婚前房产纠纷律师 婚前房产纠纷律师费多少钱

男方为了保护自己的财产利益可以和女方签一个婚前财产协议。协议内容可以明确一下为什么以女方个人名义买房双方各出资多少房产为双方共同财产以及双方所,找南京个人婚前财。希望《婚前房产纠纷律师》一文对您能有所帮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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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主观:

一、按计时收费方式收费的收费标准:200-3000元/小时。二、按计件收费方式收费的收费标准:在收取基础费用1000-8000元的基础上再按其争议标的额分段按比例累加计算收取:5万元(含5万元)以下:免加收;5万-10万(含10万元):8%;10万-50万(含50万元):5%;50万-100万(含100万元):4%;100万-500万(含500万元):3%;500万-1000万(含1000万元):2%。

法律客观:

司法鉴定收费管理办法第八条涉及财产案件的司法鉴定收费,根据诉讼标的和鉴定标的两者中的较小值,按照标的额比例分段累计收取。具体比例如下:(一)不超过10万元的,按照本办法附件中所列收费标准执行;(二)超过10万元至50万元的部分,按照1%收取;(三)超过50万元至100万元的部分,按照0.8%收取;(四)超过100万元至200万元的部分,按照0.6%收取;(五)超过200万元至500万元的部分,按照0.4%收取;(六)超过500万元至1000万元的部分,按照0.2%收取;(七)超过1000万元的部分,按照0.1%收取。对于标的额较大的,可由省级价格主管部门会同同级司法行政部门根据当地实际情况制定司法鉴定收费金额上限。本条第一款所称涉及财产案件的司法鉴定收费,只适用于司法鉴定中物证类的文书鉴定和痕迹鉴定中的手印鉴定,不适用于其他鉴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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婚前男方买房子,婚后开始贷款还贷,那么婚前首付部分属于男方的个人财产,婚后还贷部分属于夫妻共同财产。所以离婚时该套房产的归属先由你们两人协商处理,协商不成的,该套房产应该归男方个人所有,但对于婚后还贷部分以及增值部分,应该给女方一定的补偿。
婚前买房婚后还贷导致的房产纠纷相关法规:
《婚姻法司法解释三》第十条规定:“夫妻一方婚前签订不动产买卖合同,以个人财产支付首付款并在银行贷款,婚后用夫妻共同财产还贷,不动产登记于首付款支付方名下的,离婚时该不动产由双方协议处理。依前款规定不能达成协议的,人民法院可以判决该不动产归产权登记一方,尚未归还的贷款为产权登记一方的个人债务。双方婚后共同还贷支付的款项及其相对应财产增值部分,离婚时应根据婚姻法第三十九条第一款规定的原则,由产权登记一方对另一方进行补偿。”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第三十九条第1款规定,离婚时,夫妻的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时,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照顾子女和女方权益的原则判决。以上内容由于增华房产律师团队整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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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产律师靳双权作为从业十余年的资深房地产律师办理了大量房地产纠纷案件,积累了大量办理房地产案件的经验,现在房地产律师靳双权将这些案件改编为房地产纠纷案例,如果和你正在经历的纠纷相似,希望可以帮助到你,本案件是一起腾退房屋的案件,现在我把这个案子改编为案例的形式,希望可以帮助到你。
(为保护当事人的隐私安全,本文当事人全部使用化名)
一、原被告诉求
原告吴丹红起诉称:1996年,原、被告登记结婚。2022年7月26日,法院判决离婚。离婚后,被告一直没有搬离原告家中,为维护个人合法权益,特诉至法院。诉讼请求:判令被告立即搬出北京市某区22号房屋。
被告胡丽静答辩称:原告所言不实。2004年本人退休后,原告跟我借十万元,一直没有归还。离婚时,我的单位分配房屋已由双方分割,但原告单位分配的房屋没有分割,这不公平。原告购买单位房屋,向我借款七万六千元,至今尚未归还。原告父亲和他老家房屋都已经出卖,这笔钱也没有分割。所以,请求法院依法驳回原告诉讼请求。
二、审理查明
吴丹红与胡丽静原本是夫妻关系,于1996年登记结婚,双方都是再婚。2022年7月26日,法院判决离婚。
位于北京市某区22号房屋是吴丹红承租单位的公房。吴丹红表示,他婚前原承租公房拆迁,1996年经拆迁,被安置人回迁房是22号房屋,双方婚后承租。现吴丹红居住于22号房屋的一间,胡丽静居住于22号房屋小卧室。
三、判决如下:
胡丽静将北京市某区22号房屋腾退并交付吴丹红。
四、资深房产律师靳双权点评
资深房产律师靳双权认为:22号房屋是吴丹红婚前财产权益的转化,吴丹红对22号房屋依法享有占有、使用、收益的权利。现双方已经法院判决离婚,已经丧失共同生活的感情基础,吴丹红有权要求胡丽静房屋腾退交还,所以本院对原告诉讼请求予以支持。关于胡丽静所述22号房屋离婚时没有分割一节,假如是被告胡丽静主张的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离婚案件中公房使用、承租若干问题的解答》,其认为22号房屋属于双方均可承租的公房,按照这个规定,她可以离婚后主张经济赔偿,但胡丽静并未提供任何能够证明该事实的证据。对于胡丽静所述借款未偿还、其他财产未分割的问题,与本案并非同一法律关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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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有权要求她离开。如果当初判决书已经明确载明她应该在多少时间内迁出,那么可以届时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如果没有,则由当事人自行协商解决,或者由第三方调解(例如人民调解委员会),或者向法院就房屋使用权提起诉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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