刑事犯罪情报信息工作处 刑事犯罪情报信息工作处是什么单位

咸宁市公安局咸安分局内设政工督察室、法制大队、警务保障室、指挥中心、国内安全保卫大队、出入境管理大队、情报信息中心、刑事侦查大队、经济犯罪侦查大队、,广州市公安局指挥中心情报信息处成立于2006年10月,现有在编民警52人,平均年龄42岁。成立至今,情报信息处先后被公安部评为首届全国十佳市级情报中心(2013年),荣立集体二等功3次,王瑛玮前往公安部工作,最早在公安部第二研究所担任助理研究员。希望《刑事犯罪情报信息工作处》一文对您能有所帮助!

根据国家安全法的规定什么依法搜集涉及国家安全的情报信息

你说的应该属刑警大队~以下是县级公安
(一) 办公室
负责掌握全县公安工作情况,组织开展调研工作,综合分析敌情、社情和社会治安情况;收集分析、反馈各类公安信息;协调处理紧急事务;审核并起草重要文件和会议报告;负责机收发、复印打字、档案管理、公安信息、简报的编发、公安史志等工作;负责党委会的组织记录工作;负责全局计划生育工作、妇联工作;承办县人大、政协建议提案工作;遇有重大行动,根据领导指示,组织、协调各警种、各部门的警务活动;指导、检查、掌握本局各项重要任务、重大活动、中心工作的开展活动。
(二) 政治处
负责县局机关及所属单位的机构设置、人员编制、干部任免、目标考核、人员调配、工资福利和工人技术等级的评定、审核工作;负责本局专业技术干部任职资格的评定、审核及任职工作;负责公安警察院校招生的政审工作;负责离退休干部职工的管理工作。掌握全县公安队伍建设的工作情况,并进行综合分析研究,制定全县公安队伍建设的意见;负责本局吸收、录用人民警察、警衔评授、晋升及日常管理工作;负责全局立功受奖的审核、报批、因公牺牲、负伤人员的优抚工作;拟定本局思想政治工作计划,要点和政工简报、信息。负责全局干警立功受奖及先进模范事迹的宣传报道工作;负责公安报刊、杂志的征定发行;负责全局民警的教育训练及自学考试工作;负责全局文体活动、警体达标及精神文明建设;负责党团组织活动。
(三) 指挥中心
受理“110”报警电话和各种渠道的报警求助;受理群众投诉电话;负责重大警情、治安保卫任务的指挥调度工作;负责通信系统及公安综合信息网络系统建设;负责有线、无线、公安信息网络的设备维护和日常管理工作;负责办公自动化、机要传真的收发管理工作;负责“科技强警”工作;负责全县网吧安全管理工作;负责机要收发工作。
(四) 警务督察大队
负责对全县各警种及人民警察依法履行职责、行使职权和遵守纪律的情况进行督察。
(五) 财务装备审计科
负责装备、服装的发放、购置;负责公安业务经费开支、分配和核销工作;负责机关的财务、车辆管理使用、食堂、卫生保健以及民警生活福利等工作;负责对各单位的收费、罚没款、预算外资金的管理使用等进行审计监督;对违反财经纪律的行为进行专案审计;按照有关规定对中层干部和民警进行离任、离岗审计。
(六) 法制科
负责管辖的刑事案件立案的备案工作;负责审核和办理刑事案件中使用强制措施等手续;受理律师的介入及办理相关手续;负责治安、行政案件的审核把关和复议、复核工作;负责组织听证,参与行政诉讼案件与研究工作;承办劳动教养、少年收容案件;负责对各类案件的执法过错和错案的查处、追究工作;负责对疑难案件组织评议、审核定性、限时督办;负责民警的法律培训,为各单位和群众提供法律咨询。
(七) 控告申诉科
