刑事犯罪的复议机关是 复议机关对申请复议的案件审理终结后

按照公安机关审查刑事复议案件的程序,刑事复议申请应当以书面形式提出。紧急情况下,可以口服。刑事复议复核以及怎样可以申请二、相关法律规定公安机关刑事复议案件处理程序规定,出所的公安机关申请行政复议。第十五条对法律、法规授权的公安机关内设机构或者派出机构超出法定授权范围作出的具体行政行为不服的向该内设机构所属的公安机关或者设立该,6、对持有有效护照或者其它有效出境证件,可能出境逃避侦查,但不需要逮捕的。希望《刑事犯罪的复议机关是》一文对您能有所帮助!

复议机关对申请复议的案件审理终结后

行政复议机关收到复议申请后5日内决定是否受理。行政复议机关履行下列职责:
1、受理行政复议申请;
2、向有关组织和人员调查取证,查阅文件和资料;
3、审查申请行政复议的具体行政行为是否合法与适当,拟订行政复议决定;
4、对行政机关违反规定的行为依照规定的权限和程序提出处理建议;
5、办理因不服行政复议决定提起行政诉讼的应诉事项;
6、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职责。
《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
第六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可以依照本法申请行政复议:
(一)对行政机关作出的警告、罚款、没收违法所得、没收非法财物、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行政拘留等行政处罚决定不服的;
(二)对行政机关作出的限制人身自由或者查封、扣押、冻结财产等行政强制措施决定不服的;
(三)对行政机关作出的有关许可证、执照、资质证、资格证等证书变更、中止、撤销的决定不服的;
(四)对行政机关作出的关于确认土地、矿藏、水流、森林、山岭、草原、荒地、滩涂、海域等自然资源的所有权或者使用权的决定不服的;
(五)认为行政机关侵犯合法的经营自主权的;
(六)认为行政机关变更或者废止农业承包合同,侵犯其合法权益的;
(七)认为行政机关违法集资、征收财物、摊派费用或者违法要求履行其他义务的;
(八)认为符合法定条件,申请行政机关颁发许可证、执照、资质证、资格证等证书,或者申请行政机关审批、登记有关事项,行政机关没有依法办理的;
(九)申请行政机关履行保护人身权利、财产权利、受教育权利的法定职责,行政机关没有依法履行的;
(十)申请行政机关依法发放抚恤金、社会保险金或者最低生活保障费,行政机关没有依法发放的;
(十一)认为行政机关的其他具体行政行为侵犯其合法权益的。

公安机关办理刑事复议案件的程序规定

法律分析:一、申请与受理

1、申请:行政复议是依申请行为。它以行政相对人主动提起为前提,即相对人不提出申请,行政复议机关不能主动管辖。

2、受理:申请人提出复议申请后,行政复议机关对复议申请进行审查。

二、行政复议的审理和决定

1、复议审理

2、复议决定:复议机关通过对复议案件的审理,最后要作出决定。

三、送达与执行

1、送达:送达的方式及期限的计算,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的规定执行。

2、执行:行政复议决定生效后,双方当事人应该自觉履行。但有时当事人由于对复议决定不满意而不予履行,此时强制执行就成为必要,否则,行政复议的国家权威性就无从树立。

四、中止和终止

1、效果:行政复议中止是“暂停”复议程序;行政复议终止是复议程序结束;行政复议中止的原因消除后,应当及时恢复行政复议案件的审理;行政复议机构中止、恢复行政复议案件的审理,应当告知有关当事人。

2、中止的情形:作为申请人的自然人死亡,其近亲属尚未确定是否参加行政复议的;作为申请人的自然人丧失参加行政复议的能力,尚未确定法定代理人参加行政复议的;作为申请人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终止,尚未确定权利义务承受人的;作为申请人的自然人下落不明或者被宣告失踪的;申请人、被申请人因不可抗力,不能参加行政复议的;案件涉及法律适用问题,需要有权机关作出解释或者确认的;案件审理需要以其他案件的审理结果为依据,而其他案件尚未审结的;其他需要中止行政复议的情形。

3、终止的情形(直接终止):申请人要求撤回行政复议申请,行政复议机构准予撤回的;作为申请人的自然人死亡,没有近亲属或者其近亲属放弃行政复议权利的;作为申请人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终止,其权利义务的承受人放弃行政复议权利的;申请人与被申请人依法经行政复议机构准许达成和解的;申请人对行政拘留或者限制人身自由的行政强制措施不服申请行政复议后,因申请人同一违法行为涉嫌犯罪,该行政拘留或者限制人身自由的行政强制措施变更为刑事拘留的。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

第三条 依照本法履行行政复议职责的行政机关是行政复议机关。行政复议机关负责法制工作的机构具体办理行政复议事项,履行下列职责:

