余某某刑事立案 关于公安机关管辖的刑事案件立案追诉标准的规定(一)2022

年1月3日被害人家属对蔡某某及其父母提起民事诉讼要求对方道歉并赔偿一百余万元案件于5月9日开庭由于涉及未成年人法院未公开审理年8月大连市沙河口区人民法院对该案做。希望《余某某刑事立案》一文对您能有所帮助!

关于公安机关管辖的刑事案件立案追诉标准的规定(一)2022

  案例一 福建五少年杀死同学勒索20万 警方缴获军用手枪
  2002年10月9日,福建省福清市警方破获一起在校中学生杀害在校生案,抓获陈某等五名犯罪嫌疑人,缴获作案工具两轮摩托车1部、六四式军用手枪子弹3发等物品。
  7日下午2时30分许,福清市警方接到受害者家属报案:当日下午2时23分,他家突然接到歹徒打来电话称:“陈某(男,13岁,某中学初一学生)被其绑架要求家属准备20万元人民币赎金,并称不准报案,否则后果自负。”
  接到报警后,福清市公安局马上组织警力开展侦破工作。根据现场调查,走访群众,获悉受害者陈某于2002年9月29日晚9时许,从福清市新厝镇某中学晚自习回家途中失踪。其家属经过几天几夜寻找未果,直至10月7日下午突然接到绑匪勒索电话。
  警方在大量调查取证的基础上,获悉某中学初三年级学生陈某母亲与受害者家积怨较深,且陈某近期表现十分反常,有重大作案嫌疑,同时查明陈某近期来经常与同学郭某、黄某等人在一起打电脑、玩游戏,行动诡秘。10月8日下午警方决定对陈某等5位涉嫌人员采取收捕审查。
  经审查:犯罪嫌疑人陈某(男,1987年12月出生,某中学初三学生),郭某(男,1987年5月出生,系陈某的同班同学),黄某(男,1988年1月出生,系陈某的同班同学),李某(男,1987年6月出生,系某中学初三学生),杨某(男,1988年2月出生,系某中学初三学生)供认,他们因长期在一起玩电子游戏机而结为朋友,因陈某母亲与受害者陈某母亲有积怨经常吵架陈某怀恨在心,伺机报复,于是犯罪嫌疑人陈某便召集郭某、黄某、杨某进行密谋寻求报复。
  9月29日晚9时许,陈某、郭某、黄某三人在受害者回家的途中等候,将受害者陈某殴打杀害后,用两轮摩托车将其尸体载到某水库,用石头绳子捆绑投入水库,然后潜回家中,并于10月7日通过李某打勒索电话到受害者家中索要20万元人民币。
  案例二 浙江校园暴力升级:学生组团买枪对抗黑社会
  2003年4月25日,永嘉黄田某中学学生柳某因与同校的黄某有矛盾,便叫来徐某等将对方殴打了一顿。柳也因受到学校的严厉批评处理。第二天晚上,当徐某等四人再次来到柳某的寝室里时,被闻讯赶到的值班教师发现,之后徐某等被带到黄田派出所。调查中,这伙人供出了一个惊人的事实:他们中间曾相互间传送着一支枪!全体参战干警为此大惑不解,一伙初中人何来枪支呢?他们决心将此案查个水落石出。
  原来,就读该县某中学的徐某、厉某等人在校期间经常与当地社会上青少年组成的“十八党”团伙发生冲突。为能何他们对抗,徐某等也组建了一个名为“十三鹰”的学生团伙。去年下半年,柳某想买支枪来去打猎,就通过朋友介绍在其叔叔张某那里,以250元购买了一支单管火药枪,后一直藏在家中。今年2月份,徐某所在“十三鹰”在与“十八党”的对抗中败北,他们觉得如果有一支枪在手便可扭转败势。第二周,徐某等10人便筹资到黄田镇,以同学关系将柳某的那支枪购买过来,并将枪藏到家中,直到26日被公安机关查获。案情至此已初步明了,警方便立即成立专案组,连夜出战,于 4月26日深夜包围制枪犯罪嫌疑人张某并将其逮捕归案。
  案例三 北京一少年为偷钱上网 将奶奶砍死爷爷砍成重伤
  17岁少年小新(化名)为了偷钱上网,竟然将奶奶当场砍死,将爷爷砍成重伤。事后,小新投案自首。
  两年前,小新开始沉浸在网络里,学习成绩陡然下降。初中还没有毕业便辍学。
  因担心儿子整天沉迷于网吧,小新的妈妈让他照看家里的台球桌。小新把看台球桌挣的钱拿去上网。后来家里不再提供上网的钱,小新就想到了偷。今年6月上旬,小新偷了爸爸2000多元在网吧呆了一个星期。父亲的一顿打骂对小新来说已经起不到任何作用。仅仅几天后,上网的欲望又像虫子一样噬咬着他的心。此时,爸爸月初给奶奶生活费时说的一番话浮现出来。“爸爸说爷爷那儿有4000多块钱,当时听了也没太注意,后来就想去偷爷爷的钱。6月15日中午我就去爷爷家,晚上,看爷爷奶奶都已经睡了,就去翻,可一想怕把奶奶吵醒了,就想用菜刀把奶奶砍伤了再翻。”
