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校教职工代表大会规定学校调研报告 学校教职工代表大会制度建设和运行情况调研

自20xx年1月1日起实施的《学校教职工代表大会规定》以教育部文件的形式对学校教职工的民主职权进行了详细说明以保障教职工讨论审议规章制度充分参与学校管理进而影响学校,第1篇初高中学校校务公开自查情况报告我们学校为了落实基层民主政治建设的要求一直在完善教职工代表会议制度加强学校的民主管理和民主监督促进学校领,“教职工代表大会制度是现代大学治理结构的重要组成部分,学校高度重视发挥教代会在大学现代化治理。希望《学校教职工代表大会规定学校调研报告》一文对您能有所帮助!

学校教职工代表大会制度建设和运行情况调研

(2022年6月28日)

同志们:

今天,我们在这里召开加强和改进工会、教职工代表大会工作专题会议。学校党委对此次会议高度重视,前段时间专题听取了工会工作汇报,并对加强工会工作进行了专题研究。今天在校的校领导均出席了会议,各单位党政主要负责同志也都在座。学校党委还下发了《进一步加强和改进工会、教职工代表大会工作的意见》、《教职工代表大会章程》和《工会委员会章程》3个文件,希望大家深入学习并贯彻落实。今天的会议就是要学习、宣传、贯彻这3个文件精神,使大家不断提高对工会工作的认识。

长期以来,工会在校党委的正确领导下,认真贯彻党的路线、方针和政策,充分发挥党联系广大教职工的桥梁纽带作用,始终将教职工紧密团结在党的周围,以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为宗旨,紧紧围绕学校的中心工作,全面履行工会各项职能,在民主管理、师德建设、维护教职工合法权益、建设和谐校园、促进学校精神文明建设等方面开展了大量卓有成效的工作,取得了显著的成绩,为学校改革发展和建设做出了重要的贡献。

今年年初,教育部颁布实施了《学校教职工代表大会规定》,市教工委下发了《关于加强和改进教育系统工会工作的意见》,这些重要文件进一步指明了工会、教代会工作的发展方向。今年,学校将迎来60年华诞,进入了发展的关键时期,这对学校的各项工作包括工会工作都提出了新的更高的要求。面向新的甲子,学校党委将进一步加强对工会的领导,把工会作为党联系群众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定期研究和讨论工会工作,一如既往地给予关心和支持。学校各级党组织、各有关单位和部门也要充分认识做好新形势下工会工作的重要性,把工会工作纳入重要议事日程,认真听取工会组织的意见和建议,为工会组织开展工作创造有利条件。

做好工会工作关键要处理好“领导”与“支持”的关系。一是领导。在学校工作中,工会应该发挥并且能够发挥积极作用。中国共产党作为执政党,在执政的过程中面临许多的问题,在社会转型的大背景下,广大人民群众之间存在很多冲突和矛盾之处。党要注意发挥工会组织的积极作用,来调整和理顺现实中的各种问题。党要代表广大教职工的利益,但广大教职工中存在许多利益。党组织就要重视群众工作,通过工会组织来做好广大人民群众的工作。在这一点上来讲,工会也要成为广大教职工利益的代表。党要通过工会组织联系广大教职工,来处理好教职工之间的内部矛盾。不能将工会组织与党委及行政的中心工作对立起来。我们存在这种现象,一说到工会工作好像就是和党委和行政的中心工作没关系,这是极端错误的。二是支持。不能将工会组织当成俱乐部,组织活动是可以的,但要切实发挥工会组织的作用。工会要团结带领广大职工为学校的建设发展做些实事。各级党的组织要真心支持工会工作、切实关注工会工作。关心的核心是重视工会组织的作用,重视工会工作的开展。

这里,我提几点希望和要求:

第一,紧密围绕学校人才培养的根本任务和建设高水平研究型大学的中心工作开展工会工作。充分调动广大教职工参与学校发展建设的积极性,增强教职工的责任感和主人翁意识,全心全意依靠广大教职工办好学校。不断完善学校民主管理、民主监督的体制机制,凝聚智慧、凝聚人心、凝聚力量。加强师德建设,促进和谐校园建设,促进学校各项事业又好又快地发展。

