刑事公诉案例 刑事公诉案例退贞两次还起诉吗

刑事判决书案例浙江省宁波市北仑区人民法院刑事判决书(2011)甬仑刑初字第63号公诉机关浙江省宁波市北仑区人民检察院。被告人张某汉族年月日出生于省县,十佳案例及提名法律援助不走过场,细心辩护获得成功承办律师:张幸、胡雪梅案情L某伙同他人从我国非法偷越国境前往缅甸,同时因诈骗罪被上通缉抓获,公安机在L某随身,自己的人身、财产权利遭到虚假诉讼犯罪行为侵害,这是提起刑事自诉的主体条件。第二,有证据证明对。希望《刑事公诉案例》一文对您能有所帮助!

刑事公诉案例退贞两次还起诉吗

公诉案件被告人不可以撤诉。刑事公诉案件是由各级检察机关依照法律相关规定,代表国家追究被告人的刑事责任而提起诉讼的案件。对于犯罪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已涉嫌构成犯罪的被告人,依法应当追究被告人的刑事责任,不能撤诉。
对于提起公诉的案件有哪些情形的人民检察院可以撤回起诉
1、不存在犯罪事实的;
2、犯罪事实并非被告人所为的;
3、情节显著轻微、危害不大,不认为是犯罪的;
4、证据不足或证据发生变化,不符合起诉条件的;
5、被告人因未达到刑事责任年龄,不负刑事责任的;
6、被告人是精神病人,在不能辨认或者不能控制自己行为的时候造成危害结果,经法定程序鉴定确认,不负刑事责任的;
7、法律、司法解释发生变化导致不应当追究被告人刑事责任的;
8、其他不应当追究被告人刑事责任的。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十五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追究刑事责任,已经追究的,应当撤销案件,或者不起诉,或者终止审理,或者宣告无罪:
(一)情节显著轻微、危害不大,不认为是犯罪的;
(二)犯罪已过追诉时效期限的;
(三)经特赦令免除刑罚的;
(四)依照刑法告诉才处理的犯罪,没有告诉或者撤回告诉的;
(五)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死亡的;
(六)其他法律规定免予追究刑事责任的。

民用航空刑事法律制度案例

法律分析:检察院把案子退回公安局补充侦查,说明事实或者证据存在一些问题。检察院退回公安机关补充侦查以二次为限。如果公安机关在第二次补充侦查后,发现不应对犯罪嫌疑人追究刑事责任的,应当撤销案件,并将被关押的犯罪嫌疑人予以释放;如果认为应该追究刑事责任的,则仍会向检察院移送起诉。检察院对于经二次退查的案件,仍然认为证据不足,不符合起诉条件的,应当作出不起诉的决定;如果认为符合起诉条件,则会再次向法院提起公诉,再由法院来判决犯罪嫌疑人的罪名是否成立,是否应该承担刑事责任。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

第九十条 人民检察院对于公安机关提请批准逮捕的案件进行审查后,应当根据情况分别作出批准逮捕或者不批准逮捕的决定。对于批准逮捕的决定,公安机关应当立即执行,并且将执行情况及时通知人民检察院。对于不批准逮捕的,人民检察院应当说明理由,需要补充侦查的,应当同时通知公安机关。

第一百七十条 人民检察院对于监察机关移送起诉的案件,依照本法和监察法的有关规定进行审查。人民检察院经审查,认为需要补充核实的,应当退回监察机关补充调查,必要时可以自行补充侦查。对于监察机关移送起诉的已采取留置措施的案件,人民检察院应当对犯罪嫌疑人先行拘留,留置措施自动解除。人民检察院应当在拘留后的十日以内作出是否逮捕、取保候审或者监视居住的决定。在特殊情况下,决定的时间可以延长一日至四日。人民检察院决定采取强制措施的期间不计入审查起诉期限。

第一百七十五条 人民检察院审查案件,可以要求公安机关提供法庭审判所必需的证据材料;认为可能存在本法第五十六条规定的以非法方法收集证据情形的,可以要求其对证据收集的合法性作出说明。人民检察院审查案件,对于需要补充侦查的,可以退回公安机关补充侦查,也可以自行侦查。对于补充侦查的案件,应当在一个月以内补充侦查完毕。补充侦查以二次为限。补充侦查完毕移送人民检察院后,人民检察院重新计算审查起诉期限。对于二次补充侦查的案件,人民检察院仍然认为证据不足,不符合起诉条件的,应当作出不起诉的决定。