  睡梦中的奶奶倒在了血泊中,响声惊动了爷爷。不顾一切的小新又将菜刀砍向了他。爷爷受伤后逃出家门。小新翻箱倒柜也没有找到那4000元钱,只在奶奶兜里找到了两元钱。事后,小新的爷爷说,那是奶奶为孙子准备的早点钱。小新捏着两元钱在村口的一个洞里躲了起来。思来想去,还是投案自首了。
  小新告诉记者,奶奶从小最疼爱他,有什么好吃的都惦记着他。他在看守所里最想念的就是九泉之下的奶奶。“我当时只想着拿到钱后就去网吧,根本没想后果。如果让我在上网和奶奶之间重新选择,我肯定选择奶奶。”说到这里,他痛哭流涕起来
  案例四:
  犯罪嫌疑人余某某,男,汉族,17岁,初中文化,四川省人;犯罪嫌疑人张某,男,汉族,18岁,初中文化,四川省人,犯罪嫌疑人伍某某,男,汉族,16岁,初中文化,四川省人。
  犯罪嫌疑人余某某因丢失一部手机,其怀疑与其曾同住的于某和覃某偷了其手机,于是在2004年12月31日晚上,纠集了犯罪嫌疑人张某、伍某某,对来其宿舍拿行李的被害人于某和覃某进行殴打,不让该二人离开,其间,余某某将于某的头打破,还用烟头烫伤覃某,以此来逼两被害人承认有偷其手机,犯罪嫌疑人张某和伍某某帮助余某某对被害人于某和覃某进行看管,一直到第二天中午公安机关接到报警将该三名犯罪嫌疑人抓获为止,检察机关对该案审查后以非法拘禁罪对该三名犯罪嫌疑人批准逮捕。
  案例五:
  犯罪嫌疑人杨某某,男,汉族,17岁,初中文化,江西省人。
  犯罪嫌疑人杨某某在湖里后埔某网吧上网,因其盗用他人帐号上网被管理员发现而被赶出网吧,2005年1月4日,犯罪嫌疑人杨某某纠集了两名身份不明的男青年到该网吧为其被赶出的网吧的事出气,到网吧后该三人将网吧管理员李某打成轻伤,将另一管理员黄某的手划伤,公安机关接到报案后抓获犯罪嫌疑人杨某某,检察机关经审查以寻衅滋事罪对犯罪嫌疑人杨某某批准逮捕。
  案例六:
  犯罪嫌疑人吴某某,男,汉族,17岁,初中文化,湖北省人;犯罪嫌疑人宋某某,男,汉族,15岁,初中文化,福建省人;董某某,男,汉族,15岁,初中文化,江西省人。
  犯罪嫌疑人吴某某、宋某某、董某某,因来厦后,手里没钱,便萌生抢劫出租车司机的念头,2005年1月19日凌晨,三人经过预谋,在仙岳路雇了一部出租车,让司机开到林后一偏僻的地方,用勒脖子、塑料袋封嘴等手段强行抢走了被害人周某的一部小灵通和现金500多元。检察机关对该案审查后以抢劫罪对该三名犯罪嫌疑人批准逮捕。
  案例七:
  犯罪嫌疑人何某某,男,汉族,17岁,初中文化,江西省人;犯罪嫌疑人王某某,男,汉族,17岁,初中文化,江西省人;犯罪嫌疑人谌某,男,汉族,19岁,初中文化,江西省人;犯罪嫌疑黄某某,男,汉族,18岁,初中文化,江西省人;犯罪嫌疑人童某某,男,汉族,18岁,初中文化,江西省人;犯罪嫌疑人张某,男,汉族,19岁,初中文化,江西省人。
  案例八:
  2004年11月26日晚上,犯罪嫌疑人何某某、王某某、谌某、黄某某、童某某在一起喝酒时,王某某提出说去抢点钱来花,于是当天晚上将近凌晨时,上述五人外出寻找目标,无人来到湖里兴隆路正遇上骑自行车下班回家的被害人林某,上述犯罪嫌疑人上前将林某的自行车踢倒,并将林某推倒,犯罪嫌疑人何某某还用随身携带的水果刀将林某的大腿捅伤,五人抢了林某身上的一部手机和200多元现金,逃离了现场,被害人林某因被捅伤后失血过多而不治身亡。事后犯罪嫌疑人张某在明知上述犯罪嫌疑人抢劫犯罪的情况下,还让上述犯罪嫌疑人在其住处留宿。检察机关对该案审查后,对犯罪嫌疑人何某某、王某某、谌某、黄某某、童某某以抢劫罪批准逮捕,对犯罪嫌疑人张某以窝藏罪批准逮捕
  辍学少年抢劫近百学生围捕
  4名歹徒手持长刀趁夜色在校园附近抢劫,一群见义勇为的学生和歹徒展开了搏斗。猖狂的歹徒竟然挟持其中一名为首学生,将其关了起来作人质。
  近百名学生闻讯愤怒地冲出校园围捕追打歹徒。
