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谷雨律师事务所 四川谷雨律师事务所的律师都姓什么呀

简介四川谷雨律师事务所成立于2009年位于四川省成都市。该律所设立资产30万。通过眼查大数据分析四川谷雨律师事务所参与招投标项目6次;知识产权方面有商标信息1条。希望《四川谷雨律师事务所》一文对您能有所帮助!

四川谷雨律师事务所的律师都姓什么呀

孙成龙老师     法律风险防控专家

27年 法律风险防控实战 经验

法律顾问资格认证/法律顾问执业认证

大庆市让胡路区政府法律顾问

成都市高新区人民法院调解员

曾任:大庆职业大学丨经济法讲师

曾任:大庆石油管理局经济法规处丨诉讼科科长

曾任: 大庆市让胡区政府法律顾问 现任:四川谷雨律师事务所副主任、律师

成都市高新区人民法院调解员

成都市天府新区法院调解员

 

※ 油田电力集团、大庆油田研究院、成都中诚建设集团、四川阿坝自治县等近百家机关、企事业单位特邀法律讲座导师

※ 曾主笔起草《大庆石油管理局内部经济纠纷处理办法》,并延用至今。

※ 曾主笔中国石油(大庆)管理局内部合同检查通报三十多期。

※ 曾主持裁决中国石油(大庆)管理局内部经济纠纷九十多起。

 

实战案例:

孙老师在提供精准法律服务的同时,也不间断地为政府和企业提供普法服务,先后为让胡路区政府、大庆油田电力集团、大庆油田建设集团、大庆油田设计院等近百家机关、企事业单位做普法讲座工作, 极大地提高了政府和企事业单位员工的法律素养和法律意识,对于政府依法行政,以及企事业单位防范法律风险发挥了积极作用。

 

部分授课案例:

● 曾为大庆油田钻探集团进行《民法典概览与亮点》课程培训, 累计1 7+ 期, 提高企业职工的法律意识和法律素养

●曾给大庆油田电力集团进行《电力企业职工法律思维》课程培训, 累计 20+期 , 强调了企业要时刻保持风险意识,培养职工在工作中运用法律思维。

●曾给建设银行大庆市支行进行《法律思维在金融领域的运用》课程培训, 累计 4+期 , 针对银行存在的法律风险点,提供了行之有效的法律解决手段。

●   曾给大庆市让胡路区妇联进行《婚姻法》课程培训, 累计 4+期, 极大地提高了妇女在恋爱、婚姻、家庭领域中的法律意识和价值观意识。

●曾给四川省白玉县医疗系统进行《医疗纠纷法律问题》课程培训, 累计 4+期, 提高了医疗战线医护人员的法律意识。
主讲课程:

《民法典概览》

《合同风险与防范》

《物业企业风险与防范》

《合同风险之合同管理》

《劳动争议仲裁诉讼实务》

《企业法律风险防控指引》

《地产公司法律风险与防范》

《民法典在金融行业的解读》

《法律思维在企业中的作用》

 

授课风格:

▲浅入深出:将深奥的法律知识融入到生活和工作经验当中,增强场景感

▲ 聚焦实操:将合理合法的规避风险的方法在课堂上演示

▲ 满满干货:将大量的实战案例融入到课程当中,让学员代入感更强

 

部分客户评价:

很难懂的法律问题,经老师一讲,就变得特别简单。尤其是课堂上讨论的那些案例,所以,大家听起来就特别有兴致。

——油田电力集团   张经理

孙老师的课程非常棒,很枯燥的法律知识,在老师的课堂上就像“活”起来一下,老师有大量的实际案例来讲解,代入感很强,让法律变得通俗易懂了。

——建设银行   李总

孙老师的课程实操性很强。按照老师讲的方法,把公司的所有涉及法律的文件梳理,并出相对应的应对方案,将企业的风险降下来,真正做到防患于未然。

——中诚建设集团   陈总

孙老师讲课风格独树一帜,直奔具体问题,等到具体问题讲清楚了,就用实际案例来巩固,太好了。原来以为法律课很枯燥,经老师这么一讲,就像看剧一样,太接地气了。

——四川白玉县人民医院   王主任

孙老师的 《民法典》课程,简直太生动了,很枯燥的法律条文,到老师这里完全变了样,站在学员的角度,代入工作、生活场景感强的案例,让我们更好的理解法律法规,更好的运用法律来维护我们的权益。

