庆阳中院刑事审判 庆阳中院受理20年06号刑事判决二审案件办理进展

庆阳中院召开全市刑事审判工作座谈会7月20日全市法院刑事审判工作座谈会议在宁县召开会议总结全市法院上半年刑事审判工作分析研究当前刑事审判工作存在问,0311庆阳。希望《庆阳中院刑事审判》一文对您能有所帮助!

庆阳中院受理20年06号刑事判决二审案件办理进展

执行死刑的方式是注射还是兆敬搭枪决是由这个执行法院的条件决定的。族拿应当说注射执行死刑稿瞎要比枪决执行人性化的多。前些年刚开始实行注射执行死刑的时候,两种方式有混用,有个别的死刑犯请求注射执行。
《刑法》
第48条:死刑只适用于罪行极其严重的犯罪分子。死刑除依法由最高人民法院判决的以外,都应当报请最高人民法院核准。死刑缓期执行的,可以由高级人民法院判决或者核准。
第49条:犯罪的时候不满十八周岁的人和审判的时候怀孕的妇女,不适用死刑。审判的时候年满75周岁以上的人不适用死刑,但以特别残忍手段致人死亡的除外。
第50条:判处死刑缓期执行的,在死刑缓期执行期间,如果没有故意犯罪,二年期满以后,减为无期徒刑;如果确有重大立功表现,二年期满以后,减为二十五年有期徒刑;如果故意犯罪,情节恶劣的,报请最高人民法院核准后执行死刑;对于故意犯罪未执行死刑的,死刑缓期执行的期间重新计算,并报最高人民法院备案。
对被判处死刑缓期执行的累犯以及因故意杀人、强奸、抢劫、绑架、放火、爆炸、投放危险物质或者有组织的暴力性犯罪被判处死刑缓期执行的犯罪分子,人民法院根据犯罪情节、人身危险性等情况,可以在作出裁判的同时决定对其限制减刑。
可见,死刑适用于罪行极其严重的犯罪分子,即所犯罪刑对国家和人民的利益危害特别严重和情节特别恶劣的。
适用标准
2022年5月24日,最高院发布2022年年度工作报告称,最高院在审理死刑复核案件时,不是必须判处死刑立即执行的,均判处死刑缓期二年执行。
统一死刑适用标准
《报告》称,最高院坚持死刑二审案件全部开庭审理,严格掌握和统一死刑适用标准,确保死刑只适用于极少数罪行极其严重的犯罪分子。按照宽严相济刑事政策的要求,对具有法定、酌定从轻、减轻情节的,依法从轻或者减轻处罚;不是必须判处死刑立即执行的,均依法判处死刑缓期二年执行。
同时,依法开展附带民事诉讼的调解,促进因民间纠纷激化导致犯罪的案件被害人与被告人达成谅解协议,尽量依法不判处死刑立即执行,最大限度化解社会矛盾。

中院终审判决后可以申请再审吗?有没有时效

法律主观:

开庭后多久出判决结果 民事案件中,根据现行《 民事诉讼法 》的相关规定, 一审 的情况下,当适用的是简易程序的, 立案 之日起算,三个月之内必须审结。如果是一般普通的程序,则应当在六个月之内审结。但是,当遇到重大疑难案件,需要进行审委会讨论,或者有其他的情况等,经过一审法院院长的批准进行延长,延长时间为6个月。此后,仍然需要进一步延长的,则需要报请上级法院进行申请,并且有上级人民法院的院长签字批准方可延长。 而在刑事案件之中,根据《 刑事诉讼法 》的有关规定,一审时间为,法院在受理相关的 公诉 案件后,应当在两个月之内进行宣判,最迟不得超过三个月。同时可能判处 死刑 的案子,需要向上一级人民法院进行报请,通过之后才可以延迟,但是需要进一步延迟的情况,则需要报请最高人民法院,通过后才能进行延长。 需要注意的是,当在审理期间发生 管辖权 的转移和检察院的补充侦查等情况时,以该法庭收到相关文件的时间开始计算。 同时根据《刑事诉讼法》中的第158条规定,当出现交通不便地区晌罩的重大疑难案件无法在规定时间内解决的,重大集团案,流窜案,牵涉广、较难的宴山闹案件,在规定期限内无法审结时候,可经过省一级的检察院批准决定直接延长两个月。 同时《 刑法 》中还有四种自诉罪,法院予以当事人调解,撤回,或者自行和解的权利,但是一切均要发生在判决宣告前。如果法庭进行审理时,未被 羁押 的另行处理,已经羁押的,受理6个月以内宣判。 刑法中也有适用简易程序的,一般情况下,采用简易程序进行审理的,应当在受理的20日以内审结。如果需要判处 有期徒刑 三年以上情形的,可以进行适当的延长。 特别提醒的,上述属于一审的时间,当当事人对于判决不服的时候,是可以进行上诉的唯雀。 一般情况下,民事 诉讼 中,当事人不满我国人民法院的判决,在一审 判决书 送达之日进行计算,15日以内需要向上级人民法院进行上诉。逾期,则视为放弃上诉。不服一审裁定,则需要在10日内向上级进行上诉。 刑事案件中,不服判决的当事人以及检察院认为判决有失妥当进行抗诉的,可以进行上诉,时间为10天,不服裁定或者抗诉的,时间为5日。同时计算之日是以收到判决裁决书的第2日开始计算。 而法院在受到当事人的相关上诉或者抗诉申请后,应当尽快的对相关的案件文件进行移交。检察院也应当向上级进行案件的交接,以保证 二审 的效率。 需要注意的是,我国采用的是两审终审制度。二审的情况如何,无论是否满意,均视为结案。

法律客观: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
第一百五十二条
人民法院适用普通程序审理的案件,应当在立案之日起六个月内审结。有特殊情况需要延长的,经本院院长批准,可以延长六个月;
还需要延长的,报请上级人民法院批准。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
第一百五十一条
人民法院对公开审理或者不公开审理的案件,一律公开宣告判决。
当庭宣判的,应当在十日内发送判决书;
定期宣判的,宣判后立即发给判决书。
《刑事诉讼法》
第二百零八条
人民法院审理公诉案件,应当在受理后二个月以内宣判,至迟不得超过三个月。对于可能判处死刑的案件或者附带民事诉讼的案件,以及有本法第一百五十八条规定情形之一的,经上一级人民法院批准,可以延长三个月;
因特殊情况还需要延长的,报请最高人民法院批准。

庆阳市中级人民法院立案庭电话

甘肃天价保费拒赔案重审:男子驾车溺亡,妻子讨要两千万保费。

王维红去世的两年多时间里,他的妻子焦小云已两次与中国平安人寿保险有限公司庆阳分公司(以下简称为平安保险公司)对簿公堂。

2022年3月15日,王维红开车途经国道212线麒麟寺水库时,坠入水库身亡,他生前曾在平安保险公司购买了两份保险。焦小云向保险公司申请赔付,但遭拒赔。

庆阳中院刑事审判


2022年3月15日,王维红开车途径国道212线麒麟寺水库时,从此处坠入水库身亡。家属供图

2022年7月18日,焦小云将平安保险公司诉至庆阳中院,要求赔付保费共计2400万元。一审期间,平安保险公司认为,王维红驾车坠入水库身亡系自杀;王维红作为投保人,未能履行如实告知义务,明确其真实的家庭收入、负债及在同行业投保情况,严重影响了其承保决定,根据相关规定应不予理赔。

对王维红死亡的鉴定曾出现波折,他的血样送检时,前一份血液检测报告显示王维红血液中乙醇浓度为273.0mg/l,重新鉴定则显示血液中未检测出乙醇成分。“交警部门又在事故调查分析报告中指出车辆坠入水库‘是在自主意识支配下完成’。”焦小云说,丈夫死后,“醉驾”“自杀”等说法充斥在整个事件当中,平安保险公司拒赔保费,她也随之被指骗保。

