刑事预审理论 刑事案件预审是什么意思

您好根据《》第条、第条对刑事案件的侦查、拘留、执行逮捕、预审由公安机关负责。检察、批准逮捕、直接受理的案件的侦查、提起公诉由人民检察院负责。审判由人民负责。除法律特别规定的,认为预审程序是对公诉权滥用的有效制约机制它本身不是裁判权而是一种司法审查权;起到了保障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的基本人权和分流案件及提高诉讼效率的作用研究预审程序有,狭义的预审是指在刑事诉讼中拥有司法审查权的主体依法对检控方准备起诉。希望《刑事预审理论》一文对您能有所帮助!

刑事案件预审是什么意思

预审是公安局侦查工作的一部分,负责审核案件犯罪嫌疑人是否构成逮捕或起诉,够条件就移送检察院起诉;不够条件就退回办案单位继续取证侦查,一般情况下是不需要证人到场的,也不会做出什么决定的。

刑事预审理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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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义和狭义之分:

狭义的预审是指在刑事诉讼中,拥有司法审查权的主体依法对检控方准备起诉的案件进行审 查,以确定案件是否符合起诉的条件,从而决定是否应当起诉,将案件交付审判的程序。

简而言之,狭义的预审仅指对检控方的起诉进行审查的程序,可以将其称之为“纯粹司法审查意义上的预审”,从各国立法来看,主要是指对较为严重的案件的公诉请求进行审查的程序。

广义的预审是指在刑事诉讼中,拥有预审权力的主体依法参与刑事案件的侦查活动,并对检控方准备起诉的案件进行审查,以确定案件是否符合起诉的条件,从而决定是否应当起诉,将案件交付审判的程序。

简而言之,广义的预审不仅包括了对检控方的起诉进行审查,而且包括了一定程度上预审权力主体对侦查活动的参与和调控,亦即广义的预审涵盖了一定意义上的侦查程序,可以称之为“侦查兼司法审查意义上的预审”。从各国立法来看,在制度设计上,预审程序在两大法系存在着较大的差异,呈现出不同的具体特征。

参考资料:百度百科:预审

刑事审判原理论读后感

预审一般指:中国公安、检察机关的预审人员,在侦破案件的基础上,对犯罪嫌疑人进行的审讯。目的是核查所获犯罪证据,进一步查清案件事实、情节和其拖犯罪线索。预审一般从逮捕人犯开始,到侦?顺绦蛑战峤崾??/p>

刑事预审理论

拓展资料

预审是指一些国家刑事诉讼程序中,法院开庭审理前对刑事被告人的预先审查。首见于法国1808年刑事诉讼法典,此后为欧洲多数国家采用。旨在保证只将具有事实和法律根据的指控提交给一审法院,并在开庭前驳回缺乏根据的指控。仅适用于严重的犯罪。由地方预审法官主持进行。预审法官在讯问被告、进行调?恕⑺巡楹涂垩骸⑻?≈ご实确矫嬗涤泄惴旱娜?Α?/p>

预审是一种司法程序,是刑事诉讼中的一个审判前的程序,叫预审程序(Preliminary Hearing)。根据美国较为权威的《布莱克法律词典》的解释:“预审是指(通常由治安法官主持进行的)决定是否有足够的证据起诉被告人的刑事听证程序。”

美国联邦司法中心主编的法院工作人员培训教材《美国联邦地区法院刑事诉讼流程》中对预审的解释为:“一个指控前的听审,在该庭审中检察官必须提出足够的证据,以证明具有充分理由相信一项联邦犯罪已被实施且该犯罪系被告人所实施。”

而在大陆法国家学者看来:“预审法官确认犯罪事实,查证情节,集中所有迹象,力求证实作案人,这就是预审(D instruction)。” 

据此可以概括,预审(Preliminary examination)是一种刑事诉讼制度,是法官行使司法权对侦查和起诉进行审查和监督的活动。

预审-

刑事证据法的理论问题

公安预审工作是揭发与证实被告人的全部犯罪事实,追查其他应当追究刑事责任的人;弄清被告人有罪或者无罪、犯罪情节轻重,判明犯罪性质;注意检验核实侦察所获的罪证材料是否确凿,弥补和纠正侦察工作的疏忽和错误,以达到不放纵敌人,不冤枉好人的目的。

拓展资料:

预审机关是指依照法律规定,对刑事被告人采取讯问和调?说日?舜胧??嗣靼讣?娜?渴率嫡嫦啵?龆ㄊ欠褚扑腿嗣窦觳煸禾崞鸸?叩淖?呕?亍T谥泄??挥泄?不?睾凸?野踩??厣罄淼男淌掳讣?枰???ど蟪绦颍?⑶矣烧庑┗?刈孕懈涸稹0凑展?不?睾凸?野踩??氐哪诓糠止ぃ?ど笥傻ザ郎枇⒌脑ど蟛棵判惺埂?nbsp;

可分为四个层级:

(1)公安部设预审局。它是公安部的职能部门之一,内设预审业务指导,看守与监控技术业务指导、收审业务指导,预审和公安部看守所五个职能处、所,负责指导全国的预审、看守、收审等工作,预审某些重大刑事案件和管理公安部看守所;直接对公安部长负责。

(2)省、自治区、直辖市公安厅、局设预审处。它是省(区、市)公安厅、局的职能部门,业务上接受公安部预审局的指导,并负责对所辖区、县预审部门和看守所的业务指导,直接担负着辖区内的预审办案和管理看守所、收审所的任务。

(3)地区(州、盟)、省辖市公安处、局设预审处、科,是地区、市公安处、局的职能部门。

(4)县(旗)、县级市及城市区公安局(分局)设预审科(股),它是县(旗、市、区)公安机关的职能部门。

参考资料:百度百科预审机关

刑事预审理论与实践

公安预审是由公安部提前预审。预审机关是指依照法律规定,对刑事被告人采取讯问和调_等侦_措施,_明案件的全部事实真相,决定是否移送人民检察院提起公诉的专门机关。只有公安机关和国家安全机关审理的刑事案件需要经过预审程序,并且由这些机关自行负责。按照公安机关和国家安全机关的内部分工,预审由单独设立的预审部门行使。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
第三条
对刑事案件的侦查、拘留、执行逮捕、预审,由公安机关负责。检察、批准逮捕、检察机关直接受理的案件的侦查、提起公诉,由人民检察院负责。审判由人民法院负责。除法律特别规定的以外,其他任何机关、团体和个人都无权行使这些权力。
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进行刑事诉讼,必须严格遵守本法和其他法律的有关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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