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合肥近期法院刑事审判 安徽合肥近期法院刑事审判名单

王亚林刑事辩护系安徽金亚太律师事务所刑辩分所创办本由全国优秀律师、安徽省十佳律师、著名刑事辩护律师王亚林领办是专业从事刑事辩护的律师团队合肥刑辩律师所承办的多起刑事大案成为我,新安晚报、安徽、大皖新闻记者从合肥中院获悉,合肥法院充分发挥刑事审判职能,扎实开展打击工作,坚决遏制案件多发高发态势,依法从严从快审理了一大批养老诈骗,安徽独秀不服向合肥市中级人民法院起诉。合肥市中级人民法院经审理认为行政机。希望《安徽合肥近期法院刑事审判》一文对您能有所帮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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犯罪嫌疑人倪某与女友严某发生争执,倪某杀死了严某并将尸体藏于冰柜中,最终的审判结果,合肥市中级人民法院判决倪某故意杀人罪名成立,倪某被判处无期徒刑并剥脱政治权利终生。

人与人的相处难免会有矛盾的发生,在相处的过程中一定要冷静处理,就像文中的这对情侣本来都是大好年华,谁知道会发生这种惨剧,最终,严某不幸丧失生命,倪某也要接受法律的制裁。

一.案情回顾

倪某和严某是情侣关系,二人曾经在合肥市包河某小区内共同租赁房子居住,后来严某搬出出租屋,在另一所小区内单独租住的房租。在案发当天的下午倪某约严某一起吃饭,后来二人回到曾经共同租住的房租内,二人因为感情问题发生了争执,情绪激动的倪某用水果刀连刺严某二十几刀,在刺死严某后,倪某将严某分尸后藏于冰柜中。

在案发第二天,倪某回到杭州老家见到其母亲,在向母亲讲明情况后,母亲劝其自首,在第二天倪某在母亲的陪同下前往合肥市公安局包河分居投案自首。公安机关迅速来到案发现场对案件进行了侦查并依法将倪某逮捕归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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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法院判罚的依据

法院认为倪某不能够正确处理感情纠纷,故意非法剥夺他人的生命属于故意杀人罪,对于公诉机关指控的故意杀人罪名成立。但是,倪某在犯案后能够主动自首,并且对于犯罪情节也能够如实的全部供述,可以从轻处罚。而且在案件的处理过程中,倪某的近亲家属对于严某的近亲家属做出了积极的赔偿,并且得到了严某近亲家属的谅解,所以,对于倪某的案件可以从轻处罚,根据相关法律规定做出了无期徒刑的判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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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小编的个人意见

