刑事厅领导职责 刑事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的职责包括

为了加强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工作现提出如下意见。严格履行法定职责(一)行政执法机关和公安机关要严格依法履行职责对涉嫌犯罪的案件切实做到该移送的移送、该受,19。希望《刑事厅领导职责》一文对您能有所帮助!

刑事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的职责包括

法律分析:
(一)拟订出版物市场“扫黄打非”的方针、政策和计划,参与起草出版物市场监管的法律、法规和规章,并组织实施。
(二)调查、研究出版物市场态势和制黄贩黄、非法出版活动的动向,拟定出版物市场“扫黄打非”的工作方案并组织实施和监督检查。
(三)参与制订出版物市场的宏观调控政策和重要管理措施。参与规划出版、印刷、复肢败制、发行单位的总量、结构和布局。
(四)对出版活动实施监督管理,参与查处出版、印刷、复制、发行单位的违规行为。
(五)对出版物市场实施监督管理,依法查处或组织查处非法出版活动,查缴或组织查缴非法出版物。
(六)组织、协调、指导“扫黄打非”集中行动和专项治理,督办大案要案的查处工作。
(七)组织、协调、指导各有关部门和地方的“扫黄打非”和出版物市场监管工作。
(八)组织、指导非法出版物的鉴定工作。
(九)负责全国“扫黄打非”工作的检查、考核和表彰奖励工作。
(十)组返羡织全国“扫黄打非”工作的理论研讨、信息报送、新闻发布及宣传活动。
(十一)制订全国“扫黄打非”工作信息化建设规划并指导实施。
(十二)负责全国“扫黄打非”工作专项经费的规划和管理。
(十三)参与制订全国“扫黄打非”队伍建设、人才培养规划、计划并指导实施。
(十四)承担全国“扫黄打非”工作小组的日常工作。
(十五)承办国家新闻出版广电总局领导交办的其他事项。
法律依据
《全国“扫黄打非”重大案件备案办法》
第二条 本办法所称“扫黄打非”案件,系指在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扫黄打非”工作领导小组职责范围内,与非法出版活动或者非法出版物相关的,依法应当予以行政处罚或者追究刑事责任的案件。
第三条 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属“扫黄打非”重大案件:
(一)依法应当予以吊销许可证的案件;
(二)依法应当责令停业整顿的案件;  
(三)违法经营额1万元以上的案件;
(四)制售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零三条第二款、第一百零五条第二款所述内容以及《出版管理条例》第二十六条、第二十七条所规定违禁内容的出版物,可能严重危害国家安全、社会稳定的案件;
(五)制售淫秽色情和低俗出版物,在社会上可能造成恶劣影响的案件;
(六)制售侵权盗版出版物,可能引起国际关注、损害国家利益的案件;
(七)阻挠行政执法或者暴力抗法等性质恶劣的案件;
(八)依法应当移送公安机关立案查处的案件;
(九)中央领导或者全国“扫黄打非”工作小组领导指示查办的案件;
(十)全国“扫黄打非”工作小组办公室交办的案件;
(十一)省、自治区、直辖市“扫黄打非”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认为重大的案件;
(十二)其他严重扰乱出版物市场秩序的案件。
第四条 凡属“扫黄打非”重大案件,应当报全国“扫黄打非”工作小组办公室备案。备案案件应当采用规范的名称、编号,并按照规定的内容上报。具体要求:
(一)案件名称,由案件发案地、发案时间、案件性质三部分组成。如:广东深圳“1.1”非法图书案。
(二)案件编号,由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的行政简称、年份、顺序号三部分组成。年份为四位数,顺序号从001至999。如:粤(2006)第001号。
(三)案件内容包括,基本案情、案件办理所处阶段、案件办漏饥拍理结果等。基本案情包括,线索来源、发案时间、发案地点、涉案人员名称、涉案数量、涉案金额、立案查处部门等。案件办理所处阶段,系指行政立案调查、刑事立案侦查、检察审查起诉、法院审理等阶段。案件办理结果,系指行政处罚结果、法院一审或者终审判决结果。
第五条 上报案件备案材料时,应当填写全国“扫黄打非”工作小组办公室统一制定的《全国“扫黄打非”重大案件备案表》,一案一表,一案一备,同时附上案件详细案情、查处经过和处理结果等相关材料。
第六条 各地“扫黄打非”重大案件,由省、自治区、直辖市“扫黄打非”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统一上报备案。
第七条 全国“扫黄打非”工作小组成员单位管辖的符合本办法第二条规定的案件,由各成员单位向全国“扫黄打非”工作小组办公室备案;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扫黄打非”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单位管辖的符合本办法第二条规定的案件,应报送本省、自治区、直辖市“扫黄打非”办,并由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扫黄打非”办向全国“扫黄打非”办备案。
第八条 对可能危害社会稳定或者可能造成恶劣影响的重大案件,须在发案后24小时内上报备案。
第九条 对已上报备案案件的进展情况,应当及时报告全国“扫黄打非”工作小组办公室,无需再填写《全国“扫黄打非”重大案件备案表》,但应当注明案件名称和编号。
第十条 全国“扫黄打非”工作小组办公室案件督办处指定专人负责处理重大案件备案工作。
第十一条 全国“扫黄打非”工作小组成员单位和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扫黄打非”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应当指定专人担任案件联络员,负责与全国“扫黄打非”工作小组办公室的日常案件联络工作。案件联络员应当及时、全面地掌握本部门、本地区重大案件的基本案情及其进展情况。
第十二条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扫黄打非”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应当与行政执法部门、司法机关之间建立案件协调和信息沟通机制,及时跟踪、协调、督办案件查处工作。
第十三条 全国“扫黄打非”工作小组办公室视情况选择部分备案案件加以重点督办,并以书面形式向有关部门和省、自治区、直辖市“扫黄打非”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下达案件督办单。对全国“扫黄打非”工作小组办公室重点督办的案件,有关地区和部门应当采取必要措施,加强案件查办工作。
第十四条 全国“扫黄打非”办案有功集体、有功个人的候选名单,原则上从各地本年度上报备案的重大案件中产生,无特殊情况,不另行推荐参选。

