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担保法》第37条规定,以下列财产设定抵押的,抵押合同无效:(1)土地所有权;(2)耕地、宅基地、自留地等集体所有土地使用权 。但抵押人依法承包并经发包方同意抵押的荒山、荒沟、荒丘、荒滩等荒地的土地使用权可以抵押;以乡(镇)、村企业的厂房等建筑物抵押的,其占用范围内的土地使用权同时抵押;(3)学校、幼儿园、医院等以公益为目的的事业单位、社会团体的教育设施、医疗卫生和其它社会公益设施;(4)所有权、使用权不明或有争议的财产;(5)依法被查封、扣押、监管的财产。 《担保法》规定必须进行登记的抵押合同未登记的,如以航空器、车辆、船舶、林木、企业设备等动产,以城市房屋、土地使用权等不动产抵押的合同,必须到主管部门进行登记,未到主管部门登记的为无效合同。 破产企业在法院受理企业破产案件前6个月至破产宣告期间,对原没有设立抵押的债务设立抵押的合同无效。 债务人有多个债权人的情况下,债务人将其全部或大部分财产抵押给一个债权人,侵犯了其他债权人的利益,从而丧失履行其他债务能力的,抵押合同无效。 国有企业的已确认为关键设备、成套设备或重要建筑物设立抵押未经政府主管部门批准的抵押合同无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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您好,离婚协议中的以下约定无效:

 无效约定一:离婚后一定期限内不得再婚

婚姻自由权是《宪法》、《婚姻法》赋予公民的人身权利。在不违反婚姻法律、法规的前提下,公民享有婚姻的自由,不受他人干涉。离婚协议中约定的限制再婚条款因违反法律规定而无效。

无效约定二:再婚后不得再生育子女

生育权是法律规定的公民人身权利,在不违反国家相关计划生育法律、法规的前提下,公民享有生育与不生育子女的自由,不因与他人的协商行为而受到限制。离婚协议中约定的禁止生育条款,是对公民生育权的人为限制,违反了公民享有生育权的法律规定。因此,离婚协议中相关禁止生育的条款是无效的。

无效约定三:限定再婚后所生育子女的继承权

继承权是被继承人死亡后才开始的权利,法定继承人的继承资格只能由被继承人自己取消,不能由他人干涉。除非是被继承人以遗嘱的形式予以取消某继承人的继承资格。因而,夫妻离婚时限定一方再婚后所生育子女的继承权,违反法律规定。

无效约定四:夫妻共有房产约定归子女所有

夫妻共有房产约定归子女所有,实为对子女的赠与。根据《合同法》的规定,涉及不动产大赠与,以办理所有权变更手续为准。因此,若离婚协议只约定房产赠与子女却不及时办理过户手续,任何一方反悔均可致子女日后无法取得房屋产权。

 无效约定五:约定的子女抚育费至子女18周岁以后

养育子女是父母的法定义务,但该义务有时间限定,即在子女18周岁以前,父母有抚养教育子女的义务,在子女18周岁以后,若子女无限制民事行为能力的状况出现,父母的法定义务即告解除在子女18周岁以后,父母对子女的帮助属于自愿行为,没有法律的强行性制约。满18岁后求学等的垫付义务在法律上也存在争议,一般也就支持到18岁了。此外,根据法律规定,即便是在子女18周岁以内,若父母一方经济条件有限,生活困难,也可以要求降低抚育费的支付标准。

无效约定六:约定财产归属的财产属于无权处分的别人的财产

夫妻双方只能对自己的财产进行处分,当然包括婚前和婚后的财产都可以在离婚协议中进行约定,但是不得处分别人的财产。很多时候,由于双方缺乏法律常识,往往为了某种目的或者补偿对方约定己方或对方父母等案外人的财产归对方所有,由于对财产无权处分,因此,这样的约定一般认定为无效。这里不涉及委托代理关系或者追认的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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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8月18上午,梁溪区见义勇为基金会召开理事长办公会议。

        会议就五星家园见义勇为主题广场建设、见义勇为人员徐祝清有关诉求事宜、江苏邦矩合律师事务所孙凯主任向本会捐助十万元对11位见义勇为人员子女捐资助学、推荐郑德东为见义勇为“平安之星”候选人、年内开展评选区级见义勇为先进个人和先进工作者等事宜进行研商。

        会议决定:一要加大力度推进见义勇为文化广场及相关项目的建设、落实学习宣传,二要继续深化规范化社区见义勇为工作室建设、推进组织建设向下延伸,三要落实好见义勇为人员优抚工作常态化。
        区见义勇为基金会理事长荀天海,副理事长王鹤忠、张国兴,秘书长秦中良参加会议;区委宣传部,梁溪公安分局政治处、警务保障室相关同志列席会议。
无锡市梁溪区见义勇为基金会常务理事单位、特邀理事单位:

中共无锡市梁溪区委宣传部

无锡市公安局梁溪分局

无锡市梁溪区民政局
无锡市梁溪区财政局
无锡市梁溪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无锡市梁溪区卫生和计划生育局
无锡市梁溪区教育局
无锡市梁溪区总工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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