刑事案件受案立案规定 刑事案件立案追诉标准的规定(一)全文

1、行政案件受案审查期限原则上不超过24疑难复杂案件受案审查期限不超过3日。2、刑事案件立案审查期限原则上不超过3日;涉嫌犯罪线索需要查证的立案审查期限不超过7日;,受案后经审查认为有犯罪事实需要追究刑事责任且属于自己管辖的经县级以上公安机关负责人批准予以立案;认为没有犯罪事实或者犯罪事实显著轻微不需要追究,(1)行政案件受案审查期限原则上不超过二十四,疑难复杂案件受案审查期限不超过三。希望《刑事案件受案立案规定》一文对您能有所帮助!

刑事案件立案追诉标准的规定(一)全文

1、行政案件受案审查期限原则上不超过24小时,疑难复杂案件受案审查期限不超过3日。2、刑事案件立案审查期限原则上不超过3日嫌犯罪线索需要查证的,立案审查期限不超过7日大疑难复杂案件,经县级以上公安机关负责人批准,立案审查期限可以延长至30日。3、法律、法规、规章等对受案立案审查期限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法律依据:
《公安机关办理刑事案件程序规定(公安部令第35号)》第一百六十二条之规定公安机关受理案件后,经过审查,认为有犯罪事实需要追究刑事责任,且属于自己管辖的,由接受单位制作《刑事案件立案报告书》,经县级以上公安机关负责人批准,予以立案。

刑事案件立案追诉标准的规定(二)

(公通字[2008]36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检察院,公安厅、局,军事检察院,新疆生产建设兵团人民检察院、公安局:
为及时、准确的打击犯罪,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二)》、《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三)》、《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四)》、《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六)》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的规定,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制定了《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关于公安机关管辖的刑事案件立案追诉标准的规定(一)》,对公安机关治安部门、消防部门管辖的刑事案件立案追诉标准作出了规定。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各级公安机关应当依照次规定立案侦查,各级检察机关应当依照此规定审查批捕、审查起诉。
各地在执行中遇到的问题,请及时分别报最高人民检察院和公安部。
最高人民检察院
公安部
2008年6月25日

刑事案件受案立案规定

刑事案件立案追诉标准的规定(一)

  关于印发《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关于公·安机·关管辖的刑事案·件立案追诉标准的规定(二)》的通知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检·察院,公·安厅、局,军事检·察院,新·疆生产建设兵团人·民检·察院、公·安局:
  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各级公·安机·关应当依照此规定立案侦·查,各级检·察机·关应当依照此规定审·查批·捕、审·查起诉。各地在执行中遇到的问题,请及时分别报最高人·民检·察院和公·安部。
  最高人·民检·察院 公·安部
  二○一○年五月七日
  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关于公·安机·关管辖的刑事案·件立案追诉标准的规定(二)
  一、危害公共安全案
  第一条 [资助恐怖活动案(刑法第一百二十条之一)]资助恐怖活动组·织或者实施恐怖活动的个人的,应予立案追诉。
  本条规定的“资助”,是指为恐怖活动组·织或者实施恐怖活动的个人筹集、提·供经费、物资或者提·供场所以及其他物质便利的行为。“实施恐怖活动的个人”,包括预·谋实施、准备实施和实际实施恐怖活动的个人。
  具体见http://baike.baidu.com/link?url=nEwREjpOk00bu0BCIA_uvYK-PplUEDdMzoxaIGEn5nvRnMzS78iein5l5XhKPLdl8v8GTjdvsjDxjaMr0RPq6q

上一篇:担当刑事责任 迎盛会铸忠诚强担当创业绩专题四交流研讨材料心得体会

下一篇:云南公安刑事大赛 云南公安行业许可备案平台登录入口

版权声明:本文内容由蚌埠刑事辩护律师整理并发布,该文观点仅代表作者本人。本站仅提供信息存储空间服务,不拥有所有权,不承担相关法律责任。如发现本站有涉嫌抄袭侵权/违法违规的内容, 请发送邮件至 81156344@qq.com 举报,一经查实,本站将立刻删除。

相关推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