档案工作领导小组及职责分工文件

  市委预防犯罪工作领导小组的工作任务:负责贯彻落实中央、省委、市委一系列会议精神,研究部署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工作任务,全市预防职务犯罪工作要按照省委、市委的总体部署,紧紧围绕全市工作大局,认真贯彻“标本兼治、综合治理、惩防并举、注重预防”的指导方针,以惩防体系建设为重点,以维护民生利益为目标,以强化预防机制建设为抓手,着力构建党政齐抓共管,部门积极配合,群众广泛参与的大预防格局。负责推动预防职滑山销务犯罪工作的全面落实,健全和完善预防职务犯罪责任制;负责制定全市预防职务犯罪工作计划;加强与上级预防职务犯罪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联络;积唯宴极开展预防职务犯罪警示教育信游活动;具体落实职务犯罪风险点排查防控专项工作;组织协调各各成员单位通力协作、共同推进,进一步建立完善预防职务犯罪工作的组织领导、协作配合、督促检查等机制,调动各方面的力量,形成抓落实的强大合力,确保职务犯罪预防工作取得实效。

社区控烟工作领导小组及工作职责

法律分析:公安职责:(一)预防、制止和侦查违法犯罪活动;(二)维护社会治安秩序,制止危害社会治安秩序的行为;(三)维护交通安全和交通秩序,处理交通事故;(四)组织、实施消防工作,实行消防监督;(五)管理枪支弹药、管制刀具和易燃易爆、剧毒、放射性等危险物品;(六)对法律、法规规定的特种行业进行管理;(七)警卫国家规定的特定人员,守卫重要的场所和设施;(八)管理集会、游行、示威活动;(九)管理户政、国籍、入境出境事务和外国人在中国境内居留、旅行的有关事务;(十)维护国(边)境地区的治安秩序;(十一)对被判处拘役、剥夺政治权利的罪犯执行刑罚;检察院职责:主要职责是:(一)对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和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负责并报告工作,接受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判厅档常务委员会的监督。(二)依法向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和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提出议案。(三)领导地方各级人民检察院和专门人民检察院的工作伏橘。确定检察工作方针,部掘乱署检察工作任务。(四)依法对贪污案、贿赂案、侵犯公民民主权利案、渎职案以及认为需要自己依法直接受理的其他刑事案件进行侦查。领导地方各级人民检察院和专门人民检察院的侦查工作。(五)对重大刑事犯罪案件依法审查批捕、提起公诉。领导地方各级人民检察院和专门人民检察院对刑事犯罪案件的审查批捕、起诉工作。(六)领导地方各级人民检察院和专门人民检察院开展民事、经济审判和行政诉讼活动的法律监督工作。(七)对地方各级人民检察院和监所派出检察院依法对执行机关执行刑罚的活动和监管活动是否合法实行监督。(八)对各级人民法院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确有错误的判决和裁定,依法向最高人民法院提起抗诉。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检察官法》 第七条 检察官的职责:

(一)对法律规定由人民检察院直接受理的刑事案件进行侦查;

(二)对刑事案件进行审查逮捕、审查起诉,代表国家进行公诉;

(三)开展公益诉讼工作;

(四)开展对刑事、民事、行政诉讼活动的监督工作;

(五)法律规定的其他职责。

检察官对其职权范围内就案件作出的决定负责。

八五普法领导小组及成员工作职责

工作职责
1、负责做好与中央督导组的沟通、联络和服务工作。
2、负责起草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方案,对各单位教育实践活动进行监督、指导和服务。
3、了解掌握全局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进展情况,研究分析活动中存在的问题,及时向领导小组报告并提出建议。
4、负责做好局领导深入基层调研指导的服务工作,组织开展调研活动。
5、负责做好领则猛导小组派出督导组培训工作,为督导组开展工作提供指导和服务。
6、负责教育实践活动的宣传报道、舆论引导工作;编发专报和简报,及时反映我局和各单位教育实践活动情况。
7、负责组织建立健全我局反对“四风”、加强作风建设和转变职能、创新林业管理的长效机制。
8、负责筹备召开领导小组会议和有关会议。
9、完成领导小组交办的其他工作。
具体分工
1、综合组:负责与中央督导组沟通、联络和服务;制定我模此局教育实践活动方案,起草重要文件和综合性文稿;筹备召开领导小组、领导小组办公室、教育实践活动动员部署等会议;编发专报、简报,及时反映我局教育实践活动情况;组织开展征求意见及民主评议工作。
2、调研组:负责局领导同志深入基层单位调研指导组织协调服务工作,撰写调研报告,提出工作建议;组织指导各单位有针对性地开展调研活动。
3、联络组:负责制定领导小组派出督导组工作方案,开展培训工作,指导服务督导组开展工作;各孙码桥督导组负责联系监督指导各单位开展教育实践活动。
4、机制组:负责组织修订不符合不适应新形势下党的群众路线工作的制度规定;建立健全直接联系群众、民主决策、作风考评以及转变职能、创新林业管理的长效机制。
5、宣传组:负责我局教育实践活动在中央主要媒体的宣传报道工作;在局网站、报刊开办局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专栏,宣传先进典型,加强舆论引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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