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院刑事案件信访包案 司法局涉法涉诉信访包案机制落实情况

最高人民检察院检察长张军在十三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三十一次会议上作关于人民检察院办理控告申诉案件工作情况的报告时说年1月至今年8月各级检察院检察,2月3日离牛年春节不到10年过七旬的浙江省浦江县农民老黄正开心地忙于采购年货。就在上个月中旬经过浙江省、金华市两级检察院的共同努力金华市中级法院对,为贯彻落实信访案件领导包案责任制积极让公开听证与院领导包案办理首次信访工作为信访人筑牢保护5月30日宾阳县人。希望《法院刑事案件信访包案》一文对您能有所帮助!

司法局涉法涉诉信访包案机制落实情况

大概意思就是:针对当前一些涉法涉诉信访反复申诉、没完没了的问题,对合理诉求确实解决到位、实际困难确已妥善解决的问题,经过公开听证、公开质证、公开答复,由省级以上政法机关审核后,按有关规定作出终结决定,各级政法机关不再受理、交办、通报,以维护司法裁判
的权威性和终局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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涉法涉诉信访依法终结制度
1、实行诉讼与信访分离制度,把涉及民商事、行政、刑事等诉讼权利救济的信访事项从普通信访体制中分离出来,由政法机关依法处理。
2、建立涉法涉诉信访事项导入司法程序机制,各级政法机关及时审查涉法涉诉信访事项,符合法律规定的,依法转入相应法律程序办理;不符合法律规定的,做好解释说明工作。
3、严格落实依法按程序办理制度,对已经进入法律程序处理的涉法涉诉信访问题,政法机关依法按程序在法定时限内公正办结。
4、建立涉法涉诉信访依法终结制度,对经过中央或省级政法机关审核,认定涉法涉诉信访人反映的问题已经得到公正处理,除有法律规定的情形外,依法不再启动复查程序。
5、健全国家司法救助制度,对因遭受犯罪侵害或民事侵权,无法经过诉讼获得有效赔偿,造成当事人生活困难的,按规定及时给予司法救助。

刑事案件申请法院调查取证申请书

  一、加强领导,提高认识,充分认识信访工作的重要性改革开放,特别是实行市场经济以来,由于市场主体和利益分配的多元化,使一些社会矛盾纠纷最终只有进入诉讼程序通过法律途径才能解决,一些败诉的当事人和一些利益没有被全部保护的当事人,特别是一些执行案件的当事人长期上访、缠诉、重访成为困扰法院工作的一个难题。 要从实践“三个代表”和“司法为民”的高度,充分认识信访工作的重要性,深刻认识信访问题不仅长期影响法院审判工作正常开展,影响社会稳定和人民法院形象,而且使法院的公信度、司法权威受到影响,只有及时的解决群众的信访问题,才能从根本上实践“三个代表”,从行动上体现“司法为民”。设立信访调处中心,中心设在立案庭,全面负责全院的信访、接待、咨询、分流、调处工作,对来访来信逐件逐人登记造册,对应立案的诉状及时立案,当天交业务庭办理,对涉诉、涉执案件交由相应部门解决,对非诉、非执案件,需分流其它部门办理的,及时分流,需咨询解答的,当场予以解答,层层落实信访责任。

