涉林草刑事标准 林草湿地标准地木调查监测实施方案

2021年全国林草生态综合监测工作各项任务已圆满完成首次实现以国土“三调”为统一底版统一标准、统一时点产出了我国森林、草原、湿地资源及其生态状况的综合监测成果,。希望《涉林草刑事标准》一文对您能有所帮助!

林草湿地标准地木调查监测实施方案

森林资源普遍及林草湿度调查是林草湿调查监测项目。森林、草原、湿地调查监测工作,简称林草湿调查监测,是一项重大的基础性自然资源调查监测项目,是推进生态文明建设的强基之举,是实现山水林田湖草沙系统治理的基础支撑。

21种涉林刑事案件立案标准

我国没有破坏林草罪这个罪名,涉嫌非法采伐、毁坏国家重点保护植物罪,一般判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
非法采伐、毁坏国家重点保护植物罪,是指违反森林法的规定,非法采伐、毁坏国家重点保护植物的行为。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破坏森林资源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于问题的解释》第一条 刑法第三百四十四条规定的“珍贵树木”,包括由省级 以上林业主管部门或者其他部门确定的具有重大历史纪念意义、科 学研究价值或者年代久远的古树名木,国家禁止、限制出口的珍贵树 木以及列入国家重点保护野生植物名录的树木。
第二条 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 为“情节严重”:
(一)非法采伐珍贵树木二株以上或者毁坏珍贵树木致使珍贵树 木死亡三株以上的;
(二)非法采伐珍贵树木二立方米以上的;
(三)为首组织、策划、指挥非法采伐或者毁坏珍贵树木的;
(四)其他情节严重的情形。
《刑法》第三百四十四条规定:违反国家规定,非法采伐、毁坏珍贵树木或者国家重点保护的其他植物的,或者非法收购、运输、加工、出售珍贵树木或者国家重点保护的其他植物及其制品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罚金;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林草生态综合监测数据库标准

森林自愿是我国重要的资源,对于国家、社会都是有重要意义的,但是如果有人肆意的毁林则属于违法犯罪行为,对于达到立案标准的是会依法立案追责的,那么,关于毁林刑事案件立案标准是怎样的?下面就跟着一起来详细的了解一下吧。一、关于毁林刑事案件立案标准
      毁坏林木立案标准:起点为10立方米至20立方米或者幼树500株至1000株;滥伐林木50立方米以上或者幼树2500株以上,为重大案件;滥伐林木100立方米以上或者幼树5000株以上,为特别重大案件。
      《刑法》第三百四十五条
      盗伐森林或者其他林木,数量较大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数量巨大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数量特别巨大的,处七年以上有期徒刑,并处罚金。违反森林法的规定,滥伐森林或者其他林木,数量较大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数量巨大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二、毁坏林木罪如何确定
      毁坏林木“罪”一词一般是在林业行政案件出现,在刑法上则以故意毁坏财物罪或破坏生产经营罪体现。
      具体的毁林行为在客体、客观要件、主体、主观要件这四个方面的具体情况不同,以故意毁坏财物罪或破坏生产经营罪来定性
      三、草地、林地的承包期如何规定
      (一)草地是指生长草本植物为主,用于畜牧业的土地,包括天然草地、改良草地和人工草地。草原是草地的主体。我国是草原资源大国,天然草原近60亿亩,占国土总面积的41.7%。草原总面积仅次于澳大利亚,居世界第二位。从1984年开始,在全国推广草原承包工作。目前,我国草原承包面积2.08亿公顷,占可利用草原面积的76.9%。在实践中,一些地方对草原实行50年的承包期。
      (二)林地是指生长乔木、竹类、灌木、沿海红树林的土地,包括有林地、灌木林地、疏林地、未成林造林地以及迹地和苗圃等。我国林业用地面积38.5亿亩,其中集体所有的林地约占59%,国家所有的林地约占41%。林地承包经营政策是我国农村林业的基本政策。到2001年6月,全国集体林地70%已承包到户,已核发林权证的林业用地面积为33亿亩,占全国林业用地面积38.5亿亩的85.7%。林地的承包期一般为30年至50年。
      以上是为您详细介绍的关于关于毁林刑事案件立案标准的内容,关于毁林的刑事案件,对于其立案标准国家法律是有明确的规定的,对于毁林行为,在进行量刑的时候也是有明确的标准的。

林草工程质量达到什么标准

非法开垦未利用地、草地面积达到即5亩或10亩够刑事立案标准。非法开垦草原处5年以下有期徒刑或拘役,加处或者单处罚金。非法开垦草原,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尚不够刑事处罚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草原行政主管部门依据职权责令停止违法行为,限期恢复植被,没收非法财物和违法所得,并处违法所得一倍以上五倍以下的罚款;没有违法所得的,并处五万元以下的罚款;给草原所有者或者使用者造成损失的,依法承担赔偿责任。非法占用并毁坏防护林地、特种用途林地数量分别或者合计达到五亩以上;非法批准征用、占用防护林地、特种用途林地数量分别或者合计达到二十亩以上;非法批准征用、占用其他林地数量达到四十亩以上还有非法占用并毁坏其他林地数量达到十亩以上等的。
认定为造成耕地、林地等农用地大量毁坏的行为
(一)开垦草原种植粮食作物、经济作物、林木的;
(二)在草原上建窑、建房、修路、挖砂、采石、采矿、取土、剥取草皮的;
(三)在草原上堆放或者排放废弃物,造成草原的原有植被严重毁坏或者严重污染的;
(四)违反草原保护、建设、利用规划种植牧草和饲料作物,造成草原沙化或者水土严重流失的;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草原法》
第六十六条非法开垦草原的,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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