刑事询问后放了 刑事案件询问时间到24小时怎么处理?

传唤是指公检法使用传票通知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及其他当事人到案接受讯问。如果传唤到案后经调查违法或者犯罪事实确凿的嫌疑人会被拘留。但是如果经调查没有违法或者犯罪事。希望《刑事询问后放了》一文对您能有所帮助!

刑事案件询问时间到24小时怎么处理?

刑事拘留24小时后没有犯罪事实的就会释放,刑事案件拘留超过24小时是在合法范围内的。据法律的规定,派出所拘留最长期限是37天,但是传唤、拘传的时间一般不得超过12小时。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八十六条规定,拘留后,应当立即将被拘留人送看守所羁押,至迟不得超过24小时。本条应当理解为,对犯罪嫌疑人宣布执行刑拘后,应在24小时内送至看守所进行羁押。刑事拘留后,除有碍侦查或者无法通知情形以外,决定拘留的机关应当把原因和羁押的处所,在24小时以内,通知犯罪嫌疑人的家属或者所在单位。影响通知的原因消失后,办案人员应当立即通知犯罪嫌疑人的家属或者所在单位。对没有在24小时内通知的,应当在拘留通知书中注明原因。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八十六条 公安机关对被拘留的人,应当在拘留后的二十四小时以内进行讯问。在发现不应当拘留的时候,必须立即释放,发给释放证明。

刑事案件的询问笔录录音录像规定

经侦询问完后放人了说明你没问题
具体办案机关处理情况如下:1.如果是传唤、拘传讯问一般续的时间不得超过十二小时;案情特别重大、复杂,需要采取拘留、逮捕措施的,传唤、拘传持续的时间不得超过二十四小时,
2.如果不应拘留的,传唤、拘传结束即应释放;
3.如果应当拘留的,传唤、拘传结束就会被送到看守所关押,最长24小时送看守所。
综述传唤、拘传后如果48小时人没有释放,那肯定是被拘留了。
【拓展资料】
法律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
第一百一十七条 对不需要逮捕、拘留的犯罪嫌疑人,可以传唤到犯罪嫌疑人所在市、县的指定地点或者到他的住处进行讯问,但是应当出示人民检察院或者公安机关的证明文件。对在现场发现的犯罪嫌疑人,经出示工作证件,可以口头传唤,但应当在讯问笔录中注明。
传唤、拘传持续的时间不得超过十二小时;案情特别重大、复杂,需要采取拘留、逮捕措施的,传唤、拘传持续的时间不得超过二十四小时。
不得以连续传唤、拘传的形式变相拘禁犯罪嫌疑人。传唤、拘传犯罪嫌疑人,应当保证犯罪嫌疑人的饮食和必要的休息时间。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修正案》第五十七条规定“ 被监视居住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应当遵守以下规定: 未经执行机关批准不得会见他人;”和《 公安机关办理刑事案件程序规定》第九十七条第(二)项关于“未经执行机关批准不得会见共同居住人及其聘请的律师以外的其他人”的规定,被监视居住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会见共同居住人及其聘请的律师”并不受任何限制。
因此除因 被监视居住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被撤消监视居住,任何时候公安机关都不能以任何理由不让被讯问人见律师。

刑事案件讯问后放回家是什么意思

询问后放回家,一般不会再被抓。
公安机关讯问是侦查程序,同时也表明当事人的行为尚不构成刑拘或者行政拘留的要求。如果结案会以书面形式通知,同时建议不要乱跑,随时等候公安机关的通知或传讯。如果是犯罪嫌疑人一个多月没有通知不代表没有事了,建议保持电话畅通,保证随传随到。
讯问基本特点:(一)外在表现为直接侵害形态。(二)多数案件存在明显的犯罪现场。(三)案件因果联系复杂多样。(四)案件形成具有阶段性与突发性。询问笔录和讯问笔录的区别:讯问笔录是司法机关的司法人员在讯问被告人时制作的,记录被告人的供述或辩解情况以及对被告人依法讯问情况的证据性文书。询问笔录是查明犯罪分子和案件真实情况,鉴别和印证其他证据的根据。它具有为办案人员提供侦查线索,使办案人员全面了解案情、搜集证据的作用。讯问是针对犯罪嫌疑人或是被告而进行的,不同的术语所针对的主体是不同的。不论是询问笔录和讯问笔录,只要没有成立刑事案件或者行政案件,该笔录都只是调查资料,不会存档,如果案件成立,就要作为证据材料存档。也就是说,是否对将来产生影响,取决于案件是否成立。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
第一百二十四条 侦查人员询问证人,可以在现场进行,也可以到证人所在单位、住处或者证人提出的地点进行,在必要的时候,可以通知证人到人民检察院或者公安机关提供证言。在现场询问证人,应当出示工作证件,到证人所在单位、住处或者证人提出的地点询问证人,应当出示人民检察院或者公安机关的证明文件。询问证人应当个别进行。
第八十六条 公安机关对被拘留的人,应当在拘留后的二十四小时以内进行讯问。在发现不应当拘留的时候,必须立即释放,发给释放证明。
第八十八条 人民检察院审查批准逮捕,可以讯问犯罪嫌疑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讯问犯罪嫌疑人:
(一)对是否符合逮捕条件有疑问的;
(二)犯罪嫌疑人要求向检察人员当面陈述;(三)侦查活动可能有重大违法行为的。人民检察院审查批准逮捕,可以询问证人等诉讼参与人,听取辩护律师的意见;辩护律师提出要求的,应当听取辩护律师的意见

刑事案件中询问笔录怎么质证

一、在派出所超过24小时一般情况
1、在派出所超过24小时一般为询问查证未结束。出所可以留人超过24小时,没有犯罪嫌疑最多可以留48小时。对于不需要逮捕、拘留的犯罪嫌疑人,派出所询问查证的时间不得超过24小时,在特殊情况下,经县级以上公安机关批准,可以延长至48小时。但应当立即通知其家属或者其所在单位。
2、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警察法》第九条
为维护社会治安秩序,公安机关的人民警察对有违法犯罪嫌疑的人员,经出示相应证件,可以当场盘问、检查;经盘问、检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将其带至公安机关,经该公安机关批准,对其继续盘问:
(一)被指控有犯罪行为的;
(二)有现场作案嫌疑的;
(三)有作案嫌疑身份不明的;
(四)携带的物品有可能是赃物的。
对被盘问人的留置时间自带至公安机关之时起不超过二十四小时,在特殊情况下,经县级以上公安机关批准,可以延长至四十八小时,并应当留有盘问记录。对于批准继续盘问的,应当立即通知其家属或者其所在单位。对于不批准继续盘问的,应当立即释放被盘问人。
经继续盘问,公安机关认为对被盘问人需要依法采取拘留或者其他强制措施的,应当在前款规定的期间作出决定;在前款规定的期间不能作出上述决定的,应当立即释放被盘问人。
二、派出所拘留条件是什么
1、正在预备犯罪、实行犯罪或者在犯罪后即时被发觉的;
2、害人或者在场亲眼看见的人指认他犯罪的;
3、在身边或者住处发现有犯罪证据的;
4、犯罪后企图自杀、逃跑或者在逃的;
5、有毁灭、伪造证据或者串供可能的;
6、不讲真实姓名、住址,身份不明的;
7、有流窜作案、多次作案、结伙作案重大嫌疑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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