  这是上月发生在韶关市区某技校周边的一幕,记者昨日从浈江警方获悉,该抢劫团伙其中一名年仅17岁的嫌犯郭某被警方抓获。但令人意想不到的是,据郭某初步供认,其同伙都是一群十六七岁的未成年辍学少年。
  猖狂劫匪挟持学生
  9月6日晚上,韶关市某技校学生钟某华等3人在晚自习后返回校外宿舍的途中,被两个手持刀和铁棍的青年抢去手机和500多元现金。钟某华立即打电话给同学,要求他叫人快点来抓劫匪。学生赖某立即邀集几名同学前来助阵。
  不料,动手抢劫的两名劫匪还想再多作几单案,便打电话约来另外两名同伙前来帮忙。4人刚汇合,就遇到了前来抓贼的学生们,双方二话不说便在街道上展开了一场搏斗。其中,为首的学生赖某被抢去手机和2300余元现金后,还被歹徒挟持进一间游戏机室关了起来。
  歹徒用长刀砍伤民警
  疯狂的劫匪激怒了学生们,一声呐喊,近百名学生自发组织冲出校园群起而攻之,将4名劫匪团团包围,并将其中一名作案者张某抓住。劫匪见势不妙,无赖地要求交换“人质”。
  就在双方剑拔弩张地“交换人质”后,歹徒急忙抱头鼠窜,接到报案的大塘路派出所民警发现了正被学生们追打后骑着摩托车逃窜的两名劫匪。民警立即要求二人下车,歹徒们却在飞驰的车上挥起长刀砍向拦截民警,导致一名民警中刀受伤。4名劫匪趁乱逃脱。
  案发后,警方迅速组织大批警力对这个猖狂的抢劫团伙展开了侦查,不久便将涉案的郭某捉拿归案。目前,郭某已被警方拘留,其余同伙正在加紧追捕中。
  四少年合伙抢劫在校学生
  以为未满18岁作案,就不会被判刑,2004年9月,开平4名16岁少年铤而走险,回原就读中学用暴力殴打、搜身、恐吓等手段,对男宿舍15名男生实施抢劫,抢得人民币111元,全部用于吃喝玩乐,最终触犯法律被判刑。近日,开平市人民法院分别判处4名少年有期徒刑2年,并处罚金1000元。
  小风、小参、小易、小全原在开平某镇读初中,期间因为打架等原因被赶出学校或被学校劝其退学。离开学校后,他们整天游手好闲,沉溺于玩网络游戏。
  2004年9月21日晚上11时多,正在街上闲逛的小风、小参碰到了小易和小全,正打算一起到网吧上网,却发现口袋无钱可用。为筹钱,4人在一公园进行密谋,期间,有人提出到原就读的中学向男生“要钱”。此建议得到了小风、小参、小易的认同,但小全有些犹豫,于是小参拍着他的肩膀说:“不去算什么兄弟?”小全听了也觉得不去不够义气。就这样,他们4人在9月22日零时窜到原就读的中学,对男生宿舍的15名男生进行了抢劫。
  4人抢劫后离家出逃。11月,他们在离家近2个月后回到了该镇,随即被公安机关刑事拘留。
  在审讯时,小易非常后悔做了这样的事情,他说,被抓获时非常害怕,但在抢劫的时候未曾想过抢劫是犯罪行为,心里只有一个念头:要钱用。小参则痛悔自己不懂法律,他似乎曾经听别人说过,不满18岁的人是不会被判刑的,所以带着侥幸心理去抢劫,结果受到法律的严惩。
  检察官视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17条规定:已满16周岁的人犯罪,应当负刑事责任。已满14周岁不满16周岁的人,犯故意杀人、故意伤害致人重伤或者死亡、强奸、抢劫、贩卖毒品、放火、爆炸、投放危险物质罪的,应当负刑事责任。已满14周岁不满18周岁的人犯罪,应当从轻或者减轻处罚。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263条规定:以暴力、胁迫或者其他方法抢劫公私财物的,处3年以上10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可见,小风4人采取暴力殴打、搜身、恐吓等手段向15名学生“要钱”的行为已构成了抢劫罪,犯罪时他们全部都已满14周岁,应负刑事责任,只是在量刑的时候应当从轻或者减轻处罚。此外,作为学校,对仍处于义务教育年龄的少年,由于怕其“难教”、“不听话”而影响整体成绩,随便将其开除或者劝其退学,他们的做法是直接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的规定的。作为家长,也应该主动多了解这些孩子的内心世界,在他们误入歧途前拉他们一把。