第二,密切联系和服务群众,牢记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宗旨,切实维护和保障教职工的合法权益。胡锦涛同志在谈到群众工作时强调“要牢固树立群众观点、不断增强群众观点、自觉实践群众观点”,“坚持思想上尊重群众、感情上贴近群众、工作上依靠群众,从群众中汲取智慧和力量,始终与人民群众同呼吸、共命运、心连心”。我们要认真倾听教职工的呼声,及时反映教职工的愿望,扎扎实实为教职工做好事、办实事、解难事,从教职工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利益问题入手,充分保障教职工的各项权益。服务群众要高标准、高质量。我们要敢于自立于首都高校之林。今天的地大(北京)不是10年前的地大(北京)。现在的地大(北京)要理直气壮,敢为天下先。另一方面,工会是桥梁。桥梁不是仅仅代表群众说话,不是仅仅代表群众来反映意见,更要代表学校党委和行政来处理群众中的矛盾和问题,代表学校党委来做群众工作。

第三,切实贯彻好学校教职工代表大会制度和学校二级教代会制度。新修订的学校教职工代表大会章程,对新时期加强教职工代表大会制度建设、推动学校民主管理和监督提出了进一步要求。学校教职工代表大会是教职工依法参与学校民主管理和监督的基本形式。加强学校教职工代表大会制度建设,是加强基层民主政治建设的重要途径,是维护教职工合法权益、发展和谐劳动人事关系的需要,也是加强学校党的建设、推动党风廉政建设的需要。学校各级党组织和行政要充分认识做好教职工代表大会工作的重要性和紧迫性,把贯彻实施章程作为当前加强学校民主管理工作的重要任务,提到重要议事日程。

第四,高度重视教代会提案办理工作,不断提高广大教职工对学校工作的满意度。教代会提案工作是学校直接听取教职工意见及建议的重要途径。在座的各位同志要高度重视代表的提案工作,对代表的提案要及时、准确地给予答复,能解决的及时解决,暂时不能解决的要给提案人合理的解释。只有这样才能得到教职工的认可,才能充分调动教职工参与学校民主建设的积极性。工会组织也要想办法提高教代会代表参政议政的能力,切实增强代表的责任感和使命感。

学校50周年校庆初步实现了从生存到发展的转变,60周年校庆实现了从初步发展到深入发展再到跨越发展的转变。怎么定调,我们还在思考,这是学校第十次党代会需要解决的问题。这些年学校建设发展取得了重大成绩,但我们一定要有清醒的认识,一定要保持清醒的头脑。现在学校只能说上道了,还不敢说我们办学已经很好了。上道了,仅仅是上道了,知道我们存在的差距了。我们千万不能有懈怠的思想,我们要继续努力拼搏。地大的事业是干出来的。学校各级党组织要继续发扬艰苦奋斗的作风,继续艰苦创业。近来,我比较着急,一是学校班子的能力水平与学校发展态势存在差距;二是各级干部的状态、能力、水平存在问题。需要全校干部职工同心同德,为了共同的发展目标而共同努力。

最后强调一点,当前,学校发展进入了一个新的阶段,工作标准更高、工作要求更严。全校各级党组织和工会组织要以改革创新精神做好工作,高标准、高质量地完成好每一项任务。要主动摒弃那种只求过得去、不求过得硬的错误观念,自觉深入研究工会工作面临的新问题,在工作中不断摸索规律、查找不足、谋求突破和创新。

同志们,面对新的形势和任务,面对党的殷切希望和广大教职工的重托,希望全校各级党组织、有关单位部门和各级工会组织认真贯彻落实上级和学校有关工会工作的重要文件精神,以迎接60周年校庆为契机,团结全校教职工,继往开来,开拓创新,为推进高水平研究型大学建设事业而做出新的更大的贡献!

