刑事不认罪申诉 刑事案件不认罪怎么办法院怎么判

在不轻信口供的原则下就算没有被告人自己的供述证据确实充分的人民法院可以依法认定被告人有罪和处以刑罚但是不认罪的情况下被判了刑以后也能够依法提出上诉甚至是申诉,我。希望《刑事不认罪申诉》一文对您能有所帮助!

刑事案件不认罪怎么办法院怎么判

刑事诉讼判决后,法院判处当事人有罪时,当事人不承认自己有罪的,不影响判决的执行,但当事人可以提起上诉。
      我们通常了解到的刑事诉讼案件,有公诉案件和自诉案件两种,刑事案件最后的判决需要确认犯罪嫌疑人的犯罪事实,然后便追究其刑事责任。但是往往在刑事诉讼进行的时候,很多被告人是不承认自己的罪行的,那么刑事案件当事人不认罪怎么办?
一、刑事案件当事人不认罪怎么办
      刑事诉讼判决后,法院判处当事人有罪时,当事人不承认自己有罪的,不影响判决的执行,但当事人可以提起上诉。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
      第二百二十七条 上诉的提起
      被告人、自诉人和他们的法定代理人,不服地方各级人民法院第一审的判决、裁定,有权用书状或者口头向上一级人民法院上诉。被告人的辩护人和近亲属,经被告人同意,可以提出上诉。 附带民事诉讼的当事人和他们的法定代理人,可以对地方各级人民法院第一审的判决、裁定中的附带民事诉讼部分,提出上诉。 对被告人的上诉权,不得以任何借口加以剥夺。
二、被告人不认罪案件量刑程序的具体内容
      1.被告人不认罪案件量刑程序的参与主体。除了控方提出量刑建议是当然的参与主体之外,一般说来,量刑程序还应当包括以下几种主体:
      (1)被告人及其辩护人。美国法学家认为,当事人应能富有影响地参与法院解决争执的活动。这一原则有助于解决争执,因为参与诉讼的当事人尽管可能不赞成判决,但由于亲身参与了判决制作的过程,更易于接受和服从判决。对被告人而言,定罪固然重要,但量刑也相当重要,因为定罪往往涉及名誉的否定评价,而量刑则是刑罚的判处,直接关系到被告人的切身利益。因此,被告人是量刑程序的主要参与主体,这不仅是程序性参与原则的体现,也是维护其合法权益的必然要求。为全面维护被告人的量刑权利,辩护人的参与也是至关重要的。
      (2)被害人及其代理人。刑事被害人是犯罪行为所造成的人身损害、财产损害及精神损害的直接承受者,被害人有强烈的对犯罪人追究刑事责任的愿望,允许其有效参与量刑程序,不仅有助于被害人表达其受犯罪行为侵害的情况和程度,帮助法官全面认识被告人罪行的严重程度,促使法官公正地适用刑罚,也有助于体现被害人作为程序性主体的当事人地位,认同和接受量刑程序和量刑结论的正当性。同时,被害人及其代理人在量刑程序中的充分参与还有助于被害人发泄因犯罪行为而产生的不满与愤怒情绪,缓解其与被告人之间的矛盾冲突,减少可能存在的安全隐患因素。
      (3)社区。社会对犯罪的关注不仅仅表现为对被告人犯罪行为的惩罚,还体现在对犯罪人的改造、教育与挽救,使其能够顺利回归社会。法官应当综合考虑刑罚的目的、犯罪行为的社会危害性、被告人的主观恶性、被告人犯罪后的表现等因素,对被告人确定判处何种刑罚以及刑罚的程度。因此,要准确反映犯罪对社会造成的危害以及社会对个案被告人的量刑态度,应当注意听取来自社区的反映,社区代表应当参与被告人的量刑程序。
      所以,根据以上全文我们可以清楚的了解到当刑事案件当事人不认罪时具体可以怎么办,以及我们可以看到被告人不认罪时怎么量刑,坦白从宽,抗拒从严,如果有罪行最好还是老实交待,这样法律还可以从轻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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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主观:

刑事拘留可以申诉。法律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规范人民法院再审立案的若干意见(试行)》第10条人民法院对刑事案件的申诉人在刑罚执行完毕后两年内提出的申诉,应当受理;超过两年提出申诉,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受理:(一)可能对原审被告人宣告无罪的;(二)原审被告人在本条规定的期限内向人民法院提出申诉,人民法院未受理的;(三)属于疑难、复杂、重大案件的。不符合前款规定的,人民法院不予受理。

法律客观: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规范人民法院再审立案的若干意见(试行)》第10条人民法院对刑事案件的申诉人在刑罚执行完毕后两年内提出的申诉,应当受理;超过两年提出申诉,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受理:(一)可能对原审被告人宣告无罪的;(二)原审被告人在本条规定的期限内向人民法院提出申诉,人民法院未受理的;(三)属于疑难、复杂、重大案件的。不符合前款规定的,人民法院不予受理。

刑事案件不认罪不认罚会怎么判

法律主观:

