曹县汪庄刑事犯罪 曹县2008年重大刑事案件

曹县酷娃服饰成立于年04月20日注册地位于山东省菏泽市曹县闫店楼镇汪庄村法定代表人为汪恩。经营范围包括服装加工与销售(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三)“畅通曹县”工程。一是农村道路方面年计划新修改建县级道路6条。目前古仵路已全线贯通;闫青路、南园105国道两条道路正在施工;单许路、临韩路、汪,土山集村位于曹县城南阎店楼镇境内距曹县城17千米距阎店楼镇政府驻地46千米处东邻汪庄村西接吕庄村。希望《曹县汪庄刑事犯罪》一文对您能有所帮助!

曹县2008年重大刑事案件

此件事情发生于山东省菏泽市曹县清河街道武陈楼村
  行凶人:武淼 被害人:岳玲及其腹中八个月的胎儿
  行凶人为被害人的配偶
  事情概况:
  发生于农历2022年腊月28凌晨前后,28日早晨6点左右岳玲娘家这边接到武陈楼村村支书的通知(岳玲5点被车撞死,实为殴打致死并在案发后伪造车祸伪证),目前行凶人已被公安机关抓获,案件正在审理中。
  家庭概况:
  武淼与岳玲是夫妻(夫妻已结婚11年),已育有两个儿子(大的9岁,小的7岁),共同经营管理木制品加工厂,武淼经常外出不归,厂里基本由岳玲打理,财务归武淼管理,岳玲只有小部分用来家庭基本生活开支的钱财。
  夫妻感情:
  武淼经常外出不归,因此夫妻二人经常吵架并且多次对岳玲殴打,武淼父母及兄长纵容其殴打岳玲。
  被害人岳玲概况:
  岳玲是一个从小品学兼优的好学生,婚后是被十里八村夸赞的好媳妇,聪明能干、尊老爱幼、操持家务、干活的一把好手。
  行凶人武淼概况:
  与妻子结婚时家里很穷,婚后夫妻经过几年的共同努力拥有了自己的加工厂,近两三年经常与妻子闹离婚(疑似有外遇)并在被害人死亡前签定离婚协议。
  行凶动机:
  这是一场蓄谋已久的杀妻灭子行为,
  一:在死者前约一个月两人签有离婚协议(财产及外债归被害人岳玲所有)。 二:在案发前一天(腊月27日)通知被欠款人腊月28日结款(于27日将被欠款人的欠条收回并通知于28日转账)。
  三:案发前将监控电源切断。
  四:案发后伪造车祸现场。

山东菏泽曹县重大刑事案件

邓永良,1961年6月25日生,河南省郸城县人。以其为首的武装团伙,先后疯狂作案67起,杀害22人,并且四次与警方交火,堪称武装绑架第一案。

2002年2月1日,邓永良被刑事拘留。2003年11月21日,安徽省宿州市中级人民法院以绑架、抢劫罪,判处邓永良死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并处没收个人全部财产。

曹县汪庄刑事犯罪

1983年10月24日,邓永良因犯扰乱社会秩序罪、赌博罪,被判处有期徒刑四年零六个月。1996年,刑满释放后到深圳打工,结识了周向阳,两人臭味相投,一拍即合。

之后,他们又通过朋友等关系拉了吴宝玉、韩磊、张国强、陈峰等人入伙,开始对上、下学的中学生进行绑架、勒索……手段极其残忍,只要发现有什么不对劲的地方,就立即撕票,仅邓永良一人就亲手杀死了十多人。

曹县汪庄刑事犯罪

2001年5月22日晚8时许,邓永良等3人在江苏省丰县县城,将朱梓毓(时年9岁)绑架。晚9时40左右,吴保玉电话告诉朱石英,其子朱梓毓被绑架,并索要赎金30万元。

