刑事辩护实务案例 刑事辩护实务案例分析讲座心得

人民检察院认为,是为了制止被害人高某正在进行的不法侵害,而采取的制止不法侵害的行为,对高某造成轻伤,属于正当防卫,不负刑事责任,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本题中律师拒绝辩护不是正当的法定理由因而该律师的做法是不合法的。案例4律师应在受托的权限内维护委托人的合法权益。案情在一起买卖合同纠纷中律师杨军受个体户李,第二有证据证明对被告人通过虚假诉讼侵犯自己人身、财产权利的行为应当依法追究刑事责任这是。希望《刑事辩护实务案例》一文对您能有所帮助!

刑事辩护实务案例分析讲座心得

“近几年来,毒品犯罪呈现出高发和井喷的态势。按照我在原检察机关的统计,毒品犯罪已逐渐成为盗窃、伤害、交通肇事等主要普通刑事犯罪之后的又一常见多发犯罪。但是,毒品犯罪起刑点高,量刑重,具有自已显著的特点。我们刑辩律师也敏锐地发掘出毒品辩护的广括天地。中华毒辩联盟,《人民禁毒》专家律师团,以及草原狼毒辩等以毒辩专业性著称的刑辩品牌,如雨后春笋般地涌现了出来。笔者也有幸成为《人民禁毒》专家律师团成员之一;还有幸成为“中华毒辩联盟”的分享讲师,也表明我们毒辩正逐渐走向品牌化、专业化。
无论是何种刑事案件的辩护工作,辩点的把握都是最核心的技能之一。只有准确掌握辩点,找出案件事实、定性、程序、证据、情节各方面的有利环节,才能达到刑辩律师无罪、罪轻辩护的目的。
辩点的准确、透彻,是专业刑辩律师区别于其他非专业刑辩律师的主要标志。刑辩律师之所以有很强的专业性,根源于辩点的不好把握。因为首先刑事法律法规很繁杂;刑事案件千差万别,几乎找不到相同的案件;我国的刑事理论研究起步较晚,有很多问题非常有争议;这些,都导致了刑事辩护实务具有非常强的专业性。
一、辩点有规律可循。我转型之后一直在考虑,辩点到底有没有规律可循的问题。我认为是有一些规律的。
首先,辩点的指向性非常明确,就是为了达到无罪、罪轻辩护的目的。其次,辩点的落脚点一定是案件的事实问题、程序问题、证据问题、定性问题。28日我在Icourt全国微讲座的分享和交流当中,就如何从常情常理的审查判断入手寻找辩点的话题,同全国各地近8000名律师进行了交流和探讨。主要内容就是我通过长期的检察工作实践,通过转型前后对公布的冤假错案的分析和名家专著的学习,以及对自己指导办理的案件的总结,发现了大多数错案,错的并不高深,不涉及到ATM机属性这样特别有争议的法理问题,错的都是很明显的常情常理问题。比如司法局局长用业余时间搞翻译,收入归自己所有,是不是贪污这样的问题,竟然也申诉了十年,最后用一个简单比喻,说如果他不是搞翻译,他用业余时间修自行车,收入归自己,这算不算贪污,就轻松搞定。这是多么浅显的道理,竟然也能另合议庭错谔不已,可见司法人员的有罪推定观念有多么严重。大家有兴趣可以找来整理出来的文字稿去读,已经在刑事实务公号“深海鱼”发表。但是常情常理规则在毒品案件辩护中,除了在非法持有毒品犯罪上有用武之地外,似乎用处不大。因为毒品犯罪毕竟是一个社会危害性无可争议的犯罪。再次,辩点在每一个案件当中都是不同的。如果没有一定功底,找到辩点并不容易。非专业刑辩律师,可能会连自首、立功这样基础的情节认定问题都感到难以把握。从这个意义上讲,辩点不好把握,需要很强的专业性。第四,毒品犯罪的辩点有其特殊性。每一类犯罪都有自己的特点,特点不同,与其他案件相比,除了会有一些通常可共用的辩点外,就一定会有自身的特点。对于毒品犯罪而言,比较显著的特点就是毒品犯罪的特情问题,引诱问题,立功问题,毒品数量、含量问题,毒品扣押程序问题等。认识到毒品犯罪同其他犯罪相比所具有的特点,有助于很好的把握毒品犯罪辩护的规律。我觉得我们中华毒辩联盟可以将我们所有的课件整理之后,出版一本专业毒辩业务书籍。
因为毒品犯罪具有以上显著特征,并且证据规格要求低,而且动辄面临无期、死刑等较重刑罚责任,在办理毒品犯罪中如何寻找辩点就显得更为专业,非刑辩专业律师不能胜任。
二、运用常情常理规则考察非法持有犯罪主观明知的认定
