酒驾免于刑事 酒驾免于刑事处罚和不起诉有什么区别

酒驾被法院免于刑事处罚的单位如何处理醉驾法院判决一般不会免于刑事处罚但是如果满足以下情形之一的会免于刑事处罚经特赦令免除刑罚的;犯罪已过追诉时效期限的;犯罪,对。希望《酒驾免于刑事》一文对您能有所帮助!

酒驾免于刑事处罚和不起诉有什么区别

醉驾免于刑事处罚和不起诉的区别如下:

1、两者的性质不同

醉驾免予刑事处罚是针对的对象是已经构成犯罪,但犯罪情节轻微不需要判处刑罚的人;不起诉的对象则包括不构成犯罪、指控犯罪证据不足或存疑、犯罪情节轻微,依照刑法规定不需要判处刑罚或者免除刑罚的人。

2、两者作出判定的机关不同

醉驾免予刑事处罚由法院作出判定,而不起诉决定则由检察院作出判定。

3、两者作出判定的时间不同

免予刑事处罚适用于案件审理阶段,而不起诉适用于审查起诉阶段。

4、两者的处理过程不同

醉驾免予刑事处罚是由于醉驾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中免于起诉的条件,人民检察院作出不起诉;不起诉是检察机关对刑事案件进行审查后,将不具备起诉条件或不适宜提起公诉所作出的不将案件移送法院进行审判而终止诉讼。

酒驾免于刑事

参考资料:百度百科—《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

醉驾免于刑事处罚后还用开除公职吗?

1、醉驾免于刑事处罚和不起诉的区别在于针对的对象不同:免予刑事处罚针对的对象是已经构成犯罪,但犯罪情节轻微不需要判处刑罚的人。

不起诉的对象则包括不构成犯罪、指控犯罪证据不足或存疑、犯罪情节轻微,依照刑法规定不需要判处刑罚或者免除刑罚的人。

2、醉驾免于刑事处罚和不起诉的区别在性质不同:免予刑事处罚指因某些原因犯下罪行,需要刑事处罚,但因为自首或其他情节,导致不用接受刑事处罚。

不起诉是人民检察院对案件审查后依法做出的处理结果之一,其性质是人民检察院对其认定的不应追究、不需要追究或者无法追究刑事责任的犯罪嫌疑人所作的一种诉讼处分。它的法律效力在于不将案件交付人民法院审判,从而在审查起诉阶段终止刑事诉讼。

3、醉驾免于刑事处罚和不起诉的区别在于作出的机构不同:免予刑事处罚由法院作出,而不起诉决定则由检察院作出。

4、醉驾免于刑事处罚和不起诉的区别在于定罪不同:免予刑事处罚是情节显著轻微、危害不大,不认为是犯罪,不起诉是犯罪构成要件事实缺乏必要的证据予以证明的。

酒驾免于刑事

1、在提起公诉阶段,人民检察院通过对侦查终结的案件的审查,对不应追究犯罪嫌疑人刑事责任的案件或者不需要追究或无法追究犯罪嫌疑人刑事责任的案件,及时地做出不起诉的决定,可以防止过去那种久侦不决、久押不放,把案件“挂起来”的做法,从而及早的解除犯罪嫌疑人被追究的状态,恢复其人身自由。

2、不起诉有利于保护公民的合法权益,保障无罪的人不受刑事追究,体现刑事诉讼法保障人权的宗旨。

3、我国刑事诉讼法确立的具有法定情形的不予追究刑事责任原则。实行这一原则,可以防止和及时纠正对不应追究刑事责任人的错误追究,可以节约司法资源,避免无效劳动。

参考资料来源:

百度百科-免于刑事处罚

百度百科-不起诉


酒驾免于刑事处罚的可以不受纪律处分

醉驾不起诉与免予刑事处罚的前提都是构成犯罪,不追究的理由都是犯罪情节轻微。

不起诉适用于审查起诉阶段,应当由检察院做出;免予刑事处罚适用于审理阶段,应当由法院作出判决。

相关法律依据:

《刑事诉讼法》第十六条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追究刑事责任,已经追究的,应当撤销案件,或者不起诉,或者终止审理,或者宣告无罪:

(一)情节显著轻微、危害不大,不认为是犯罪的;

(二)犯罪已过追诉时效期限的;

(三)经特赦令免除刑罚的;

(四)依照刑法告诉才处理的犯罪,没有告诉或者撤回告诉的;

(五)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死亡的;

(六)其他法律规定免予追究刑事责任的。

《刑事诉讼法》第一百七十七条规定,犯罪嫌疑人没有犯罪事实,或者有本法第十六条规定的情形之一的,人民检察院应当作出不起诉决定。

对于犯罪情节轻微,依照刑法规定不需要判处刑罚或者免除刑罚的,人民检察院可以作出不起诉决定。

人民检察院决定不起诉的案件,应当同时对侦查中查封、扣押、冻结的财物解除查封、扣押、冻结。

对被不起诉人需要给予行政处罚、处分或者需要没收其违法所得的,人民检察院应当提出检察意见,移送有关主管机关处理。有关主管机关应当将处理结果及时通知人民检察院。

酒驾免于刑事处罚有案底吗影响党员吗

不起诉与免予刑事处罚的前提都是构成犯罪,不追究的理由都是犯罪情节轻微。不同的是,“不起诉”适用于审查起诉阶段,应当由检察院做出;免予刑事处罚适用于审理阶段,应当由法院作出判决。
醉驾符合如下条件,人民检察院可以作出不起诉决定。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
第十六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追究刑事责任,已经追究的,应当撤销案件,或者不起诉,或者终止审理,或者宣告无罪:
(一)情节显著轻微、危害不大,不认为是犯罪的;
(二)犯罪已过追诉时效期限的;
(三)经特赦令免除刑罚的;
(四)依照刑法告诉才处理的犯罪,没有告诉或者撤回告诉的;
(五)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死亡的;
(六)其他法律规定免予追究刑事责任的。
第一百七十三条犯罪嫌疑人没有犯罪事实,或者有本法第十五条规定的情形之一的,人民检察院应当作出不起诉决定。
对于犯罪情节轻微,依照刑法规定不需要判处刑罚或者免除刑罚的,人民检察院可以作出不起诉决定。
人民检察院决定不起诉的案件,应当同时对侦查中查封、扣押、冻结的财物解除查封、扣押、冻结。对被不起诉人需要给予行政处罚、行政处分或者需要没收其违法所得的,人民检察院应当提出检察意见,移送有关主管机关处理。有关主管机关应当将处理结果及时通知人民检察院。
第一百七十四条
不起诉的决定,应当公开宣布,并且将不起诉决定书送达被不起诉人和他的所在单位。如果被不起诉人在押,应当立即释放。
第一百七十七条
对于人民检察院依照本法第一百七十三条第二款规定作出的不起诉决定,被不起诉人如果不服,可以自收到决定书后七日以内向人民检察院申诉。人民检察院应当作出复查决定,通知被不起诉的人,同时抄送公安机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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