刑事案件自诉案件中止条件是什么 刑事案件自诉案件中止条件是什么意思

依据我国相关法律的规定人民法院在审理刑事案件时出现被告人患有严重疾病无法出庭、被告人脱逃等情形的是可以中止审理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二百零六条在审判过,(一)告诉才处理的案件所谓告诉才处理的案件,指由被害人及其法定代理人、近亲属等提起诉讼,人民法院才予以受理的案件。告诉才处理的刑事案件具体包括:⒈侮辱、诽谤案(刑法第二百,刑事案件中止审理规定1、自诉人、被告人患精神病或其他严重疾病。希望《刑事案件自诉案件中止条件是什么》一文对您能有所帮助!

刑事案件自诉案件中止条件是什么意思

犯罪中止的条件:行为人主观上具有中止的心理;客观上实施了中止犯罪的行为,且有效地停止了犯罪行为或者有效地避免了危害结果的发生。对于中止犯,没有造成损害的,应免除处罚;造成损害的,则应当减轻处罚。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十三条
一切危害国家主权、领土完整和安全,分裂国家、颠覆人民民主专政的政权和推翻社会主义制度,破坏社会秩序和经济秩序,侵犯国有财产或者劳动群众集体所有的财产,侵犯公民私人所有的财产,侵犯公民的人身权利、民主权利和其他权利,以及其他危害社会的行为,依照法律应当受刑罚处罚的,都是犯罪,但是情节显著轻微危害不大的,不认为是犯罪。
第二十四条
在犯罪过程中,自动放弃犯罪或者自动有效地防止犯罪结果发生的,是犯罪中止。对于中止犯,没有造成损害的,应当免除处罚;造成损害的,应当减轻处罚。

刑事案件存在哪些情形可以中止审理?

法律分析:刑事自诉案件中止法律规定:在审判过程中,有下列情形之一,致使案件在较长时间内无法继续审理的,可以中止审理:(一)被告人患有严重疾病,无法出庭的;(二)被告人脱逃的;(三)自诉人患有严重疾病,无法出庭,未委托诉讼代理人出庭的;(四)由于不能抗拒的原因。中止审理的原因消失后,应当恢复审理。中止审理的期间不计入审理期限。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 第二百零六条 在审判过程中,有下列情形之一,致使案件在较长时间内无法继续审理的,可以中止审理:

(一)被告人患有严重疾病,无法出庭的;

(二)被告人脱逃的;

(三)自诉人患有严重疾病,无法出庭,未委托诉讼代理人出庭的;

(四)由于不能抗拒的原因。

中止审理的原因消失后,应当恢复审理。中止审理的期间不计入审理期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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