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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程序和实体判决严格依法,与其他解决纠纷的方式相比诉讼的程序和实体判决都应当严格依法进行。2当事人在诉讼中对抗的平等性诉讼当事人在实体和程序上的地位平等。原告起诉,被告可以反诉;原告提出诉讼请求,被告可以反驳诉讼请求。3二审终审制建设工程纠纷当事人如果不服第一审人民法院判可以上诉至第二审人民法院。
      建筑工程因其持续时间长、消耗大而经常产生纠纷。诉讼是解决建筑工程纠纷的重要手段,那么建设工程纠纷究竟有哪些类型,建筑工程纠纷诉讼解决的特点又有哪些,小编为大家详细介绍。
一、建设工程纠纷的特点:
      建设工程纠纷,是指建设工程当事人对建设过程中的权利和义务产生了不同的理解,因而发生矛盾,双方又无法解决问题。在建筑工程纠纷中,主体之间的法律地位平等,纠纷的内容是对权利义务的争议,纠纷具有可处分性。
二、建设工程纠纷主要类型
      在建设工程领域,较为普遍和重要的纠纷主要是合同纠纷、侵权纠纷。
      1、合同纠纷,是指因合同的生效、解释、履行、变更、终止等行为而引起的合同当事人之间的所有争议。合同纠纷的内容,主要表现在争议主体对于导致合同法律关系产生、变更与消灭的法律事实以及法律关系的内容有着不同的观点与看法。合同纠纷的范围涵盖了一项合同从成立到终止的整个过程。在建设工程领域,合同纠纷主要有工程总承包合同纠纷、工程勘察合同纠纷、工程设计合同纠纷、工程施工合同纠纷、工程监理合同纠纷、工程分包合同纠纷、材料设备采购合同纠纷以及劳动合同纠纷等。
      2、侵权纠纷,是指一方当事人对另一方侵权而产生的纠纷。在建设工程领域也易发生侵权纠纷,如施工单位在施工中未采取相应防范措施造成对他方损害而产生的侵权纠纷,未经许可使用他方的专利、工法等而造成的知识产权侵权纠纷等。
三、建设工程纠纷诉讼解决的特点
      建设工程纠纷诉是指人民法院在当事人和其他诉讼参与人的参加下,以审理、裁判、执行等方式解决纠纷的活动,以及由此产生的各种诉讼关系的总和。诉讼参与人包括原告、被告、第三人、证人、鉴定人、勘验人等。建设工程纠纷当事人如果未和解、接受调解、未约定仲裁协议,则只能以诉讼作为解决纠纷的最终方式。
      其主要特点包括:
      1、程序和实体判决严格依法与其他解决纠纷的方式相比,诉讼的程序和实体判决都应当严格依法进行。
      2、当事人在诉讼中对抗的平等性诉讼当事人在实体和程序上的地位平等。原告起诉,被告可以反诉;原告提出诉讼请求,被告可以反驳诉讼请求。
      3、二审终审制建设工程纠纷当事人如果不服第一审人民法院判决,可以上诉至第二审人民法院。建设工程纠纷经过两级人民法院审理,即告终结。
      4、执行的强制性诉讼判决具有强制执行的法律效力,当事人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由于中国城镇化的不断推进,建筑业发展很快,一方面不仅吸纳了大量农民工就业,拉动了相关行业的发展,另一方面也产生了大量的建筑工程合同纠纷和侵权纠纷。而诉讼是解决建筑工程纠纷的最终手段,因此工程建设当事人必须了解建筑工程纠纷诉讼解决的特点,规范自身在工程建设中的行为,保护好企业自身的合法权益,促进企业的健康发展。更多相关知识您可以咨询商丘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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采取直接送达的方式,将《解除劳动合同通知书》当面送交本人,若本人拒绝签收,则应将当面送达的情况作出书面说明,以保留证据(若他不肯作出说明,则用录音笔做记录说明已经通知了)。
      按照《劳动法》规定,劳动者和用人单位都有解除劳动关系的权力,在劳动者无法胜任工作的时候,用人单位可以单方面进行解除,但是需要提起30天发出解除劳动关系通知书。那么解除劳动关系通知书被拒收,用人单位应该怎么办?下面小编帮大家简单分析一下。
一、解除劳动关系通知书被拒收怎么办?
      用人单位欲依法与劳动者解除劳动合同,均应以书面形式通知。在企业的实际管理中,人力资源部门在向员工出具《解除劳动合同通知书》时,时常遇到一些员工以种种理由,拒绝接收或虽收取文书但拒绝在回执上签字,致使解除劳动合同文书无法送达本人,给企业管理者造成了极大的困扰。这里有几种方法:
      1、采取直接送达的方式,将《解除劳动合同通知书》当面送交本人,若本人拒绝签收,则应将当面送达的情况作出书面说明,以保留证据(若他不肯作出说明,则用录音笔做记录说明已经通知了)。
      2、采取邮寄送达方式,最好通过邮局以特快专递的方式,向员工寄送《解除劳动合同通知书》。若邮件被退回未能送达,则人力资源部应将退回的信件完整保存。
      3、采取公告方式送达,即张贴公告或通过新闻媒介通知。自发出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
      总之,用人单位应当认识到,与劳动者解除劳动关系,必须将《解除劳动关系通知书》送达到劳动者处,只要依法按送达程序操作,解除劳动合同文书是肯定能送达到的。
二、用人单位解除合同的条件有哪些?