  二、健全机制,完善制度,全面落实信访工作责任制(一)规范信访工作日常处理机制。我们将立案庭确定为全院处理群众来信来访的综合职能部门,直接向院党组负责,党组赋予立案庭有权直接调查处理院任何一个业务庭的信访事宜,具有统一协调的信访工作职责,对重大信访问题,立案庭可直接召集有关庭室和基层法庭负责人共同研究处理意见,遇到群众上访,全院各部门要按照立案庭的意见,处理好上访问题。同时建立健全了信访工作登记、审查、办理、考评、责任追究等十余项规章制度,使信访工作规范化、制度化。 (二)实行首问负责制。一年来,凡是到我院的当事人,不论是咨询的、上访的、立案诉讼的,都先在立案大厅登记,由专人负责接待,(请登陆政法秘书网)对来诉的当事人均当场引见给庭室或主办人,不能让当事人“冷落”。为此,实行了“首问负责制”,凡是当事人来院办事的,具体负责同志不在的,由其副庭长接待,副庭长也不在的,由庭长接待,庭长也不在的,由主管院长接待,主管院长不在的,由院长直接接待,从而保证了来访当事人时时有人管,事事有着落。(三)实行信访工作分级负责制。对全院各业务庭特别是法庭管辖区域内上访的案件,由业务庭和法庭先进行处理,如未果,再由院立案庭负责处理,不把矛盾上交。(四)完善信访信息报送机制。我们建立了信访工作的信息网络,完善了信访信息报送制度,一是实行信访信息月通报制;二是紧急重要情况及时报告制度,如发生紧急、重要的信访情况,各庭室立即要报院长;三是坚持月排查,季分析制度,每个月,院调处中心都要将全院各业务庭有无信访情况进行逐庭排查,每季度进行一次专题分析,发现苗头,及时处理。(五)建立同当事人谈话、信访督办和通报制度。我院对来访群众反映的问题,耐心接待,认真答复。特别是对来访反映问题的均与反映人谈话,认真听,详细记,快速办,随时答。对反映的违法违纪方面的问题,组织纪检、监察人员进行调查处理,并逐一写出调查报告,回复有关部门;对当事人反映的有关业务庭及人民法庭的问题,及时与相关庭、室联系,督促处理,回复;来信反映的问题,分类归纳,进行统计,并将统计的情况适时在全院通报,进行调研分析。通过耐心的思想工作,使当事人心服口服(八)严格信访工作责任追究制度。为了将信访率减少到最低,切实落实群众利益无小事,大力改进信访工作人员作风,严明了信访工作纪律,对敷衍推诿,行动迟缓,工作失职,造成工作被动,使群众越级上访,重复上访的视其情节,由院纪检、监察部门分别给予戒免谈话、通报批评或纪律处分。

  三、多管齐下,综合治理,全方位做好信访预防工作 (一)从源头上消除纠纷,化解矛盾,减少信访。 1、构筑“铁案工程”。所有案件均把好立案、庭审、裁决、送达、执行等“五关”,把案子办成经得起历史检验的“铁案“,减少上访的源头。 2、狠抓执行“双无”。健立、健全、规范了执行机构;将法警大队同执行庭合署办公;充实执行队伍,推行了执行工作审查、执行命令和执行实施权的分离;实行执行工作警务化;制定了被执行人财产及收入状况申报制度,举报被执行人财产及下落奖励制度,对申请人实行“七审查”和执行风险“四告知”制度;加强执行艺术的研究,实行“文明执行”。 3、大力推行调解结案,缓解执行压力,弱化当事人与法院之间的矛盾,在民商事审判工作中,总结出调解艺术十四法,推行竹林关法庭调解经验,多做双方当事人的思想工作,‍有效地化解了矛盾,减少了上访,实现了法律效果与社会效果相统一。
   

