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院刑事部电话 法院刑事涉案财物管理规定

8对于具有特殊情况跨省(自治区、直辖市)指定异地公安机关侦查更有利于查清犯罪事实、保证案件公正处理的重大信息络犯罪案件以及在境外实施的信息络犯罪,各省、自治区、。希望《法院刑事部电话》一文对您能有所帮助!

法院刑事涉案财物管理规定

人民法院对查封、扣押、冻结的涉案财物及其孳息,应当妥善保管,并制作清单,附卷备查;对人民检察院随案移送的实物,应当根据清单核查后妥善保管。关于法庭审理过程中对查封、扣押、冻结财物如何处理的问题,下面由我为你详细解答。
一、法庭审理过程中对查封,扣押,冻结财物如何处理
      1、人民法院审理刑事案件过程中,对查封、扣押、冻结财物,按以下情形处理:
      (1)、人民法院对查封、扣押、冻结的涉案财物及其孳息,应当妥善保管,并制作清单,附卷备查;对人民检察院随案移送的实物,应当根据清单核查后妥善保管。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挪用或者自行处理。
      (2)、查封不动产、车辆、船舶、航空器等财物,应当扣押其权利证书,经拍照或者录像后原地封存,或者交持有人、被告人的近亲属保管,登记并写明财物的名称、型号、权属、地址等详细信息,并通知有关财物的登记、管理部门办理查封登记手续。
      (3)、扣押物品,应当登记并写明物品名称、型号、规格、数量、重量、质量、成色、纯度、颜色、新旧程度、缺损特征和来源等。扣押货币、有价证券,应当登记并写明货币、有价证券的名称、数额、面额等,货币应当存入银行专门账户,并登记银行存款凭证的名称、内容。扣押文物、金银、珠宝、名贵字画等贵重物品以及违禁品,应当拍照,需要鉴定的,应当及时鉴定。对扣押的物品应当根据有关规定及时估价。
      (4)、冻结存款、汇款、债券、股票、基金份额等财产,应当登记并写明编号、种类、面值、张数、金额等。
      2、法律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的解释》第四百三十七条
二、公安机关对涉案财物如何处理
      1、安机关管理涉案财物,必须严格依法进行。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贪污、挪用、私分、调换、截留、坐支、损毁、擅自处理涉案财物。
      2、对于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个人隐私的涉案财物,应当保密。
      3、对涉案财物采取措施,应当严格依照法定条件和程序进行,履行相关法律手续,开具相应法律文书。严禁在刑事案件立案之前或者行政案件受案之前对财物采取查封、扣押、冻结、扣留措施,但有关法律、行政法规另有规定的除外。
      4、公安机关对涉案财物采取措施后,应当及时进行审查。经查明确实与案件无关的,应当在规定期限内予以解除、退还,并通知有关当事人。对与本案无关,但有证据证明涉及其他部门管辖的违纪、违法、犯罪行为的财物,应当依照相关法律规定,连同有关线索移送有管辖权的部门处理。
      5、对涉案财物采取措施,应当为违法犯罪嫌疑人及其所扶养的亲属保留必需的生活费用和物品;根据案件具体情况,在保证侦查活动正常进行的同时,可以允许有关当事人继续合理使用有关涉案财物,并采取必要的保值保管措施,以减少侦查办案对正常办公和合法生产经营的影响。
      人民法院对查封、扣押、冻结的涉案财物及其孳息,应当妥善保管,并制作清单,附卷备查;对人民检察院随案移送的实物,应当根据清单核查后妥善保管。

北京市西城区人民法院电话

北京市海淀区人民法院联系电话:010-62697484

传真:010-62697014

地址:北京市海淀区丹棱街12号

法院刑事部电话

北京市海淀区人民法院成立于1952年12月1日,法院本部审判办公楼现坐落于北京市海淀区丹棱街12号。全院共有行政编人员514人,本科以上学历人员占行政编制的98%,其中博士15人,硕士259人。

北京市海淀区人民法院现有40个部门和内设机构及2个事业单位,包括:

1、审判执行业务部门

刑一庭、刑二庭、未成年人案件审判庭、民一庭、民二庭、民三庭、民四庭、民五庭、民六庭、劳动争议庭、行政庭、审判监督庭、立案庭、执行局(下设执行实施一部、执行实施二部、执行裁决庭、执行指挥办公室)、信访办公室、研究室、审判管理办公室、诉讼服务办公室、法警大队。

2、行政管理部门

政治处(下设干部处、组宣处、教培处、综合处)、监察室、办公室、安保科、档案科、财物装备科、新闻宣传办公室。

3、派出法庭

东升人民法庭、复兴路人民法庭、山后人民法庭、上地人民法庭、中关村人民法庭、四季青人民法庭、温泉人民法庭。

4、事业单位

后勤管理服务中心、技术保障中心。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北京市海淀区人民法院

法院刑事诉讼文书样式规定

公安机关涉案财物管理若干规定,《规定》要求,严禁在刑事案件立案或行政案件受案之前对财物采取查封等措施,确与案件无关的财物应在3日内解除措施退还当事人等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
第四十八条仲裁机构或者人民法院可以委托本法第十九条规定的产品质量检验机构,对有关产品质量进行检验
第四十九条生产、销售不符合保障人体健康和人身、财产安全的国家标准、行业标准的产品的,责令停止生产、销售,没收违法生产、销售的产品,并处违法生产、销售产品(包括已售出和未售出的产品,下同)货值金额等值以上三倍以下的罚款;有违法所得的,并处没收违法所得;情节严重的,吊销营业执照;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第五十条在产品中掺杂、掺假,以假充真,以次充好,或者以不合格产品冒充合格产品的,责令停止生产、销售,没收违法生产、销售的产品,并处违法生产、销售产品货值金额百分之五十以上三倍以下的罚款;有违法所得的,并处没收违法所得;情节严重的,吊销营业执照;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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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市海淀区人民法院联系电话:010-62697484