学校教职工代表大会规定的执行情况的报告

高校“一八制”建设工作座谈会讲话稿按:月日,省政府召开部分省属高校“一八制”建设工作座谈会,省政府副书长xx主持,副省长xx讲话,省委高教工委省教育厅主要负责同志及有关处室负责人,省属本科高校和xx警官职业学院校院长及其主管处室主要负责人参加了会议。
李仲为同志出席会议并作了重要讲话,现将讲话予以印发,请各高校结合实际认真学习贯彻。
省政府召开部分省属高校“一八制”建设工作座谈会,再次安排部署“一八制”工作,充分体现了省委省政府对高等教育的关心和对这项工作的重视,座谈会的召开必将对我省高校的长远发展产生深远的影响,对“一八制”工作产生有力的推动。
近年,高教工委认真贯彻省委省政府的安排部署,从制度建设入手,不断完善党委领导下的校长负责制,积极创新教代会民主监督制度,着力推进高校治理能力和治理体系现代化,相关工作推进顺利,成效良好。
现就这方面工作讲两点意见。
一理顺高校党委和行政职能,切实完善落实党委领导下的校长负责制党委领导下的校长负责制是党领导普通高等学校的根本制度,是高校坚持社会主义办学方向的重要保证。
省委省政府领导对我省高校贯彻落实这一制度多次作出重要批示,长兴副省长就推进有关工作提出了明确要求。
省委高教工委按照省委省政府领导要求,深入所部属高校所省属办高校调研,广泛听取高校干部师生意见,在此基础上,制定了《xx省省属高等学校实行党委领导下的校长负责制的若干意见试行》,要求高校党委充分发挥领导核心作用,统一领导学校工作,从八个方面明确了学校党委的主要职责,规范了高校院系级党政联席会议的职能;明确了校长的八项主要职责,要求校长要坚持校务开民主办学,依靠专家治教治学,充分发挥教职工代表大会学术委员会校务委员会教学指导委员会职务评聘委员会学位评定委员会等组织的作用,调动广大师生员工的积极性和创造性;重申了高等学校的组织制度和工作制度,对高校建立健全会议制度和议事规则提出了具体要求,重大问题和重要事项必须由党委常委会集体研究讨论决定。
中办发〔〕xx号下发后,省委高教工委及时组织对高校领导干部进行培训,就贯彻落实工作做出安排部署。
同时,按照《党》规定和《中国共产党普通高等学校基层组织工作条例》要求,推动高校党委按规定期限换届。
会同省委组织部制定了《xx省省属高等学校行政领导干部职务任期暂行规定》,在全国率先推行高校行政领导和院系领导任期制,受到教育部的充分肯定。
工作中,我们感到,贯彻落实高校党委领导下的校长负责制,必须准确把握党委领导下的校长负责制的基本内涵:党委领导是核心,校长负责是关键,教授治学是基础,民主管理是保障,制度建设是根本。
高等学校坚持党的领导,要注意克服两种倾向:一是党委的领导核心地位落实不到位,党委只管党务工作,学校发展中的重大问题都只由校长和行政班子决定,校长对党委的决策执行不力或打折扣;二是党委过多地干预行政工作,使校长的管理权不能有效行使,造成党政之间矛盾。