常情常理规则在毒辩上也有用武之地,但多见于非法持有类毒品犯罪中,对毒品性质的主观认识的方面的判断,在毒品案件《三大纪要》、公安部《关于公安机关管辖的刑事案件立案追诉标准的规定(三)》第1条第8款规定的很详细;主要规定:具有未如实申报、伪报、藏匿、伪装、丢弃、体内或贴身隐秘处藏匿、高额报酬、高度隐蔽、反常交接、绕开站点、虚假身份或地址托运等方式情形之一,不能做出合理解释的,可以认定明知是毒品,但有证据证明确属被蒙骗的除外。但是,在司法实践中,让持毒者作出“合理解释”、“提出证据证实自己确属被蒙骗”几乎不可能。当司法机关机械适用法律时,我们就要运用常情常理规则,详尽、透彻地结合行为人的生存条件、生活环境、对毒品认知的可能性、年龄、阅历、智力、案发表现等各个方面去综合论述,为什么虽然人赃并获,但是行为人确实不知道其持有、运输的是毒品。比如易胜华老师的著作中提到一个案例,一个女孩被一名外籍毒贩男友利用,从境外携带数量很大的毒品入境时被抓获。从这个女孩的年龄、经历、阅历上分析,从她入境时、接受检查时的坦荡、自然的表现看,她都不可能认识到这个外国男友是个毒贩,委托她捎给国内亲友的纪念品实际是毒品。但是这个案件也被起诉到法院,实际上是对常情常理规则的违反,是不能排除确实不知道是毒品这样的合理怀疑。
三、从言辞证据之间的矛盾性入手找辩点
毒品犯罪一般都存在直接证据少,对嫌疑人供述依赖性较大的问题。有的嫌疑人大包大揽,将所有责任一人挑,其他人的供述予以认可或否认;有的嫌疑人供述反复;有的嫌疑人反侦查能力强,始终拒不供认。而一个毒品犯罪的成立,至少要有毒品和行为两个特征,查获毒品,没有其他证据,一般可定非法持有;查获毒品,供述贩卖,需要有通话记录或者存取款凭证佐证;未查获毒品,买卖双方印证,细节一致,排除非法取证可能,可以认定。这一般是侦查、检察、审判的一个印据审查逻辑。例如,在受雇运输毒品、仅抓获携毒者的情况下,一般就只有其供述直接证明是否明知,无法形成证明完整的证据链条,无法证明其主观故意了。可见“为获取不同寻常的高额或者不等值的报酬”而推定为明知是毒品而运输,这一条在司法实践中还是应当慎用,应当引起我们毒辩律师的重视。即在受雇运输、行为人供认的情况下,也不能一概简单有罪辩护了事。
四、从三个案件看毒品犯罪案件辩点的把握
接下来我想从毒品实物是否存在的问题、毒贩主次关系问题、毒品扣押、保管、送检过程中的问题几个方面,结合我经办的几个真实案件,跟大家充分交流一下,在办理毒品案件时,常见辩点的把握。
两个月前我接手了一个一号被告贩毒40公斤的案子,我的当事人是四号被告人。他的家属找到我时,是庭审结束以后,判决作出之前。家属通过一些打探,知道可能要判处四号死刑,急了,多方找到我。这个环节我没法复印卷宗、阅卷,就问他家属要了起诉书,并且问家属,开庭时辩护人都提出了哪些辩护观点。他的家属说,几乎没提出什么有利的意见。那我首先,在头脑中就产生了疑问,一号是40公斤,二号、三号是30公斤,四号是25公斤,为什么四号和一号会被判处死刑?二号三号位次后移了?我看了一下起诉书,从起诉书中发现,四号是累犯。再看一下具体案件事实,我就让家属先回去,我当晚加班,写了一份辩护意见,提出了十条对其从轻处罚,不应适用死刑的辩护意见。
第一条,起诉书中认定的第一起犯罪事实,是第四被告去广州购毒10千克后,为了躲避公安机关的缉捕,把毒品丢弃在一个小区里,后来该毒品也未能查获扣押。我提出来,虽然这个经过有同案两名被告人的供述相印证,但没有任何证据证实里面装的确实是毒品。没有人打开包装检验。该毒品没有扣押在案,毒品的性质、重量完全凭当事人的口供,客观性无法考证。毒品是否是冰毒?纯度如何?此次系第四被告第一次从上手处购买冰毒,有没有上手用其他物品代替冰毒交付的可能性?认定该10公斤毒品为毒品,且为冰毒,证据不足。那么这个事实的性质是存疑的。我提出,这种怀疑是合理的,因为以假充真的情况在贩毒案件中并不罕见,否则就不会有《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禁毒的决定》的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十七条规定:对以假毒品进行犯罪的定性:不知道是假毒品而当作毒品走私、贩卖、运输、窝藏的,应当以走私、贩卖、运输、窝藏毒品犯罪(未遂)定罪处罚,这样的司法解释规定了。
第二条,四号在贩毒过程中,是第一被告、第二被告、第三被告的下线。是上线罪责更重,还是下线罪责更重?在同一宗未实际流入社会的毒品的交易当中,我认为上线更接近毒品源头,罪责更大,社会危害性更重;起码应当等量齐观,不应当是下线比上线更重。