一、北京市海淀区人民法院成立于1952年12月1日,法院本部审判办公楼现坐落于北京市海淀区丹棱街12号。

二、北京市海淀区人民法院现有40个部门和内设机构及2个事业单位,包括:

(1)审判执行业务部门:刑一庭、刑二庭、未成年人案件审判庭、民一庭、民二庭、民三庭、民四庭、民五庭、民六庭、劳动争议庭、行政庭、审判监督庭、立案庭、执行局(下设执行实施一部、执行实施二部、执行裁决庭、执行指挥办公室)、信访办公室、研究室、审判管理办公室、诉讼服务办公室、法警大队;

(2)行政管理部门:政治处(下设干部处、组宣处、教培处、综合处)、监察室、办公室、安保科、档案科、财物装备科、新闻宣传办公室;

(3)派出法庭:东升人民法庭、复兴路人民法庭、山后人民法庭、上地人民法庭、中关村人民法庭、四季青人民法庭、温泉人民法庭;

(4)事业单位:后勤管理服务中心、技术保障中心。

三、北京市海淀区人民法院近两年来年均审结案件六万余件。多年以来,北京市海淀区人民法院忠实履行宪法和法律赋予的职责,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起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各项工作取得了显著成效。

法院刑事部电话

北京市各级人民法院地址及联系电话:

1、北京市高级人民法院,地址:北京市建国门南大街10号,电话:010-85268122、85268520

2、北京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地址:北京市石景山区石景山路16号,电话:010-68639038

3、北京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地址:北京市丰台区方庄路10号,电话:010-67653221

4、北京市第三中级人民法院,地址:北京市朝阳区来广营西路81号,电话:010-84773022

5、东城区人民法院

(1)北区,地址:北京市东城区交道口东大街1号,电话:64016395

(2)南区,地址:北京市东城区定安里10号,电话:87895400

6、西城区人民法院

(1)北区,地址:北京市西城区后英房胡同1号,电话:82299271

(2)南区,地址:北京市西城区半步桥街50号,电话:83916286

(3)第三办公区,地址:北京市西城区半步桥街52号

7、海淀区人民法院

(1)法院本部,地址:北京市海淀区丹棱街12号,电话:62697011

(2)中关村法庭,地址:北京市海淀区丹棱街10号,电话:62697813

(3)复兴路法庭,地址:北京市海淀区彰化路13号冠方大厦,电话:82956511

(4)上地法庭,地址:北京市海淀区上地信息路28号信息大厦B座11层(原上地环岛东南角),电话:62697722

(5)山后法庭,地址:北京市海淀区西北旺乙1号,电话:62697971

(6)东升法庭,地址:海淀区成府路45号(五道口城铁向西100米,清华园宾馆北侧)。电话:62697949

8、朝阳区人民法院

(1)法院本部,地址:北京市朝阳区朝阳公园南路甲2号朝阳法院办公大楼一层,电话:85998211、85998373

(2)温榆河法庭,地址:北京市朝阳区金盏乡楼梓庄村原乡政府办公楼。电话:85998553,刑一庭:85998643,刑二庭:85998567

(3)亚运村法庭,地址:北京市朝阳区西坝河北里39号,电话:85998717

(4)奥运村法庭,地址:北京市朝阳区八达岭高速和科荟路交会处科荟桥东北角,电话:85998733

(5)酒仙桥法庭,地址:北京市朝阳区将台乡政府西南侧,电话:85998768

(6)王四营法庭,地址:北京市朝阳区王四营乡王四营村甲3号,电话:85998510

(7)双桥法庭,地址:北京市朝阳区三间房管庄医院胡同北50米,电话:85998789

(8)民四庭,地址:北京市朝阳区华威北里甲14号,电话:85998249

(9)南磨房法庭,地址:北京朝阳区营盘沟路10号,电话:85998832

9、丰台区人民法院

(1)法院本部,地址:北京市丰台区近园路9号,电话:83827788

(2)右安门人民法庭,地址:北京市丰台区右安门外大街翠林小区2里18号楼,电话:83827474

(3)方庄人民法庭,地址:北京市丰台区方庄芳城园小区一区2号楼,电话:83827435

(4)丽泽审判区,地址:丽泽审判区位于丰台区三路居村105号(原三路居小学)。电话:83827380

(5)科技园审判区,地址:北京市丰台区科技园区外环西路16号,电话:83827342

(6)花乡人民法庭,地址:北京市丰台区纪家庙168号(原宝麦啤酒原料厂)。电话:83827454

(7)王佐人民法庭,地址:北京市丰台区王佐镇南宫路,电话:83827419

10、石景山区人民法院,地址:石景山区阜石路169号,邮编:100043,电话:68899888

参考资料

北京法院网--北京市法院地址、电话

百度百科--北京市海淀区人民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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