杭州劳动法律师 杭州病假工资发放标准2023劳动法

2016年7月15日下午浙江泽大律师事务所刘俐君律师、胡辉律师应邀为客户单位上海洲信信息技术做了一场题为“企业用工常见法律风险防范”的劳动法专题讲座该总部及下属。希望《杭州劳动法律师》一文对您能有所帮助!

杭州病假工资发放标准2023劳动法

法律分析:病假工资或疾病救济费可以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支付,但不能低于最低工资标准的80%。职工患病或非因工负伤治疗期间,在规定的医疗期间内由企业按有关规定支付其病假工资或疾病救济费。2023年病假期间工资发放标准具体如下:

1、劳动者患有疾病或者因工负伤需要治疗,依据劳动者在用人单位工作年限和治疗期限计算病假工资;

2、治疗期6个月以内,工作不满二年的,为本人工资的60%;已满二年不满四年者,为本人工资百分之七十;已满四年不满六年者,为本人工资百分之八十;

3、治疗期超过6个月的,病伤假期工资停发,改由劳动保险基金项下,按月付给疾病或非因工负伤救济费。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北京市工资支付规定》第二十一条劳动者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的,在病休期间,用人单位应当根据劳动合同或集体合同的约定支付病假工资。用人单位支付病假工资不得低于本市最低工资标准的8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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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工资支付暂行规定》第四条:职工患病,医疗期内停工治疗在6个月以内的,其病假工资按以下办法计发:(一)连续工龄不满10年的,按本人工资的70%发给;(二)连续工龄满10年不满20年的,按本人工资的80%发给;(三)连续工龄满20年不满30年的,按本人工资的90%发给;(四)连续工龄满30年及其以上的,按本人工资的95%发给。
一、病假工资规定是怎样的?
      公司病假工资标准:
      《工资支付暂行规定》
      第四条:职工患病,医疗期内停工治疗在6个月以内的,其病假工资按以下办法计发:
      (一)连续工龄不满10年的,按本人工资的70%发给;
      (二)连续工龄满10年不满20年的,按本人工资的80%发给;
      (三)连续工龄满20年不满30年的,按本人工资的90%发给;
      (四)连续工龄满30年及其以上的,按本人工资的95%发给。
      经济效益好的企业,可在上述标准的基础上上浮5%。经济效益差,难以达到上述标准的企业,经本企业职工大会或职工代表大会审议通过,可以适当下浮。下浮的比例一般不超过各个档次标准的5%。如情况特殊超过5%的,应报所在区县(自治县、市)劳动和社会保障行政部门批准。
      第五条:职工患病,医疗期内停工治疗在6个月以上的,其病假工资按以下办法计发:
      (一)连续工龄不满10年的,按本人工资的60%发给;
      (二)连续工龄满10年不满20年的,按本人工资的65%发给;
      (三)连续工龄满20年及其以上的,按本人工资的70%发给。
      第六条:原系全国劳动模范、省(部)级劳动模范以及部队军以上单位曾授予战斗英雄或曾荣立一等功并一直保持其荣誉的职工,在病假期间,工资照发。
      第七条:职工患病,在医疗期内停工治疗期间,每月领取的病假工资不得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80%。
      第八条:职工患病,医疗期满或在医疗期内医疗终结不能恢复工作的,经县以上劳动鉴定委员会鉴定,属于完全丧失劳动能力的,应按有关规定作退休、退职或一次性处理;属于大部分或者部分丧失劳动能力的,医疗期满后,企业可以解除劳动合同,并按有关规定支付经济补偿金和医疗补助费。
      第九条:凡弄虚作假,开假证明病休的,一经查实,按旷工处理。
二、《劳动法》病假天数的确定
      按照《劳动法》关于建立劳动关系应当订立劳动合同的规定,长期病休期间仍需凭病假建议书办理续假手续。单位劳动鉴定委员会(小组)或劳动人事部门,应定期对长期病休职工进行复查,复查间隔期限不应超过3个月。一般长期病假给予三个月到二十四个月的医疗期:
      (一)实际工作年限十年以下的,在本单位工作年限五年以下的为三个月;五年以上的为六个月。
      (二)实际工作年限十年以上的,在本单位工作年限五年以下的为六个月;五年以上十年以下的为九个月;十年以上十五年以下的为十二个月;十五年以上二十年以下的为十八个月;二十年以上的为二十四个月。
      (三)医疗期三个月的按六个月内累计病休时间计算;六个月的按十二个月内累计病休时间计算;九个月的按十五个月内累计病休时间计算;十二个月的按十八个月内累计病休时间计算;十八个月的按二十四个月内累计病休时间计算;二十四个月的按三十个月内累计病休时间计算。
      病假超过规定医疗期的,需重新评定岗位级别,医疗期后按照国家相关规定执行综上所述,病假主要涉及病例、工资和假期。主要注意病例一定是正规医院所开,切忌去不正规医院造假。病假假期与工资按照劳动法都有详细的规定,读者可以根据劳动法来保护自己自身的利益。但每个企业、每个单位对于申请病假都有一定的出入,读者需要根据实际情况处理,最好去自己所在的工作单位问清所需材料与条件,避免不必要的失误。