刑事案件立案后是否受追诉时效的限制

2022年1月19日,一余姓男子在接受公安机关依法传唤时暴力袭警致民警受伤,被公安机关依法以妨害公务罪刑事拘留。从北京市相关部门获悉,涉案男子系在被警方强制传唤时,先后打伤、咬伤两名民警。

余某某刑事立案

据警方介绍,余某某,男,51岁,北京市石景山人。19日当天,公安机关对涉嫌寻衅滋事的余某某依法进行传唤。警方执法记录仪录像显示,民警现场多次向余某某口头宣告传唤措施,余某某反应激烈,拒不配合,反复表示不服从传唤。就在民警依法向余某某宣告口头传唤变更为强制传唤时,余某某突然挥拳重击民警头部。在场的其他民警迅速将余某某制服。在被带离过程中,余某某再次袭击同一民警,猛踢该民警膝盖,还咬伤另一民警手指。

余某某刑事立案

经司法机关鉴定,两名被袭击民警伤势均已构成轻微伤。余某某的行为已涉嫌妨害公务罪。经依法审查,余某某对自己暴力袭警行为供认不讳。记者还了解到,余某某还涉嫌其他违法犯罪活动,公安机关正在开展进一步审查调查。

余某某刑事立案

余某某曾先后在多家律师事务所担任执业律师,2022年7月与某律师事务所解除聘任合同,后未再被其他律师事务所聘用,因为时间超过六个月,北京市司法局根据《律师执法管理办法》规定,已于2022年1月15日依法注销其律师执业证书。

刑事案件立案追诉标准的规定(二)