终审判决不服的申诉方法: 1、对民事和行政终审判决不服可以向上一级人民法院申请再审,但判决不停止执行; 2、对刑事终审判决不服可以向人民法院或者人民检察院提出申诉,但是不能停止判决的执行。

法律客观:

《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第九十条 当事人对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裁定,认为确有错误的,可以向上一级人民法院申请再审,但判决、裁定不停止执行。 《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第九十一条 当事人的申请符合下列情形之一的,人民法院应当再审: (一)不予立案或者驳回起诉确有错误的; (二)有新的证据,足以推翻原判决、裁定的; (三)原判决、裁定认定事实的主要证据不足、未经质证或者系伪造的; (四)原判决、裁定适用法律、法规确有错误的; (五)违反法律规定的诉讼程序,可能影响公正审判的; (六)原判决、裁定遗漏诉讼请求的; (七)据以作出原判决、裁定的法律文书被撤销或者变更的; (八)审判人员在审理该案件时有贪污受贿、徇私舞弊、枉法裁判行为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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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 犯罪嫌疑人 不认罪怎么办? 嫌疑人拒不认罪是指犯罪嫌疑人辩解或沉默。 根据 刑事诉讼法 律 法规 ,犯罪嫌疑人有拒绝自证其罪的权利。 但是 刑事诉讼 惩罚犯罪的依据是事实和法律。如果有犯罪事实清楚, 证据 确实充分,没有犯罪嫌疑人的供述,也能定罪 二、犯罪嫌疑人 (法律名词) 犯罪嫌疑人(suspect crime suspect),又称嫌疑犯、嫌犯、疑犯,是指对因涉嫌犯罪而受到刑事追诉的人,在检察机关正式向法院对其提起 公诉 以前的称谓。犯罪嫌疑人和罪犯不同,依无罪推定的原则,除非经审判证明有罪确定,犯罪嫌疑人是无罪的。 犯罪嫌疑人基本概念 又称嫌犯,罪嫌。指犯罪侦查机关的侦查对象或者被侦查线索初步确定的怀疑对象。犯罪嫌疑人必须是特定的人,对尚未找到的和身份未确定的犯罪实施者不能称为犯罪嫌疑人。在刑侦实践中,犯罪嫌疑人可能被不在场证据和其他科学证据排除嫌疑。 刑事侦查 终结后受到刑事指控的犯罪嫌疑人称为刑事被告人。 犯罪嫌疑人 诉讼 权利 犯罪嫌疑人及其法定 代理 人有权要求与案件有利害关系的侦查机关负责入、案件侦查人员、鉴定人、翻译人员回避。 犯罪嫌疑人具有的法律权利: 1、获得法律帮助的权利 犯罪嫌疑人在被侦查机关第一次讯问后或者采取强制措施之日起,可以聘请 律师 为其提供 法律咨询 ,代理 申诉 、控告。 2、委托 辩护人 的权利 公诉案件自案件移送审查起诉之日起,犯罪嫌疑人有权委托辩护人。人民检察院应当在收到移送审查起诉的案件材料之日起三日内,告知犯罪嫌疑人有权委托辩护人。 3、申请回避的权利 对检察人员或者他的近亲属和本案有利害关系的,检察人员接受当事人及其委托的人的请客送礼,违反规定会见当事人及其委托的人的,犯罪嫌疑人有权要求其回避。 4、使用本民族语言文字进行诉讼的权利 5、申请 取保候审 的权利 被 羁押 的犯罪嫌疑人及其法定代理人、近亲属和聘请的律师有权申请取保候审。 6、对与本案无关的问题的讯问,有拒绝回答的权利 7、要求解除强制措施的权利 犯罪嫌疑人及其法定代理人、近亲属或者犯罪嫌疑人委托的律师及其他辩护人对于人民检察院采取强制措施超过法定期限的,有权要求解除强制措施。 8、申请补充鉴定或者重新鉴定的权利 对用作证据的鉴定结论,犯罪嫌疑人可以申请补充鉴定或重新鉴定。 9、对人民检察院作出的不起诉决定申诉的权利 犯罪嫌疑人对人民检察院作出的不起诉决定,可向人民检察院申诉。 10、核对笔录的权利 讯问笔录应当交犯罪嫌疑人核对,如果记载有遗漏或者差错,犯罪嫌疑人可以提出补充或者纠正。 11、对侵权提出控告的权利 对于检察人员侵犯公民诉讼权利和人身侮辱的行为,有提出控告的权利。 12、获得赔偿的权利 犯罪嫌疑人的人身权利、财产权利因人民检察院及其工作人员违法行使职权受到侵犯的,有取得赔偿的权利 对于 嫌犯不认罪要怎么办 我们国家是有着相关的法律规定的,因为嫌犯也是有自己的合法权益的,不认罪其实是我们国家的合法权益,所以说对于这个问题发生的概率其实是很高的。但是对于嫌犯不认罪的时候如果有确凿的证据法院是可以当场宣判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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