刑事申诉抗诉案件 民事案件向检察机关申请抗诉的条件

不服人民法院生效的刑事判决、裁定的申诉32件其中维持原决定和不予抗诉的71件;纠正和部分纠正的22件;提出抗诉建议1件(已被采纳)。全市刑事申诉案件的特点立案复。希望《刑事申诉抗诉案件》一文对您能有所帮助!

民事案件向检察机关申请抗诉的条件

人民检察院抗诉的条件
根据《民事诉讼法》第208条的规定,人民检察院抗诉的条件具体如下:1、案件存在民事权益争议。人民检察院抗的案件,必须是存在民事权益争议的案件。不存在民事权益争议的非诉讼案件,人民检察院不能提出抗诉。此外,当事人依法不能申请再审的民事权益争议案件,如判决解除婚姻关系的案件,人民检察院也不能提出抗诉。《人民检察院民事行政抗诉案件办案规则》第6条规定,对于人民法院判决解除收养关系的案件,人民检察院也不受理当事人的申诉。2、判决、裁定已经发生法律效力。在民事诉讼中,检察监督是一种事后监督,对于尚未生效的民事判决、裁定,人民检察院不能提出抗诉。对于当事人自愿达成的调解书,人民检察院也不能提出抗诉。3、具备法定的事由。为了确保人民法院依法独立行使审判权,维护人民法院的权威性,人民检察院抗诉必须有一定范围的限制。因此,《民事诉讼法》第208条对人民检察院抗诉的事由作出了明确规定。只有人民法院的裁判或者诉讼行为具有该条规定的事由之一的,人民检察院才能提出抗诉。4、由有权的人民检察院提出。根据民事诉讼法的规定,只有最高人民检察院、上级人民检察院才有权提出抗诉。除最高人民检察院外,人民检察院无权对同级人民法院的裁判提出抗诉。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 第二百零八条 检察院抗诉 最高人民检察院对各级人民法院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裁定,上级人民检察院对下级人民法院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裁定,发现有本法第二百条规定情形之一的,或者发现调解书损害国家利益、社会公共利益的,应当提出抗诉。地方各级人民检察院对同级人民法院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裁定,发现有本法第二百条规定情形之一的,或者发现调解书损害国家利益、社会公共利益的,可以向同级人民法院提出检察建议,并报上级人民检察院备案;也可以提请上级人民检察院向同级人民法院提出抗诉。各级人民检察院对审判监督程序以外的其他审判程序中审判人员的违法行为,有权向同级人民法院提出检察建议。

什么是抗诉?哪些案件可以提出抗诉

提起抗诉的条件主要有:
1、第一审的判决、裁定确有错误;
2、法院采信自行收集的证据,未经庭审质证即作为裁判的根据的;
3、法院审判活动严重违反法定诉讼程序,或者审判人员在审理案件过程中有贪污受贿、徇私舞弊等行为,影响公正裁判的;
4、判决、裁定认定事实或适用法律错误,社会影响恶劣的等。
第二审程序抗诉,即地方各级人民检察院认为本级人民法院第一审的刑事判决、裁定确有错误时,向上一级人民法院提出的抗诉。审判监督程序抗诉,即最高人民检察院对各级人民法院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和裁定,上级人民检察院对下级人民法院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和裁定,发现确有错误时,按照审判监督程序向同级人民法院提出的抗诉。
法律依据
《人民检察院刑事诉讼规则》 第五百八十四条 人民检察院认为同级人民法院第一审判决、裁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提出抗诉:
(一)、认定事实不清、证据不足的;
(二)、有确实、充分证据证明有罪而判无罪,或者无罪判有罪的;
(三)、重罪轻判,轻罪重判,适用刑罚明显不当的;
(四)、认定罪名不正确,一罪判数罪、数罪判一罪,影响量刑或者造成严重社会影响的;
(五)、免除刑事处罚或者适用缓刑、禁止令、限制减刑错误的;
(六)、人民法院在审理过程中严重违反法律规定的诉讼程序的。

民事行政抗诉案件办案规则最新

法律分析:民事诉讼抗诉需要满足下列条件之一:1.人民法院采信自行收集的证据,未经庭审质证即作为裁判的根据,导致裁判错误;2.人民法院不采纳公诉人庭前收集并经庭审质证的有效证据,仅因被告人翻供而判决无罪或改变事实认定,造成错误裁判;3.人民法院审判活动严重违反法定 诉讼程序,或者审判人员在审理案件过程中有贪污受贿、徇私舞弊等行为,影响公正裁判;4.判决、裁定认定事实或者适用法律错误,量刑虽然未致畸轻畸重, 但社会影响恶劣;5.因重要事实、法定情节认定错误而导致错误裁判,或者因判决、裁定认定犯罪性质错误,可能对司法实践产生不良效应。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 第二百一十三条 人民检察院提出抗诉的案件,人民法院再审时,应当通知人民检察院派员出席法庭。

民事案件再审后申请抗诉的期限

抗诉是指人民检察院对人民法院的判决或裁定认为符合法定抗诉条件,依法提请人民法院对案件重新进行审理的一种诉讼行为。抗诉通常包括对未生效裁判的抗诉和对生效裁判的抗诉两种情况。目前我国民事诉讼中的抗诉仅限于对生效民事裁判的抗诉,对未生效的民事裁判,人民检察院没有抗诉权。根据现行民事诉讼法的规定,我国民事诉讼中的抗诉,是指人民检察院对人民法院已经生效的判决、裁定发现有提起抗诉的法定情形,提请人民法院对案件重新进行审理的诉讼活动。

根据民事诉讼法的规定,人民检察院提起民事抗诉应具备以下条件:

(1)人民法院的判决、裁定已经生效。判决、裁定已经生效是发动再审程序的一个共性条件,也是民事诉讼法对抗诉对象的限制。

(2)发现生效判决、裁定有法定的抗诉情形。这是民事诉讼法对抗诉理由的限制。根据《民事诉讼法》规定,检察机关抗诉提起再审与当事人申请再审的法定情形完全一致。即符合《民事诉讼法》第200条规定情形之一的,检察机关可在法定权限范围内依审判监督程序提出抗诉。

刑事申诉抗诉案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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