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非法集资罪刑事律师 北京非法集资罪刑事律师排行

法学博士北京市盈科律师事务所高级合伙人北京刑事律师专注于金融行业法律服务、职务犯罪辩护律师、企业家犯罪刑事辩护和诈骗犯罪辩护。与辩护团队办理了多起重大职务犯,本案系共同犯罪,焦某某、杨某某均系主犯。一审法院以焦某某、杨某某犯集资诈骗罪,分别判处死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并处没收个人财产(本案审理期间在刑法修正案九出台之前,北京非法集资犯罪辩护律师:非法集资的三个核心问题案例:汪某等非法吸收公众存款二。希望《北京非法集资罪刑事律师》一文对您能有所帮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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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分析:永发律师成功办理过各种诈骗罪刑事诉讼案件,为当事人提供专业的刑事诉讼、刑事辩护、诈骗犯罪、取保候审、盗窃犯罪等法律服务。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

第二百六十六条 诈骗公私财物,数额较大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本法另有规定的,依照规定。

第一百九十二条 以非法占有为目的,使用诈骗方法非法集资,数额较大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七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单位犯前款罪的,对单位判处罚金,并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照前款的规定处罚。

北京非法集资案件辩护律师

姜杰律师按:非法集资刑事案件包括集资诈骗罪和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本文解读的是集资诈骗罪。近年来引起网络媒体关注最著名集资诈骗案当属吴英案和曾成杰案。

吴英案,笔者曾参搜狐微博组织的《论吴英是非生死——谈民间金融环境》研讨会,著有评论《吴英该当何罪?》(详见《时事与法律》),笔者的观点是吴英不构成集资诈骗罪,而构成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吴英的辩护律师始终坚持无罪辩护,二审时吴英承认构成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吴英在众多人的呼吁下得以保命,而曾成杰案,我认为也是属于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笔者微博呼吁过,未研究具体案件资料成文系统论述),罪不至死,尽管曾成杰集资有政府支持,且有公证处公证,但仍未能保住性命。而即将通过的刑法修正案九拟取消集资诈骗罪的死刑。

这些案列告诉我们,冤案一定要找一个能把案件事实与法律的逻辑关系摆得清清楚楚,论述得明明白白的律师,把案件公之于众,发挥舆论的监督作用。如果没有捋顺逻辑关系,就不能做到有理有据,即使公之于众,也可能被认为是炒作,起不到舆论监督作用。

北京非法集资罪刑事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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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集资诈骗罪的相关规定:

第一百九十二条以非法占有为目的,使用诈骗方法非法集资,数额较大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二万元以上二十万元以下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五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下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五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下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第一百九十九条犯本节第一百九十二条规定之罪,数额特别巨大并且给国家和人民利益造成特别重大损失的,处无期徒刑,并处没收财产。

第二百条单位犯本节第一百九十二条、第一百九十四条、第一百九十五条规定之罪的,对单位判处罚金,并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可以并处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

集资诈骗罪的立案标准:

个人集资诈骗10万元以上,单位集资诈骗50万元以上应当追诉。

集资诈骗罪刑事责任:

个人犯罪进行集资诈骗,数额在10万元以上的,30万元以下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二万元以上二十万元以下罚金。

个人犯罪进行集资诈骗,数额在30万元以上,100万元以下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五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下罚金。

个人犯罪进行集资诈骗,数额在100万元以上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五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下罚金或者没收财产。给国家和人民利益造成特别重大损失的,处无期徒刑或者,并处没收财产。

单位犯罪进行集资诈骗,数额在50万元以上,150万元以下的,对单位判处罚金,并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二万元以上二十万元以下罚金。

单位犯罪进行集资诈骗,数额在150万元以上,500万元以下的对单位判处罚金,并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五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下罚金。

单位犯罪进行集资诈骗,数额在500万元以上的,对单位判处罚金,并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五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下罚金。给国家和人民利益造成特别重大损失的,处无期徒刑,并处没收财产。

集资诈骗罪的法律特征:

一、集资诈骗罪侵犯的客体

集资诈骗罪侵犯的客体是复杂客体,既侵犯了公私财产所有权,又侵犯了国家金融管理制度。

二、集资诈骗罪的犯罪主体特征

集资诈骗罪的主体是一般主体,任何达到刑事责任年龄、具有刑事责任能力的自然人均可构成本罪。

三、集资诈骗罪的客观方面特征

集资诈骗罪在客观方面表现为行为人必须实施了使用诈骗方法非法集资,数额较大的行为。

四、集资诈骗罪的主观方面的特征

集资诈骗罪在主观上由故意构成,且以非法占有为目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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刑事案件可以直接报警。对使用诈骗方法非法集资罪规定了三个档次的处刑。即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二万元以上二十万元以下罚金。对诈骗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五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下罚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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姜杰律师按:非法集资刑事案件包括集资诈骗罪和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本文解读的是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近年来引起网络媒体关注最著名非法集资案当属吴英案和曾成杰案。

但这两个案件都是以集资诈骗罪判决的。姜杰律师认为他们并不构成集资诈骗罪,而构成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理由很简单,因为他们共同的特点是集资款用于经营,没有诈骗故意。关于这一点,姜杰律师在参加《论吴英是非生死——谈民间金融环境》研讨会时,著有评论《吴英该当何罪?》(详见《时事与法律》)。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的相关规定:

第一百七十六条非法吸收公众存款或者变相吸收公众存款,扰乱金融秩序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二万元以上二十万元以下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五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下罚金。

单位犯前款罪的,对单位判处罚金,并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照前款的规定处罚。

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的立案标准

个人非法吸收公众存款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追究刑事责任

1.个人非法吸收或者变相吸收公众存款,数额在20万元以上的;

2.个人非法吸收或者变相吸收公众存款对象30人以上的;

3.个人非法吸收或者变相吸收公众存款,给存款人造成直接经济损失数额在10万元以上的。

单位非法吸收公众存款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追究刑事责任:

1.单位非法吸收或者变相吸收公众存款,数额在100万元以上的;

2.单位非法吸收或者变相吸收公众存款对象150人以上的;

3.单位非法吸收或者变相吸收公众存款,给存款人造成直接经济损失数额在50万元以上的。

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量刑标准

对个人犯罪的量刑标准:

下列情形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二万元以上二十万元以下罚金。

1.个人非法吸收或者变相吸收公众存款,数额在100万元以下的;

2.个人非法吸收或者变相吸收公众存款对象100人以下的;

3.个人非法吸收或者变相吸收公众存款,给存款人造成直接经济损失数额在50万元以下的。

下列情形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五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下罚金。

1.个人非法吸收或者变相吸收公众存款,数额在100万元以上的;

2.个人非法吸收或者变相吸收公众存款对象100人以上的;

3.给存款人造成直接经济损失数额在50万元以上的

对单位犯罪的量刑标准:

下列情形对单位处2万元以上20万元以下罚金,对单位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处3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2万元以上20万元以下罚金。

1.单位非法吸收或者变相吸收公众存款,数额在500万元以下的;

2.单位非法吸收或者变相吸收公众存款对象500人以下的;

3.单位非法吸收或者变相吸收公众存款,给存款人造成直接经济损失数额在250万元以下的。

下列情形对单位处5万元以上50万元以下罚金,对单位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处3年以上10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5万元以上50万元以下罚金。

1.单位非法吸收或者变相吸收公众存款,数额在500万元以上的

2.单位非法吸收或者变相吸收公众存款对象500人以上的;

3.单位非法吸收或者变相吸收公众存款,给存款人造成直接经济损失数额在250万元以上的。

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的法律特征

一、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的客体

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侵犯的客体是复杂客体,既侵犯了公私财产所有权,又侵犯了国家金融管理制度。

二、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的犯罪主体特征

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的主体是一般主体,任何达到刑事责任年龄、具有刑事责任能力的自然人均可构成本罪。

三、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的客观方面特征

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在客观方面表现为行为人必须实施了非法吸收公众存款或者变相吸收公众存款的行为。简单说就是个人、非经融单位干了(抢了)银行的活儿。

四、集资诈骗罪的主观方面的特征

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在主观上由故意构成。

特别提示,刑事辩护不是简单的加减法,罪与非罪,这些数字可能变得没有意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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