朱当晚即向公安机关报案。次日晚,三人将朱石英先后调往单县、砀山等地交易,但均因怀疑朱石英报案而放弃交易。同年5月底的一天夜,三人将被害人朱梓毓勒死,抛尸于安徽省萧县酒店乡丹楼村附近一麦地里。

曹县汪庄刑事犯罪

2001年9月28日晨5时许,邓永良、周向阳、吴保玉3人在安徽省砀山县县城,将前往学校的赵阳(时年14岁)绑架,并向其家人赵保民索要赎金168万元,后经过讨价降至50余万元。赵保民随后向公安机关报案。

邓永良等人先后将赵保民调往安徽省萧县、涡阳县和山东省曹县等地交易,均因怀疑赵保民向公安机关报案而放弃交易。数日后,将赵阳杀害,埋尸于砀山县曹庄镇东500米处一干沟内。

曹县汪庄刑事犯罪

2001年9月某日上午11时许,邓永良等3人携带匕首、胶带等作案工具,窜至山东省单县中心医院院长曹培华家,劫走人民币1000余元及诺基亚8850手机一部。

2001年9月26日中午12时许,邓永良等3人以租车为名,将驾驶红色“昌河”面包车的司机徐敬标骗出县城,随后将其殴打致死,其红色出租面包车被抢走。

2001年10月24日下午5时许,邓永良等3人在安徽省毫州市涡阳县城将张东哲(时年14岁)绑架,并索要其家人赎金30万元,经过讨价降至16万元。25日晚,在得到16万元赎金后,三人将张东哲释放。

曹县汪庄刑事犯罪

2001年12月27日晨5时许,邓永良等3人在安徽砀山县将刘华杰之女刘远远(时年12岁)绑架,并索要赎金30万元,后经讨价降至8万元。次日凌晨1时许,在得到刘家送来的8万元赎金后,将被害人刘远远释放。

2002年1月,邓永良、周向阳选中了安徽涡阳县工商局干部汪福安,并于当月9日晨6时许,将汪福安之女汪雅晴(时年15岁)、汪冰洁(时年8岁)绑架,向其家人索要赎金60万元,后经讨价降至15万元。

当月10日晚6时许,邓永良等五人在得到汪家送来的15万元赎金后,将汪雅晴、汪冰洁释放。

曹县汪庄刑事犯罪

在长期的作案中,邓永良等人积累了大量的反侦察能力。在每次作案前,对具体绑架的对象、线路、交易的地点、释放人质的地点进行侦察,以求做到心中有数。在实施绑架中,他们还有很细致的分工和强大的武器保障。

然而,多行不义必自毙。2002年1月30日中午,邓永良在河南省郸城县被擒获。同年2月1日,主犯周向阳在逃往中越边境途中被警方击毙。随后其他成员也纷纷落网。

2003年11月21日,邓永良被安徽省宿州市中级人民法院依法判处死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并处没收个人全部财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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武淼把他妻子岳玲杀死后是他亲家魏胜利出幕划策伪造的车祸现场的并协助他逃跑。岳玲在腊月27晚上10点左右已经死亡。武淼害怕别人发现就叫几个狐朋狗友喝酒来掩饰他的罪恶。而家里有魏胜利来操作现场。据说岳玲的值钱东西他都转移了。帮凶

曹县汪庄刑事犯罪人员名单

这伙犯罪嫌疑人自1995年结伙以来,先后四次到云南购买枪支弹药,然后窜至苏鲁豫皖结合部频频作案,1996年末至1998年6月,周向阳,吴宝玉,韩磊,邓永良,张国强等五名主要犯罪嫌疑人,交叉结伙,采用先抢车杀人后驾车持枪杀人,抢劫的手段,先后流窜于河南,安徽,山东,江苏,河北等地,以银行储蓄所,公路沿线加油站,棉花收购点,银行取款人为主要侵害目标,作案33起,开枪杀死16人,杀伤7人,抢劫汽车8辆,摩托车8辆,机动三轮车2辆,现金14万余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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