校长负责在实践中也要克服两种倾向:一是过分地强调校长依法行使权力,不能自觉的接受党委的领导,一些重大问题不经党委集体讨论,个人说了算;二是校长不能独立负责地开展工作,党委作出决策后,不能有效地组织实施,工作推诿扯皮,影响学校的改革发展和稳定。
在坚持“教授治学”上,各高校党委和行政要努力克服行政化倾向,在学科发展等一系列重大问题上广开渠道,请教授参与决策。
在学术研究上,要为教授创造宽松的学术环境,张扬他们的学术思想和学术自由,使他们能够创造性地工作;在学校的人事分配制度改革中,注意向教授和学科带头人及教学骨干倾斜。
在各项管理中,都要充分体现以人为本的办学理念,建立一套教授民主治学的有效机制。
但同时,教授“治学”不等于教授“治校”,教授治学也不能代替党委对高校的统一领导和校长对高校行政管理的全面负责,它只能在党委统一领导和校长全面负责的前提下发挥积极作用。
坚持和完善党委领导下的校长负责制,“民主管理”是基石,制度和议事规则是保障。
各高校要进一步完善会议制度组织制度工作制度和议事规则,充分尊重学术权力,大力实行民主管理,着力克服行政化倾向,充分调动广大师生员工参与学校事务的积极性和创造性。
二积极创新教代会民主监督制度近年,省委高教工委督促各高校全面推行校务开,在制定和完善大学程的过程中,充分发挥教代会的职能和作用,组织广大师生员工发挥主人翁作用,积极参与。
大力推动高校教职工代表大会制度建设,全省所高校中,有所高校工会关系隶属省教育工会,其中所已建立教代会制度,所未建立教代会制度的民办高职xx烹饪旅游职业学院和西安城市建设职业学院也正在加紧组建当中。
目前,各学校每年一次的教职工代表大会已形成制度,学校以教代会为主渠道,落实了教职工的知情权参与权决定权和监督权,加强了学校党政和管理部门与教职工的联系和沟通。
为了进一步完善并强化校务开制度,高教工委制定了《关于全面推行校务开工作的实施意见》和《xx高等学校校务开实施细则》。
今年,我们已对全省所民办普通高校工会组建教代会召开以及校务开落实情况进行检查和调研。
在工作中,我们感到部分高校对教代会制度重视不够,教代会职能作用发挥不佳,教代会不能定期按时换届,学校行政领导和工会主席不能坚持每年向教代会报告工作;有些高校重大事项,以及涉及教职工切身利益的事项,不能坚持教代会讨论通过,教代会代表提议不能及时得到回应,二级教代会推进工作不够理想。
教代会是学校教职工行使民主权力民主管理的一个基本制度,委厅已将《xx省学校教职工代表大会规定》印发,希望各高校切实做好规定的贯彻落实,在教代会的规范建设上下功夫,积极推进教代会的制度建设和实践与改革。
中共xx省委高教工委办室年月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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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校教职工代表大会规定学校调研报告