2022年11月5日,庆阳中院以“王维红驾车坠入水库系其在自主意识支配下完成的,不属于交通事故”等为由驳回了焦小云的诉讼请求。一审败诉后,焦小云上诉,甘肃高院以一审存在审判人员应当回避的情形为由搜袜兆,将案件发回重审。

2022年8月29日,该案在庆阳中院重审开庭,经5个多小时审理,法庭宣布择日宣判。

火锅店开业前四天,老板驾车坠入水库身亡

王维红是甘肃省庆阳市人,曾经在庆阳、天水、环县等地经营了三家火锅店、三家加盟店和两家鱼庄。他的妻子焦小云说,这几家饭店每年能带给他们600-800万元收入。2022年下半年,王维红开始筹备在西安再开一家火锅店。

“经过半年多准备,2022年3月西安的店铺装修完毕,我们便计划在3月19日开业。”焦小云说,在开业前,丈夫王维红一边要筹备西安的生意,一边还要在甘肃文县考察原材料及市场,“那些天他基本都不在家,忙得停不下来,我心想等开业之后就也能轻松点了,没想到在3月好掘15日突然出事了。”

焦小云回忆称,2022年3月15日上午10时左右,她接到一个电话,对方世租自称是文县公安局交警队的交警,“他告诉我有一辆车掉进了水库,他们怀疑可能是我丈夫王维红出事了。”

文县位于甘肃省陇南市,距离庆阳市约800多公里,车程13个小时。焦小云一家人赶到文县公安局交警队时,已是3月16日早上。

焦小云说,直到见到交警,她仍不愿相信丈夫出了事,但3月17日,涉事的车辆被打捞上来,她在车上发现了王维红的衣服和手包,“到3月18日上午10点多,他的遗体也被打捞上来了。”

王维红生前曾购买过几份保险。焦小云说,在确认丈夫出事后,她第一时间通知了保险公司,“他们在当天就派人赶了过来,随后的尸检等相关工作,他们也都参与了。”

在王维红确认死亡的第二天,他在西安的火锅店照常开业,这一天,王家没有一个人出现。焦小云说,决定让火锅店如期开业也是为了圆丈夫的心愿,“但这个火锅店开业仅几个月就倒闭了,我家其他的饭店也在他出事之后,因为无人经营打理,陆续停业,3家加盟店因我们不能继续提供原料,也纷纷退了加盟费。”

两次血液鉴定结果截然不同,保险公司解除合同

焦小云说,在丈夫去世之后,各种打击接踵而至,保险理赔相关事宜进展得也并不顺利。

2022年3月21日,陇南市公安局交警大队对王维红的血液样本送检后,四川民生法医学司法鉴定所出具了一份血液检验结果,其中显示:“送检的王维红的血液中检出乙醇浓度为273.mg/100ml。”

“这就意味着我丈夫在事发时是醉酒驾驶。”焦小云说,她对这一结果并不信服,因为王维红平时滴酒不沾,而在事发前一晚,王维红还曾给她打过电话询问孩子状况,并表示他3月15日要从文县前往西安,安排火锅店开业事宜。

焦小云说,在拿到血液检测报告后,警方曾在事发地附近的商店挨个询问,王维红是否曾买过酒,“商店都说没有买过,我于是提出重新做鉴定。”

这一次,焦小云选择了上海司法鉴定科学技术研究所司法鉴定中心,“我和交警队的民警以及保险公司的工作人员一起去上海做的鉴定。”

2022年3月28日,第二次鉴定结果出来了,其中显示,送检的血液中未检出乙醇、吗啡、杜冷丁、氯胺酮和甲基苯丙胺等苯丙胺类兴奋剂成分。

排除了醉驾、毒驾之后,2022年4月15日,平安保险公司向焦小云出具了一份理赔决定通知书,“解除与王维红的保险合同;不予退还保险合同之保险费;不予承担保险合同解除之前发生事故的保险责任。”

