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诉转刑事 民事诉讼可以转为刑事自诉吗

第一类为告诉才处理的案件,杭州女子被造谣出轨快递员案即属于此类型;第二类为被害人有证据证明的轻微刑事案件,此类案件可自诉,其中自然存在自诉转公诉的可能性;第三类,我国刑事诉讼法有关自诉案件的规定中包括“告诉才处理”的案件,因而在解释上一般认为,这类案件应按照自诉案件处理。从我国刑法和刑事诉讼法规定理解“告诉才处理”的法理,刑诉公诉转自诉案件的规定是对于一些轻微类型的案件检察机关并没有提起诉讼但是被。希望《自诉转刑事》一文对您能有所帮助!

一、公安局 立案 的程序: 1、先由承办人员填写《立案报告表》,包括:填报单位、案别、编号、发案时间和地点、伤亡情况及财物折款、案情概述、承办人员姓名及填表时间等。 2、然后制作《立案请示报告》,经本机关或部门负责人审批后,制作《立案决定书》。 3、由负责审批人签名或盖章。属于人民检察院直接受理的案件,还要报请上级人民检察院备案。上级人民检察院认为不应当立案的,以书面形式通知下级人民检察院撤销案件。 二、刑事 自诉案件 立案后处理: 人民法院受理的自诉案件,经审查认为具备立案条件的,应当在收到自诉状或口头告诉第2日起15日以内立案,并书面通知自诉人。 《 刑事诉讼法 》第二百一十一条 人民法院对于自诉案件进行审查后,按照下列情形分别处理: (一)犯罪事实清楚,有足够 证据 的案件,应当开庭审判; (二)缺乏罪证的自诉案件,如果自诉人提不出补充证据,应当说服自诉人撤回自诉,或者裁定驳回。 自诉人经两次依法 传唤 ,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的,或者未经法庭许可中途退庭的,按撤诉处理。 法庭审理过程中,审判人员对证据有疑问,需要调查核实的,适用本法第一百九十六条的规定。 《公安机关办理刑事案件程序规定》 第一百七十五条 公安机关接受案件后,经审查,认为有犯罪事实需要追究刑事责任,且属于自己 管辖 的,经县级以上公安机关负责人批准,予以立案; 认为没有犯罪事实,或者犯罪事实显著轻微不需要追究刑事责任,或者具有其他依法不追究刑事责任情形的,经县级以上公安机关负责人批准,不予立案。 对有控告人的案件,决定不予立案的,公安机关应当制作不予立案通知书,并在三日以内送达控告人。

上一篇:刑诉中院管辖的 刑诉中院管辖的案件口诀国恐无死没缺

下一篇:刑事上诉检举 刑事上诉状不服判决的上诉期限是

版权声明:本文内容由南通刑事辩护律师整理并发布,该文观点仅代表作者本人。本站仅提供信息存储空间服务,不拥有所有权,不承担相关法律责任。如发现本站有涉嫌抄袭侵权/违法违规的内容, 请发送邮件至 81156344@qq.com 举报,一经查实,本站将立刻删除。

相关推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