刑事现场勘察照相 刑事现场勘查物证提起或提起丢失玩忽职守的判决书

四种刑事现场照相包括现场方位照相、现场全貌照相、现场中心照相和现场细目照相。刑事照相是运用照相方法,对发生案件的地点和遗留犯罪痕迹、物证的场所,刑事案件现场照相刑事照相的概念刑事照相是指依照法定的程序运用照相技术真实、形象地记录犯罪活动的有关客体为侦查破案和刑事技术鉴定提供图像信,案件现场照相是运用照相技术记录各类案件现场、现场勘查及现场遗留痕迹物证为研究犯罪现场和犯罪嫌疑人实施犯罪过程刻画犯罪嫌。希望《刑事现场勘察照相》一文对您能有所帮助!

刑事现场勘查物证提起或提起丢失玩忽职守的判决书

XX省XX市XX区人民法院刑事判决书
【2004】X刑初字第25号
公诉机关;XX市XX区人民检察院:
被告人:朱XX,男,1986年12月5日出生于XX乡XX村,系XX中学高三学生。2004年4月10日因犯故意杀人罪,同年5月2日将犯罪嫌疑人逮捕,关押在XX公安局看守所。
辩护人:高XX市XX律师事务所律师
XX市XX区人民检察院以被告人朱XX故意杀人罪向本院提起公诉,本院于2004年5月10日以“X检诉字(2004)122号起诉书”以被告人朱XX犯故意杀人罪向XX市人民法院提起公诉后,依法组成合议庭,并于2004年5月25日公开开庭审理了此案。XX区人民检察院检察员程XX出庭支持公诉,被告人朱XX及其辩护人高XX等到庭参加公诉。本案现已审理终结。
XX区人民检察院指控被告人朱XX于2004年4月10日晚上10点多钟,XX公安局接到报案:XX乡XX村村民徐XX(女)晚上遭到犯罪分子闯入家中行凶,头上被砍了很多刀,几只手指被砍断,血流很多,生命危险。凶手已经逃跑。为了及早侦破案件,抓获凶手,该局迅速组织力量,赶赴现场,进行勘查。
现场勘查发现,发案地点是一座三间瓦房,座北朝南。屋后有块二分地的竹园,两旁都夹了篱笆障。竹园北边有条东西向的小河,河边有个坝头通往对面的麦田。坝头的泥土上留有一只右脚的布底鞋印,长25.8公分。在紧靠坝头的河坎上有棵小杨树,树上留有血手指印。从徐XX的屋内看,东边是灶间,西边是房间,行凶现场发生在中间的堂屋。堂屋右侧有一方桌,从堂屋通往灶间的灶门口有一方凳,方凳上有一件未织完的绒线背心。在方桌、方凳旁边的地上有一滩血泊,血泊上有被害者的少量头发和三颗被砍掉的手指头,并有两小片受害者颅枕骨的碎骨。在堂屋中间血泊旁边的地上,还留下两处被柴刀砍的痕迹,一是刀背形成,一是刀口形成。桌角和桌面上都有血点。堂屋两旁的隔墙上,都有许多分散的点状血迹,有的由上而下,有的由下而上,还有的是平面,血点分布较高,最高的有2.55米。后门背面有两道门闩,在两道门闩和一道门框上都留有血手指印。从方位看都属右手指印。在后门左边的地上,有一把菜刀,刀上有血迹。经查看,房间橱柜、缸罐等物和灶间所有东西都未翻动。堂屋大桌上的水瓶、不锈钢锅也是原样放置。侦查人员对现场勘查情况进行了详细记录和拍照,提取了作案工具和相关物证。
受害者徐XX,女,31岁,家中有两个小孩,大的1O岁,小的7岁。爱人在省地质队工作。据其苏醒后自述:发案的当天晚饭后,约8点钟左右,徐先将两个孩子安排睡下,这时听到隔壁邻居陈XX喊她端洗澡水,她随后就带上门,去陈XX的家里端水,并在陈的家里玩了几分钟。水端回来后,她并没有洗澡,仅用水擦了身子。以后关了门,点着煤油灯,坐在堂屋靠灶屋门口的方凳上织绒线背心。不一会儿,就有一个歹徒突然从灶间窜出来,先是在她背后猛击了一掌,随后吹熄了桌上的煤油灯,紧接着就举起刀来,在她头部、面部乱砍。不久,徐XX即昏倒在地。
法医和医生的鉴定结论和检查诊断记录证实,徐XX面部被砍四刀(共缝了11针,留下明显疤痕),牙齿被砍掉两颗;头后部被砍三刀,许多头发被砍掉,并从一刀口中取出二片碎骨。左手的食、环、小三指被砍断,属徐XX被砍时用手护头所致。
被告人朱XX对自己的行为供认不讳并表示悔恨,其辩护人高XX提出:被告人朱XX属于未成年人且其行为属于犯罪未遂,应当从轻或者减轻处罚。
公诉人指出,被告人朱XX的行为手段残忍,其目的就是致被害人于死地,虽然由于其意志以外的原因而未能得逞,属于犯罪未遂,但根据刑法规定,对未遂犯是“可以”而不是“应当”比照既遂犯从轻或者减轻处罚,朱XX的社会危害性极其严重,因此不能从轻或者减轻处罚。
本院认为:法庭审理认为,XX市人民检察院指控被告人朱XX犯故意杀人罪的事实清楚,定性准确,证据充分、确实,被告人的行为已触犯我国刑法第二百三十二条之规定,构成故意杀人罪。辩护人高XX提出的被告人朱XX属于未成年人应当从轻或者减轻处罚的意见符合法律规定予以采纳,但其提出的被告人朱XX的行为属于犯罪未遂也“应当”从轻或者减轻处罚的意见与法律规定不符,不予采纳。根据刑法第二百三十二条、第十七条、第二十三条之规定,判决如下:
被告人朱XX犯故意杀人罪,判处有期徒刑8年。
如不服本判决,可在接到判决书的第二日起10日内,通过本院或者直接向XX省XX市中级人民法院提出上诉。书面上诉的应交上诉状正本一份,副本两份。
审判长:XXX
审判员:XXX
代理审判员:XXX
2004年6月15日
书记员:XXX