平安保险公司在理赔决定通知书中描述了做出上述决定的理由:因本次事故属于条款约定的责任免除情形,故歉难给付保险金;投保人在投保上述保险合同时故意未向本公司如实告知,严重影响了本公司的承保决定。

焦小云说,她在2022年9月,经平安保险公司业务员推销,与王维红商议后,便在业务员推荐下,购买了平安保险公司的“平安福”和“百万任我行”两份保险,一个月后通过审核,完成了投保。据她提供的投保合同显示,《平安福终身寿险》保额为300万元,其中有附加《长期意外伤害保险》保额为1000万元(自驾双倍赔付2000万元);另一份《平安百万任我行两全保险》保额为10万元,合同中列举说明保险保障为“自驾车意外全残或身故保险金”给付金额100万元。焦小云认为,根据合同,保险公司本应赔付2400万元。

因怀疑第一次鉴定血样被污染,焦小云及家人投诉至四川省司法厅,2022年8月21日,四川省司法厅和绵阳市司法局同时对此事做出书面答复,希望焦小云提供更多证明材料。

而此时,焦小云早已与平安保险公司对簿公堂。

交警认定案件“不是交通事故”,警方称无法证实骗保

2022年7月18日,焦小云将平安保险公司诉至庆阳市中级人民法院,要求赔付2400万元保费。该案于2022年12月19日一审开庭。一审期间,文县公安局出具的一份《03.15事故调查分析报告书》成为主要证据。

在这份调查报告书中,文县公安局查明王维红所驾驶车辆的GPS纪录显示,2022年3月15日凌晨5点37分左右,王维红从中庙乡开往碧口镇方向,在文县国道212线肖家店西南71米处车辆速度降至6km/h,继续向前行驶至肖家店119米处时车辆停下来并熄火,6点24分车辆启动GPS信号消失,此时王维红已坠入水中。

调查报告称,警方勘查中没有发现路面有制动痕迹,“在车辆驶出路面点位置边缘有微小痕迹,证明车辆在驶出路面之前未采取制动措施而是加速行驶。”调查分析报告中同时指出,事发地路况好,道路直,视野开阔,轻微坡度,“在没有其它因素影响下在此发生交通事故的概率极低”。

文县交警最终在这份事故调查分析报告书中认为,该事故是在“自主意识支配下完成的”,并在随后出具了一份《不予处理决定书》认为王维红驾车坠入水库不是交通事故。

平安保险公司据此认为,王维红系自杀,并指出王维红在投保时,几份保单中的家庭收入金额出入巨大,并刻意隐瞒了负债情况以及在同行业保险公司的投保情况。保险公司以投保人未能履行如实告知义务,严重影响了其承保决定等为由,要求法院驳回焦小云的诉讼请求。

对于上述问题,焦小云及其代理律师认为,王维红做餐饮生意,企业之间资金周转、相互之间存在债务是正常情况,且保险公司所指的债务系公司债务并非个人债务。

对于事故调查分析报告中的相关内容,原告认为,该报告在无法排除其它多种可能性的情况下,推断出事故“是在当事人王维红自主意识支配下完成”的结论,且错误理解和适用法律。

庆阳中院刑事审判


焦小云就“醉驾”血液检测一事投入后,四川省司法厅及绵阳市司法局作出书面答复。家属供图

在该案一审期间,焦小云曾被指“骗保”,案件也因此停止审理,转为刑事侦查。庆阳市公安局于2022年6月27日回复庆阳中院,“经复查核实,仍无法证实该案当事人涉嫌保险诈骗罪。”

2022年11月5日,庆阳中院对该案作出一审判决,法院认为文县公安局制作的《“03.15”事故调查分析报告书》以及《不予处理决定书》,应当作为证据在该案中适用,并最终以“王维红驾车坠入水库系其在自主意识支配下完成的,不属于交通事故”等为由驳回了焦小云的诉讼请求。