作为毒品犯罪的上下线,同一手毒品犯罪分子直接交易,再转手其他下线的中间商,虽然在单笔交易的获利上看,赚取的差价较少,但从毒品流转的作用上看,通过上线流入社会的毒品数量更大、社会危害性更加严重。
第三条,对于毒品犯罪,查证属实的毒品犯罪数量是量刑的最重要的依据。毒品犯罪,以流入社会的毒品数量为量刑的基本依据,流入社会的毒品数量越多,对应的刑事责任越重。本案中也是如此,虽然从获利数额上看,四号被告加价较多,但从总体流入社会的数量上看,四号被告经手流入社会的毒品数量为14公斤,而经第一被告、第二被告、第三被告之手流入社会的毒品数量为40公斤、30公斤。
本案中,经第四被告之手流入社会的毒品数量远远低于其他三名被告人,在量刑时应当予以区别。
第四条,第四被告虽系累犯,但属于累犯中情节最轻微的情况
第四被告的前罪罪名是掩饰、隐瞒犯罪所得罪,该罪名属于盗窃、诈骗等犯罪的下游犯罪;并且第四被告是在前罪执行完毕之后仅差11个月满五年的情况下,濒临构成累犯的法定期限的“末期”实施了后罪,其恶性在累犯中是最轻微的。
第五条,《刑法》第六十八条规定,对累犯,应从重处罚,而不是“加重”处罚。即其他主犯较第四被告贩毒数量分别多出15公斤、5公斤的事实显然>(大于)第四被告的累犯情节。这一条实际附属于上一条,都是关于累犯对量刑的影响问题。这里说的加重处罚,看似不专业,因为我们知道死立和死缓不是两个不同的刑种,死缓只是死立的一种执行方式。但是这里单独提出来,是我认为这个问题特别关键。因为之所以把四号前提到二号位置,判处死刑,应当就是累犯的法定从重处罚情节起了作用。所以有必要着重提出来,并且用加重处罚这样不专业但很形象的说法,表明我们的辩护观点。也就是说,综合全案事实,第四被告虽然犯有贩毒重罪,但相较其他三名主犯的犯罪事实较轻,贩毒数量差距悬殊;第四被告虽系累犯,但累犯情节相对较轻,相比较而言,无论如何不应比贩卖15公斤的毒品罪责更重,社会危害性更大。换句话说,单凭这15公斤毒品,都够判几个死刑了,而一个前科性质为普通下游犯罪并且后罪临界累犯期满时所为,性质和情节显著轻于贩卖15公斤毒品的罪责。
第六条,起诉书指控第四被告将毒品500克作为报酬送给其他人的事实不清,定性有误。相对于其他几条,本条在这么大数量的毒品犯罪案件中,意义显得无足轻重,但是我们也要提出来,以证明第四被告罪不至死。首先,数量应为400克。第四被告始终供述“将剩下的0.5千克取出400克给了随其一同运输毒品的其他被告。而该人对此事实供述反复,且在该人处搜缴的毒品种类、数量都超过第四被告赠予的数量,不能排除该人从其他人手中买来毒品同第四被告赠予的毒品混同的可能性。因此,其赠予他人的数量应为400克。同时,我提出,赠予的性质不同于贩卖。因为被赠予人没有贩卖毒品故意,仅有同第四被告共同运输毒品的犯罪故意,并取得共同运输毒品的犯罪报酬,是二人共同犯罪、共担风险的利益分配问题,而不应认定此笔毒品数量计入第四被告贩卖毒品的数量之中。因为该人同其一同运输,二人在共同运输环节构成共同犯罪,因为第四被告的罪名是贩卖、运输毒品罪。部分构成共同犯罪,第四被告给其毒品的行为,其性质属于分赃。比如两个人共同相约盗窃,盗窃之后一个人分给另一个人一些赃物,这属于分赃行为,不应当另外评价。这个问题比较复杂,深入论证的话会简单问题复杂化。我们在这里复杂问题简单化,只要达到有效质疑的目的即可。
第七条、认定第四被告将500克毒品贩卖给案外人证据不足。该事实仅有第四被告的供述,无其他证据印证,属于孤证,不应予以认定。
第八条、第四被告本人系吸毒人员,未贩卖的少量毒品应认定供其本人吸食,在贩毒数量中予以扣减。
第九条、第四被告具有法定立功情节正在查办。第四被告到案后,多次同办案单位、看守所管教、辩护律师联系,提供抓捕上线的线索,积极要求协助公安机关抓捕其他大毒枭;立功心切,恳请人民法院、检察机关督促公安机关抓紧查办相关线索!相关司法解释规定,有立功线索尚未查实的,判处死刑应当特别慎重。
第十条,第四被告具有多种酌定从轻处罚情节。第四被告到案后能如实供述自己的犯罪事实,积极辩认上线,对侦查机关破案起到了帮助作用。第四被告的妻子受到第四被告的牵连,被公安机关作为同案犯罪嫌疑人拘留了近四十天,身心遭受了巨大的创伤,神志恍惚,几近失常,让人十分同情和不忍。其妻子的遭遇实际上不属于犯罪分子本人的法定、酌定从轻情节;但是我也提出来了,为什么呢,因为法理不外乎人情,一人犯罪一人受刑,累及家属,总是值得同情的,我是为第四被告赚同情分。

