移送涉嫌犯罪案件规定 江西省公安机关接受行政执法机关移送涉嫌犯罪案件规定

第四条我委办理的行政案件当事人涉嫌构成犯罪的应当移送司法机关。第五条行政案件移送由我委政策法规处会同相关业务处统一办理相关手续。第六条因管辖权问题向其他行政机,公安机关对行政执法机关移送的涉嫌犯罪案件应当在涉嫌犯罪案件移送书的回执上签字;其中不属于本机关管辖的应当在24内转送有管辖权的机关并书面告知移送案件的行政执法机关,《行政执法机关移送涉嫌犯罪案件的规定》第五条第二款规定“行政执法机关正职负责。希望《移送涉嫌犯罪案件规定》一文对您能有所帮助!

法律分析:是为了保证行政执法机关向公安机关及时移送涉嫌犯罪案件,依法惩罚破坏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秩序罪、妨害社会管理秩序罪以及其他罪,保障社会主义建设事业顺利进行而制定的规定。

法律依据:《行政执法机关移送涉嫌犯罪案件的规定》 第一条 为了保证行政执法机关向公安机关及时移送涉嫌犯罪案件,依法惩罚破坏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秩序罪、妨害社会管理秩序罪以及其他罪,保障社会主义建设事业顺利进行,制定本规定。

上一篇:刑事犯罪的谅解减多少 除因国家安全或者追查刑事犯罪的需要,由公安机关或者

下一篇:涉嫌犯罪的,移送 涉嫌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依法处理无正当理由隐瞒不报

版权声明:本文内容由铜川刑事辩护律师整理并发布,该文观点仅代表作者本人。本站仅提供信息存储空间服务,不拥有所有权,不承担相关法律责任。如发现本站有涉嫌抄袭侵权/违法违规的内容, 请发送邮件至 81156344@qq.com 举报,一经查实,本站将立刻删除。

相关推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