受理人民群众对公安机关工作人员在工作中违法违纪及失职行为的控告、申诉、查办工作;负责人民群众来信来访接待受理工作;承办市公安局和县委、县政府交办的信访案件;搜集掌握有关信息,及时进行汇总反馈。
(八) 出入境管理科
受理公民因私出国(境)有关手续的办理工作;受理赴港澳台有关手续的办理工作;依法办理涉外案件,查处外国人非法居留、非法入境、非法就业等案(事)件。
(九) 国内安全保卫大队
负责搜集、掌握、处理本辖区涉及社会政治稳定和国家安全的情报信息,提出意见和对策;侦查、控制、防范和处置危害国内社会政治稳定和国家安全的案件、事件;掌握影响社会政治稳定的不安定因素和重大群体性事件的情况,及时处置、防范和打击各类破坏活动;开展秘密力量建设,开展隐蔽战线斗争;负责安排部署本辖区各级别的警卫任务,确保警卫目标的安全;负责印刷许可证的审批和印刷业日常管理工作;负责宗教、民族和特殊领域的情报信息收集工作和阵地控制工作;掌握宗教、民族和特殊领域的不安定因素和活动动态,防止影响社会稳定的民族争端事件发生。控制和侦破辖区发生的危害国家安全的现行案件及民族宗教、邪教方面的案件和事件;搜集物证样本和资料。
(十) 治安警察大队
负责指导派出所基层基础工作和社会治安防控体系建设;负责派出所等级评定工作;负责处置各类突发事件、治安灾害事故和非正常死亡案件;查处各类治安案件;管理枪支、弹药、及各类危险物品;排查公共娱乐场所、集会活动的治安隐患;负责特种行业的审批、发证及管理工作;负责指导和协调派出所巡逻工作;负责辖区流动人口管理工作;负责县直机关、团体、企事业单位的安全保卫工作;掌握内部单位的敌情、社会治安情况和政治动向,协助处置内部突发事件。
(十一)刑事警察大队
掌握分析刑事犯罪情况,搞好犯罪预防工作;负责刑事案件的侦破工作;组织专项斗争。部署对在逃犯和流窜犯的查缉查控工作;负责各类案件的现场勘察、法医、痕迹鉴定、照相、毒物化验等项工作;收集分析有关犯罪情报资料;规划布建辖区刑事犯罪情报网络。
(十二)巡警特警大队
担负县城的“110”报警服务的先期出警工作;负责县内重点部位的巡逻值勤工作,维护县城治安秩序;承担重大活动、重要节日的安全保卫工作;制定处置突发事件的各项预案,协助有关部门处置重大突发事件;承担县委县政府和上级公安机关交办的其他任务。
(十三)交通警察大队
维护全县道路交通秩序;保障辖区内道路的安全畅通,承担辖区内重大节日和重要活动的道路安全警卫任务;负责“三乱”的查处工作;负责全县机动车和机动车驾驶员的日常管理工作;负责交通事故的查处工作;负责交通法律、法规的宣传工作;完成上级领导机关交办的其他工作。
(十四)看守所
负责依照国家对被羁押人员实施看守、管教、投劳和安全防范工作,通过教育管理,发现新的犯罪线索和信息,确保侦查、起诉和审判工作的顺利进行;负责羁押、管理受治安拘留处罚的违法人员和违反出入境管理规定受行政拘留以及行政诉讼法、民事诉讼法规定受司法拘留的违法人员,对其进行法制教育。
(十五)保安管理科
负责全县保安人员的培训使用和管理;负责保安队伍建设。
(十六)派出所
负责维护所辖区域内的社会政治稳定和治安秩序稳定,监督和指导辖区村街、企业的治安保卫工作;接受群众报警、求助和服务,查处和侦破辖区的治安案件和一般刑事案件;协助上级公安机关侦破重大刑事案件;进行消防管理、常住人口管理和流动人口管理;管理辖区内的特种行业、危险物品;负责辖区内的巡逻、防范工作。

