援助律师怎么申请 审查法律援助申请,指派律师等

怎样申请法律援助ls?先到对案件有管辖权的法院或仲裁机构立案;携带立案通知书及案件材料到所在地的法援机构咨询;经值班ls初步审查后认为符合法律援助条件就,法律援。希望《援助律师怎么申请》一文对您能有所帮助!

审查法律援助申请,指派律师等

申请法律援助律师就需要先到管辖权的法院进行立案、再者就是携带上相关的证明材料到当地的法律中心进行咨询、同时就可以按要求填写援助的申请表,只要获得成功就可以依法的获得帮助。
一、怎样申请法律援助律师?
      1、先到对案件有管辖权的法院或仲裁机构立案;
      2、携带立案通知书及案件材料到所在地的法援机构咨询;
      3、经值班律师初步审查后认为符合法律援助条件,就会发给一份《法律援助申请表》;
      4、按要求填写《法律援助申请表》,并提交如下身份和经济状况的证明及事实证据等资料:
      (1)、本人的有效身份证明;
      (2)、家庭经济状况证明;
      (3)、申请法律援助事项的有关材料;
      (4)、法律援助机构认为需要提供的其他材料。
      5、将《法律援助申请表》及有关资料交法律援助机构工作人员,并如实回答工作人员的提问;
      6、法律援助机构自收到农民工申请之日起一日内作出是否给予法律援助的决定。
二、法律援助的特征有哪些?
      1、法律援助是国家的责任、政府的行为,由政府设立的法律援助机构组织实施。它体现了国家和政府对公民应尽的义务。
      2、法律援助是法律化、制度化的行为,是国家社会保障制度中的重要组成部分。
      3、受援对象为经济困难者、残疾者、弱者,或者经人民法院指定的特殊对象。
      4、法律援助机构对受援对象减免法律服务费,法院对受援对象减、免案件受理费及其他诉讼费用。
      5、法律援助的形式,既包括诉讼法律服务,也包括非诉讼法律服务。主要采取以下形式:刑事辩护和刑事代理;民事、行政诉讼代理;非诉讼法律事务代理;公证证明。
三、援助范围有哪些?
      根据《法律援助条例》第十条和第十一条的规定,公民有下列事项,没有委托代理人或辩护人的,可以申请法律援助或由人民法院指定辩护:
      1、依法请求国家赔偿的。
      2、请求给予社会保险待遇或者最低生活保障待遇的。
      3、请求发给抚恤金、救济金的。
      4、请求给付赡养费、抚养费、扶养费的。
      5、请求支付劳动报酬的。
      6、主张因见义勇为行为产生的民事权益的。
      7、因医疗事故、交通事故、工伤事故造成的人身损害赔偿案件。
      8、因家庭暴力、虐待、重婚等,受害人要求离婚及人身损害赔偿案件。
      9、犯罪嫌疑人在被侦查机关第一次询问后或者采取强制措施之日起,因经济困难没有聘请律师的。
      10、公诉案件中的被害人及其法定代理人或者近亲属,自案件移送审查起诉之日起,因经济困难没有委托诉讼代理人的。
      11、自诉案件的自诉人及其法定代理人,自案件被人民法院受理之日起,因经济困难没有委托诉讼代理人的。
      12、公诉人出庭公诉的案件,被告人因经济困难或者其他原因没有委托辩护人,人民法院为被告人指定辩护时,法律援助机构应提供法律援助。
      13、被告人是盲、聋、哑人或者未成年人而没有委托辩护人的,或者被告人可能被判处死刑而没有委托辩护人的,人民法院为被告人指定辩护时,法律援助机构应当提供法律援助,无须对被告人进行经济状况的审查。
      综合上面所说的,申请法律援助是可以公民所拥有的权利,但对于此权利在实施时必须要符合法律所规定的条件,从而先需要由事人进行立案,再者就是填写申请表,只有获得同意就可以依法的获得保护,所以,在处理的时候就可以多咨询一下,这样也才不会浪费自己的时间。

