刑事案件同案同判原则 刑事案件同案同判原则和判处分别是什么

监察程序中被调查人权利救济的原则探究牛梦倩立法视域下国家监察赔偿制度研究陈胜男刑事法治刑法立法中主观主义的扩张和应对徐 静认罪认罚量刑建议不予采纳现象之研究戴,很多人都在说应当同案同判,也会检索很多类案提交法院,但却没有达到说服的目的。究其原因,大多还是检索的不够准确。类案指的是与待决案件在基本事实、争议焦点、法律适用问题等方,无论是哪个地区、哪一级的法院作出任何一份判决时都要慎重再慎重司法本不该。希望《刑事案件同案同判原则》一文对您能有所帮助!

刑事案件同案同判原则和判处分别是什么

一、两个刑事案件在一起如何判刑
1、数罪并罚是指对犯两个以上罪行的犯人,就所犯各罪分别定罪量刑后,按一定原则上判决宣告执行的刑罚,数罪中有判处附加刑的,附加刑仍须执行,其中附加刑种类相同的,合并执行,种类不同的,分别执行。
2、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六十九条
【判决宣告前一人犯数罪的并罚】判决宣告以前一人犯数罪的,除判处死刑和无期徒刑的以外,应当在总和刑期以下、数刑中最高刑期以上,酌情决定执行的刑期,但是管制最高不能超过三年,拘役最高不能超过一年,有期徒刑总和刑期不满三十五年的,最高不能超过二十年,总和刑期在三十五年以上的,最高不能超过二十五年。
数罪中有判处有期徒刑和拘役的,执行有期徒刑。数罪中有判处有期徒刑和管制,或者拘役和管制的,有期徒刑、拘役执行完毕后,管制仍须执行。
数罪中有判处附加刑的,附加刑仍须执行,其中附加刑种类相同的,合并执行,种类不同的,分别执行。
二、刑事案件如何请律师
律师费的高低,是选择律师的一个考量因素,但不应该是决定因素。如果根据价格选择律师,甚至一味“挑便宜的”,最后会得不偿失,毕竟案件结果关系您的财产、自由乃至生命。
1、选择一位认为信得过的律师;
2、与律师所在的律师事务所签订委托协议。
3、按协议的约定向律师事务所支付办案费用,填写授权委托书。
刑事案件一般分三个阶段,即侦查阶段、提起公诉阶段、审判阶段。可以三个阶段分别请律师,也可三个阶段一起请。

刑事案件同案同判原则的法律规定

法律分析:类案同判原则:指法官正在审理的案件,应当与其所在法院和上一级法院已经审结的或者其他具有指导意义的同类案件裁判尺度一致;处于同一位阶上的法的价值之间发生冲突时,必须综合考虑主体之间的特定情形、需求和利益,以使得个案的解决能够适当兼顾双方的利益;规定,不适用于职务上、业务上负有特定责任的人。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十一条 为了使国家、公共利益、本人或者他人的人身、财产和其他权利免受正在发生的危险,不得已采取的紧急避险行为,造成损害的,不负刑事责任。紧急避险超过必要限度造成不应有的损害的,应当负刑事责任,但是应当减轻或者免除处罚。第一款中关于避免本人危险的规定,不适用于职务上、业务上负有特定责任的人。

刑事案件同案同判原则一样吗

法律分析:刑法面前人人平等是我国刑法的基本原则,其要求同等案件同等情节同等对待,任何人不因身份地位的差别享有超越法律的特权,在犯有相同性质相同情节罪行之时受到不同程度的刑事惩罚,亦即同案应同判。如果犯罪情节完全相同的刑事案件,被告人得到不同的刑事处罚,也就是同案异判,则意味着至少有一方被重罪轻判或者是轻罪重判。只有一个判决与另一判决之间维持某种程度的平衡,它才能在一个犯罪者与另一个犯罪者之间做到公正。2量刑追求的目标之一是统一性,即彰显法律的确定性和可预测性。社会公众并不可能也无必要对法典耳熟能详。具体个案就是展示给他们的看得见的法典、摸得着的法则。公民通过个案中的一个个具体的故事、纠纷和处理结果去感受法律、体会法律。如果只有抽象的平等原则而无实实在在的个案公正,或者法官在审理相同或相似案件中处理结果大相径庭,人们就无法通过前后一贯的案件信息,在头脑中形成法律行为与结果的稳定预期,3也无法形成司法公正平等的确信。因此,同案同判既是刑法平等原则的应有之义,也是普通公众对司法公正与否的朴素判断。

法律依据:根据《刑法》第五条规定,刑罚的轻重,应当与犯罪分子所犯罪行和承担的刑事责任相适应。

刑事案件同案同判原则有哪些

“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都感受到公平正义”,这是党和国家对司法工作在新时期提出的新要求。对公平正义的追求不仅包含对实质正义或结果正义的追求,也同样包含对形式正义或程序正义的追求。人民群众对个案公平正义最直接的感受就是同案是否有着相同的判决。同案不同判首先会让当事人在形式上感受到了不平等的对待,然后又会从结果上发现实质的不对等。因此,同案同判可以作为一个“抓手”,在某种程度上成为人民群众心中衡量司法公平正义的具体标准。
正如马克思·韦伯关于法官是自动售货机的隐喻,司法过程不是一个输入案件事实,产出判决结果的简单过程。法律运用的过程是复杂的,借鉴以往司法裁判的智慧,解决当下案件的难题,既是一种合理的方式,也是对公平正义追求的必然要求。
最高人民法院于2022年7月27日发布《关于统一法律适用加强类案检索的指导意见(试行)》(以下简称“意见”),该意见已于2022年7月31日正式生效,全文共计十四条。笔者将结合自己的办案心得,对该意见的适用等方面作出一些探讨。
何为类案?
根据《意见》第一条,类案,是指与待决案件在基本事实、争议焦点、法律适用问题等方面具有相似性,且已经人民法院裁判生效的案件。
在判例法国家中,过往的司法判例就是法律条文,法官对判例的适用是具有充分正当的理由,而在成文法国家中,受制于法律条文的明确规定,引用判例进行判决是不具备正当理由的。但是目前出现了英美法系与大陆法系相融合的趋势,判例法吸收成文法的权威、统一的优点,成文法吸收判例法灵活、适应性强的优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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