高校成立教代会(教职工代表大会)的流程:一、教职工代表按职工人数的5%的比例民主选举产生,由代表大会筹备委员会对代表资格审查后,报学校党支部批准方可生效,认定为合法代表,确定会议程序主持召开大会,每届代表任期两年,原则上每年召开代表大会一次。
二、教职工代表大会,比照《国营工业职工代表大会暂行条例》,结合学校实际,执行工作任务,招待职工作任务:
二、职工代表大会工作机构,应尽职尽责完成好下述工作任务:
(一)、宣传好党的群众路线和依靠教职工办教育的方针、政策,宣传和解释教职工代表大会的性质、作用的任务。
(二)组织教职工选举教职工代表,组织教职工代表学习党和国家的政策法规、法令和管理知识。
(三)提出召开代表大会的方案和议题的建议。
(四)征集、整理提案,交教职工代表大会提案小组审理。
(五)会同有关部门做好会议期间的组织工作和校务公开制度。
(六)组织教职工代表传达会议精神,发动教职工和群众实现大会提案。
(七)组织教职工代表团或工作委员会检查大会决议和提案的落实情况。
(八)承办教工代表大会主席团交办的事宜。
四、有关事宜
(一)教职工代表大会召开前向上级主管部门申报,会后将开会情况及其结果书面呈报。
(二)资料要求:代表提案有方案原件,收订成册,有情况综合,有处理答复的报告,会议主要议题有讨论、有记录,有决议打印件,每届首次会议有代表登记表,资格审查等资料。每次大会程序规范,资料齐全,及时归档。
五、教职工代表大会的主要议题应以增强竞争机制,促进教育改革,提高教学质量,针对学校管理、奖惩方案、分配制度、工资、福利、住房等教职工权益的重要问题,考虑确定。
六、教职工代表大会的选举和决议事项,必须经过全体代表半数以上的票数通过:教代会是学校管理体制中不可缺少的重要组成部分。
教职工代表大会在党组织的领导下,坚持党的四项基本原则,以党的”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认真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国家的法律、法令,正确处理国家、集体和个人三者的利益,协调学校内部矛盾、支持和监督学校行政工作,团结和动员广大教职工充分发扬主人翁精神,保证完成学校各项教育教学任务,努力培养社会主义“四有”新人。把雷锋职业中专办成有特色的学校。
第一章 职责和权限
第一条:教代会根据国家的法则、政策以及上级主管机关的指令,行使下列职权:
1、听取校长的工作报告,讨论学校的办学方针、 发展规划、改革方案、财务预决算、
教职工队伍建设和其它教学及管理工作的重大问题,提出意见和建议,并作出相应的决议。
2、讨论和通过由学校行政会提出的岗位责任制方案, 教师职业道德规范,每学年教职工工作分工方案,
教职工奖惩办法以及其它与教职工有关的基本规章制度,并作出相应的决议。
3、审议和决定教职工住房分配方案,教职工集体福利基金使用方案,每年学校职称岗位设置方案,补缺评聘工作方案和其它有关教职工集体福利的重大事项并作出相应决议。
4、监督学校各级领导干部,在听取学校各位行政领导述职报告后,民主评议学校各级领导干部并可根据其任职期间的业绩进行表扬或批评,并可以向上级主管部门提出奖惩、任免的建议。
5、教代会根据代表们的要求,可行使质询权,各处、 室和各级领导干部应作认真地回答,但质询的问题可先提交有关人员作必要的准备。
6、评议非教学人员及非统考科目教职工工作业绩。
第二条:各处、室和各级领导应坚决贯彻落实教代会的决议,保证完成教代会交给的任务,不能敷衍或拖而不办。
第三条:本校各处、室和各级领导干部无权擅自修改教代会已经通过的决议或决定。如教代会的决议有不当之处,
可由某处、室提出修改意见或建议,然后由教代会主席团召开代表组长会议讨论决定。并向代表加以说明,必要时也可召开代表大会来讨论决定。
第二章 教职工代表
第四条:教职工代表大会的代表,以教研组为单位, 由教职工按本组所分配的名额等额选举产生,凡是本校的正式教职工,均可当选为代表。
教职工代表的条件:坚持党的基本路线,以党的“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遵纪守法,忠诚人民的教育事业,教书育人,治学严谨,熟悉业务,关心爱护学生,文明执教,办事公道,联系群众,热心为群众办事,具有一定议政能力。
