下调刑事年龄责任 行政处罚的责任年龄和责任能力

刑事责任能力下调的必要性以14岁作为刑事责任年龄这样一个标准虽然整齐划一在法律上也非常好操作。但是这种法律逻辑是否适应我国目前社会生活的实际需要是值得反思的,摘要因我国《刑法》规定的未成年人刑事责任年龄的起刑点是14周岁但是近年来未成年人犯罪的案件越来越多在这些未成年人犯罪的案件中年龄不满14周岁的未成年人,韩国法务部10月26日发布“未成年人犯罪综合对策”将未达到法定刑事责任年龄的人员即“触法少。希望《下调刑事年龄责任》一文对您能有所帮助!

行政处罚的责任年龄和责任能力

行政处罚的责任年龄是不满十四周岁的,是不会予行政处罚,但是会责令监护人加以管教;已满十四周岁不满十八周岁的人有违法行为的,从轻或者减轻行政处罚。
法律分析
不满十四周岁的,是不会予行政处罚。已满十四周岁不满十八周岁的人有违法行为的,从轻或者减轻行政处罚。治安管理处罚法和行政处罚法主要是针对生活当中的一些不构成犯罪,但是已经违法的某些人员进行的处罚。常见的行政处罚包括罚款,行政拘留或者口头警告等这些,当然,我国任何一项法律制度对当事人处罚的时候肯定具体要看当事人的年龄的。行政处罚有以下几种,警告 。是国家对行政违法行为人的谴责和告诫,是国家对行为人违法行为所作的正式否定评价。从国家方面说,警告是国家行政机关的正式意思表示,会对相对一方产生不利影响,应当纳入法律约束的范围;对被处罚人来说,警告的制裁作用,主要是对当事人形成心理压力、不利的社会舆论环境。适用警告处罚的重要目的,是使被处罚人认识其行为的违法性和对社会的危害,纠正违法行为并不再继续违法。罚款。是行政机关对行政违法行为人强制收取一定数量金钱,剥夺一定财产权利的制裁方法。适用于对多种行政违法行为的制裁。没收违法所得、没收非法财物。没收违法所得,是行政机关将行政违法行为人占有的,通过违法途径和方法取得的财产收归国有的制裁方法;没收非法财物,是行政机关将行政违法行为人非法占有的财产和物品收归国有的制裁方法。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 第十二条 已满十四周岁不满十八周岁的人违反治安管理的,从轻或者减轻处罚;不满十四周岁的人违反治安管理的,不予处罚,但是应当责令其监护人严加管教。

下调刑事责任年龄有什么意义

一、行政处罚年龄是多少
1、行政处罚年龄如下:
(1)已满18周岁的人违反治安管理处罚,独立承担行政处罚和因此产生的民事责任;
(2)已满14周岁不满18周岁的人违反治安管理的,从轻处罚或者减轻处罚。
2、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二十五条
两个以上行政机关都有管辖权的,由最先立案的行政机关管辖。
对管辖发生争议的,应当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报请共同的上一级行政机关指定管辖;也可以直接由共同的上一级行政机关指定管辖。
第二十七条
违法行为涉嫌犯罪的,行政机关应当及时将案件移送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对依法不需要追究刑事责任或者免予刑事处罚,但应当给予行政处罚的,司法机关应当及时将案件移送有关行政机关。
行政处罚实施机关与司法机关之间应当加强协调配合,建立健全案件移送制度,加强证据材料移交、接收衔接,完善案件处理信息通报机制。
二、行政处罚的种类有哪些
行政处罚的种类如下:
1、警告;
2、罚款;
3、没收违法所得、没收非法财物;
4、责令停产停业;
5、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
6、行政拘留;
7、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行政处罚。

刑事责任年龄是否应当下调

行政处罚的责任年龄是不满十四周岁的,不予行政处罚,责令 监护人 加以管教;已满十四周岁不满十八周岁的人有违法行为的,从轻或者减轻行政处罚。违法行为构成犯罪,人民法院判处拘役或者有期徒刑时,行政机关已经给予当事人行政拘留的,应当依法折抵相应刑期。违法行为构成犯罪,人民法院判处罚金时,行政机关已经给予当事人罚款的,应当折抵相应罚金。
责任能力是指一个人具有了解自己行为的性质、意义和后果,并自觉地控制自己行为和对自己行为负责的能力。简而言之,就是能够辩认和控制自己行为的能力。行政处罚是国家法律责任制度的重要组成部分,是行政主体有效地进行行政管理、维护公共利益和社会秩序,保障法律贯彻实施的一个重要手段。它属于行政法律制裁,与刑事法律制裁、民事法律制裁一样,都属于国家制裁制度。一般来说,只要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实施了违反行政法律规范的行为,拥有行政处罚权的行政主体就应当对其实施行政处罚,以维护正常的社会公共秩序。
当事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依法从轻或者减轻行政处罚:
1、主动消除或者减轻违法行为危害后果的;
2、受他人胁迫有违法行为的;
3、配合行政机关查处违法行为有立功表现的;
4、其他依法从轻或者减轻行政处罚的。
5、违法行为轻微并及时纠正,没有造成危害后果的,不予行政处罚。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
第二十九条 规定违法行为在二年内未被发现的,不再给予行政处罚。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前款规定的期限,从违法行为发生之日起计算;违法行为有连续或者继续状态的,从行为终了之日起计算。

下调刑事年龄责任的规定

行政处罚的责任年龄是不满十四周岁的,不予行政处罚,责令监护人加以管教;已满十四周岁不满十八周岁的人有违法行为的,从轻或者减轻行政处罚。这是《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中的第二十五条明确规定的。

下调刑事年龄责任

依法从轻或者减轻行政处罚的情形

《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

第二十七条 当事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依法从轻或者减轻行政处罚:

(一)主动消除或者减轻违法行为危害后果的;

(二)受他人胁迫有违法行为的;

(三)配合行政机关查处违法行为有立功表现的;

(四)其他依法从轻或者减轻行政处罚的。

违法行为轻微并及时纠正,没有造成危害后果的,不予行政处罚。

第二十八条 违法行为构成犯罪,人民法院判处拘役或者有期徒刑时,行政机关已经给予当事人行政拘留的,应当依法折抵相应刑期。违法行为构成犯罪,人民法院判处罚金时,行政机关已经给予当事人罚款的,应当折抵相应罚金。

第二十九条 违法行为在二年内未被发现的,不再给予行政处罚。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前款规定的期限,从违法行为发生之日起计算;违法行为有连续或者继续状态的,从行为终了之日起计算。

上一篇:刑事诉讼期满 关于办理信息网络犯罪案件适用刑事诉讼程序若干问题的意见全文

下一篇:民事刑事共同证据 在我国,有权制定和修改刑事民事基本法律的是什么机关

版权声明:本文内容由南通刑事辩护律师整理并发布,该文观点仅代表作者本人。本站仅提供信息存储空间服务,不拥有所有权,不承担相关法律责任。如发现本站有涉嫌抄袭侵权/违法违规的内容, 请发送邮件至 81156344@qq.com 举报,一经查实,本站将立刻删除。

相关推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