轻微刑事自诉有 轻微刑事案件适用相对不起诉指导意见

这是对79刑诉法关于法院直接受理的“不需要进行侦查的轻微的刑事案件”规定的修改既符合自诉案件的要求又有利于防止公检法三机关在立案范围上的互相推诿可以避免发生因对。希望《轻微刑事自诉有》一文对您能有所帮助!

轻微刑事案件适用相对不起诉指导意见

《刑事诉讼法》第142条第2款规定:对于犯罪情节轻微,依照刑法规定不需要判处刑罚或者免除刑罚的,人民检察院可以作出不起诉决定。相似于国外学者的“微罪不起诉”,笔者认为这样称谓能体现其性质,还是比较科学的。从刑事诉讼法规定看,酌定不起诉的适用必须同时具备两个条件:一是犯罪嫌疑人的行为已构成犯罪,应当负刑事责任;二是犯罪行为情节轻微,依照刑法规定不需要判处刑罚或者免除刑罚。依照刑法规定,以下几种情形可以适用这种不起诉:(1)犯罪嫌疑人在中国领域外犯罪,依照中国刑法应当负刑事责任,但在外国已经受过刑事处罚的(《刑法》第10条);(2)犯罪嫌疑人又聋又哑,或者是盲人的(《刑法》第19条);(3)犯罪嫌疑人因正当防卫或紧急避险过当而犯罪的(《刑法》第20条、第21条)(4)为犯罪准备工具,制造条件的(《刑法》第22条)(5)在犯罪过程中自动中止犯罪或者自动有效防止犯罪结果发生,没有造成损害的(《刑法》第24条)(6)在共同犯罪中,起次要或辅助作用的(《刑法》第27条)(7)被胁迫参加犯罪的(《刑法》第28条)(8)犯罪嫌疑人自首或有重大立功表现(《刑法》第67条、第68条)但是需要注意的是,人民检察院可以作出也可以不作出起诉决定,在确认犯罪嫌疑人有上述情形之一后,还必须在犯罪情节轻微的前提条件下才能考虑适用不起诉。即人民检察院要根据犯罪嫌疑人的年龄、犯罪目的和动机、犯罪手段、危害后果、悔罪表现以及一贯表现等进行综合考虑,只有在确实认为不起诉比起诉更为有利时,才能做出不起诉决定。有的学者将其解释为“酌定不起诉”,把“应当不起诉”称为“法定不起诉”。三、证据不足不起诉《刑事诉讼法》第140条第4款规定,对于补充侦查的案件,人民检察院仍然认为证据不足的,不符合起诉条件的,可以做出不起诉的决定。这种不起诉的适用前提是案件必须经过补充侦查。这里需要指出,所谓“可以”做出不起诉决定,并不意味着检察机关有权在起诉与否之间做出自主选择,因为证据不足属于不具备起诉条件的情况,因而不能提出起诉。在此意义上,所谓“可以”一词的表述并不准确,科学的含义是“应当”。依据最高人民检察院的《规则》的规定,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能确定犯罪嫌疑人构成犯罪或需要追究刑事责任的,属于证据不足,不符合起诉条件,可以做出不起诉决定:(1)据以定罪的证据存在疑问,无法查证属实的;(2)犯罪构成要件事实缺乏必要的证据予以证明的;(3)据以定罪的证据之间的矛盾不能合理排除的;(4)根据证据得出的结论具有其他可能性的。倘若不构成犯罪挤不用诉讼,这也是为了节省时间以便法庭去处理更加重大的急需处理的案件,给那些真正的犯罪者处以严惩,维护社会治安和公平公正,维护受害者权益,不让严重受害者受到不公正对待。

轻微伤刑事自诉能追究刑事责任吗

六安立不了案的原因是犯罪嫌疑人未到达起诉要求。经査,犯罪嫌疑人林某某、徐某某、江某某酒后驾驶机动车被民警执勤时查获,查获时酒精含量达到醉驾标准,但犯罪情节显著轻微,无法律规定的其它从重处罚情节,且到案后如实供述自己的犯罪事实,认罪认罚。金寨县人民检察院根据《安徽省人民检察院关于醉酒驾驶机动车刑事案件适用相对不起诉指导意见》第六条之规定对三名犯罪嫌疑人作出不起诉的决定。