站在拥有三十二年法院工作经历,至今仍在基层法院领导岗位的答主,从我的视角来客观地说一说这个问题(仅供在基层县、区参考。此外,特别提示,本文后半部分,对司法机关的办案人员也好、律师也好,有重大现实的作用!如果真有用,一定要为答主点个赞。):
      第一,根据案情来决定选择本地律师还是外地律师。
      1、如果案情本身并不复杂,甚至都认罪认罚的案件,请一本地律师足矣,既方便会见还能省下一笔银子。
      2、如果案情复杂,特别是涉及被告人不认罪或其他对案件性质认定、情节认定存在重大争议的案件,建议请外地律师。为什么要请外地律师,前面有的人已经说到了原因之一,因为这一类案件往往会涉及指出公安、检察办案过程中存在的问题,甚至可能推翻公安、检察在前一阶段对案件以性质、情节的认定,如果最终被法院判定为无罪,还有可能对公安、检察办案人员后续的追责。而本地律师,常年工作、生活圈都在本地,出于现实的考虑,他们在这个问题上肯定不会象外地律师一样敢较真、无所顾忌。
      我想说的另一个尽量请外地律师原因是:基层县区的律师所也就那么一、两个,律师的人数也相当有限,比如答主所在县律师所只有一个,律师只有二、三个人,加上县里挂名外地律师所的一共不过会超过十个人。我记得曾经看过一个综治方面的内部资料,说每个地方的律师人数应按当地总人数的万分之一来配备。比如,答主所在县32万人,律师人数应当为32人。可是,实际上的律师人数还不到规定要求的三分之一。在一定的程度上来说,律师在基层经常是供不应求了。
      这样一来,就象我们在基层的乡村医院、卫生所看到的医生一样,这些医生都是全科医生,什么病人进了门都得给他看,病人也没有多余的选择。而作为医生,没有哪个医生会说这个病我不会看,你另请高明。律师也一样,在基层县区,由于律师资源有限,生意也很不错。他们就象乡村医生一样,大多数是全科医生,面对上门的顾客来者不拒。更何况,本来就没有专注某一类案件的专门律师所,也没有专注某一类案件的专业律师。因此,无论是刑事案件、民事案件、行政案件,你去当地找律师,都无非是这些人打转转。是全科医生专业,还是专科医院专业,大家心里都有一本帐。
      答主十多年前做过几年行政庭长、后来又分管过几年行政庭,本来这类案件在国内的案件数占总案件数的比例就不高,基层法院一年难得有几个行政诉讼案件。而行政诉讼案件的确有不同于其他诉讼的案件特点,法官自己都是边办案边学习,但一些本地律师对行政案件边都摸不着,也照样敢接单。于是,那时就会出现这边律师写完诉状,那边还要到答主请教行不行(现在答主可是概不理答了哈)。
      又如,答主目前分管的环资审判庭受理的一些环资刑事案件,检察机关往往同时提起附带民事公益诉讼,要求被告人在接受刑事处罚外,还要附带赔偿对环境造成的损失、采取相应措施对环境进行修复等等。象这一类附带民事公益诉讼案件,是近一、二年来才慢慢发展起来的新东西,全国法院各地“二合一”或者“三合一”环资庭也大都刚起立,基层法院本身对这类案件的审理也是在逐渐探索过程中,无任何经验可寻,特别是涉及环境的损失认定,对环境采取何种方式修复等等都是审判中的难点。“皮之不存,毛将焉附?”基层的本地律师能办过几个这样的案件,又有多少能力办得了这样的案件就更不用说了。
      而外地律师,由于市场竞争激烈,导致律师自我业务素质要求高,律师市场根据案件性质细化,见地一般都会高于基层本地律师。有一句律师界的名言"一等律搞证券,二等律师搞金融,三等律师搞刑事",最近据说有好事者又加了一句“四等律师搞劳动(纠纷)"。虽然这就只是一句律师界的戏言,但却从另一个侧面反映了外地律师(指基层以上城市)市场专业分化的一个真实写照。在通常情况下,外地律师特别是专业律师优于本地全科律师。
      3、如果对案件本身情况是简单还是复杂搞不清楚,可以先请一个本地律师前期介入,若本地律师会见后得到案情复杂的情况后,可以另请一个外地律师,本地律师与外地律师联合,发挥各自的特长,办理此案。
      答主手上正有一个十分经典的堪称为教科式的案例。案情是这样的:2022年 6月13日深夜,某地级市某执法单位公务员余某某驾车将一躺在道路上的无名男子碾压致死,检察机关指控余某犯交通肇事罪(有醉驾情节)、行贿罪,胡某某(负责此件处理的交警事故中队长)犯徇私枉法罪。
      案件的最主要的争议在于:公安机关根据某地级市某鉴定所的司法鉴定,认定余某某醉驾,且负此次事故的主要责任。而余某某则认为认定醉酒依据不足、认定其对交通事故负主要责任不当。换而言之,余某某认为自己不构成交通肇事罪。余某某从2022年3月15日就被刑事拘留,如果余某某将来审判中被认为无罪,则检察机关就要面临国家赔偿的结局,甚至可能对公安、检察机关办案人员追责。
      2022年10月,因案件复杂,上级法院指定至我院(已跨地级市辖区)审理此案。这个案件审理的法院尚需要跨地级市指定至我院来审理(目的就是为了排除干扰、公正审判),审理的难度可想而知,本地律师自然也是难有太大的作为。余某某的亲属在这个案件里就使用了本地(某地级市)律师与外地律师(南昌某律师所)的联合。
      两地律师的形成了合力,他们对作出醉驾鉴定的某司法鉴定所提出的质疑:一是虽然某司法鉴定所的司法鉴定许可证上载明的鉴定业务范围有“法医毒物鉴定”,但在2022年5月《国家司法鉴定人和司法鉴定机构名册》中载明的鉴定业务范围中并没有“法医毒物鉴定”的内容,而根据《全国人大常委会关于司法鉴定管理问题的决定》第九条的规定,“鉴定人和鉴定机构应当在鉴定人和鉴定机构名册注明的业务范围内从事司法鉴定业务”的规定,某鉴定所不具备鉴定资质;二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关于车辆驾驶人员血液、呼气酒精含量阀值与检验的国家标准》载明,应当采取顶空气相色谱检验方法,而某鉴定所采取的是比色法进行鉴定,其鉴定方法也不符合国家强制标准。
      关于某司法鉴定所鉴定资质的判断,大多数律师只要涉及有司法鉴定内容的一般首先会审查鉴定所许可证上载明的业务范围。做得更细一点的律师,也会进一步审查这个司法鉴定所是否在《国家司法鉴定人员和司法鉴定机构名册中》,如果不在此名册,则一般可以判定不具备鉴定资格。但是,答主也好,我们法院办案法官也好,还是来旁听案件审理的我们本地交警,都是头一回听说律师从司法鉴定所所采取的鉴定方法上来指出这个司法鉴定的不合法。这两个律师的研究之深入,之敬业,的确让答主佩服得五体投地。
      象这个方法也值得全国法院的律师们好好学上一学,这实在是一个出人意料的方法。我们基层法院每年都要审理不少的这类案件,但还是第一次遇上律师对醉驾鉴定方法的质疑。本地的法官尚且第一次接触,本地律师就更想也想不到了。
      此外,这两个律师对余某某在交通事故中不应当负主要责任,也进行了精彩的论述(不在此详述了)。这个案件的最终审理结果,法院采信了这两个律师的观点,否定了某司法鉴定所鉴定。同时,也认为余某某在交通事故中不应当负主要责任,不构成交通肇事罪。 本案被告人余某某最终认定犯行贿罪,免予刑事处罚。
      在这个案件生效后,本文中的某地级市的司法鉴定机构,对醉驾案鉴定的检验方法也全部进行了规范。
      第二,根据自己的经济条件也选择请本地律师还是外地律师。这个不用多说,不差钱的尽量请本地律师加外地律师的组合。经济条件不允许的话,说什么也是白说。
      第三,还有一点说得不一定对啊,在请律师方面,也值得注意一下。从法院、检察院转行出来做律师的,在行业内人脉会更广一些。进办案单位的大门沟通容易一些,与办案人员建立信任关系有一定的优势。当然,这个说的是律师本职业务之外的事了。