(一)受理行政复议申请;

(二)向有关组织和人员调查取证,查阅文件和资料;

(三)审查申请行政复议的具体行政行为是否合法与适当,拟订行政复议决定;

(四)处理或者转送对本法第七条所列有关规定的审查申请;

(五)对行政机关违反本法规定的行为依照规定的权限和程序提出处理建议;

(六)办理因不服行政复议决定提起行政诉讼的应诉事项;

(七)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职责。

第九条 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具体行政行为侵犯其合法权益的,可以自知道该具体行政行为之日起六十日内提出行政复议申请;但是法律规定的申请期限超过六十日的除外。

因不可抗力或者其他正当理由耽误法定申请期限的,申请期限自障碍消除之日起继续计算。

第十七条 行政复议机关收到行政复议申请后,应当在五日内进行审查,对不符合本法规定的行政复议申请,决定不予受理,并书面告知申请人;对符合本法规定,但是不属于本机关受理的行政复议申请,应当告知申请人向有关行政复议机关提出。

除前款规定外,行政复议申请自行政复议机关负责法制工作的机构收到之日起即为受理。

申请复议向哪个机关提出申请刑事

  复议判决,是指复议机关审理行政案件终结时,根据审理所查清的事实依据法律规定对行政案件实体问题作出的结论性处理决定。比如判决维持原行政机关的行政处罚,确定原行政机关的行政行为违法、判决撤销行政机关(工商局)的行政许可等。
  裁定,是指复议机关在审理行政案件过程中就程序问题所作出的判定。
  主要适用于下列范围:不予受理、驳回起诉、终结复议、中止复议、复议期间停止具体行政行为的执行或者驳回停止执行的申请;财产保全;先予执行;准许或者不准许撤诉;补正裁判文书中的笔误;中止或者终结执行;准许或者不准许执行行政机关的具体行政行为;其他需要裁定的事项。
  决定,是指复议机关为了保证行政复议的顺利进行,依法对行政诉讼中的某些特殊事项所作的处理。
  适用范围:1.对当事人提出的回避申请。
  2.对妨害行政诉讼的行为采取强制措施的决定。
  3.申请延长复议期限
  仲裁是将当事人事先约定以后发生纠纷后,将争议的事项提交第三方仲裁机构对争议的事实和权利义务作出判断和裁决。目前我国的行政仲裁主要是解决企业与职工之间的劳动争议(劳动仲裁)以及农村承包合同纠纷。
  例如:你申请工商营业执照,县工商局不发证给你,你向市工商局申请复议,经复议,上一级工商局认为下级工商局不发证无正当理由,判决县工商局重新做出行政行为即重新审查你的资格,发证给你。
  复议期间,你忽然想撤销复议申请了,市工商局审查你撤销复议理由正当,就会裁定准予撤销复议申请。
  复议期间,你发现复议机构记录员和县工商局发证机关的领导是父女关系,你提出回避申请,市工商局经审查属实,就会做出记录员回避的决定。

复议机关与复议机构之间的关系是

  判决,是指复议机关审理行政案件终结时,根据审理所查清的事实依据法律规定对行政案件实体问题作出的结论性处理决定。比如判决维持原行政机关的行政处罚,确定原行政机关的行政行为违法、判决撤销行政机关(工商局)的行政许可等。
  裁定,是指复议机关在审理行政案件过程中就程序问题所作出的判定。
  主要适用于下列范围:不予受理、驳回起诉、终结复议、中止复议、复议期间停止具体行政行为的执行或者驳回停止执行的申请;财产保全;先予执行;准许或者不准许撤诉;补正裁判文书中的笔误;中止或者终结执行;准许或者不准许执行行政机关的具体行政行为;其他需要裁定的事项。
  决定,是指复议机关为了保证行政复议的顺利进行,依法对行政诉讼中的某些特殊事项所作的处理。
  适用范围:1.对当事人提出的回避申请。
  2.对妨害行政诉讼的行为采取强制措施的决定。
  3.申请延长复议期限
  仲裁是将当事人事先约定以后发生纠纷后,将争议的事项提交第三方仲裁机构对争议的事实和权利义务作出判断和裁决。目前我国的行政仲裁主要是解决企业与职工之间的劳动争议(劳动仲裁)以及农村承包合同纠纷。
  例如:你申请工商营业执照,县工商局不发证给你,你向市工商局申请复议,经复议,上一级工商局认为下级工商局不发证无正当理由,判决县工商局重新做出行政行为即重新审查你的资格,发证给你。
  复议期间,你忽然想撤销复议申请了,市工商局审查你撤销复议理由正当,就会裁定准予撤销复议申请。
  复议期间,你发现复议机构记录员和县工商局发证机关的领导是父女关系,你提出回避申请,市工商局经审查属实,就会做出记录员回避的决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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