杭州市劳动法实施细则最新

法律主观:工资发放是与每个人息息相关的事情,那么劳动法工资发放规定有哪些呢?为了给你解答相关的疑惑,为您整理了相关的法律知识,供您阅读,希望可以帮助到您。一、支付高于劳动者正常工作时间工资的工资报酬的情形及标准第四十四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应当按照下列标准支付高于劳动者正常工作时间工资的工资报酬:(一)安排劳动者延长工作时间的,支付不低于工资的百分之一百五十的工资报酬;(二)休息日安排劳动者工作又不能安排补休的,支付不低于工资的百分之二百的工资报酬;(三)法定休假日安排劳动者工作的,支付不低于工资的百分之三百的工资报酬。二、国家实行带薪年休假制度第四十五条国家实行带薪年休假制度。劳动者连续工作一年以上的,享受带薪年休假。具体办法由国务院规定。三、工资分配方式第四十六条工资分配应当遵循按劳分配原则,实行同工同酬。工资水平在经济发展的基础上逐步提高。国家对工资总量实行宏观调控。第四十七条用人单位根据本单位的生产经营特点和经济效益,依法自主确定本单位的工资分配方式和工资水平。第四十八条国家实行最低工资保障制度。最低工资的具体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规定,报国务院备案。第四十九条确定和调整最低工资标准应当综合参考下列因素:(一)劳动者本人及平均赡养人口的最低生活费用;(二)社会平均工资水平;(三)劳动生产率;(四)就业状况;(五)地区之间经济发展水平的差异。第五十条工资应当以货币形式按月支付给劳动者本人。不得克扣或者无故拖欠劳动者的工资。第五十一条劳动者在法定休假日和婚丧假期间以及依法参加社会活动期间,用人单位应当依法支付工资。四、与工资发放有关的法律责任第九十一条用人单位有下列侵害劳动者合法权益情形之一的,由劳动行政部门责令支付劳动者的工资报酬、经济补偿,并可以责令支付赔偿金:(一)克扣或者无故拖欠劳动者工资的;(二)拒不支付劳动者延长工作时间工资报酬的;(三)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支付劳动者工资的;(四)解除劳动合同后,未依照本法规定给予劳动者经济补偿的。用人单位支付劳动者的工资不得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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职工病假工资最新规定,病假工资的计算方法:(一)连续工龄不满2年的,按本人工资的60%计发;(二)连续工龄满2年不满4年的,按本人工资70%计发;(三)连续工龄满4年不满6年的,按本人工资的80%计发。,我根据劳动法总结一下,希望对大家有帮助。
      一、病假工资如何计算
      1.计算系数按照以下方式确定:
      (1)职工疾病或非因工负伤连续休假在6个月以内的,企业应按下列标准支付疾病休假工资:
      1连续工龄不满2年的,按本人工资的60%计发;
      2连续工龄满2年不满4年的,按本人工资70%计发;
      3连续工龄满4年不满6年的,按本人工资的80%计发;
      4连续工龄满6年不满8年的,按本人工资的90%计发;
      5连续工龄满8年及以上的,按本人工资的100%计发。
      (2)职工疾病或非因工负伤连续休假超过6个月的,由企业支付疾病救济费:
      1连续工龄不满1年的,按本人工资的40%计发;
      2连续工龄满1年不满3年的,按本人工资的50%计发;
