认罪认罚属于什么量刑情节 认罪认罚是法定还是酌定量刑情节

那就是认罪认罪是可以从轻处罚的认罪认罚怎么量刑的具体标准是什么?这个就要知道一些了才能了解到如果量刑。认罪认罚怎么量刑的具体标准是什么?《民事诉讼法》第二百四十五,对认罪认罚案件属于基层法院所管辖的可能判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的案件被告人认罪认罚可以适用速裁程序进行审判。对于基层法院管辖认罪认罚量刑69个月上有期,认罪认罚是量刑的标准是由人民法院根据犯罪嫌疑人的具体的犯罪情节来进行量刑人民法院一般会依。希望《认罪认罚属于什么量刑情节》一文对您能有所帮助!

认罪认罚是法定还是酌定量刑情节

法律分析:认罪认罚是法定从轻,从宽是指对认罪认罚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应当从轻或者减轻处罚。对于具有法定减轻处罚情节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认罪认罚的,根据犯罪的性质、情节和对社会的危害程度,应当减轻处罚于犯罪嫌疑人、被告人认罪认罚的,不具有法定减轻处罚情节的,应当在法定量刑幅度以内从轻处罚。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六十三条 犯罪分子具有本法规定的减轻处罚情节的,应当在法定刑以下判处刑罚法规定有数个量刑幅度的,应当在法定量刑幅度的下一个量刑幅度内判处刑罚。犯罪分子虽然不具有本法规定的减轻处罚情节,但是根据案件的特殊情况,经最高人民法院核准,也可以在法定刑以下判处刑罚。

认罪认罚属于什么量刑情节严重的

法律分析:认罪认罚是法定和酌定的结合,认罪认罚从宽是法定的,但是从宽的多少是人民法院酌定的。人民法院对于犯罪嫌疑人当庭自愿认罪的,根据犯罪的性质、罪行的轻重、认罪程度以及悔罪表现等情况,可以减少基准刑的百分之十以下。依法认定自首、坦白的除外。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

第一百七十三条 人民检察院审查案件,应当讯问犯罪嫌疑人,听取辩护人或者值班律师、被害人及其诉讼代理人的意见,并记录在案。辩护人或者值班律师、被害人及其诉讼代理人提出书面意见的,应当附卷。犯罪嫌疑人认罪认罚的,人民检察院应当告知其享有的诉讼权利和认罪认罚的法律规定,听取犯罪嫌疑人、辩护人或者值班律师、被害人及其诉讼代理人对下列事项的意见,并记录在案:

(一)涉嫌的犯罪事实、罪名及适用的法律规定;

(二)从轻、减轻或者免除处罚等从宽处罚的建议;

(三)认罪认罚后案件审理适用的程序;

(四)其他需要听取意见的事项。

人民检察院依照前两款规定听取值班律师意见的,应当提前为值班律师了解案件有关情况提供必要的便利。

第一百七十四条 犯罪嫌疑人自愿认罪,同意量刑建议和程序适用的,应当在辩护人或者值班律师在场的情况下签署认罪认罚具结书。犯罪嫌疑人认罪认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需要签署认罪认罚具结书:

(一)犯罪嫌疑人是盲、聋、哑人,或者是尚未完全丧失辨认或者控制自己行为能力的精神病人的;

(二)未成年犯罪嫌疑人的法定代理人、辩护人对未成年人认罪认罚有异议的;

(三)其他不需要签署认罪认罚具结书的情形。

认罪认罚属于什么量刑情节类型

法律分析:认罪认罚不能在法定刑下量刑。

只是简单的认罪认罚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中是不能直接在法定刑以下进行量刑的,除非有重大的立功情节,或者特殊案件获得最高人民法院核准后,才可以在法定刑以下进行量刑。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六十三条 犯罪分子具有本法规定的减轻处罚情节的,应当在法定刑以下判处刑罚;本法规定有数个量刑幅度的,应当在法定量刑幅度的下一个量刑幅度内判处刑罚。

犯罪分子虽然不具有本法规定的减轻处罚情节,但是根据案件的特殊情况,经最高人民法院核准,也可以在法定刑以下判处刑罚。

认罪认罚在法定刑以下量刑

法律分析:认罪认罚不能在法定刑下量刑。只是简单的认罪认罚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中是不能直接在法定刑以下进行量刑的,除非有重大的立功情节,或者特殊案件获得最高人民法院核准后,才可以在法定刑以下进行量刑。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六十三条

犯罪分子具有本法规定的减轻处罚情节的,应当在法定刑以下判处刑罚;本法规定有数个量刑幅度的,应当在法定量刑幅度的下一个量刑幅度内判处刑罚。

犯罪分子虽然不具有本法规定的减轻处罚情节,但是根据案件的特殊情况,经最高人民法院核准,也可以在法定刑以下判处刑罚。

上一篇:认罪认罚与刑事合规的区别 认罪认罚与刑事合规的区别是什么

下一篇:什么是认罪认罚刑事案件 什么是认罪认罚刑事案件的认定

版权声明:本文内容由柳州刑事辩护律师整理并发布,该文观点仅代表作者本人。本站仅提供信息存储空间服务,不拥有所有权,不承担相关法律责任。如发现本站有涉嫌抄袭侵权/违法违规的内容, 请发送邮件至 81156344@qq.com 举报,一经查实,本站将立刻删除。

相关推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