常见刑事案件辩护要点PDF

讲座围绕“保持良好心态,做情绪的主人”这个主题, 讲座开始,李教授与大家互动做了热身活动“爱的鼓励”,活跃了全场的气氛。讲座中,李教授围绕心理健康的内涵、大学生存在的主要心理问题、如何调控情绪等方面,旁征博引,侃侃而谈,用丰富的案例、生动的图文、幽默诙谐的语言阐述了“自己才是情绪的主人”,讲座气氛融洽,取得了良好的效果。下面由我来给大家分享讲座心得,欢迎大家参阅。

讲座心得1

花了两天的时间,我认真地将特级教师---《高中语文教学艺术研究专题》讲座听了一篇,觉得深受启发。这次视频讲座涉及的内容有《让我们的教学充满诗意》《教师的幸福感从哪里来》《建设一个动态的课堂》《从学生需要出发进行教学设计——多媒体教学促进语文教与学》《要教书,先读书——不断充盈教学艺术的源头活水》《教科研是教师专业化的捷径》,应该说非常丰富。下面我就个人在听讲座中的一点体会来谈下我对现在高中语文教学的一些认识与看法。

相信每一位高中语文教师都希望自己的语文教学能够充满诗意,然而现实的操作却没有我们想像的那么简单。语文的博大精深,对语文老师来说是一个巨大的挑战,自身素质的差距决定着我们很多人无法自如地驾驭课堂。在这里我们强调的自如驾驭,并不是那种强制威慑下的语文课堂,而是能够充分展现教师智慧和风采的语文课堂。然而真正做到这一点,又岂是简单的?我曾经很努力地进行着自我素质的一种提升,可是有些东西是急不来的,我们必须脚踏实地一步一个脚印地走好。诗意地教学,诗意地生活,这是我们每个人的理想。然而理想与现实的差距总是存在巨大的落差。人民教师的艰辛追求与美丽梦想,总在现实面前逐渐残酷地破灭。问君能有几多愁,恰似一江春水向东流。我不是愤世主义者也不是悲观主义者,我只是一个平凡的语文教师,或许还是不合格的语文教师。

-说:“要建设一个动态的课堂。”语文课堂教学的动态生成是强调学生、教师、文本以及教学环境的交互作用,使教学立足于当前又指向未来;要求充分尊重师生生命活动的多样性和教学环境的复杂性,把每节课都视为不可重复的激情与智慧的和谐建构过程。这一点也是一种追求。动态生成使语文课程成为师生张扬个性,愉悦心灵,提升素养,和谐对话的精神家园;使语文教学充满了诗意和魅力。