根据国家安全法的规定依法搜集涉及国家安全的情报信息

(一)交通警察大队
组织实施全县城乡道路交通安全管理、安全宣传教育;维护交通秩序,处理交通事故;负责驾驶员和机动车辆业务管理工作;参与道路建设和交通安全设施的规划工作;管理非机动车辆和交通设施;负责交警队伍的管理和教育培训工作。
交通警察大队内设办公室、秩序股、事故处理股、车辆管理所、交警一、二、三、四、五、六中队。
(二)刑事警察大队
负责侦破全县重、特大刑事案件(走私案件、妨害文物管理案件、严重暴力性案件);负责外省、市、县协查案件的侦破工作;负责全县刑侦业务建设规划,提供刑事犯罪情报信息、技术;提取、搜集、检验、复核犯罪证据;负责刑侦方面调研,及时掌握犯罪动态;负责进行禁毒工作,打击制毒、贩毒等违法犯罪活动。
刑事警察大队内设办公室、技术中队、预审中队、第一、第二责任区刑警队、刑侦一、二、三、四中队。
(三)巡逻警察大队
负责维护城区社会治安秩序,保障公民人身权利和公私财产安全;预防和制止违法犯罪行为;参与处置非法集会、游行、示威活动;受理和处理公民的报警;制止妨碍国家工作人员依法行使职务的行为;参加突发性、事件,灾害事故的救援处置工作。
巡逻警察大队内设办公室、一、二、三、四中队。
(四)经济犯罪侦察大队
掌握全县经济犯罪动态,分析研究经济犯罪情况,办理查处全县的经济犯罪案件。
经济犯罪侦察大队内设办公室、一、二、三、四中队。
(五)治安警察大队
负责掌握和研究全县社会治安动态,指导社会治安管理工作;直接参与重大治安事件、重大事故的协调处置;指导查处治安案件和侦破管辖的刑事案件;负责对游行、示威和举办大型群众性活动的审批和安全保卫工作;依法管理公共场所、特种行业、危险物品和枪支弹药;指导全县社会服务工作;负责全县公安派出所和基层治保组织建设;负责全县经济文化系统治安防范工作和经济民警队伍的管理、建设。
治安警察大队内设治安保卫中队、户政管理中队、案件侦查中队。
(六)国内安全保卫大队
掌握全县社会政治动态,研究拟定对策;组织、指导、协调和参与对全县各种危害国家安全和社会稳定案、事件的侦查、控制、防范、处置工作;查处非法组织、非法刊物、邪教组织、反动会道门;强民族、宗教领域的安全保卫,抵制境外渗透,开展隐蔽斗争;组织协调、督办学校、机关团体和企事业单位的国内安全保卫工作;负责中国公民因公(私)出入境及来新安县外国人事务管理及违反出入境管理案件的查处工作。
(七)看守所
依据国家法律对在押人员实行武警警戒、看守、保障安全;对在押人员进行教育;管理在押人员的生活和卫生;保障侦查、起诉和审判工作的顺利进行。
(八)拘留所
对被裁决治安拘留人员、司法拘留人员执行行政处罚和行政强制措施;对被拘留人员进行管理教育。
(九)公共信息网络安全监察大队
确立和完善计算机信息系统安全保护机制以及提高计算机信息系统安全保护水平;监督、检查、指导使用单位的信息系统安全保护工作、查处有关计算机信息系统安全方面的违法犯罪案件。
五、派出机构
(一)11个派出所:城关派出所、铁门派出所、磁涧派出所、石寺公安分局(石寺派出所)、五头派出所、仓头派出所、正村派出所、李村派出所、北冶派出所、曹村派出所、石井派出所。公安派出所、公安分局是县公安局的派出机构,是主管本辖区公安工作的职能部门。负责本辖区的户政管理、治安管理、公共场所管理、特种行业管理,查处治安案、事件,查破一般刑事案件。
(二)3个治安所(队):新城派出所、交通派出所、洛新工业园区治安大队。新城派出所、洛新工业园区治安大队负责本辖区的治安管理、公共场所管理、特种行业管理,查处治安案、事件,查破一般刑事案件;交通派出所协助交通部门维护310国道新安段及县乡公路路产、路权,查处各种涉路刑事、治安案、事件,打击车匪路霸,维护公路治安秩序。

刑事犯罪情报信息工作处

根据国家安全法规定依法搜集涉及国家安全的情报信息

侦查情报工作属于重要的基础性工作,是侦查破案的前提和基础,它有助于提高破案效率、保证破案质量、强化侦查部门掌握侦查工作的主动权。随着信息化程度的加快,侦查情报也越来越被重视,但实践中,仍存在一些弊端,所以明确侦查情报的地位与作用,发现现阶段情报工作的不足,提高对情报工作重要性认识,不断探索新的思路与改善方法,使其更好的服务当下并推动公安工作进一步发展。

(一)情报的定义、性质以及内容

1.情报的定义

情报的概念涉及各个学科领域,由于各个学科具有自身的特性,因此,出现了从不同的角度、不同的侧面对情报的概念予以不同解释、不同的定义[1]。从语言角度下的定义:1915年版《辞源》解释“军中集种种报告,并预见之机兆,因以推定敌情如何,而报于上官者”;1939年版的《辞海》中解释“战时关于敌情之报告,曰情报”;1979年版《辞海》中情报的定义是:“①以侦察手段或其他方法获得的有关敌人军事、政治、经济等各方面的情况,以及对这些情况进行分析研究的成果,是军事行动的重要依据之一。②泛指一切最新的情况报道,如科学技术情报”。从知识角度下的定义:英国情报学家布鲁克斯认为,情报是“使人原有的知识结构发生改变的那一小部分知识”;1963年版的《情报管理便览》中解释“情报是特定时间、特定状态下,对特定的人提供的有用的知识”。从信息角度下的定义:日本长谷寿严所著《情报检索入门》中解释“情报就是信息。存在一个法发生源和吸收源,当发生源发出的信息被吸收原所理解时就成为情报”;美国斯拉麦教授认为“情报就是有用的数据或被认为有用的数据”