申请援助律师一般需要多长时间

      【案情简介】
      2022年4月,被告人黄某某根据另一被告人罗某某的安排多次将数量不等的毒品氯胺酮送交数名购毒者,并在交易后将收到的购毒款转交罗某某。
      案发后,黄某某因涉嫌贩卖毒品罪,于2022年4月30日被连州市公安局刑事拘留,因其怀孕,同日被连州市公安局取保候审。2022年10月16日,广东省连州市人民检察院指控被告人黄某某贩卖毒品罪向连州市人民法院提起公诉。
      2022年10月25日,被告人黄某某向连州市法律援助处申请法律援助。连州市法律援助处经审查,认为黄某某符合经济困难标准,决定为其提供法律援助,并于2022年10月26日指派广东畅崎律师事务所的律师担任黄某某涉嫌贩卖毒品案一审阶段的辩护人。
      【案例涉及的系列法律法规】
      《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援助法》
      第十二条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司法行政部门应当设立法律援助机构。法律援助机构负责组织实施法律援助工作,受理、审查法律援助申请,指派律师、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法律援助志愿者等法律援助人员提供法律援助,支付法律援助补贴。
      第十三条 法律援助机构根据工作需要,可以安排本机构具有律师资格或者法律职业资格的工作人员提供法律援助;可以设置法律援助工作站或者联络点,就近受理法律援助申请。
      第二十二条 法律援助机构可以组织法律援助人员依法提供下列形式的法律援助服务:
      (三)刑事辩护与代理;
      第二十四条 刑事案件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因经济困难或者其他原因没有委托辩护人的,本人及其近亲属可以向法律援助机构申请法律援助。
      【解决问题的建议对策】
      一、什么是法律援助?
      法律援助,是国家建立的为经济困难公民和符合法定条件的其他当事人无偿提供法律咨询、代理、刑事辩护等法律服务的制度,是公共法律服务体系的组成部分。
      二、可以提供法律援助的形式:
      法律援助机构可以组织法律援助人员依法提供下列形式的法律援助服务:
      (一)法律咨询;
      (二)代拟法律文书;
      (三)刑事辩护与代理;
      (四)民事案件、行政案件、国家赔偿案件的诉讼代理及非诉讼代理;
      (五)值班律师法律帮助;
      (六)劳动争议调解与仲裁代理;
      (七)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其他形式。
      三、法律援助的范围:
      1.刑事案件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因经济困难或者其他原因没有委托辩护人的,本人及其近亲属可以向法律援助机构申请法律援助。
      2.刑事案件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属于下列人员之一,没有委托辩护人的,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公安机关应当通知法律援助机构指派律师担任辩护人:
      (一)未成年人;
      (二)视力、听力、言语残疾人;
      (三)不能完全辨认自己行为的成年人;
      (四)可能被判处无期徒刑、死刑的人;
      (五)申请法律援助的死刑复核案件被告人;
      (六)缺席审判案件的被告人;
      (七)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人员。
      其他适用普通程序审理的刑事案件,被告人没有委托辩护人的,人民法院可以通知法律援助机构指派律师担任辩护人。
      3. 强制医疗案件的被申请人或者被告人没有委托诉讼代理人的,人民法院应当通知法律援助机构指派律师为其提供法律援助。
      4. 刑事公诉案件的被害人及其法定代理人或者近亲属,刑事自诉案件的自诉人及其法定代理人,刑事附带民事诉讼案件的原告人及其法定代理人,因经济困难没有委托诉讼代理人的,可以向法律援助机构申请法律援助。
      5.下列事项的当事人,因经济困难没有委托代理人的,可以向法律援助机构申请法律援助:
      (一)依法请求国家赔偿;
      (二)请求给予社会保险待遇或者社会救助;
      (三)请求发给抚恤金;
      (四)请求给付赡养费、抚养费、扶养费;
      (五)请求确认劳动关系或者支付劳动报酬;
      (六)请求认定公民无民事行为能力或者限制民事行为能力;
      (七)请求工伤事故、交通事故、食品药品安全事故、医疗事故人身损害赔偿;
      (八)请求环境污染、生态破坏损害赔偿;
      (九)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其他情形。
      6.当事人不服司法机关生效裁判或者决定提出申诉或者申请再审,人民法院决定、裁定再审或者人民检察院提出抗诉,因经济困难没有委托辩护人或者诉讼代理人的,本人及其近亲属可以向法律援助机构申请法律援助。
      四、法律援助的申请和受理:
      公民申请法律援助应当填写法律援助申请表。法律援助申请表由法律援助机构免费提供。
      公民申请代理、辩护或者代拟法律文书的法律援助应当提交下列申请材料:
      (一)法律援助申请表;
      (二)身份证或者其他有效的身份证明,代理申请人还应当提交有代理权的证明;
      (三)经济困难申报材料;
      (四)与所申请法律援助事项有关的材料。
      公民应当如实提交申请材料,并对申请材料的真实性负责。申请法律咨询的,可以只提交前款第一项和第二项规定的申请材料。
      申请人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无须提交经济困难申报材料,但是应当提供相关证件或者证明材料:
      (一)享受特困供养待遇的;
      (二)领取最低生活保障金的;
      (三)其家庭被认定为低收入困难家庭的;
      (四)因意外事件、自然灾害或者其他特殊原因,导致其生活出现暂时困难,正在接受政府临时救济的;
      (五)由政府出资供养或者由慈善机构出资供养的;
      (六)困难残疾人家庭、重度残疾且无固定生活来源或者一户多残的;
      (七)因民事诉讼向人民法院申请司法救助且获得批准的;
      (八)因经济困难申请并获得法律援助之日起,一年内再次申请法律援助的;
      (九)刑满释放、解除强制隔离戒毒后未就业、生活无着的;
      (十)追索劳动报酬、工伤待遇的;
      (十一)追索赡养费、抚养费、扶养费的;
      (十二)其他根据国家和地方人民政府的有关规定应当视为经济困难的。
      因经济困难申请法律援助的,申请人应当如实说明经济困难状况。经济困难的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根据本行政区域经济发展状况和法律援助工作需要确定,并实行动态调整。(我省执行《广东省申请法律援助经济困难公民认定办法》)
      法律援助机构应当自收到法律援助申请之日起七日内进行审查,作出是否给予法律援助的决定。决定给予法律援助的,应当自作出决定之日起三日内指派法律援助人员为受援人提供法律援助;决定不给予法律援助的,应当书面告知申请人,并说明理由。
      申请人提交的申请材料不齐全的,法律援助机构应当一次性告知申请人需要补充的材料或者要求申请人作出说明。申请人未按要求补充材料或者作出说明的,视为撤回申请。
      法律援助机构收到法律援助申请后,发现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决定先行提供法律援助:
      (一)距法定时效或者期限届满不足七日,需要及时提起诉讼或者申请仲裁、行政复议;
      (二)需要立即申请财产保全、证据保全或者先予执行;
      (三)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其他情形。
      法律援助机构先行提供法律援助的,受援人应当及时补办有关手续,补充有关材料。