-教授说:没有教师的生命质量的提升,就很难有高的 教育 质量。没有教师精神的解放,就很难有学生精神的解放;没有教师的主动发展,就很难有学生的主动发展;没有教师的教育创造,就很难有学生的创造精神。教师必须要提高自己的素质,一个最好的办法就是读书。梁捷说:“要教书,先读书!”正如我们平常所言的,教师要给学生一杯水,自己必须是一桶水。我其实很疑惑:这一杯水到底有多少的量?自己拥有的一桶水又有多少的量?并且这杯水是否纯净可以引用?很多所谓的教育名家都讲过:“教师要上出非常有个性的语文课堂。”呜呼哀哉,个性就这么容易做到吗?如果不是这么容易做到,何以如此叫嚷着要有个性。这不就是:天上的星星很漂亮,你去给我摘下来。谁人不知天上星星漂亮,可是,有几个人可以做到?我不是否定,只是面对无谓的说教的一点感慨。

确实应该看到,教师的个性化教学能够促进学生个性的发展,对此我深信不疑。让我们先来追寻历史,陶行知、朱自清、丰恺……一座座永不褪色的丰碑依然矗立在我们的心中。历经岁月地淘洗,他们的形象为什么仍旧光华熠熠?透过层层的光环,我们不难明白一个朴素的真理——惟有以崇高的精神为依托,名师的丰碑才能屹立在人们的心中。正是延续着这条精神的血脉,时时处处抱定对教育的热爱和奉献,对学生有真诚的关心和尊重,又有对民主和平等的践行,于漪、钱梦龙、魏书生、李吉林、孙维刚、邱学华……这些有着独特魅力的教师,他们把自己的名和信念镌刻在中国教育的史诗中。名师独特的教学个性,创造了他们辉煌的教学人生,同时也激励着年轻一代语文工作者不断前进的步伐。只有个性才能发展个性;没有教师的个性,便谈不上学生的个性。学生的个性发展教育需要以教师教学个性为基础,教师教育力量的源泉在于教师的教学个性。教师是学生行为的示范者,学习的榜样,学生对任何客观事物的印象,可能在很大程度上都间接地来自于教师。没有教学个性的教师,他(她)的存在价值是有限的。也可以这样理解:失落了教学个性往往意味着教学的失败,教学生命的死亡。乌申斯基告诫我们说:“在教学中,一切都应当以教育者的个性为基础,只有个性才能影响个性的发展与定型,只有性格才能培养性格。”新课标上的“使他们(学生)逐步形成良好的个性和健全的人格”并不是什么一纸空话,而是时代发展提出的必然要求。回过头来,我们必须去思考一个最初和最基本的问题,即语文教学的目的是什么?或许有些教师还认识不清。读书学习当然不仅仅是为了考试上大学,假使那样,将是我们整个民族教育的悲哀。解读新课标,会让我们明白:语文教育的真正目的乃是为了培养大写的“人”,培养一个德智体美和谐发展的生命个体。我的心中其实很明白个性的巨大作用,只是说归说,做起来的实际情况另当别论。

记得印度大智者克里希那穆提说:“要改变世界,我们内心则要有新生。”我觉得教师有时候很会自我安慰与满足。在一切不顺利面前,表现出的那种英雄气概,试问当今天下,有几人欤?所以我们总是很期盼着诗意地教学与生活。是的,教学本应是充满诗意的。可是我们却常常感到教学的乏味、简单。今天重复着昨天,明天重复着今天,日子就在这枯燥的重复中悄悄地溜走了。那种设想的美好,那种多姿多彩的教学,似乎都是梦境一场。所以梁捷告诫我们说:“对教学的厌倦不是教学本身的无味,而是我们不懂得如何去诗意地教学。”

克里希那穆提说:“缺乏了正确的教育,迷惘便会被视为真实,于是个人的内心便会永远存在着冲突。”抚慰内心的冲突,抚平心灵的躁动。我的呼吁是:永远保持一颗热爱教学的心吧!只有你的教学充满了热情,你才能从教学中得到回报,从教学中体会到很多温暖和乐趣。

最后以叶澜教授的那句话来结束:“从生命的高度、用动态生成的观点看课堂教学。”而我也再次呼吁:让我们诗意地教学诗意地生活吧,做一个幸福的语文教师。

讲座心得2

看完了这位优秀教师的师德讲座,我的心里久久不能平静,他的身影在我脑海挥散不去,他的 事迹 深深震撼了我的心灵。道德是教师的灵魂,师德是教师职业理想的翅膀,教师的工作是神圣的,也是艰苦的,教书育人需要感情、时间、精力乃至全部心血的付出,这种付出是要以强烈的使命感为基础的。“育苗有志闲逸少,润物无声辛劳多”。一个热爱教育事业的人,是要甘于寂寞,甘于辛劳的。这是师德的首要条件。