案件重审开庭,痕鉴专家出庭作证

值得注意的是,在该案一审期间,2022年1月5日,甘肃省保险行业协会曾向庆阳中院发了一份函件称,“如果焦小云的诉讼请求得到支持,将会使公平、公正的社会价值取向无法得到弘扬。”焦小云认为,甘肃省保险行业协会的这一表述,有干预司法的嫌疑,“并且一审时合议庭一名法官是保险公司员工家属,我不服判决提出上诉。”

庆阳中院刑事审判


甘肃省保险行业协会曾向法院发了一份函件,被原告认为干预司法。家属供图

2022年3月30日,甘肃高院以“一审存在审判人员应当回避的情形,未回避可能影响案件的公正审理”为由,将案件发回重审。该案于2022年8月29日在庆阳中院重审开庭。

在当天的庭审现场获悉,庭审期间,原被告双方主要围绕案件中原告在投保期间是否履行如实告知义务,明确投保人同行业投保、个人收入及负债的真实情况;文县公安局《03.15事故调查分析报告》以及《不予处理决定书》应如何认定;王维红驾车坠入水库该如何认定以及保险公司是否应该理赔4个焦点展开辩论。

平安保险公司认为,王维红及焦小云在投保期间故意隐瞒了其真实的家庭收入情况及负债情况,未如实告知其在其它同行业保险公司的投保情况,严重影响了其承保决定。另外,按照文县公安局相关调查报告,王维红驾车坠入水库系在自主意识支配下完成的,应当认定其为自杀,按照有关规定保险公司不予理赔。

针对“自 杀”一说,焦小云及其代理律师邀请了中国政法大学法庭科学技术鉴定研究所痕迹鉴定工程师程刚出庭作证。程刚称,他接受焦小云委托后于2022年8月13日前往事发地对现场进行勘察发现,事发地为近“s”形道路,并非交警所称的“道路直,视野开阔”。此外,交警部门在事故分析报告中指出,路面无痕迹,因此推断王维红在事发时未采取任何制动措施,“但涉事车辆上装有防抱死系统,一般在制动过程中不会留下制动印记。”

程刚说,交警部门的报告书中还称事发地第二棵树干东侧61cm处树皮脱落,痕迹最高点距路面76cm,因此推断事发时王维红曾加速行驶导致车辆腾空而起,“但在该树距地面约15厘米处还留有一处擦痕,且该树树干细小,因此与车辆发生接触时,并不是刚性接触,树干会发生倾斜。结合现场情况,树干高处的痕迹属于擦蹭形成,也说明了这一点。”

程刚说,经过计算事发地所留下的痕迹只要车辆时速超过31.4km/h,都可以留下来,“因此现场痕迹只能说明事故车辆是从此处坠入水库,并不能得出加速行驶及腾空而起的结论。”

对于专家意见,平安保险公司则表示,程刚的专家证言中针对案件进行的痕迹鉴定系个人行为,并曾收取了鉴定费用,其证词均是针对警方的“03.15”事故调查分析报告进行反驳,这并不是他的鉴定范围,且证人证言具有感情偏向。

当天的庭审共持续了5个多小时,下午3时许,法庭宣布该案将择日宣判。

来源: 澎湃新闻(上海)

庆阳市中级人民法院开庭公告

审了3年,前段时间判决结果终于出来了。法院最终判决男子是自杀,支持保险公司拒赔。

一、2400万身故保险,为何拒赔

2022年9月起,甘肃一家火锅店老板王先生,给自己投保了寿险、意外险等多份保险,身故保额高达2400万元,受益人为妻子焦女士。

2022年3月,王先生开车坠入水库,不幸溺亡。

妻子焦女士向保险公司申请理赔,保险公司拒赔。自此,一场拉扯3年之久的理赔纠纷,揭开了帷幕。

庆阳中院刑事审判

双方的争议点,主要集中在了自杀上。王先生购买的是意外险和寿险:

2100万意外险:保障的是外来的、突发的、非本意的、非疾病的意外事故。自杀不属于意外,若认定为自杀,保险不赔;
300万寿险:如果被保人在保险合同生效 2 年内自杀,保险公司不承担理赔责任。王某投保 4 个月后即出险,若为自杀,保险不赔。

人死不能复生,如何能说明,王先生是主观自杀,而不是意外坠亡呢?