刑事犯罪情报信息工作处

情报信息的报送应当及时、准确、客观,不得()。

  发生凶杀案,涉及到刑事犯罪,由公安局刑侦大队负责处理。
  公安局职能部门包括:
(一) 办公室:负责全局的日常工作
(二) 政治处:负责县局机关及所属单位的机构设置、人员编制、干部任免、目标考核、人员调配、工资福利和工人技术等级的评定、审核工作;负责本局专业技术干部任职资格的评定、审核及任职工作;负责公安警察院校招生的政审工作;
(三) 指挥中心:受理“110”报警电话和各种渠道的报警求助;受理群众投诉电话;负责重大警情、治安保卫任务的指挥调度工作;。
(四) 警务督察大队:负责对全县各警种及人民警察依法履行职责、行使职权和遵守纪律的情况进行督察。
(五) 财务装备审计科:负责装备、服装的发放、购置
(六) 法制科:负责管辖的刑事案件立案的备案工作;负责审核和办理刑事案件中使用强制措施等手续;
(七) 控告申诉科:受理人民群众对公安机关工作人员在工作中违法违纪及失职行为的控告、申诉、查办工作;
(八) 出入境管理科:受理公民因私出国(境)有关手续的办理工作;受理赴港澳台有关手续的办理工作;依法办理涉外案件,查处外国人非法居留、非法入境、非法就业等案(事)件。
(九) 国内安全保卫大队:负责搜集、掌握、处理本辖区涉及社会政治稳定和国家安全的情报信息,提出意见和对策;侦查、控制、防范和处置危害国内社会政治稳定和国家安全的案件、事件;掌握影响社会政治稳定的不安定因素和重大群体性事件的情况,及时处置、防范和打击各类破坏活动;开展秘密力量建设,开展隐蔽战线斗争;负责安排部署本辖区各级别的警卫任务,确保警卫目标的安全;负责印刷许可证的审批和印刷业日常管理工作;负责宗教、民族和特殊领域的情报信息收集工作和阵地控制工作;掌握宗教、民族和特殊领域的不安定因素和活动动态,防止影响社会稳定的民族争端事件发生。控制和侦破辖区发生的危害国家安全的现行案件及民族宗教、邪教方面的案件和事件;搜集物证样本和资料。
(十) 治安警察大队:负责指导派出所基层基础工作和社会治安防控体系建设;负责派出所等级评定工作;负责处置各类突发事件、治安灾害事故和非正常死亡案件;查处各类治安案件;管理枪支、弹药、及各类危险物品;
(十一)刑事警察大队:掌握分析刑事犯罪情况,搞好犯罪预防工作;负责刑事案件的侦破工作;组织专项斗争。部署对在逃犯和流窜犯的查缉查控工作;负责各类案件的现场勘察、法医、痕迹鉴定、照相、毒物化验等项工作;收集分析有关犯罪情报资料;规划布建辖区刑事犯罪情报网络。
(十二)巡警特警大队:担负县城的“110”报警服务的先期出警工作;负责县内重点部位的巡逻值勤工作,维护县城治安秩序;承担重大活动、重要节日的安全保卫工作;制定处置突发事件的各项预案,协助有关部门处置重大突发事件;承担县委县政府和上级公安机关交办的其他任务。
(十三)交通警察大队:维护全县道路交通秩序;保障辖区内道路的安全畅通,承担辖区内重大节日和重要活动的道路安全警卫任务;负责“三乱”的查处工作;负责全县机动车和机动车驾驶员的日常管理工作;负责交通事故的查处工作;负责交通法律、法规的宣传工作;完成上级领导机关交办的其他工作。
(十四)看守所:负责依照国家对被羁押人员实施看守、管教、投劳和安全防范工作,通过教育管理,发现新的犯罪线索和信息,确保侦查、起诉和审判工作的顺利进行;负责羁押、管理受治安拘留处罚的违法人员和违反出入境管理规定受行政拘留以及行政诉讼法、民事诉讼法规定受司法拘留的违法人员,对其进行法制教育。
(十五)保安管理科:负责全县保安人员的培训使用和管理;负责保安队伍建设。
(十六)派出所:派出机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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