刑事诉讼进展 结合教材,简述刑事诉讼文书的含义、用途及种类

三方构造是诉讼的重要特征,仅冲突双方进展的活动不能定义为“诉讼〞。2,诉讼制度的历史沿革提醒了诉讼构造的进化过程,即从“三方构造〞开展至“两方构造〞再进展到“新。希望《刑事诉讼进展》一文对您能有所帮助!

结合教材,简述刑事诉讼文书的含义、用途及种类

其实对于日常大家的一些生活中的诉讼来说的话当事人也是非常着急的,包括对于案件的进展程度的话家里的朋友们也是想及时的了解情况,当然查询案件的话是有非常多方法的。那么,怎么查案件?下面就跟着一起来了解一下吧。
一、怎么查案件
      去法院立案庭查询。民事诉讼双方当事人若想查询法院案件,可以去法院的立案大厅的案件查询窗口查询案件进展。
      打电话向法官咨询。民事诉讼双方当事人也可以通过给承办案件的法官直接打电话的方式向法官了解案件的进展。
      通过法院的官网查询案件。法院在案子成功立案后,一般会给民事诉讼当事人双方一个案号,双方当事人可通过法院给的立案号去法院的官网上查询案子的进展。
      委托代理人去查询案件。民事诉讼双方当事人若觉得诉讼的过程很繁琐,也可以委托律师作为案子代理人负责案子的所有事宜,当然查询案子这件事也就是由律师代办了。刑事诉讼案子,也只有律师才能去查询案件的进展和具体情况。
      通过法院网和裁决网查询。一般生效的判决,且不是不能公开的案子,当事人也可通过法院网或裁决网查询已生效判决的判决书。再次回顾案情。
      通过微信公众号查询。现在有些法院已开始创新使用微信公众号公开案子的受理及开庭事宜,当事人也可以选择通过微信公众号查询法院案子了。但这种方法仅限于已开始使用微信公众号的法院。
二、刑事案件上诉审理期限
      刑事诉讼中规定上诉期限,旨在使当事人及其法定代理人有必要的时间考虑、准备上诉,以更充分地行使上诉权,同时保障第二审程序及时、顺利进行,并且使正确合法的第一审判决、裁定得到迅速执行,错误的第一审判决、裁定得到及时纠正。
      对于刑事诉讼上诉期限的问题,《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若干问题的解释》做出了相关的规定。
      第二百三十五条:第二审人民法院受理的上诉和抗诉案件,必须是在法定期限内提出的。不服判决的上诉和抗诉的期限为十日;不服裁定的上诉和抗诉的期限为五日。上诉和抗诉的期限,从接到判决书、裁定书的第二日起计算。
      第二百四十二条:对附带民事判决或者裁定的上诉、抗诉期限,应当按照刑事部分的上诉、抗诉期限确定。如果原审附带民事部分是另行审判的,上诉期限应当按照民事诉讼法规定的期限执行。
三、刑事案件申诉立案之后可以阅卷么
      刑事申诉案件的当事人按照法院的规定是不能阅卷的。
      我国刑事诉讼法规定,刑事案件进入侦查程序后,辩护律师可以查阅案卷;进入公诉阶段以后,辩护律师可以查阅全部案卷;进入审判程序后,辩护律师可以查阅所有案卷。但是没有规定被告人和犯罪嫌疑人阅卷的权力。这样的规定也是从刑事案件的性质考虑的。
      刑事申诉案件的申诉人,按照规定也是不能直接查阅本案刑事案卷的,只有他委托的辩护律师在得到法院批准的情况下,才可以查阅有关的案卷。
      以上就是为您详细介绍的关于怎么查案件的相关内容,综上所述提醒您,所以案件是可以通过法院的官网查询案件。法院在案子成功立案后,一般会给民事诉讼当事人双方一个案号,双方当事人可通过法院给的立案号去法院的官网上查询案子的进展。若您还有什么法律疑问,建议咨询专业律师

简述刑事诉讼文书的含义、用途及种类

法律分析:不会通知,根据相关法律规定,刑事案件,司法机关只在拘留、逮捕时通知家属,在送入监狱之前不再通知家庭。如果犯罪嫌疑人属于未成年人的,司法机关会在审查起诉、开庭时也通知监护人。

法律依据:《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的决定》二十八、 将第六十四条改为第八十三条,第二款修改为:“拘留后,应当立即将被拘留人送看守所羁押,至迟不得超过二十四小时。除无法通知或者涉嫌危害国家安全犯罪、恐怖活动犯罪通知可能有碍侦查的情形以外,应当在拘留后二十四小时以内,通知被拘留人的家属。有碍侦查的情形消失以后,应当立即通知被拘留人的家属。”

