刑事司法赔偿内容 非刑事司法赔偿适用于赔偿请求人主张人民法院在

《司法行政机关行政赔偿。刑事赔偿办法》第5条的有关规定可供我们具体认定此类行为刑讯逼供或者体罚、虐待服刑人员造成身体伤害或死亡的;殴打或者唆使、纵容。希望《刑事司法赔偿内容》一文对您能有所帮助!

非刑事司法赔偿适用于赔偿请求人主张人民法院在

司法损害赔偿是指国家司法机关及其工作人员在行使司法权的过程中,对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造成损害,由国家给予赔偿。司法机关是指国家审判机关、检察机关以袜宏及刑事侦查、监狱管理机关。司法损害侍宏赔偿包括刑事、民事、行政诉讼中的损害赔偿。
①对没有犯罪事实或者没有事实证明有犯罪重大嫌疑的人错误拘留的;
②对没有犯罪事实的人错误逮捕的;
③依照审判监督程序再审改判无罪,原判刑罚已经执行的;
④刑讯逼供或者以殴打等暴力行为或者唆使他人以殴打等暴力行为造成公民身体伤害或者死亡的;
⑤违法使用武器、警械造成公民身体伤害或者死亡的。司法损害赔偿是指国家司法机关及其工作人员在行使司法权的过程中,对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造成损害,由国家给予赔偿。司法机关是指国家审判机关、检察机关以及刑事侦查、监狱管理机关。司法损害赔偿包括刑事、民事、行政诉讼中的损害赔偿。司法赔偿是指司法机关及其工作人员在行使侦查权、检察权、审判权和看守、监狱管理权时违法给无辜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生命、健康、自由和财产造成损害的,国家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什么是行政赔偿?
(1)行政赔偿是指国家行政机关及其工作人员在行使行政职权时,违法侵犯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造成损害的,国家依法向受害人赔偿的制度。
(2)刑事赔偿是指行使侦查、检察、审判、监狱管理职权的国家机关及其工作人员在办理刑事案件的过程中,违法行使职权,侵犯了犯罪嫌告谈册疑人、被告人或其他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造成损害的,国家依法向受害人予以赔偿的制度。
法律依据
《国家赔偿法》
第31条规定,人民法院在民事诉讼、行政诉讼过程中。违法采取对妨害诉讼的强制措施、保全措施或者对判决、裁定及其他生效法律文书执行错误,造成损害的,予以赔偿。

阐述刑事司法赔偿程序的两种类型及差异

法律主观:

根据《司法行政机关行政赔偿刑事赔偿办法》,行政赔偿、刑事赔偿的范围和条件包括: 第五条司法行政机关的监狱部门及其工作人员在行使职权时,有下列侵犯人身权情形之一的,应当予以刑事赔偿: (一)刑讯逼供或者体罚、虐待服刑人员,造成身体伤害或死亡的; (二)殴打或者唆使、纵容他人殴打服刑人员,造成严重后果的; (三)侮辱服刑人员造成严重后果的; (四)对服刑期满的服刑人员无正当理由不予释放的; (五)违法使用武器、警械、戒具造成公民身体伤害、死亡的; (六)其他违法行为造成服刑人员身体伤害或者死亡的。 第六条司法行政机关的劳动教养管理所及其工作人员在行使职权时,有下列侵犯人身权情形之一的,应当予以行政赔偿: (一)刑讯逼供或者体罚、虐待被劳动教养人员,造成身体伤害或死亡的; (二)殴打或者唆使、纵容他人殴打被劳动教养人员,造成严重后果的; (三)侮辱被劳动教养人员造成严重后果的; (四)对劳动教养期满的被劳动教养人员,无正当理由不予解教的; (五)违法使用武器、警械造成公民身体伤害、死亡的; (六)其他违法行为造成被劳动教养人员身体伤害或者死亡的。 第七条司法行政机关及其工作人员在行使职权时有下列侵犯财产权情形之一的,应当予以赔偿: (一)违法或错误决定吊销律师执业证的; (二)违法或错误决定责令律师停止执业,以及对 律师事务所 停业整顿的; (三)违法或错误决定吊销 公证 员执业证的; (四)违法或错误决定责令公证处停业或者撤销公证处的; (五)在各项管理工作中,其他违法行为给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造成财产损害的。

法律客观:

刑事赔偿是指司法机关错拘、错捕、错判而引起的国家赔偿。《国家赔偿法》第十五、十六条规定了刑事赔偿的范围:(1)对没有犯罪事实或者没有事实证明有犯罪重大嫌疑的人错误拘留的;(2)对没有犯罪事实的人错误逮捕的;(3)依照审判监督程序再审改判无罪,原判刑罚已经执行的;(4)刑讯逼供或者以殴打等暴力行为或者唆使他人以殴打等暴力行为造成公民身体伤害或者死亡的;(5)违法使用武器,警械造成公民亩拦身体伤害或者死亡的;(6)违法对财产采取查封、扣押、冻结、追缴等措施的;(7)依照审判监督程序再审改判无罪,原判罚金、没收财产已经执行的。《国家赔偿法》第十八条同时规定了国家不承担迅亩胡刑事赔偿责任的几种情形:(1)因公民自己故意作虚伪供述,或者伪造其他有罪证据被羁押或者被判处刑罚的;(2)依照刑法第十四条、第十五条规定不负刑事责任的人被羁押的;(3)依照刑事诉讼法第十一条规定不追究刑事责任的人被羁押的;(4)行使国家侦查、检察、审判、耐羡监狱管理职权的机关的工作人员与行使职权无关的个人行为;(5)因公民自伤、自残等故意行为致使损害发生的;(6)法律规定的其他情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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