刑事自诉案件的范围轻微刑事案件

相对不起诉和存疑不起诉的区别是不起诉的条件不同,相对不起诉的条件是犯罪嫌疑人的犯罪情节显著轻微,不需要判刑,而存疑不起诉的条件是案件事实还未查明或者是案件证据不足等情形,导致案件证据之间存在疑问,从而使人民检察院做出的不起诉的决定。
一、相对不起诉和存疑不起诉有什么区别?
      存疑不起诉与相对不起诉的区别主要是起诉的条件不同,并且概念也是存在差异的。
      1、《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一百七十三条第二款规定,相对不起诉,是指人民检察院对侦查机关侦查终结移送审查起诉的案件,经过审查后,认为犯罪嫌疑人的犯罪行为情节轻微,依照刑法规定不需要判处刑罚或者免除刑罚时,依法作出不起诉的决定。在相对不起诉的条件下,人民检察院既可以作出不起诉决定,也可以作出起诉决定。此时需要向上级检察院报送不起诉意见书。
      2、存疑不起诉,又称证据不足的不起诉。存疑不起诉是检察机关对于经过补充侦查的案件,仍然认为证据不足,不符合起诉条件的,作出的不起诉决定。
      此规定中包括两个条件:
      (1)案件已经经过了补充侦查。这是对案件已经经过补充侦查,仍作不起诉决定的时机控制,也是作该决定的程序条件。一般而言,未进一步收集证据就认为不符合起诉条件。
      (2)证据不足,不符合起诉条件的。这是指证据不足以充分证明犯罪嫌疑人的罪行,以至于即使提起公诉,法院经过开庭审理,也很可能会宣告被告人无罪。
二、适用相对不起诉应具备的法定条件有哪些?
      1.人民检察院认为犯罪嫌疑人的行为已经构成犯罪,应当负刑事责任。
      案件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犯罪嫌疑人的行为依照刑法规定已经构成犯罪,依法可以追究刑事责任。
      2.犯罪行为情节轻微。
      从犯罪嫌疑人实施犯罪行为的手段、对象、危害后果、动机、目的等情况以及犯罪嫌疑人的年龄、一贯表现等综合考虑,认为犯罪情节轻微。
      3.依照刑法规定不需要判处刑罚或者免除刑罚。
三、存疑不起诉的具体情形有哪些?
      根据最高人民检察院《规则》第286条的规定,具有下列情形之一,不能确定犯罪嫌疑人构成犯罪和需要追究刑事责任的,属于证据不足,不符合起诉条件:
      (1)据以定罪的证据存在疑问,无法查证属实的;
      (2)犯罪构成要件事实缺乏必要的证据予以证明的;
      (3)据以定罪的证据之间的矛盾不能合理排除的;
      (4)根据证据得出的结论具有其他可能性的。
      刑事案件经由人民检察院审查起诉之前需要经过公安机关进行侦查,如果在公安机关移交人民检察院之后,审查过程中发现案件事实不清、证据不足或者是犯罪嫌疑人的犯罪行为人存在减轻刑罚而不足以让人民法院对其进行刑事处罚的情节的,人民检察院做出不起诉的决定。

自诉轻微刑事案件是什么意思

一、什么是相对不起诉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一百七十三条第二款规定,相对不起诉,是指人民检察院对侦查机关侦查终结移送审查起诉的案件,经过审查后,认为犯罪嫌疑人的犯罪行为情节轻微,依照刑法规定不需要判处刑罚或者免除刑罚时,依法作出不起诉的决定。在相对不起诉的条件下,人民检察院既可以作出不起诉决定,也可以作出起诉决定,此时需要向上级检察院报送不起诉意见书。
二、相对不起诉的适用情形有哪些
刑事诉讼法第142条第2款规定:对于情节轻微,依照刑法规定不需要判处刑罚或免除刑罚的,人民检察院可以作出不起诉决定。对于酌定不起诉,犯罪嫌疑人不服的可以提起申诉。
酌定不起诉的,必须是犯罪情节轻微,依照刑法规定不需要判处刑罚或免除刑罚的,主要有以下几点:
(1)犯罪嫌疑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领域外犯罪,依照我国刑法规定应当负刑事责任,但在外国已经受过刑事处罚的;
(2)犯罪嫌疑人又聋又哑,或者是盲人的;
(3)犯罪嫌疑人因防卫过当或紧急避险超过必要限度,并造成不应有危害而犯罪的;
(4)为犯罪准备工具制造条件的;
(5)在犯罪过程中自动终止或自动有效防止犯罪结果发生的;
(6)在共同犯罪中,起次要或辅助作用的;
(7)被胁迫诱骗参加犯罪的;
(8)犯罪嫌疑人自首或自首后立功的;
(9)犯罪轻微又自首的或犯罪较重而有立功表现的。
酌定不起诉需经检察委员会讨论决定。

上一篇:刑事谅解书取消 取得刑事谅解书后,公安可以撤销案件吗

下一篇:逃汇刑事责任 以人民币支付或者以实物偿付应当以外汇支付的进口货款属于逃汇

版权声明:本文内容由榆林刑事辩护律师整理并发布,该文观点仅代表作者本人。本站仅提供信息存储空间服务,不拥有所有权,不承担相关法律责任。如发现本站有涉嫌抄袭侵权/违法违规的内容, 请发送邮件至 81156344@qq.com 举报,一经查实,本站将立刻删除。

相关推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