刑事诉讼近亲属法律范围包括哪些人

很多人对于自己的案件还是比较关心的,在刑事案件立案之后,就想要关心自己的案件进度是如何的,所以就会想要通过在网上进行查询,但是,对于刑事案件,在网上可以进行查询吗,跟着我一起看看吧。
刑事案件立案后一定可以在网上查询吗
      1、在公安部门或者检察院可以查到,但是必须是对有相关授权的办案民警才可以查询。
      2、《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一百零七条公安机关或者人民检察院发现犯罪事实或者犯罪嫌疑人,应当按照管辖范围,立案侦查。
      刑事案件在互联网上不能查询,属于保密范围,只有公安局内网可以查询。对于网上通缉的案犯,可以网上查询。
      《公安机关办理刑事案件程序规定》第二百七十一条规定:通缉令、悬赏通告应当广泛张贴,并可以通过广播、电视、报刊、计算机网络等方式发布。
刑事案件怎么查看案件进展
      刑事案件,个人无法查看案件进展。
      如果想了解案件的进程,方法如下:
      (1) 委托律师,部分地区开通有律师网上查询通道,律师通过专业资格认证,可在网上查询该案件进展情况;
      (2)自行与公安、检察院、法院承办人员联系,了解案件进展,但是一般次途径相对较委托律师可行性稍差。
      刑事诉讼法第86条规定: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或者公安机关对于报案、控告、举报和自首的材料,应当按照管辖范围,迅速进行审查,认为有犯罪事实需要追究刑事责任的时候,应当立案;认为没有犯罪事实,或者犯罪事实显著轻微,不需要追究刑事责任的时候,不予立案,并且将不立案的原因通知控告人。控告人如果不服,可以申请复议。
      根据这一规定,立案必须同时具备两个条件:
      1、有犯罪事实,称为事实条件;
      有犯罪事实,是指客观上存在着某种危害社会的犯罪行为。这是立案的首要条件。如果没有犯罪事实存在,也就谈不到立案的问题了。有犯罪事实,包含两个方面的内容。
      要立案追究的,必须是依照刑法的规定构成犯罪的行为。根据刑法的规定,犯罪行为是指触犯刑律的、应受刑罚处罚的危害社会的行为。没有犯罪事实,或者根据刑事诉讼法第15条第1项的规定,有危害社会的违法行为,但是情节显著轻微,危害不大,不认为是犯罪的,就不应立案。
      要有一定的事实材料证明犯罪事实确已发生。所谓确已发生就是指犯罪事实确已存在,包括犯罪行为已经实施、正在实施和预备犯罪。犯罪事实确已发生,必须有一定的事实材料予以证明,而不能是道听途说、凭空捏造或者捕风捉影。
      2、需要追究刑事责任,称为法律条件;
      需要追究刑事责任,是指依法应当追究犯罪行为人的刑事责任。这是立案必须具备的另一个条件。只有存在依法需要追究行为人刑事责任的犯罪事实,才具有立案的价值。只有当有犯罪事实发生,并且依法需要追究行为人刑事责任时,才有必要而且应当立案。
      对于网上通缉的案犯,可以网上查询。在公安部门或者检察院可以查到,但是必须是对有相关授权的办案民警才可以查询。

刑事案件诉讼程序的完整流程时间

   问:什么是司法文书?司法文书的类别、基本特点和作用。

   校解析答案:(1)司法文书的概念:

  当前较为通用的法律文书的概念是指公安机关(含国家安全机关,下同)、检察院、法院、监狱或劳改机关以及公证机关、仲裁机关依法制作的处理各类诉讼案件和非诉案件的法律文书和案件当事人、律师及律师事务所自书或代书的具有法律效力或法律意义的文书的总称,即指规范性法律文书(国家立法机关颁布的各种法律)以外,所有非规范性的法律文书的总称。它包括司法机关依法制作的司法文书、公证机关出具的公证文书、仲裁机关制作的仲裁文书和律师代书和自用的律师实务文书。这些文书的制作主体既是包括各司法机关和依法授权的执法机关,也包括案件当事人、律师和律师事务所。

   (2)司法文书的类别:

  法律文书的类别可依不同的分类标准而划分为各种不同的类别:

  ①依制作主体的不同,可以分为公安机关的刑事法律文书,人民法院的诉讼文书,人民检察院的检察文书,公证文书,仲裁文书和律师实务文书。

  ②依写作和表达方式的不同,可以分为文字叙述式文书,填空式文书,表格式文书和笔录式文书。

  ③依文种的不同,可以分为报告类文书,通知类文书,判决类文书,裁定类文书,决定类文书等。

  ④从文书体例上划分大致可分为信函式、致送式、宣告式、表格式、和实录式。

   (3)司法文书的基本特点:

  ①制作的合法性。各种法律文书都必须依法制作,这是法律文书制作的前提,也可以说是文书立意的依据。

  ②形式的程式性。法律文书属于程式化特点十分明显的文书,其严格的程式虽然是一种外在的形式,但因它对内容也形成一种固定的规定性,所以也不容忽视。法律文书的程式性特点主要表现在以下两方面:结构固定化;用语成文化。

  ③内容的法定性。法律文书的写作内容都是法律规定的,具有法定性。

  ④语言的精确性。法律文书对语言有很高的要求——这是因为法律文书都是涉及国家、集体、个人根本利益的有现实法律意义的文书,语言运用必须高度精确。

  ⑤使用的实效性。法律文书都是为解决一定的法律问题而制作的,因此是最讲求实效的。

   (4)司法文书的作用:

  ①具体实施法律的重要手段。

  ②进行法制宣传的生动教材。

  ③有关法律活动的忠实记录。

  ④综合考核干部的重要尺度。

   

  考了三门,《线性代数(经管类)》60分,《英语(一)》78分,《马克思主义基本原理概论》76分。

  《线性代数(经管类)》79分,最后一门终于考完了,在网校上了本科的《高等数学(一)》和《高等数学(二)》,一门78分,一门79分,都是一次过关,太高兴了。李茂老师和高瑞老师讲课,觉得一点也不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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