刑事再审到立案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刑事申请再审案件立案程序的规定

但在《人民法院再审立案意见》第十条规定了刑事申诉一般在刑罚执行完毕两年内提出有下列情况之一的可以超过两年提出申诉(1)可能对原审被告人宣告无罪的;(2),依据我。希望《刑事再审到立案》一文对您能有所帮助!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刑事申请再审案件立案程序的规定

申请再审的,法院应当在5日内受理,并向有关书面受理单送达当事人,具体情况下对于再审的提出,是需要由当事人根据有关司法审理的程序来进行办理的,具体情况可以咨询司法机关。
一、 申请再审几天通知立案?
      申请再审的法院应当在5日内受理,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受理审查民事申请再审案件的若干意见》第六条申请再审人提出的再审申请符合以下条件的,人民法院应当在5日内受理并向申请再审人发送受理通知书,同时向被申请人及原审其他当事人发送受理通知书、再审申请书副本及送达地址确认书:
      (一)申请再审人是生效裁判文书列明的当事人,或者符合法律和司法解释规定的案外人;
      (二)受理再审申请的法院是作出生效裁判法院的上一级法院;
      (三)申请再审的裁判属于法律和司法解释允许申请再审的生效裁判;
      (四)申请再审的事由属于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七十九条规定的情形。
      再审申请不符合上述条件的,应当及时告知申请再审人。
二、《民事诉讼法》对于再审的规定
      第三十九条人民法院审理第一审民事案件,由审判员、陪审员共同组成合议庭或者由审判员组成合议庭。合议庭的成员人数,必须是单数。
      适用简易程序审理的民事案件,由审判员一人独任审理。
      陪审员在执行陪审职务时,与审判员有同等的权利义务。
      第四十条人民法院审理第二审民事案件,由审判员组成合议庭。合议庭的成员人数,必须是单数。
      发回重审的案件,原审人民法院应当按照第一审程序另行组成合议庭。
      审理再审案件,原来是第一审的,按照第一审程序另行组成合议庭;原来是第二审的或者是上级人民法院提审的,按照第二审程序另行组成合议庭。
      第四十一条 合议庭的审判长由院长或者庭长指定审判员一人担任;院长或者庭长参加审判的,由院长或者庭长担任。
      第四十二条合议庭评议案件,实行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评议应当制作笔录,由合议庭成员签名。评议中的不同意见,必须如实记入笔录。
      第四十三条审判人员应当依法秉公办案。
      审判人员不得接受当事人及其诉讼代理人请客送礼。
      审判人员有贪污受贿,徇私舞弊,枉法裁判行为的,应当追究法律责任;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在司法实践中,涉及到民事案件的审理情况,是可以按照一审、二审、再审的程序来进行办理的,需要明确的是,不管是哪个程序,都是需要严格基于司法机关的审理情况来进行处理的,如果不符合有关条件是无法申请再审的。