——油田钻探集团    徐主任

四川谷雨律师事务所的网名宗师在山

合同到期不通知 辞退员工算违法

   合同到期后,如果单位不及时通知员工,而选择直接将员工辞退,这种《劳动合同法》实施以前惯有的做法,在该法实施后,将面临很大风险。按《劳动合同法》的新规,合同到期时公司没发出合同终止的通知,而直接辞退员工,将视为劳动关系依然存在,单位的行为属于单方面违法解除劳动合同,单位将面临双倍支付赔偿金。
  记者调查发现,不少单位在此规定上“栽跟头”,甚至输了官司赔了钱。
  案例
  迟了6天通知不续约 赔了1.8万元
  合同自然到期后,公司未打算续约。刚巧碰到“五一”放假,迟了6天通知员工不续约,单位就支付了1.8万元的赔偿金。这是成都市劳动仲裁委裁定的一个真实判例。“类似情形涉及的赔偿金问题,很多员工到我们这里申请仲裁,但由于法律规定清楚,调解后大多数公司就直接付钱了。”工作人员告诉记者。
  这起案例的缘由是:2001年5月,王先生到这家运输公司上班。2008年1月,双方补签了一年期合同,约定合同期限为2007年5月1日至2008年4月30日。鉴于王先生的工作表现等情况,该公司并未打算与他续约。接下来是“五一”大假,人力资源部门没有通知王先生不续约。5月6日,大假结束后,王先生继续去上班却被告知,劳动合同期限已满,公司不再续签。
  劳动仲裁委认为,按照《劳动合同法》的规定,合同到期时,公司没向王先生发出合同终止的通知,直到5月6日才临时通知辞退,该情形应视为王先生与公司建立了一个新的事实劳动关系。在不存在《劳动合同法》规定的“单位可以单方面解除劳动合同的情形之一”时,公司向王先生发出辞退通知属于违法解除劳动关系。仲裁裁决,公司按照王先生实际在公司工作的年限,一共向王先生支付了7个半月的双倍经济补偿金18000元。
  调查
  公司很谨慎 宁愿提前下通知
  “签订合同的时候,劳动者就该知道什么时候到期,如果公司没有通知续签,肯定应视为双方都知晓,应该自然终止。为什么要公司多付出人力成本去提醒,甚至赔钱?”对于自然到期的续签问题,成都一家连锁酒店的总经理刘先生显得不解。他认为,劳动者因合同到期失业可能面临的生活、医疗问题应当由国家通过社会保障体系予以解决,而不能将这种风险通过立法的手段强加给单位。
  “公司没有续签的打算,会提前两三天通知员工。”刘先生说。那为什么不提前一个月通知,这样就不用多付一个月的工资呢?刘先生解释说,员工若是得知要离职了,剩下来的时间就会无心思工作,顶多每天去打打卡了事。“这还好说,就怕员工在这一个月内找公司麻烦,甚至利用职位谋私之类的。”合同自然到期前,公司到底应不应该通知?记者调查发现,大多数企业都选择打“保险牌”,就是提前通知以求安稳。“可能公司在管理上就要多付出心力,但真要闹到劳动仲裁委或法院,就要双倍赔偿经济补偿金,宁愿防患于未然。”
律师点评
  自然到期不续签 员工可得补偿
  根据《劳动合同法》规定,劳动合同期满,劳动合同终止,员工不需要提前一个月通知公司。到时候直接终止劳动合同,办理工作交接,结算工资,领取经济补偿等手续即可走人。
  法律规定,劳动合同期满的,终止劳动合同有3种情形:公司维持或者提高劳动合同约定条件(工资待遇等)续订劳动合同,劳动者不同意续订,终止劳动合同的,没有经济补偿;公司降低劳动合同约定条件(工资待遇等)续订劳动合同,劳动者不同意续订,终止劳动合同的,有经济补偿:公司和劳动者一方或者双方不予续订劳动合同,终止劳动合同的,有经济补偿。
  “原有的劳动法规对此没有经济补偿的规定,是《劳动合同法》实施后对此才有经济补偿的规定。”我省常年处理劳动纠纷的知名律师李书平说,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按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6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6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
  律师建议
  删除自然到期经济补偿金的规定
  四川谷雨律师事务所副主任李声雯律师建议,假设不设置劳动合同到期经济补偿金的规定,单位为了避免出现与同一劳动者签订二次合同而变为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稳定员工队伍,在做了成本、风险的比较后,更多的单位会选择与劳动者签订期限较长的劳动合同,也就解决了立法者担心的劳动期限短期化的问题。
  鉴于关于劳动合同自然到期支付经济补偿金的各种理论存在着诸多缺陷,而且该规定的不公平导致在实践中受到用人单位反对,建议将劳动合同法中关于劳动合同自然到期支付经济补偿金的规定予以删除,以使该法律的规定更加公平、合理,同时,也可以避免用人单位因惧怕支付经济补偿金而压低员工工资等问题。

四川谷雨律师事务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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