      1、当劳动者符合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可以直接解除劳动合同,不需向劳动者预告:
      (1)使用不合格,即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
      (2)严重违纪,即严重违反劳动纪律或企业规章制度;
      (3)给企业造成损害,即严重失职,营私舞弊,对企业利益造成重大损害的;
      (4)承担刑事责任,即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
      2、当劳动者符合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也可以解除劳动合同,但要提前30天以书面形式预告劳动者本人:
      (1)劳动者患病或非因公负伤,医疗期满后,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由用人单位另行安排工作的;
      (2)劳动者不能胜任工作,经过培训或调整岗位,仍不能胜任工作的;
      (3)企业劳动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原合同无法履行,经当事人双方协商不能就变更合同达成此协议的。
      3、用人单位还可以通过裁员的形式解除企业劳动合同,但必须符合这样的条件:
      (1)企业濒临破产进行法定整顿期间,确需裁员;
      (2)企业生产经营状况发生严重困难,确需裁员。
      但用人单位应当提前30天向工会或者全体职工说明情况,听取工会或者职工的意见,并向劳动行政部门报告。
      综上所述,用人单位与劳动者解除劳动关系,应该以书面形式进行通知,如果解除劳动关系通知书被拒收,用人单位要采取直接送达、登报公告等多种手段将解除劳动合同事宜告诉给劳动者。如果劳动者迟迟没有回复的,在30天后用人单位可以单方面解除劳动关系。更多相关知识您可以咨询商丘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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严重违反劳动合同法不(及时)发放工资。根据《劳动合同法》第八十条用人单位直接涉及劳动者切身利益的规章制度违反法律、法规规定的,由劳动行政部门责令改正,给予警告;给劳动者造成损害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拖欠员工工资不同于克扣员工工资,单位无故克扣员工工资明显是违法劳动法的行为,但是,如果只是单位拖欠员工工资合法不?若不合法,单位拖欠员工工资损害的自然是员工的合法权益,那么,若是遇到单位拖欠工资员工怎么维权才有效呢?我们一起在下文中进行具体了解。
一、拖欠员工工资合法不
      根据工资支付暂行规定的补充规定,所谓拖欠工资,就是指用人单位无正当理由超过规定的付薪时间未支付劳动者工资。规定的付薪时间,可以由劳动者和用人单位双方约定,但每月至少发放一次。只要未在约定时间内支付工资的,就形成拖欠工资。
      但是,根据该补充规定,拖欠工资的情形并不包括以下两种情形:
      1、用人单位遇到非人力所能抗拒的自然灾害、战争等原因,无法按时支付工资;
      2、用人单位确因生产经营困难、资金周转受到影响,在征得本单位工会同意后,可暂时延期支付劳动者工资。延期时间的最长限制可由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劳动行政部门根据各地情况确定。
      可以看出,除不可抗力外,只有经工会同意后的延迟发放工资才不构成拖欠工资,其余情况下的延迟发放工资均属于拖欠工资。
      单位拖欠员工工资是违反《劳动合同法》的行为,员工可以依法向单位追讨,并要求单位支付经济补偿金。
二、单位拖欠工资员工怎么维权
      如出现拖欠工资的情形,劳动者可以向劳动行政部门反映,也可以要求解除劳动合同,并要求经济补偿金。
      此外,我国《劳动合同法》第30条规定:用人单位应当按照劳动合同约定和国家规定,向劳动者及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用人单位拖欠或者未足额支付劳动报酬的,劳动者可以依法向当地人民法院申请支付令,人民法院应当依法发出支付令。《关于审理劳动争议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三)》第17条第1款规定:劳动者依据劳动合同法第30条第2款和调解仲裁法第16条规定向人民法院申请支付令,符合民事诉讼法第17章督促程序规定的,人民法院应予受理。
      因此,如果公司拖欠你们员工的工资情况属实,你们可以向法院申请支付令。申请书应当写明请求给付金钱的数量和所根据的事实、证据。
      人民法院受理申请后,经审查你们提供的事实、证据,认定债权债务关系明确、合法的,应当在受理之日起15日内向公司发出支付令。公司应当自收到支付令之日起15日内清偿债务,或者向人民法院提出书面异议。如果公司规定的期间不提出异议又不履行支付令的,你们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执行。
      我国《民事诉讼法》第194条规定:人民法院收到债务人提出的书面异议后,应当裁定终结督促程序,支付令自行失效,债权人可以起诉。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劳动争议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三)》第17条第2款规定:依据劳动合同法第30条第2款规定申请支付令被人民法院裁定终结督促程序后,劳动者就劳动争议事项直接向人民法院起诉的,人民法院应当告知其先向劳动人事争议。因此,如果支付令失效,你们又没有公司出具的欠条的,按规定只能先申请劳动争议仲裁,不能直接向法院起诉。
拖欠员工工资合法不?单位拖欠员工工资自然是违反法律规定的行为。如果单位拖欠工资的时间并不长,且单位确实是因为经济周转困难,作为员工自然可以理解,但是如果单位无故拖欠工资不发,且经常性的不按时发放员工工资,作为员工,您完全可以通过法律的手段来维权,向公司追讨应得的工资数额。更多相关知识您可以咨询商丘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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