法律援助律师申请条件和方式

一、法律援助法规定法律援助工作应当遵循公平、公开、公正的原则,实行国家保障与社会参与相结合,并坚持以人民为中心。
法律援助,指的是国家建立的为经济困难公民和符合法定条件的其他当事人无偿提供法律咨询、代理、刑事辩护等法律服务的制度,是公共法律服务体系的组成部分。
县级以上的人民政府应当将法律援助工作纳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基本公共服务体系,保障法律援助事业与经济社会协调发展。
二、为什么要制定法律援助法?
为了规范和促进法律援助工作,保障公民和有关当事人的合法权益,保障法律正确实施,维护社会公平正义,制定本法。
三、法律援助的定义是什么?
是国家建立的为经济困难公民和符合法定条件的其他当事人无偿提供法律咨询、代理、刑事辩护等法律服务的制度,是公共法律服务体系的组成部分。
四、法律援助应坚持的原则是什么?
法律援助工作坚持中国共产党领导,坚持以人民为中心,尊重和保障人权,遵循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实行国家保障与社会参与相结合。
五、法律援助机构的设置及作用是什么?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司法行政部门应当设立法律援助机构。法律援助机构负责组织实施法律援助工作,受理、审查法律援助申请,指派律师、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法律援助志愿者等法律援助人员提供法律援助,支付法律援助补贴。
六、法律援助机构提供那些服务?
“法律援助机构可以组织法律援助人员依法提供下列形式的法律援助服务:
(一)法律咨询;
(二)代拟法律文书;
(三)刑事辩护与代理;
(四)民事案件、行政案件、国家赔偿案件的诉讼代理及非诉讼代理;
(五)值班律师法律帮助;
(六)劳动争议调解与仲裁代理;
(七)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其他形式。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援助法》
第二条 本法所称法律援助,是国家建立的为经济困难公民和符合法定条件的其他当事人无偿提供法律咨询、代理、刑事辩护等法律服务的制度,是公共法律服务体系的组成部分
第三条 法律援助工作坚持中国共产党领导,坚持以人民为中心,尊重和保障人权,遵循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实行国家保障与社会参与相结合。