教育是一门艺术,因为人是最神秘最复杂的生物。面对一群有思想有感情的学生,如何赢得他们的信任与尊重,如何对他们实施德育教育呢?作为一名教师,我认识到教师肩头的重任,一定要能理解学生,尊重学生。

教育学生,最重要的是要倾注爱心。教师没有深切的爱就难以收到理想的教育效果。用爱心架起师生心灵的桥梁,注意寻找他们身上的闪光点,及时给予表扬,增强学生学习的自信心。要爱学生成长过程中的每一微小“闪光点”,要爱他们具有极大的可塑性。要爱他们在教育过程中的主体能动性;要爱他们成长过程中孕育出来才一串串教育劳动成果。“爱”要以爱动其心,以严导其行;“爱”要以理解、尊重、信任为基础;“爱”要一视同仁,持之以恒;“爱”要面向全体学生。

在传统的“师道尊严”理念的影响下,人们常常有这样的观点:学生就应该服从老师,被老师批评是理所当然的事。然而,这种观点在当今社会显然已不适用。学生,尤其是处于生长叛逆期的中学生,他们追求个性发展,个体意识明显加强,更追求人与人之间的一种平等交往。因此,我想,教师在与学生的交往过程中,尤其是当学生犯错误的时候,一定要有换位思考的意识,尊重学生,理解学生。

理解就是理解学生的思想实际、心理实际和生活实际。在开展班级德育工作,学生德育素质的提高,必须遵守一切从实际出发这一分析、处理问题的原则。尊重就是充分尊重学生的意见和要求、尊重学生的人格,平等待人。

由于受遗传因素、家庭条件、社会环境等方面的影响,学生中存在着较大的差异,在平时的学校生活中,教师就应注意观察学生的个体差异,应对每个学生都有全面的细致的了解。而要了解学生光靠观察还远远不够,要利用各种机会和学生沟通,沟通多了,就能了解学生的思想动态和行动表现,及时解决他们的思想困惑,纠正其不良行为。而事实证明,要想让学生接受老师的观点,批评说教的效果远及不上和学生谈话的效果明显。老师应首先把自己摆在和学生平等的位置上,从关爱的心态出发,动之以情,晓之以理,用人格力量去感化他们,要让学生真正的从心底感受到老师对他们的关心和爱护。

尊重学生,宽容学生,并不是放任自流,对学生的不良行为有时还要作恰如其分的批评。作为一个老师,特别是党员教师,即使学生犯了错误,对学生进行批评教育时,也应尊重学生的人格谆谆教导学生才能取得教育的效应。一味的训斥,只能促成学生逆反心理的产生,更不能用挖苦、讽刺伤学生的心。批评学生要慎用批评用语,要讲究语言艺术,要处处顾及学生的自尊,使学生产生亲切感、信任感,愿意与你作心灵的交流,这样才能使学生从思想深处认识错误,改正错误,切实有效地发挥批评的作用。

尊重学生,理解学生就会使师生关系愉快。我们要从爱心出发,爱心出发即是进行教育的前提,我们要关心爱护班级的每一个学生,使学生感受到老师的教育,是真心的爱护,是真心希望学生个个都能健康成长,真心希望学生个个都能成材。老师有爱心,能够尊重学生,理解学生,学生才能更加尊敬,爱戴老师,师生的感情才能更加融洽,充分发挥情感教育作用。

那么,如何才能真正地尊重学生?

第一,教师要平等友好地对待学生。校园里,师生之间没有人格的尊卑、贵贱之分。教师应平等对待学生,不能以高高在上态度、家长式的作风对学生发号施令。例如,当一个学生有缺点或出现过失时,教师对其进行帮助、教育以至严肃的批评,都是必要的,但必须抱着与人为善的态度,才能为学生所接受。反之,如果教师对学生进行挖苦讽刺,则只能引起学生的反感。久而久之,师生间就会出现一道鸿沟。

第二,教师要由衷地信任学生。信任学生是一种特殊的尊重,对学生有着特殊的教育功能。无端猜测是对学生不尊重的表现。事实上,教师把学生当什么样的人看待,就等于暗示他应该成为什么样的人。学生往往从教师的信任和期待中体验到人的尊严,激励自己不断进取。因此,信任是催人向上的力量,是教育学生的一种特殊手段。同样,信任学生也是培养学生自尊心的一个原则。

在传统的教育观念逐步被打破的今天,特别是在现今社会,随着科学的巨大进步,知识的迅速增长,新学科、新技术的不断出现,“弟子不必不如师,师不必贤于弟子”的情况更为明显。因此,在教学中尊重学生,理解学生,显得尤为重要。