1、 集中大量投保

2022年9月-11月,王先生在多家保险公司投保,并且都以王先生身故为理赔条件。

2、生前大量负债

王先生出险前,经营的公司已经大量负债。在这种情况下,他却先后购买多份大额且以身故为赔付条件的保险,不符合正常购买行为。

3、投保后曾发生事故

2022年11月,王先生发生单方面交通事故,且未向公安机关报案,事故原因不明。

虽然伤势较重,但他在未治愈的情况下,住院7天就出院,又于半个月后再次住院治疗,行为反常。

4、不遵从医嘱

王先生二次出院后,医嘱明确要求卧床6周后,才能在严格佩戴防护支具的条件下,下地活动锻炼,但王先生却在身体未恢复的情况下,租车并长途驾驶。

庆阳中院刑事审判

5、GPS 轨迹

从车载 GPS 轨迹看,王某驾驶的车辆,曾在事故地点徘徊往返6次,行为可疑。

最终法院结合这些证据,支持保险公司拒赔。

二、从拒赔案来看,如何买保险

回顾案件,法院的审理并非只是简单的认定,而是从多方面审慎的综合推断。

保险能不能赔,主要陵枝依据的是保险合同,有法律保护。

根据保险公司的理赔年报来看,目前保险获赔率平均在97%以上,有的公司可以达到99%。绝大部分人出险后,都能获赔。

事实上王先生在投保时,还出现过很多错误操作,这也在一定程度上影响了焦女士的索赔、

1、保险责任

保险责任,指的是哪些情况会赔,哪些情况不赔。

在这个案件中,王先生有酒驾、2年内自杀的可能,这些都在保险的责任免除中。

除此以外,王先生的事故车辆是租的营业车辆,不在他所购买的交通意外险的赔付范围内。

庆阳中院刑事审判

2、未如实告知

买保险要基于最大诚信原则,如实告知保险公司所提的问题。

在本案中,王先生投保时没有做好如实告知,隐瞒了收入、负债、在其他公司的投保情况。

未如实告知,出险后很容易发生理赔纠纷。

三、保险出险,该怎么办?

出险后,一般理赔流程如下:

  • 报案,提出理赔申请

  • 立案侦查

  • 审核证明材料

  • 核定保险责任

  • 给付保险金

如果不幸出险,只要尽快报案,根据客服的只是提供相关材料,等待审核就可以。

在理赔时效上,保险法规定,保险公司需要在30天之内做出理赔核定,达成赔偿协议后,应该在10天内赔偿。

万一被保险公司拒赔,可以通过协商、诉讼和仲裁三种方式来解决。

协商:收到拒赔通知书后,第一时间和保险公司沟通协商。如果我们有足够的证据反驳拒赔理由,保险公司就会承担责任。

诉讼:如果和保险公司协商不成,可以通过司法途径来解决。需要注尺告敏意的是,采取诉讼方式解决纠纷时,需要的材料很繁琐,时间也比较久。

    庆阳中院刑事审判

仲裁:仲裁实行“一裁终局”的制度,也就是说,消费者只有一次机会处理纠纷,选择了仲裁就代表放弃了其他维权途径。

小贝有话说

人死不能复生,王先生究竟是自杀还是意外,已经被封存在那个水库里。

在现实生活中,保险的高友羡额赔款对很多人都是一笔救命稻草。

有人想用自己的性命,换一个“好价钱”,有人用他人的性命,满足自己的私欲。

但买保险是为了抵御风险,让人更好的生活,而不是伤害自己和他人。

希望大家都可以合法合规买保险,珍惜生命,保重家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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