法律免费援助律师怎么申请

第一章 总则第一条 为了规范和促进法律援助工作,保障经济困难和其他符合法定条件的公民及时获得法律服务和法律救助,根据国务院《法律援助条例》、《四川省法律援助条例》和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结合成都市实际,制定本条例。第二条 本条例适用于本市行政区域内的法律援助活动。第三条 本条例所称法律援助,是指由市和区(市)县人民政府设立的法律援助机构组织、指导法律援助人员,为符合本条例规定的公民提供无偿法律服务和法律救助的活动。
  本条例所称法律援助人员,是指接受法律援助机构指派或者安排办理法律援助事项的律师、法律援助机构工作人员、其他法律服务机构执业人员。第四条 法律援助是政府的责任。市和区(市)县人民政府应当将法律援助纳入经济社会发展规划,纳入政府主导的维护群众权益机制,建立健全法律援助事业的财政投入机制,并将法律援助经费列入同级财政预算,保障法律援助事业与经济、社会协调发展。
  法律援助经费由法律援助机构管理,专款专用,依法接受财政、审计和司法行政部门的监督。第五条 市和区(市)县司法行政部门是法律援助工作的主管部门,负责组织实施本行政区域内的法律援助工作,并对法律援助机构、法律服务机构和法律援助人员的活动进行监督管理。第六条 市和区(市)县人民政府应当建立独立运行、规范便民的法律援助机构,配备专职工作人员。
  镇(乡)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应当依托司法所建立法律援助工作站,配备工作人员。
  具备条件的社区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可以设立法律援助工作联系点。第七条 法律援助机构负责受理、审查法律援助申请,指派或者安排律师等法律援助人员办理法律援助事项,并对法律援助事项办理情况进行监督、检查。第八条 律师事务所等法律服务机构及其法律服务人员应当依照法律、法规的规定接受法律援助机构的指派或者安排,履行法律援助义务,为受援人提供法律服务,接受司法行政部门、律师协会等自律组织的监督。
  法律援助人员依法履行法律援助职责受法律保护。法律援助人员提供法律服务的形式,应当与其从业资格相适应。第九条 司法机关、有关行政部门和仲裁机构应当在各自的职责范围内,支持并配合法律援助机构做好相关工作。
  工会、共青团、妇联、残联等群团组织可以根据各自的工作特点,开展法律援助工作,并接受司法行政部门和法律援助机构的业务指导。
  高等院校法学专业的教师、学生和其他具有法律专业知识或者专业特长的公民可以在法律援助机构注册,作为法律援助志愿者参加社会法律援助工作。
  鼓励和支持其他社会团体、企业事业单位、社会组织和公民利用自身资源参与法律援助活动。第十条 鼓励社会组织和公民为发展法律援助事业提供捐赠。捐赠人按照国家有关规定享受税收优惠政策。
  法律援助机构应当建立专门账户,接收社会组织和公民对法律援助事业的捐赠。捐赠资金的使用情况应当向社会公开,并接受财政、审计、司法行政部门和捐赠人的监督。第十一条 市和区(市)县人民政府以及司法行政部门应当对在法律援助工作中做出突出贡献的组织和个人给予表彰、奖励。第二章 法律援助对象和范围第十二条 公民有下列事项,因经济困难无力支付法律服务费用的,可以申请法律援助:
  (一)依法请求国家赔偿或者行政补偿的;
  (二)请求给予最低生活保障待遇的;
  (三)请求发给抚恤金、救济金的;
  (四)请求给付赡养费、抚养费、扶养费的;
  (五)因劳动争议纠纷请求支付劳动报酬或者给付经济补偿金、赔偿金的;
  (六)因家庭暴力、虐待、遗弃,合法权益受到侵害,请求司法保护的;
  (七)因交通事故、工伤事故、医疗事故、食品安全事故、产品质量事故、环境污染事故以及其他人身伤害事故造成人身伤害请求赔偿的;
  (八)请求刑事辩护和刑事法律帮助的;
  (九)其他法律、法规规定的法律援助事项。第十三条 公民申请法律援助的经济困难标准,按照家庭成员人均收入不足居住地最低生活保障标准的二倍确定。第十四条 公民因维护公共利益、公共安全等原因提起公益诉讼的,或者公民因实施见义勇为行为、实施志愿服务行为产生诉讼的,可以申请法律援助,不受本条例规定的经济困难标准的限制。
  见义勇为行为的认定,依照国家、四川省和本市有关规定执行。

上一篇:法援律师收入 法援律师会不会打折扣,不尽心

下一篇:天元律师 天元律师事务所合伙人名单

版权声明:本文内容由汕头刑事辩护律师整理并发布,该文观点仅代表作者本人。本站仅提供信息存储空间服务,不拥有所有权,不承担相关法律责任。如发现本站有涉嫌抄袭侵权/违法违规的内容, 请发送邮件至 81156344@qq.com 举报,一经查实,本站将立刻删除。

相关推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