刑事立案量刑最新标准2023

青少年犯罪案例
——摘自:公民与法治网
北京一少年为偷钱上网 将奶奶砍死爷爷砍成重伤
17岁少年小新(化名)为了偷钱上网,竟然将奶奶当场砍死,将爷爷砍成重伤。事后,小新投案自首。
两年前,小新开始沉浸在网络里,学习成绩陡然下降。初中还没有毕业便辍学。
因担心儿子整天沉迷于网吧,小新的妈妈让他照看家里的台球桌。小新把看台球桌挣的钱拿去上网。后来家里不再提供上网的钱,小新就想到了偷。今年6月上旬,小新偷了爸爸2000多元在网吧呆了一个星期。父亲的一顿打骂对小新来说已经起不到任何作用。仅仅几天后,上网的欲望又像虫子一样噬咬着他的心。此时,爸爸月初给奶奶生活费时说的一番话浮现出来。“爸爸说爷爷那儿有4000多块钱,当时听了也没太注意,后来就想去偷爷爷的钱。6月15日中午我就去爷爷家,晚上,看爷爷奶奶都已经睡了,就去翻,可一想怕把奶奶吵醒了,就想用菜刀把奶奶砍伤了再翻。”
睡梦中的奶奶倒在了血泊中,响声惊动了爷爷。不顾一切的小新又将菜刀砍向了他。爷爷受伤后逃出家门。小新翻箱倒柜也没有找到那4000元钱,只在奶奶兜里找到了两元钱。事后,小新的爷爷说,那是奶奶为孙子准备的早点钱。小新捏着两元钱在村口的一个洞里躲了起来。思来想去,还是投案自首了。
小新告诉记者,奶奶从小最疼爱他,有什么好吃的都惦记着他。他在看守所里最想念的就是九泉之下的奶奶。“我当时只想着拿到钱后就去网吧,根本没想后果。如果让我在上网和奶奶之间重新选择,我肯定选择奶奶。”说到这里,他痛哭流涕起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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