第五条:根据工作需要,党、政、工、团的领导干部可经协商分别参加各教研组选举,不占各教研组名额,但不能不经过选举而成为当然代表,凡选出的代表经代表资格审查小组审定后方为有效。
第六条:教职工代表应有领导干部、教师和职工参加, 其中:教职工代表至少不得少于代表总数的60%,老、中、
青、妇女、少数民族教职工代表应占一定比例,根据情况,
可邀请部分行政领导、离、退休教职工。各级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各级领导、支委委员、工会委员、团队负责人列席教职工代表大会。教职工代表由职代会工作机构,工会委员会按全校教职工总数20%定名额分配到各教研组。
第七条:教职工代表及主席团实行常任制,每届三年,改选时可连选连任,教职工代表受选举单位群众的监督,原选举单位的教职工大多数认为代表不称职时,由代表小组报主席团批准可以撤换其代表资格,另作选举,但不得不经主席团同意而随意增补和调换教职工代表,教职工代表在本校内调换工作,不影响代表资格,调出本校或离、退休后自动失去代表资格。
第八条:教职工代表的权利:
1、教职工代表在教职工代表大会上,有选举权、被选举权和表决权。
2、有权参加检查校内有关部门执行教代会决议和议案的落实情况,发现行政人员有违反国家政策、法令、纪律、搞不正之风和特殊化而损害国家利益和职工民主权利及物质利益等情况,有权提出批评或质询,有权提出议案、建议、意见。
3、因参加教代会活动而占用工作时间,有权按照正常出勤享受应得的待遇,代表被推选担任职代会职务时,他人不得以任何借口进行阻挠。
4、教职工代表因行使正当民主权利而遭受打击报复时,有权向有关部门和上级机关申诉、控告。
第九条:教职工代表的义务:
1、模范遵守党的方针、政策和国家法律、指令和上级指令,严格遵守劳动纪律,规章制度,认真做好本职工作。
2、积极宣传和带头执行教职工代表大会的决议,做好教职工代表大会交给的各项工作任务。
3、正确代表群众利益,密切联系群众,如实反映群众意见。
4、努力学习,不断提高思想政治觉悟、业务水平和能力。
5、模范遵守社会公德,带头积极参与本校的两个文明建设。
6、带头维护行政指挥权, 帮助和督促违反《教师职业道德行为准则》的教职工改正缺点或错误,同时要敢于主持公道。
第三章 组织制度
第十条:召开教职工代表大会时,民主选举的大会主席团成员轮流主持会议,闭会后应推荐一人为执行主席、主席团的每个成员,在三年任期内应轮流担任执行主席。
第十一条:产生主席团的程序是:先由党支部、工会委员提出候选人,交各小组充分酝酿(各小组也可提出新的候选人),报请党支部审查,由党支部提出正式候选人(等额)、
然后提交大会选举通过。选举主席团时必须有三分之二的代表参加,候选人须获到会代表人数的二分之一以上票数方可当选。
第十二条:教职工代表大会每三年为一届,每届视其情况召开若干次代表会议(每学期不得少于两次),每次会议必须有三分之二以上代表出席,遇有重大事项,须经三分之一的代表提议或经行政会提议三分之一的代表附议,由工会提请主席团可以召开临时会议,教代会进行选举和作出决议,必须有全体代表的超过半数通过方为有效。
第十三条:为保证大会质量,会前大会主席团应负责检查各项准备工作情况,审查提交大会的报告材料。凡需大会讨论通过的主要文件,均需在开会前将文件印发代表,使代表有时间准备修改意见,同时,大会要安排足够的时间给小组讨论和大会发言,不能宣读一遍就要代表举手表决。
第十四条:教职工代表大会闭会后主席团有以下职责:
1、督促行政领导开展工作,认真落实教代会决议和议案。召开代表组长联席会议,交流代表组的活动情况,听取群众意见,
对遇到重大事项主席团应进行讨论并请示学校党支部同意后作出处理和解决的决定。
2、组织评议干部的活动和组织教职工代表开展质询活动,其开展质询活动的程序是:事先提出质询提纲,由主席团决定质询时间和范围,让有关部门或负责人回答,然后通过适当形式通报质询结果。
3、审议个别工作小组上交的个项意见或提案,作出决议后交教代会讨论或各职能部门处理。
4、召开组长会议,讨论本校负责人提出的修改决议中某些条款的建议,并向教职工群众传达修改原决议的理由。
5、有计划地进行对教职工代表的训练、培养、教育工作,提高他们的思想政治觉悟、管理水平和主人翁责任感。
6、做好下次代表会议的准备工作。
第十五条:教代会设以下几个小组:
〈一〉、教育教学改革小组
〈二〉、生活福利小组
〈三〉、规章制度工作小组
〈四〉、提案管理小组
