刑事办案流程培训 刑事办案流程培训心得体会

刚察县公安局组织开展《公安机关办理刑事案件程序规定》专题培训班为进一步严格按照新修订的《公安机关办理刑事案件程序规定》办理案件,规范执法程序,大力推进执法规范化。希望《刑事办案流程培训》一文对您能有所帮助!

公安局机关办理刑事案件程序规定培训精神的内容

案件由派出所转到公安局法制科是预审。一般情况下是法制科判定应该关几天罚多少钱,派出所一般的都会根据法制科的这个结果来执行的。

公安局法制科,是公安机关的综合性职能部门,是内部执法监督工作的主管部门,是劳动教养审批案件和行政复议、行政诉讼以及国家赔偿案件的办案部门。

根据《公安机关办理刑事案件程序规定》第107条、第141条规定,发现不应当拘留的或在执行后发现被执行人是县级以上人大代表的,由办案部门制作《呈请解除刑事拘留审批表》。

经法制部门审核后报县级公安机关负责人批准,签发《释放通知书》,看守所凭《释放通知书》,将其立即释放。其中对不涉嫌犯罪但属于行政违法行为的依法转其他处理。

刑事办案流程培训

根据《公安机关办理刑事案件程序规定》第83条、第84条规定,办案部门呈报退还保证金的,法制科审核后认为犯罪嫌疑人没有违反取保候审期间应当遵守的规定或案件,在经过侦查后属于应当撤销的,法制科提出处理意见经县级公安机关负责人批准后签发《退还保证金决定书》。

对保证人处罚。办案部门提出处罚保证人的,法制科审核保证人是否存在发现被保证人在取保候审期间违反应当遵守的规定而不及时报告的事实和证据,应当依法处理的,由法制科签署审核意见后经县级以上公安机关负责人批准,签发《对保证人罚款决定书》。

通常公安局法制处承担以下职责:

1、公安机关内部执法检查监督,考核评议、执法过错责任追究;

2、提请批准逮捕、移送起诉、取保候审等案件办理环节的审核;

3、民警的法制培训,为公安机关各业务部门和执法民警提供法律咨询服务;

4、参与公安局规范性文件的起草、审核、修改、会签;

5、指导公安机关行政复议、应诉、听证、赔偿案件的办理;

6、劳教案件审批和行政复议案件办理;

7、法制宣传;

8、参与重大、疑难案件的研究处理。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公安机关办理刑事案件程序规定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公安机关法制部门

法院办理刑事案件的基本流程

到法制科是交予公安取证。不是说就不逮捕了,等取证后,证实违法,还是要依法处理的。
关于法制科:
1、负责指导局属各单位的法制建设工作;
2、审核、起草、修改、清理与本局工作有关的规范性文件;
3、指导、协调、检查局属各单位的执法工作,并负责组织、实施、协调和指导对局属各执法单位的内部执法监督工作;
4、负责执法过错案件的检查和认定,提出纠正意见;
5、协助、指导下级公安机关听证、行政复议、应诉和国家赔偿工作;
6、办理市局管辖的行政复议、应诉和国家赔偿案件;
7、负责本局重大疑难案件的审核工作;负责办理市局管辖的申诉复核案件;
8、负责组织、实施全局民警的法制培训和普法工作;
9、负责处置紧急突发性事件所需的法律宣传资料的收集和通令的起草工作。

办理刑事案件程序规定培训

到法制科是交予公安取证。不是说就不逮捕了,等取证后,证实违法,还是要依法处理的。
关于法制科:
1、负责指导局属各单位的法制建设工作;
2、审核、起草、修改、清理与本局工作有关的规范性文件;
3、指导、协调、检查局属各单位的执法工作,并负责组织、实施、协调和指导对局属各执法单位的内部执法监督工作;
4、负责执法过错案件的检查和认定,提出纠正意见;
5、协助、指导下级公安机关听证、行政复议、应诉和国家赔偿工作;
6、办理市局管辖的行政复议、应诉和国家赔偿案件;
7、负责本局重大疑难案件的审核工作;负责办理市局管辖的申诉复核案件;
8、负责组织、实施全局民警的法制培训和普法工作;
9、负责处置紧急突发性事件所需的法律宣传资料的收集和通令的起草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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