刑事案件未开庭就逮捕 刑事案件开庭后最迟多久下判决书

河南豫龙律师事务所律师付建称,李冬冬与诉胡风清健康权纠纷一案,李冬冬起诉的时间是年12月18日,法院对该案件立案的时间是年2月14日,而这个时间处在被告胡风清刑事案件,刑事案件从批准逮捕到开庭有哪些流程?按照刑事案件办案流程,在嫌疑人批捕后,案件会进入捕后侦查阶段,一般是两个月侦查期,期限届满前不能侦查终结的,这个案件在4月11日因为涉嫌多次作案被延长至5月3日,也就是侦查机关要用到刑事拘留30的。希望《刑事案件未开庭就逮捕》一文对您能有所帮助!

刑事案件开庭后最迟多久下判决书

一、开庭前逮捕,与是否实刑没有必然联系刑事诉讼中,将被告人逮捕,是为了保障审理活动的正常进行的刑事诉讼强制措施。二、【法律依据】:《刑事诉讼法》第八十一条对有证据证明有犯罪事实,可能判处徒刑以上刑罚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采取取保候审尚不足以防止发生下列社会危险性的,应当予以逮捕:(一)可能实施新的犯罪的;(二)有危害国家安全、公共安全或者社会秩序的现实危险的;(三)可能毁灭、伪造证据,干扰证人作证或者串供的;(四)可能对被害人、举报人、控告人实施打击报复的;(五)企图自杀或者逃跑的。批准或者决定逮捕,应当将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涉嫌犯罪的性质、情节,认罪认罚等情况,作为是否可能发生社会危险性的考虑因素。对有证据证明有犯罪事实,可能判处十年有期徒刑以上刑罚的,或者有证据证明有犯罪事实,可能判处徒刑以上刑罚,曾经故意犯罪或者身份不明的,应当予以逮捕。被取保候审、监视居住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违反取保候审、监视居住规定,情节严重的,可以予以逮捕。

刑事案件没有批捕会开庭审理吗

  取保候审期间还可以开庭,又被羁押可能是不具备取保候审条件,或者违反取保候审规定。
  《刑事诉讼法》第六十五条 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可以取保候审:
  (一)可能判处管制、拘役或者独立适用附加刑的;
  (二)可能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三)患有严重疾病、生活不能自理,怀孕或者正在哺乳自己婴儿的妇女,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四)羁押期限届满,案件尚未办结,需要采取取保候审的。
  《刑事诉讼法》第六十九条 被取保候审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应当遵守以下规定:
  (一)未经执行机关批准不得离开所居住的市、县;
  (二)住址、工作单位和联系方式发生变动的,在二十四小时以内向执行机关报告;
  (三)在传讯的时候及时到案;
  (四)不得以任何形式干扰证人作证;
  (五)不得毁灭、伪造证据或者串供。
  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可以根据案件情况,责令被取保候审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遵守以下一项或者多项规定:
  (一)不得进入特定的场所;
  (二)不得与特定的人员会见或者通信;
  (三)不得从事特定的活动;
  (四)将护照等出入境证件、驾驶证件交执行机关保存。
  被取保候审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违反前两款规定,已交纳保证金的,没收部分或者全部保证金,并且区别情形,责令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具结悔过,重新交纳保证金、提出保证人,或者监视居住、予以逮捕。
  对违反取保候审规定,需要予以逮捕的,可以对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先行拘留。

刑事案件开完庭会直接逮捕吗

法律分析:取保候审之后还会不会逮捕羁押,一是要看有没有违法相关规定,二是要看司法机关有没有逮捕必要。从实践来看,如果法院可能判处实刑的,在开庭之前会逮捕羁押。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

第七十八条 逮捕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必须经过人民检察院批准或者人民法院决定,由公安机关执行。

第七十九条 对有证据证明有犯罪事实,可能判处徒刑以上刑罚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采取取保候审尚不足以防止发生下列社会危险性的,应当予以逮捕:(一)可能实施新的犯罪的;(二)有危害国家安全、公共安全或者社会秩序的现实危险的;(三)可能毁灭、伪造证据,干扰证人作证或者串供的;(四)可能对被害人、举报人、控告人实施打击报复的;(五)企图自杀或者逃跑的。对有证据证明有犯罪事实,可能判处十年有期徒刑以上刑罚的,或者有证据证明有犯罪事实,可能判处徒刑以上刑罚,曾经故意犯罪或者身份不明的,应当予以逮捕。被取保候审、监视居住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违反取保候审、监视居住规定,情节严重的,可以予以逮捕。

刑事案件开庭后多久下判决书

  这是被法院决定逮捕了。
  在刑事案件由检察院向法院提起公诉后,对于被取保候审的被告人,如果法院经审查,认为不能对被告人适用缓刑的,法院可以依法决定对被告人进行逮捕,并由公安机关负责对被告人执行逮捕。
  对于被法院决定逮捕的被告人,仍要由法院依法进行开庭审理和判决。
  《刑事诉讼法》
  第七十八条 逮捕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必须经过人民检察院批准或者人民法院决定,由公安机关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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