刑事再审未立案律师可以阅卷吗

1. 最高院再审立案咨询电话:12368,电话比较难打,建议勤打多等。
2. 立案方式:1可邮寄立案,2网上立案,3可现场立案。
3. 邮寄立案:由于海南属于最高人民法院第一巡回法庭受理区域内,可通过邮寄立案材料的方式立案。
4. 网上立案:最高人民法院官网→诉讼服务网注册并提交立案材料,最终结果以法官审查后的结果为准。立案材料准备及整理详见《最高人民法院民事再审申请应当提交的材料及要求》。
以下是再审办理时需要的相关材料:
1、再审申请书(请注意:一定要在申请书中写到符合《民事诉讼法》第两百条哪一项或者哪几项规定,并详细说理。原件数量:原告 被告 1,如果有第三人,则为原告 被告 第三人 1(请注意:是原被告,不是再审申请人、被申请人;是原件,不是复印件)
再审申请书需要根据《民事诉讼法》、《民诉法解释》、《审判监督程序解释》、《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民事申请再审案件受理审查工作细则》、《民事申请再审诉讼文书样式》等等进行编写,慎重准备
2、一审裁判文书,原件供查验,查验过后退回,复印件(带章)一份。
3、二审裁判文书,原件供查验,查验过后退回,复印件(带章)一份。
4、申请人身份证明,自然人是身份证复印件一份;法人是统一社会信用证(营业执照)复印件一份(一定要加盖公章),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或者主要负责人身份证明,包括身份证复印件。
5、授权委托书,原件一份。
6、代理人身份证明,律师证原件供查验,查验过后退回,复印件一份(包含年检一页)。
7、律师事务所函,原件一份。
8、生效裁判文书的送达回证加盖法院公章复印件一份,如果没有就去阅卷复印。
9、证据材料,包括原审主要证据材料和再审的证据材料,复印件一份。
如果当事人符合这些条件中的一种就可以申请再次审理
1、原来的审判程序不符合法律规定,存在违法违章的行为,并且对案件的结果有一定的影响,可以申请再次审理;
2、之前的审判后找到了新的证据可以证明之前审理的结果是有问题的,可以再次申请;
3、之前判定结果的证据不足,而且有证据显示和判定结果存在很大矛盾的,可以证据情况进行重新申请;
4、原来的审判主要是依据变更或者一些已经没有的是事实进行审理和判决的;
5、在之前的审理中出现了矛盾点,但是依然进行了审判;
6、审判过程中有食失误,会有有影响结果公正的事情产生;
7、原来的判决有损害国家利益等行为,造成其他人也受到牵连;
8、能够拿出证据说明之前的调解过程中存在违法的行为,或者协议中有不合符法律的条款;
9、办案人员在审理案件的时候没有公正公平,要拿出相应的证据,一般会有受贿贪污等情况的发生。
各级人民法院院长对本院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裁定、调解书,发现确有错误,认为需要再审的,应当提交审判委员会讨论决定。 最高人民法院对地方各级人民法院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裁定、调解书,上级人民法院对下级人民法院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裁定、调解书,发现确有错误的,有权提审或者指令下级人民法院再审。
法律依据
《最高人民法院印发《关于规范人民法院再审立案的若干意见(试行)》的通知》
第七条 对终审刑事裁判的申诉,具备下列情形之一的,人民法院应当决定再审:
(一)有审判时未收集到的或者未被采信的证据,可能推翻原定罪量刑的;
(二)主要证据不充分或者不具有证明力的;
(三)原裁判的主要事实依据被依法变更或撤销的;
(四)据以定罪量刑的主要证据自相矛盾的;
(五)引用法律条文错误或者违反刑法第十二条的规定适用失效法律的;
(六)违反法律关于溯及力规定的;
(七)量刑明显不当的;
(八)审判程序不合法,影响案件公正裁判的;
(九)审判人员在审理案件时索贿受贿、徇私舞弊并导致枉法裁判的。
第八条 对终审民事裁判、调解的再审申请,具备下列情形之一的,人民法院应当裁定再审:
(一)有再审申请人以前不知道或举证不能的证据,可能推翻原裁判的;
(二)主要证据不充分或者不具有证明力的;
(三)原裁判的主要事实依据被依法变更或撤销的;
(四)就同一法律事实或同一法律关系,存在两个相互矛盾的生效法律文书,再审申请人对后一生效法律文书提出再审申请的;
(五)引用法律条文错误或者适用失效、尚未生效法律的;
(六)违反法律关于溯及力规定的;
(七)调解协议明显违反自愿原则,内容违反法律或者损害国家利益、公共利益和他人利益的;
(八)审判程序不合法,影响案件公正裁判的;
(九)审判人员在审理案件时索贿受贿、徇私舞弊并导致枉法裁判的。

刑事再审立案后的审查程序

法律分析:如果已受理再审申请,应当在三个月内作出是否立案的决定。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 第二百条 当事人的申请符合下列情形之一的,人民法院应当再审:

(一)有新的证据,足以推翻原判决、裁定的;

(二)原判决、裁定认定的基本事实缺乏证据证明的;

(三)原判决、裁定认定事实的主要证据是伪造的;

(四)原判决、裁定认定事实的主要证据未经质证的;

(五)对审理案件需要的主要证据,当事人因客观原因不能自行收集,书面申请人民法院调查收集,人民法院未调查收集的;

(六)原判决、裁定适用法律确有错误的;

(七)审判组织的组成不合法或者依法应当回避的审判人员没有回避的;

(八)无诉讼行为能力人未经法定代理人代为诉讼或者应当参加诉讼的当事人,因不能归责于本人或者其诉讼代理人的事由,未参加诉讼的;

(九)违反法律规定,剥夺当事人辩论权利的;

(十)未经传票传唤,缺席判决的;

(十一)原判决、裁定遗漏或者超出诉讼请求的;

(十二)据以作出原判决、裁定的法律文书被撤销或者变更的;

(十三)审判人员审理该案件时有贪污受贿,徇私舞弊,枉法裁判行为的。

刑事再审申请立案最新规定

法律解析:

1、如果被法院裁定驳回再审申请,可以向同一级检察院申诉。如果检察院经过审查,认为原审有错误,就会向同级法院提出检察建议或者直接提出抗诉。 2、申诉,是指诉讼当事人或其他有关公民对已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或裁定不服时,依法向检察机关提出重新处理的要求。 3、《民事诉讼法》第二百零九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当事人可以向人民检察院申请检察建议或者抗诉: (一)人民法院驳回再审申请的; (二)人民法院逾期未对再审申请作出裁定的; (三)再审判决、裁定有明显错误的。 人民检察院对当事人的申请应当在三个月内进行审查,作出提出或者不予提出检察建议或者抗诉的决定。当事人不得再次向人民检察院申请检察建议或者抗诉。 4、《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的解释》第四百一十六条 地方各级人民检察院依当事人的申请对生效判决、裁定向同级人民法院提出再审检察建议,符合下列条件的,应予受理: (一)再审检察建议书和原审当事人申请书及相关证据材料已经提交; (二)建议再审的对象为依照民事诉讼法和本解释规定可以进行再审的判决、裁定; (三)再审检察建议书列明该判决、裁定有民事诉讼法第二百零八条第二款规定情形; (四)符合民事诉讼法第二百零九条第一款第一项、第二项规定情形; (五)再审检察建议经该人民检察院检察委员会讨论决定。 不符合前款规定的,人民法院可以建议人民检察院予以补正或者撤回;不予补正或者撤回的,应当函告人民检察院不予受理。 5、《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的解释》第四百一十七条 人民检察院依当事人的申请对生效判决、裁定提出抗诉,符合下列条件的,人民法院应当在三十日内裁定再审: (一)抗诉书和原审当事人申请书及相关证据材料已经提交; (二)抗诉对象为依照民事诉讼法和本解释规定可以进行再审的判决、裁定; (三)抗诉书列明该判决、裁定有民事诉讼法第二百零八条第一款规定情形; (四)符合民事诉讼法第二百零九条第一款第一项、第二项规定情形。 不符合前款规定的,人民法院可以建议人民检察院予以补正或者撤回;不予补正或者撤回的,人民法院可以裁定不予受理。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 刑事诉讼法 》 第二百五十三条 当事人及其法定 代理 人、近亲属的 申诉 符合下列情形之一的,人民法院应当重新审判: (一)有新的证据证明原判决、裁定认定的事实确有错误,可能影响定罪量刑的; (二)据以定罪量刑的证据不确实、不充分、依法应当予以排除,或者证明案件事实的主要证据之间存在矛盾的; (三)原判决、裁定适用法律确有错误的; (四)违反法律规定的 诉讼 程序,可能影响公正审判的; (五)审判人员在审理该案件的时候,有贪污 受贿 ,徇私舞弊,枉法裁判行为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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