教书育人是一项重大的严肃的工作,来不得半点虚假。因此,要不断提高自身各方面素质,深入学习各种理论学习,把教育理论最新研究成果,引入教学过程,培养学生的创新精神与创新能力。不断探索新的科学教育模式,在耕耘中拓展视野,在执教教学中提炼师艺、升华师技。

“一年树木,百年树人。”教育工作是辛苦的,每天都进行着大量的平凡琐碎的工作,日复一日,年复一年,备课、上课、批改作业,管理班级……但是,今天通过学习师德先进教师的感人事迹,我将在教育教学的工作中,更加严格要求自己,用高标准的师德观念,规范自身的行为,提高自身的素质,在平凡的岗位上,发挥出不平凡的力量。

讲座心得3

物流管理专业,现在再纠结专业这个问题,我已经觉得是种可笑的行为,既然选择了,那么接下来就是深入学习了,而这场中百物流储运有限公司总经理李惠斌的讲话似乎更验证了一个道理,学什么专业,不一定将来就会从事与专业对口的工作,而且我的专业不仅仅是涉及物流,更涉及经济、管理等多方面的知识,现在我觉得广泛的学习才是对未来的负责。

一个人的经历就是一本值得品位的书这种付诸于实践的书就更值得我们去学习,李-提到的三点,无一不是我们现在恐惧的,他的点拨在这一阶段就显得尤为重要了。在第一点上,他说物流不仅仅是送货,我疑问的是,不是送货,还能是什么更为高级的事情,对于这个问题,接下来物流广泛涉及的各个领域则需要我去关注,去了解。他还说,物流不会随购物形式的改变而消逝,这一点我却是深信不疑的,即使是从他的只言片语,还是从网上道听途说,我都认为物流在经济发展过程中占重要地位。然而想在这个领域成为人才并不是简单的事情。

从他至今的工作历程中清晰的看到,复杂多样的工作 经验 以及知识的积累使他如今可以得到这样的成果。我不能理解与未知的求职工作之苦想,必他是经历了许多,对于成功的人我都会持一种仰佩的态度,它给了看清社会的另一种方式,突然你会觉得好复杂。一旦与社会联系,似乎任何事情都背负着阴影。我希望我的思想不仅停留在对专业的感性认识上,而是有一种眼光,伸向正在发展的经济社会,希望四年后的我得到的并不只是一张学位证,而是一种深入内心的能力,一种可以处理事情的果断。虽然这是一个艰辛的历程,但我说过我不会停在原地,不会静待风声,无关专业,无关课程,无关考试,相关的就是学习。不管能否达到这个标准,我都会为我的未来负责!

讲座心得4

通过对生活深入思考“希望得到什么成就、做好哪些准备、如何循序渐进的行动”,我应该对自己有个的规划了,让没有梦想的日子远离!时代的发展,对人的素质提出了更高的要求,因此拥有健康的心理是现代人必须具备的条件和基础。从素质教育的着眼点来看,健康的心理是孕育良好素质的保障。然而,在我们实施素质教育的过程中,由于社会、学校、家庭多方因素,导致部分老师,部分学生厌学等不健康心理,严重影响了教与学的工作。故而,我一直对心理健康的问题非常感兴趣。现对这次心理健康学习谈一点自己肤浅的体会。

一、通过学习,我认识到了教师心理健康的重要性

我认为,教师是学校心理健康教育的推行者、具体实施者,一个成功的教师,除了要有渊博的学识和优良的教学技能,还要有健全的人格和高尚的品德。教师的言行对学生有很大影响,特别是对低年级学生更是如此,在他们的心目中,教师是智者——什么都懂;是能者——什么都会;是圣者——不会犯错;是权威者——具有比父母还高的权威力量。教师的衣着举止,言谈风度,以及待人接物等,都会使学生受到深刻的影响。人格健全的教师,能在课堂中创造一种和谐与温馨的气氛,使学生如沐春风,轻松愉快,而人格不健全的教师,只能在课堂上造成一种紧张或恐怖的气氛,使学生如坐针毡,惶惑不安。所以,教师完善的心理素质和人格,是构成良好师生关系的基础,是实施心理健康教育、情感教育的出发点和首要原则,新的教育实践要求每一位教师都应该从自身的心理健康的角度,完善自己的人格,提升自己的人格魅力。通过学习,我也知道了教师要善于做好自身的心理调节及保健工作,了解自我,辩证地看待自己的优缺点;学习心理卫生知识和 心理 健康知识 ,掌握心理调节的 方法 ,学会缓解心理压力,改善不良人格,提高心理承受能力;调整情绪,保持心理的平衡;善于选择自己心情愉快的角度去思考问题、处理问题,建立起良好的人际关系;乐于为工作奉献,并合理安排时间,张弛有度;培养多种兴趣与 爱好 ,陶冶情操,只有这样,才能以积极健康地工作热情投入到教学活动中去。