      3连续工龄满3年及以上的,按本人工资的60%计发。
      病假工资的计算基数和计算系数确定后,便可计算出病假工资的数额。
      病假工资=(计算基数/21.75)×计算系数×病假天数。
      2、病假工资的计算,首先要确定两个变量,一是病假工资的计算基数,二是病假工资的计算系数。
      3.病假工资的基数按照以下三个原则确定:
      (1)劳动合同有约定的,按不低于劳动合同约定的劳动者本人所在岗位(职位)相对应的工资标准确定。集体合同(工资集体协议)确定的标准高于劳动合同约定标准的,按集体合同(工资集体协议)标准确定。
      (2)劳动合同、集体合同均未约定的,可由用人单位与职工代表通过工资集体协商确定,协商结果应签订工资集体协议。
      (3)用人单位与劳动者无任何约定的,假期工资的计算基数统一按劳动者本人所在岗位(职位)正常出勤的月工资的70%确定。此外,按以上三个原则计算的假期工资基数均不得低于本市规定的最低工资标准。
二、病假工资的保底和封顶标准
      关于病假待遇,有两点需要注意,也即病假工资的保底标准和封顶标准。
      1.病假工资的保底标准——强制性标准
      根据上海市劳动局《关于加强企业职工疾病休假管理保障职工疾病休假期间生活的通知》及上海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关于本市企业职工疾病休假工资或疾病救济费最低标准的通知》的相关规定,每月职工疾病或非因工负伤休假待遇低于本企业月平均工资40%的,应补足到本企业月平均工资的40%,但不得高于本人原工资水平、不得高于本市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企业月平均工资的40%低于当年本市企业职工最低工资标准的80%,应补足到当年本市企业职工最低工资标准的80%。企业职工疾病休假工资或疾病救济费最低标准不包括应由职工缴交的养老、医疗、失业保险费和住房公积金。
      2.病假工资的封顶标准——非强制性标准
      根据上海市劳动局关于加强企业职工疾病休假管理保障职工疾病休假期间生活的通知第五条之规定,职工疾病或非因工负伤待遇高于本市上年度月平均工资的,可按本市上年度月平均工资计发。
三、病假工资待遇与因工负伤的停工留薪待遇不同
      1.支付的待遇不同
      根据《上海市工伤保险实施办法》第三十五条之规定,从业人员因工作遭受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需要暂停工作接受工伤治疗的,在停工留薪期内,原工资福利待遇不变,由所在单位按月支付。因此,因工负伤或者患职业病,用人单位需要按照负伤或者患职业病前原福利待遇,标准为工伤人员负伤前12个月的平均工资收入。停工留薪期的原工资福利待遇不得低于本市职工最低月工资标准。而按照法定标准计算出的病假工资标准,一般会低于原工资福利待遇。
      2.支付的期间不同
      根据《上海市工伤保险实施办法》第三十五条之规定,停工留薪期一般不超过12个月。伤情严重或者情况特殊,经鉴定委员会确认,可以适当延长,但延长不得超过12个月。也就是说,停工留薪期最长不超过24个月。而员工的病假一般来说要根据病情,由医生开具病假单,并由用人单位批准,时间上可长可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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