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门新会刑事辩护 江门新会刑事辩护律师电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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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主观:

刑事辩护一般包括辩护的种类和方式、辩护人及辩护人的范围、辩护人的责任、辩护人的诉讼权利和义务、辩护权的特征。一般犯罪嫌疑人自被侦查机关第一次讯问或者采取强制措施之日起,有权委托辩护人。

法律客观:

《刑事诉讼法》
第三十七条
辩护人的责任是根据事实和法律,提出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无罪、罪轻或者减轻、免除其刑事责任的材料和意见,维护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的诉讼权利和其他合法权益。
《刑事诉讼法》
第三十八条
辩护律师在侦查期间可以为犯罪嫌疑人提供法律帮助;
代理申诉、控告;
申请变更强制措施;
向侦查机关了解犯罪嫌疑人涉嫌的罪名和案件有关情况,提出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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