计算。期间开始的时和日不算在期间以内。期间的最后一日为节假日的,以节假日后的第一日为期满日期,但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或者罪犯在押期间,应当至期满之日为止,不得因节假日而延长。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 第一百零五条 期间以时、日、月计算。期间开始的时和日不算在期间以内。法定期间不包括路途上的时间。上诉状或者其他文件在期满前已经交邮的,不算过期。期间的最后一日为节假日的,以节假日后的第一日为期满日期,但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或者罪犯在押期间,应当至期满之日为止,不得因节假日而延长。

刑事诉讼期满后怎么办

法定最高刑为不满5年有期徒刑的,经过5年。就是说,刑法对该犯罪分子所犯罪行规定的刑罚,最高刑不超过5年有期徒刑的,在5年之内没有追究刑事责任的,期满后不再追究。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八十七条【追诉时效期限】犯罪经过下列期限不再追诉:
(一)法定最高刑为不满五年有期徒刑的,经过五年;
(二)法定最高刑为五年以上不满十年有期徒刑的,经过十年;
(三)法定最高刑为十年以上有期徒刑的,经过十五年;
(四)法定最高刑为无期徒刑、死刑的,经过二十年。如果二十年以后认为必须追诉的,须报请最高人民检察院核准。

刑事诉讼期满一般多久

刑事诉讼期间一般以时、日、月计算,以日为例,开始的日不在期间内,从开始日的第二日开始计算期间,路途上的期间不在期间内;因此以邮递方式交上诉状等文件的,在期满前交付给邮递不视为过期。犯罪嫌疑人的刑期内有法定节假日的,也算做刑期,不因此延长刑事期间。
法律依据
《刑事诉讼法》第一百零五条,期间以时、日、月计算。期间开始的时和日不算在期间以内。法定期间不包括路途上的时间。上诉状或者其他文件在期满前已经交邮的,不算过期。期间的最后一日为节假日的;以节假日后的第一日为期满日期,但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或者罪犯在押期间,应当至期满之日为止,不得因节假日而延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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