刑事犯罪家属不追究怎么办 是指国家通过各级司法机关对刑事犯罪分子予以追究刑事责任

被采取拘留措施意味着公安机关已经初步掌握了相关犯罪嫌疑,这时家属应当积极主动与公安取得联系,要取《拘留通知书》原件,在该《通知书》中,不仅有办案机关的名称及盖章,但被刑事拘留并不意味着一定构成犯罪,而只是具有犯罪的嫌疑,所以我们通常称呼其为“犯罪嫌疑人”。第二,及时和承办警官联系,了解相关信息。公安机关在拘留后二十四以内,因此在您的家人被刑事拘留之后家属应该尽快委托专业刑事律师只有这样才能及时让律。希望《刑事犯罪家属不追究怎么办》一文对您能有所帮助!

是指国家通过各级司法机关对刑事犯罪分子予以追究刑事责任

家人被刑事拘留后,亲属可以按以下方式处理:
(1)、家人被刑事拘留后,就涉嫌犯罪,家属可以向办案机关了解基本的案情,如涉及的犯罪、羁押的地点等;
(2)、亲属可以购买一些生活必需品,送达羁押的看守所,交给家人使用;
(3)、亲属可以委托律师作为辩护人,到看守所会见家人,进一步了解案件情况。
刑事拘留的程序是怎样的
1、首先,办案人员要进行拘留申请。
(1)对于公安机关立案侦查的案件,当办案人员认为犯罪嫌疑人达到须刑事拘留的条件时,应依法向县级以上公安机关申请,由机关负责人批准签发《拘留证》,最后由提请批准拘留的单位负责执行。
(2)对于检察院自行侦查的案件(如贪污贿赂等),由办案人员提出意见,部门负责人审核,检察长决定。决定拘留的案件,人民检察院要将拘留的决定书送交公安机关,由公安机关负责执行。公安机关要立即执行,检察院可以协助公安机关执行。
2、然后,是上门对嫌疑人执行刑事拘留。
公安机关在拘留人的时候,必须出示拘留证。若有人声称公安机关上门拘留,记得查看拘留证核实其真实身份。
3、再次,办案人员应该及时通知家属。
除无法通知或者涉嫌危害国家安全犯罪、恐怖活动犯罪通知可能有碍侦查的情形意外,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应当在拘留后24小时内,通知被拘留人家属。
4、最后,拘留处理后的结果。
拘留后,公安机关应当在24小时内将被拘留人送往看守所羁押。若发现不应当拘留的时候,必须立即释放,发给释放证明。
依据《刑事诉讼法》的规定,家人被刑事拘留后,亲属首先要大致了解涉嫌什么犯罪,关押地点,为家人准备一些生活物品,也可以委托律师会见当事人。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
第三十四条
犯罪嫌疑人自被侦查机关第一次讯问或者采取强制措施之日起,有权委托辩护人;在侦查期间,只能委托律师作为辩护人。被告人有权随时委托辩护人。
侦查机关在第一次讯问犯罪嫌疑人或者对犯罪嫌疑人采取强制措施的时候,应当告知犯罪嫌疑人有权委托辩护人。人民检察院自收到移送审查起诉的案件材料之日起三日以内,应当告知犯罪嫌疑人有权委托辩护人。人民法院自受理案件之日起三日以内,应当告知被告人有权委托辩护人。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在押期间要求委托辩护人的,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应当及时转达其要求。
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在押的,也可以由其监护人、近亲属代为委托辩护人。
辩护人接受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委托后,应当及时告知办理案件的机关。

国家通过各级司法机关对刑事犯罪分子予以追究刑事责任

家人遇到被刑事拘留的情况,应当采取以下几种方法:1.第一时间向办案的公安机关或者检察院了解涉嫌犯罪的事实。2.亲属朋友有权向办案机关了解羁押的场所。按照法律规定,传唤、拘传不能超过12小时,不得以传唤、拘传的形式变相羁押犯罪嫌疑人。公安机关拘留人后,除有碍侦查或者无法通知的情形以外,应当把拘留的的原因和羁押的处所,在24小时内,通知被拘留人的家属或者他的所在单位。3.如果被拘留数十日后既没有得到拘留通知,这种情况通常是犯人在外地被抓,这种情况下犯罪嫌疑人家属可直接电话联系当地派出所,查明是否有拘留的通知,从而得知犯人被羁押的地点和事由。4.如果家属确定亲人被拘留或逮捕也确知羁押的场所,那么可以及时聘请律师去看守所会见以保障当事人的合法权益。家属应该积极了解办案单位以及审讯的地点。找机会与办案民警沟通,打听案情,包括罪名、参与人员、案发经过,最好能问到办案民警的名字。家人被控制24小时后,向办案民警索要拘留通知书,家属凭身份证以及户口本或结婚证向民警索要亲人非查封扣押的个人物品。 刑事拘留的条件:“刑事拘留的适用条件是:1、正在预备犯罪、实行犯罪或者在犯罪后即时被发觉的;2、被害人或者在场亲眼看见的人指认他犯罪的;3、在身边或者住处发现有犯罪证据的;4、犯罪后企图自杀、逃跑或者在逃的;等等。” 综上所述家人被刑事拘留了第一时间向办案机关索要刑事拘留通知书,同时了解案情承办民警的姓名和联系方式。向办案的公安机关或者委托律师了解涉嫌犯罪的事实,刑拘的时间,羁押的场所等案情相关信息。 法律依据:《刑事诉讼法》第八十二条公安机关对于现行犯或者重大嫌疑分子,如果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先行拘留:(一)正在预备犯罪、实行犯罪或者在犯罪后即时被发觉的;(二)被害人或者在场亲眼看见的人指认他犯罪的;(三)在身边或者住处发现有犯罪证据的;(四)犯罪后企图自杀、逃跑或者在逃的;(五)有毁灭、伪造证据或者串供可能的;(六)不讲真实姓名、住址,身份不明的;(七)有流窜作案、多次作案、结伙作案重大嫌疑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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