二、通过教师的心理健康的学习,我也知道了学生心理健康的重要性

古老 文化 的中国有这样一句格言3岁看小,7岁看老。这充分说明了小学阶段学生的心理健康对其一生有何其重要的影响。结合我的实践经历和周边情况,我对学生心理健康问题做了认真地分析。我认为,我们目前正处于一个社会的转变期,纷纭复杂的社会现象,多元化的价值观,来自升学、就业、竞争等方面的压力,各种不可测的变数,引发了学生心理疾患的上升,也对学校的心理健康教育提出了严峻的挑战。过去与现在虽然做了不少探索性工作,但审视我们目前学校的学生心理健康教育,在层出不穷的新现象、新问题面前,存在种.种不足也是明显的。为何不足?很有必要追根溯源,以利对症“下药”。

总之,教学的目的就是教书育人。为了让学生形成健康的心理,教师就要不断完善自己的人格,不断提升自己的人格魅力。良好的性格、高雅的气质、卓越的才能以及高尚的道德品质将对学生产生潜移默化的熏陶与教化作用,真正作到为人师表。只有形成学校、家庭、社会的心理健康教育网络,齐抓共管,学生的心理素质和心理水平一定能朝着健康的方向发展。

讲座心得5

3月28日和29日,有幸参加了威海市教研中心在文登实验小学举办了威海市心理健康教育教师培训专家 报告 会。报告会邀请到上海市教育科学研究院研究生与继续教育部常务副主任、上海市中小学心理辅导协会理事长吴增强教授和莱西市教科所李绪坤老师,分别就中小学心理健康教育中的班级心理辅导活动课和学习心理辅导进行了专题讲座和培训。报告中设计了现场互动的环节,最让人叹服的,还是好几个一线教学的老师,对于案例的分析讲解,思路清晰,逻辑严密,透着专业素养,丝毫不逊于专业的心理咨询师。

吴教授以《聆听学生的心声——班级心理辅导实务》为题,就班级心理辅导基本理论与心理辅导活动课实效性两方面内容进行了专题讲座。吴教授通过对社会变迁与学生成长状况的思考及“情绪失调生辅导”、“青春期辅导”、“优秀生辅导”等七个案例的剖析和现场互动,让与会者全面了解了学生健康心理发展目标,明确了心理疏导的不同方法。这些案例主要是探讨中学生自卑、早恋、打架、升学压力等问题的解决策略。这些都需要密切关注 家庭教育 状况,查出问题的根源。案例7是《他不说脏话了》,讲的是一个小男孩总是说脏话,作为班主任,我们听到学生打小报告后都很清楚自己习惯怎样解决这种问题。看看心理健康老师的策略:侧面了解,谈心,了解到原因是为了吸引女生的注意;解决问题,设计了三问:受女同学欢迎的男同学的行为举止有哪些?你自己的哪些行为会引起女同学的反感?你自己哪些行为受女同学欢迎?好了,做个真正受欢迎到孩子吧。看似简单几步,其实是摸清了孩子的想法。如果我们不问青红皂白,直接批评:你骂谁了?不准骂人。相信是不会有任何效果的。其他几个案例辅导 措施 及干预策略课件上都有,需要的老师可以到共享查阅,因为主要是初中的内容就不一一赘述了。


讲座心得 范文 精选5篇相关 文章 :

★ 专题讲座心得体会5篇

★ 大学听讲座心得体会精选5篇范文

★ 2022大学听讲座心得体会范文5篇

★ 党史专题讲座心得体会范文【5篇】

★ 2022参加讲座心得体会5篇

★ 参加讲座的心得体会范文大全2022

★ 家庭教育讲座心得体会范文五篇

★ 中共党史专题讲座心得体会观后感精选5篇

★ 专题讲座个人学习心得范文

★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专题讲座观后感心得体会范文精选5篇

上一篇:垦利刑事案例 模拟法庭刑事案例剧本

下一篇:刑事辩护实务案例分析讲座心得 12345接诉即办案例分析和实务技巧

版权声明:本文内容由达州刑事辩护律师整理并发布,该文观点仅代表作者本人。本站仅提供信息存储空间服务,不拥有所有权,不承担相关法律责任。如发现本站有涉嫌抄袭侵权/违法违规的内容, 请发送邮件至 81156344@qq.com 举报,一经查实,本站将立刻删除。

相关推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