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刑事犯罪律师何时介入 刑事案件被害人律师什么时候可以介入

1怎样变成拥有中国香港职业资格考试的刑事辩护律师?11申请办理入读香港大学、香港中文大学、香港城市大学的法学系读4年制的法律本科(LLB)新项目或是2年制的法律法规博士研究生,春树律师介入该案之后,很快便帮助该女子锁定了诈骗犯罪嫌疑人的IP地址和具体位置。随后春树律师葛树春帮助该女子起草好了书面的刑事控告材料,并指导该女子实名控告,最终该名女子,可见被拘捕人士从被拘捕开始即可要求通知回见律师并在律。希望《香港刑事犯罪律师何时介入》一文对您能有所帮助!

法律分析:公诉案件犯罪嫌疑人自被侦查机关第一次讯问或者采取强制措施之日起,就有权委托辩护人;在侦查期间,只能委托律师作为辩护人。自诉案件的被告人有权随时委托辩护人。公诉案件的被害人及其法定代理人或者近亲属,附带民事诉讼的当事人及其法定代理人,自案件移送审查起诉之日起,有权委托诉讼代理人。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 第四十六条 公诉案件的被害人及其法定代理人或者近亲属,附带民事诉讼的当事人及其法定代理人,自案件移送审查起诉之日起,有权委托诉讼代理人。自诉案件的自诉人及其法定代理人,附带民事诉讼的当事人及其法定代理人,有权随时委托诉讼代理人。人民检察院自收到移送审查起诉的案件材料之日起三日以内,应当告知被害人及其法定代理人或者其近亲属、附带民事诉讼的当事人及其法定代理人有权委托诉讼代理人。人民法院自受理自诉案件之日起三日以内,应当告知自诉人及其法定代理人、附带民事诉讼的当事人及其法定代理人有权委托诉讼代理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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