刑事现场勘察照相管理规定

这种警察叫技术员。需要通过技术职称考试才可以上岗。分初级,中级和高级。考上之后,在工资和职称上都能体现出来。技术职称有很多专业,最常用的是痕迹,这个下面又分很多种,指纹,脚纹等等,只要是物体与物体接触留下的东西,那都叫痕迹。还有心理学,这也是技术职称的一种。你所说的就是现场勘察警察。主要就是痕迹这一块。

刑事现场勘查勘验笔录质证

法律分析:1995年6月9日凌晨,在呼和浩特市发电厂北门东侧一理发店内发生一起刑事案件,该理发店店主死亡。后经公安机关调查,死者名施某甲,女,1970年生,丰镇人。死者的堂兄施某乙,凉城县人,有重大作案嫌疑。该案件由呼和浩特市公安局某局内负责该片社区的第四办案组受理侦查,被告人裴某某负责该案案件材料的记录和保管工作。1995年12月裴某某调离了第四办案组,但就该宗刑事案件没有办理案件卷宗移交手续。2022年9月16日,凉城县公安局工作人员在大同市将施某乙抓获,并于2022年9月27日将施某乙移送呼和浩特市公安局某局。在抓获犯罪嫌疑人后开展侦查工作时发现施某甲被杀案的初期侦查材料丢失,致使该刑事案件无法开展后续工作。另查明,2022年7月22日呼和浩特市公安局某局刑警大队出具情况说明,证明施某甲被杀案原始卷宗材料目前有现场勘查卷,其余原始卷宗材料该局和原办案民警多次查找均未找到。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九十七条:国家机关工作人员滥用职权或者玩忽职守,致使公共财产、国家和人民利益遭受重大损失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情节特别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本法另有规定的,依照规定。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徇私舞弊,犯前款罪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情节特别严重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本法另有规定的,依照规定。

刑警勘察现场用什么相机

法律分析:现场勘验照片属于实物证据。照片属于书证的范畴,是属于证据的种类之一。书证、物证,是以物品或者文字为表现形式的实物证据。照片属于书证的范畴,属于证据的种类之一。书证、物证,是以物品或者文字为表现形式的实物证据。根据我国相关法律规定,现场勘验照片可以用于证明案件事实的材料,是属于证据。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四十八条 可以用于证明案件事实的材料,都是证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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