法院刑事案件信访包案怎么写

  近年来,我院在“学习三个代表,坚持司法为民”中,把解决涉法上访问题作为重要工作来抓,继2002年开展铁案、育才、温暖、形象、执行双无等“五大工程”之后,去年又实行“信访两变”工程,取得了一定的成效。一年多来共接待来访群众3300余人(次),处理来信2107件(次),通过解答法律咨询3604件次,分流来访451件,立案947件,信访调处405件。对长期上访缠诉7件案件,解决了6件,维护了稳定。
  一、加强领导,提高认识,充分认识信访工作的重要性
  改革开放,特别是实行市场经济以来,由于市场主体和利益分配的多元化,使一些社会矛盾纠纷最终只有进入诉讼程序通过法律途径才能解决,一些败诉的当事人和一些利益没有被全部保护的当事人,特别是一些执行案件的当事人长期上访、缠诉、重访成为困扰法院工作的一个难题。
  我院班子从实践“三个代表”和“司法为民”的高度,充分认识信访工作的重要性,深刻认识信访问题不仅长期影响法院审判工作正常开展,影响社会稳定和人民法院形象,而且使法院的公信度、司法权威受到影响,只有及时的解决群众的信访问题,才能从根本上实践“三个代表”,从行动上体现“司法为民”。为此,院里成立了以院长为组长,三名副院长为副组长,十八名庭室负责人为成员的信访工作领导小组,下设信访调处中心,中心设在立案庭,全面负责全院的信访、接待、咨询、分流、调处工作,对来访来信逐件逐人登记造册,对应立案的诉状及时立案,当天交业务庭办理,对涉诉、涉执案件交由相应部门解决,对非诉、非执案件,需分流其它部门办理的,及时分流,需咨询解答的,当场予以解答,层层落实信访责任。
  二、健全机制,完善制度,全面落实信访工作责任制
  (一)规范信访工作日常处理机制。我们将立案庭确定为全院处理群众来信来访的综合职能部门,直接向院党组负责,党组赋予立案庭有权直接调查处理院任何一个业务庭的信访事宜,具有统一协调的信访工作职责,对重大信访问题,立案庭可直接召集有关庭室和基层法庭负责人共同研究处理意见,遇到群众上访,全院各部门要按照立案庭的意见,处理好上访问题。同时建立健全了信访工作登记、审查、办理、考评、责任追究等十余项规章制度,使信访工作规范化、制度化。
  (二)实行首问负责制。一年来,凡是到我院的当事人,不论是咨询的、上访的、立案诉讼的,都先在立案大厅登记,由专人负责接待,(请登陆政法秘书网)对来诉的当事人均当场引见给庭室或主办人,不能让当事人“冷落”。为此,我们实行了“首问负责制”,凡是当事人来院办事的,具体负责同志不在的,由其副庭长接待,副庭长也不在的,由庭长接待,庭长也不在的,由主管院长接待,主管院长不在的,由院长直接接待,从而保证了来访当事人时时有人管,事事有着落。
  (三)实行信访工作分级负责制。对全院各业务庭特别是法庭管辖区域内上访的案件,由业务庭和法庭先进行处理,如未果,再由院立案庭负责处理,不把矛盾上交。
  (四)完善信访信息报送机制。我们建立了信访工作的信息网络,完善了信访信息报送制度,一是实行信访信息月通报制;二是紧急重要情况及时报告制度,如发生紧急、重要的信访情况,各庭室立即要报院长;三是坚持月排查,季分析制度,每个月,院调处中心都要将全院各业务庭有无信访情况进行逐庭排查,每季度进行一次专题分析,发现苗头,及时处理。
  (五)建立同当事人谈话、信访督办和通报制度。我院对来访群众反映的问题,耐心接待,认真答复。特别是对来访反映问题的均与反映人谈话,认真听,详细记,快速办,随时答。对反映的违法违纪方面的问题,组织纪检、监察人员进行调查处理,并逐一写出调查报告,回复有关部门;对当事人反映的有关业务庭及人民法庭的问题,及时与相关庭、室联系,督促处理,回复;来信反映的问题,分类归纳,进行统计,并将统计的情况适时在全院通报,进行调研分析。通过耐心的思想工作,使当事人心服口服,2003年越级上访案件较上年下降51%。
  (六)实行周一院长接待日制度。每周一上午,院领导分别在院立案大厅接待来访群众,现场办公,解决群众问题,止目前,已接待来访群众 200多人(次),现场解决群众问题 300余件,现场批办案件30多件,收到良好的效果。
  (七)实行信访目标岗位责任制。每年年初在制定岗位目标责任制时,将各庭和各人民法庭的所办案件当事人的上访率控制在
  5%以下,将上访、缠诉处理率定在98%以上,并每季度统计通报,作为年终(八)严格信访工作责任追究制度。为了将信访率减少到最低,切实落实群众利益无小事,我们大力改进信访工作人员作风,严明了信访工作纪律,对敷衍推诿,行动迟缓,工作失职,造成工作被动,使群众越级上访,重复上访的视其情节,由院纪检、监察部门分别给予戒免谈话、通报批评或纪律处分。
  三、多管齐下,综合治理,全方位做好信访预防工作
  (一)从源头上消除纠纷,化解矛盾,减少信访。
  1、构筑“铁案工程”。所有案件均把好立案、庭审、裁决、送达、执行等“五关”,把案子办成经得起历史检验的“铁案”,全年审结
  909件,上诉、改判、发还重审率分别比上半年下降了35%、39%和60%,减少了上访的源头。
  2、狠抓执行“双无”。健立、健全、规范了执行机构;将法警大队同执行庭合署办公;充实执行队伍,推行了执行工作审查、执行命令和执行实施权的分离;实行执行工作警务化;制定了被执行人财产及收入状况申报制度,举报被执行人财产及下落奖励制度,对申请人实行“七审查”和执行风险“四告知”制度;加强执行艺术的研究,实行“文明执行”。一年来实现了新收327件,执结323件,执行案件“无积案,无当事人上访”,执行和解率达90%以上,保护了群众的利益,减少了执行案件当事人的上访。
  3、大力推行调解结案,缓解执行压力,弱化当事人与法院之间的矛盾,在民商事审判工作中,总结出调解艺术十四法,推行竹林关法庭调解经验,多做双方当事人的思想工作,2003年,全院民商事案件调解率占71%以上,其中竹林关法庭调解率达90%,峦庄法庭达95%,有效地化解了矛盾,减少了上访,实现了法律效果与社会效果相统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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