刑事自诉和公诉的区别

  检察院退回公安补充侦查,己退回两次,结果会怎样还要看公安机关第二次补充侦查的情况如何。
  根据我国《刑事诉讼法》的规定,检察院退回公安机关补充侦查以二次为限。
  如果公安机关在第二次补充侦查后,发现不应对犯罪嫌疑人追究刑事责任的,应当撤销案件,并将被关押的犯罪嫌疑人予以释放;如果认为应该追究刑事责任的,则仍会向检察院移送起诉。
  检察院对于经二次退查的案件,仍然认为证据不足,不符合起诉条件的,应当作出不起诉的决定;如果认为符合起诉条件,则会再次向法院提起公诉,再由法院来判决犯罪嫌疑人的罪名是否成立,是否应该承担刑事责任。
  《刑事诉讼法》
  第一百六十一条 在侦查过程中,发现不应对犯罪嫌疑人追究刑事责任的,应当撤销案件;犯罪嫌疑人已被逮捕的,应当立即释放,发给释放证明,并且通知原批准逮捕的人民检察院。
  第一百七十一条 人民检察院审查案件,可以要求公安机关提供法庭审判所必需的证据材料;认为可能存在本法第五十四条规定的以非法方法收集证据情形的,可以要求其对证据收集的合法性作出说明。
  人民检察院审查案件,对于需要补充侦查的,可以退回公安机关补充侦查,也可以自行侦查。
  对于补充侦查的案件,应当在一个月以内补充侦查完毕。补充侦查以二次为限。补充侦查完毕移送人民检察院后,人民检察院重新计算审查起诉期限。
  对于二次补充侦查的案件,人民检察院仍然认为证据不足,不符合起诉条件的,应当作出不起诉的决定。

刑事公诉案例心得体会

根据法律的规定,案件退侦限两次。如果案件退侦两次,检察院认定证据不足,就会做出不起诉的决定,同时将案件退回公安机关。公安机关也就会做出撤案处理,而不是决定不起诉,决定不起诉的职权,只能由检察院行使。检察院决定不起诉后,监视居住的强制措施执行单位也就转移到了公安机关,只要公安机关做出撤销案件的决定,同时就会做出撤销监视居住强制措施的决定。取保候审后,公安机关将案件移交检察院公诉科,证据不足公诉科可发回公安机关补充侦查。补充侦查,是指公安机关或者人民检察院依照法定程序,在原有侦查工作的基础上,对案件中的部分事实情况作进一步调查、补充证据的一种诉讼活动。案子到检察院审查起诉,重新打回公安进行的才算补充侦查人民检察院审查案件,可以要求公安机关提供法庭审判所必需的证据材料;认为可能存在本法第五十四条规定的以非法方法收集证据情形的,可以要求其对证据收集的合法性作出说明。人民检察院审查案件,对于需要补充侦查的,可以退回公安机关补充侦查,也可以自行侦查。
监视居住的执行机关?
监视居住由公安机关和国家安全机关执行。
1.公、检、法三机关均可作出监视居住的决定。
2.必须由公安机关执行,所以检察院和法院作出的监视居住的决定,也应当由公安机关执行;有关危害国家安全的案件,由国家安全机关执行
法律依据:《刑事诉讼法》第一百七十一条人民检察院审查案件,可以要求公安机关提供法庭审判所必需的证据材料;认为可能存在本法第五十四条规定的以非法方法收集证据情形的,可以要求其对证据收集的合法性作出说明。

刑事公诉案件的被害人

在庭审过程中的退回补充侦查,检察院应当自行收集证据和进行侦查,必要时可以要求侦查机关提供协助;也可以书面要求侦查机关补充提供证据。但是不能再将案卷退回到侦查机关。

【法律规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一百九十八条之规定:“在法庭审判过程中,遇有下列情形之一,影响审判进行的,可以延期审理:(二)检察人员发现提起公诉的案件需要补充侦查,提出建议的。” 

《人民检察院刑事诉讼规则(试行)》第四百五十七条:“在审判过程中,对于需要补充提供法庭审判所必需的证据或者补充侦查的,人民检察院应当自行收集证据和进行侦查,必要时可以要求侦查机关提供协助;也可以书面要求侦查机关补充提供证据。”

结论:在庭审过程中的补充侦查不同于审查起诉阶段时的补充侦查。在审查起诉阶段如果需要补充侦查的,可以退回公安机关补充侦查,也可以自行侦查。在庭审过程中的退回补充侦查,检察院应当自行收集证据和进行侦查,可以要求侦查机关协助或者提供补充证据,但是不能再将案卷退回到侦查机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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