〈五〉、干部监督小组
各小组工作职责:
〈一〉、教育教学改革小组
督促、协助学校搞好教育教学改革工作。
〈二〉、生活福利小组
1、关心教职工集体福利,调查了解教职工对生活福利方面的意见和要求,向学校职能部门或学校领导提出建议。
2、积极为学校寻找创收门路,改善教职工的福利待遇。
3、收集学校教职工对奖金分配的建议或意见,及时向学校行政提供信息。
4、督促学校伙食团、校医务室等部门做好师生的伙食、医疗等服务工作。
〈三〉、规章制度工作小组
1、督促学校各职能部门认真贯彻学校各项规章制度, 收集教职工对学校规章制度的意见或建议。
2、受理学校教职工对严重违反规章制度现象的投诉,对严重违反规章制度的教职工进行批评教育并提出处理意见,交学校行政处理。
〈四〉、提案管理小组
1、负责收集整理教职工对学校办学目标、教育教学管理、集体福利等方面提案或建议,按类分送有关部门。
2、 向教代会作教职工提案征集和上届提案落实情况的报告。
〈五〉、干部监督小组
根据规定协同有关部门提出评议干部和非教学人员、非统考科目人员的方案和建议。
第十六条:教代会闭会后各小组及行政部门的任务:
1、各小组在主席团的领导下,按大会的决议和委托进行工作,遇有重大问题,应及时向执行主席汇报。
2、学校负责人应根据大会的决议和议案,及时召开学校行政会议进行研究,纳入学校工作计划。对议案要做到“三定一督”,即:定专人负责,定整改措施,定完成时间,督促办理,对无法实现的意见、要求,明确给予回答。
3、代表组长有以下职责:
①、向自己所涉及的部门传达大会精神和决议。
②、协助有关行政领导,落实大会决议,并带头贯彻执行。
③、督促检查本组代表执行决议、履行权利、义务的情况
④、讨论本组执行决议情况,针对存在的问题提出建议,向主席团反映本组职工意见,汇报落实决议的情况。
⑤、根据主席团布置组织代表的活动。
第四章 教职工代表大会与工会
第十七条:教代会与工会的关系:
1、教代会是权力机构,工会是社团组织,按照有关《条例规定》,工会作为教职工代表大会的工作机构,应尽职尽责完成好下述工作任务:
①、宣传好党的群众路线和依靠教职工办教育的方针政策;宣传和解释教职工代表大会的性质、作用和任务。
②、组织教职工选举教职工代表,组织教职工代表学习党和国家的政策、法规、法令和管理知识。
③、提出召开代表大会的方案和议题的建议。
④、征集、整理提案,交教职工代表大会提案小组审理。
⑤、会同有关部门做好会议期间的组织工作和会务工作。
⑥、组织教职工代表传达会议精神、发动教职工督促有关部门实现大会议案。
⑦、组织教职工代表团或工作委员会检查大会决议和提案的落实情况。
⑧、承办教职工代表大会主席团交办的事宜。
2、工会除做好教代会交办的工作外,还要搞好其它群众性的日常工作和活动。
第十八条:教代会的筹备与召开:
1、代表大会召开前由工会向学校党支部提出召开教代会的请示报告,党支部同意后,即着手准备,并发出通知。
2、成立大会筹备领导小组,正副组长由党、政、工有关负责人担任,主要筹备以下各项:会前的宣传、选举代表、收集议案、提出大会议程中心议题、提出产生主席团的意见、召开大会预备会议。为利于工作,领导小组必须下设以下机构:
①、代表资格审查小组:审查代表是否民主选举,代表资格有无疑义。
②、议案小组:收集整理职工提出的建议、意见,作好分类、登记、编号等。提出审查意见,交有关部门办理,并立卷、归档。凡是议案有二人附议即成。但对构不成议案的意见和建议,必要时也可转告有关部门和人员解释与说明。
③、秘书组:起草大会的各种文件、报告。
④、宣传组:做好会前、会中的各项宣传工作。
⑤、会务组:办理大会的各项会务安排与联络工作。大会主席团产生后,筹备领导小组即完成任务予以撤销。其下设的机构归大会主席团领导。
3、教代会的选举和决议事项,必须经过全体代表半数以上票数通过,方可生效。
4、教职工代表大会也可作为工会会员代表大会,会员中的代表,按照工会章程行使代表的一切权利,由工会委员会报告工作和改选工会委员会,非会员不能参加投票。
5、应邀参加教职工代表大会的列席代表没有表决权。
6、教代会的文书、档案、材料由工会立卷,负责归档保管。

学校教职工代表大会规定修订工作调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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