小编个人认为此事的主要责任人是倪某,倪某和严某本是情侣关系,在两人相处时如果遇到感情矛盾完全可以通过协商的方式进行解决而不是采取暴力的手段,因为倪某的一时冲动导致严某丧失生命,对于这样一个花季女孩确实是令人感到非常的惋惜,而且倪某也因为此事受到法律的制裁,这样使两个家庭都受到了非常严重的打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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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编也提醒各位朋友,人与人的相处总会有着矛盾,在遇到矛盾时一定要冷静处理,以协商为主,千万不能够用暴力处理事情,否则会使许多人受到伤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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非常不合理,这明显的就是故意杀人,而且杀人后还想要掩盖犯罪事实,杀完人后还清理了犯罪现场,这已经属于“情节恶劣”的范畴了,如果杀人不能够偿命,这就违背了法律公平、公正的原则,搞不好还会出现一些效仿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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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从判决结果来看,因为犯故意杀人罪被判了无期徒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这已经算是很重的惩罚了。但如果看他翻案的过程,那么这就有些轻了,我国目前《刑法》最高是执行死刑,我个人认为他犯下的罪行足够构成死刑标准了。咱们来回顾一下案情。当时倪某约“前女友”严某吃饭,虽然俩人回到了出租屋内,俩人爆发争吵,然后倪某“连捅严某20多刀”后,将其“藏在冰柜”里,并且清理了“犯罪现场
”,试问这是普通的刑事犯罪么?如果是过失杀人,或者是故意伤害致死,会捅这么多刀?会清理犯罪现场?会处理尸体?这就是典型的故意杀人,肆意剥夺他人生命,就应该判死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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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实如果倪某在犯罪之后自首,或者的确是有一些不得已的苦衷,判了无期徒刑也没什么,但在犯案之前,他曾经在网上搜索过杀人、自杀是否有必要承担刑事责任”等问题,并看过电影《误杀》。也就是说,当时的他在内心已经有了杀人的念头和想法,而后来杀人也只是执行了这个念头而已,不知道这算不算预谋杀人?而且据说倪某杀害严某的时候,向其要不、背部等处连续攻击,咋看都不应该判无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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而倪某去派出所自首也不是他主动去的,而是去先见了母亲,然后在母亲的陪同休下才去自首的,换句话说,如果没有他母亲的劝诫,可能他还不会去自首。不过据说倪某的家属主动、积极的赔偿被害人严某近亲家属的经济损失,最终被法院认为可以“酌情从轻处罚”,而这也是倪某某被判无期徒刑的主要原因。说实话,能够取得被害人家属的谅解,这是挺不容易的,但这只是附带的民事赔偿,而死者严某难道就白死了?但咱也不是严某的家人,也无法为他们做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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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不管怎么样,我觉得倪某应该判死刑,如果花钱就能取得被害人家属的谅解,如果给予赔偿就能被判无期,那么这是不是会让一些人认为“杀人可不判死刑”呢?很多时候我们只看到了“被害人家属得到了经济赔偿”,反而忽略了犯罪的客观事实,反正不管从哪个方面来看,我都认为倪某应该被判死刑,因为他的行为属于故意杀人,且不是自己主动投案自首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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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比较合理的,因为法官在审判结果的时候都会考虑到很多的因素虽然我知道在网友们的心中肯定是恨不得这个人被判死刑,但是法官在判的时候是比较客观的。我们每一个人都希望这个人能够得到应有的惩罚,因为他的作案手段真的是太残忍了,对方还是自己的老婆。但正是因为自己的老婆,所以他们两个人之间的关系还是比较复杂的,考虑到因为可能有一些其他的纠葛。事出有因,所以法官还是网开了一面,当然这些肯定不是最重要的,之所以给这个人判了无期徒刑,还有一个最重要的原因就是因为他自首了,而自首的这个情节在宣判的时候是能够起到很大的作用的,相对来说,可以给自己减轻一些惩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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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这个人没有自首的情节的话,那么我觉得百分百应该是死刑,没跑了,因为这也是大众的观点。当然很多人还觉得不公平,希望他能够被判死刑,如果他无期徒刑的话,还得吃老百姓交税的钱,大家当然是不希望这样了,在很多人的心里面都得以命偿命,更何况杀的是自己的亲人,还把人家藏在了冰柜中,不得不说,这个人也是实在是变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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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审判的时候还是更多的考虑了人家自首的情节,所以最后给出了这样的宣判。不过这应该不是最后的结果,如果女方的家庭有什么不满意的话,还可以提起上诉,因为这只是一审,我们知道还有二审终审的环节,所以这个应该不是最终的结果,还是有可能变化的。网友们也不用感到太气愤了,因为我们也没有办法插手,有的时候经常在网络上骂一骂人,出出气,但是能起到什么效果呢?我们可以从道德上谴责一个人,也可以让他社会性死亡,但最终宣判的权利不在我们的身上,相信法官会给出一个公平公正的答案。要知道刑事案件在宣判的时候也要考虑很多因素,并不是我们按照道德的惩罚就可以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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很多人在面对这种事情的时候已经失去了理性,所以要法官站出来给一个宣判。虽然这个人还是比较残忍的,女方的家属肯定也是接受不了这样的结果,但是又有什么办法呢?最后的宣判权还在法官的身上。如果我们最后没有办法改变结局的话,那我们也只能接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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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审开庭
2022年4月23日上午9时,合肥少女毁容案件一审在合肥包河区人民法院未成年人法庭举行。公诉机关对被告人陶汝坤提出的罪名是涉嫌故意伤害罪。由于涉及该案的两名当事人均属未成年,法院将不公开开庭审理此案,受害少女周岩将出现在庭审现场。
经过长达9小时左右的不公开审理,包河区人民法院宣布合肥“少女毁容案”庭审结束。公诉机关指控犯罪嫌疑人陶汝坤涉嫌故意伤害罪。该案并未当庭宣判。期间陶汝坤当庭道歉但周家不接受。
法院判决
2022年5月10日下午3时,合肥少女毁容案,在包河区法院第一法庭开庭宣判。被告人陶汝坤被带上法庭,周岩并未出庭。
合肥少女周岩被毁容案一审宣判,被告陶汝坤故意伤害罪成立,法院考虑到其未成年,判处有期徒刑12年零1个月。被告人并未当庭提出上诉。
2022年5月15日合肥市蜀山区人民法院一审宣判,陶某应承担全部赔偿费用,除其名下房产外,不足由其监护人承担,共计172万余元,
2022年3月22日下午,安徽省合肥市中级人民法院对“周岩毁容损害赔偿纠纷案”作出二审判决,上诉人陶某某赔偿周岩医疗费、残疾赔偿金、精神损害抚慰金等共计180万余元,由陶某某于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一次性赔偿周岩179万余元(扣除已经支付的1万元),不足部分由陶某某父母承担连带赔偿责任,驳回周岩的其他诉讼请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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