刑事侦查学专论 刑事侦查学的基础理论以及各具体理论

1刑事侦查学是一门应用科学其核心和主干是研究A侦查范围B侦查计划C侦查对策D侦查环境2专门工作与群众路线相结合是人民公安工作的A重要基础B根本,侦查学与刑法学,刑事诉讼学构成我国刑事法学的三大支柱,其学科体系本身已经发展得较为成熟,无论是刑侦、经侦、禁毒等,所面对的都是刑事案件,所针对的都是刑事犯罪,而这些都属于刑事侦查,《公安基础理论》、《犯罪学》、《公安管理学》、《刑事诉讼法》、《刑事侦查学》。希望《刑事侦查学专论》一文对您能有所帮助!

刑事侦查学的基础理论以及各具体理论

刑事侦查学是研究刑事犯罪分子实施犯罪活动的规律,特点,研究揭露,预防,证实犯罪的策略,方法的一门应用科学。刑事侦查工作,是刑事侦查部门针对刑事犯罪这一特定对象而进行的一切侦察和调查活动。侦察破案,包括立案,现场勘察,部署侦察计划,实施侦察活动《各种措施,策略,手段的应用》,辑拿罪犯,侦察询问,应用刑事技术等直接为侦察破案而进行的一系列活动。刑事侦察 工作与刑事侦察学的关系是实践-----认识-----再实践-------再认识,不断飞跃的统一的辨证关系。这是因为刑事侦察工作是经验,是实践,刑事侦察学是科学的知识体系。有刑事侦察工作上升到刑事侦察学,想需要经过经验到理论的抽象,刑事侦察学有以自身的科学理论来指导刑事侦察工作的实践。刑事侦察学的研究对象:1:研究我国刑事侦察工作的历史和现状,不断探索刑事犯罪活动的规律特点和趋势。2:研究同刑事犯罪作斗争的侦察对策。3:研究刑事犯罪得逞的主客观原因,制定预防犯罪措施。4:研究他国刑事侦察学的理论,经验和技术,以丰富我国刑事侦察学的内容和提高刑事技术水平。 刑事侦察学包括:1:《刑事侦察学总论》。2:《犯罪现场勘查》。3《侦察措施策略与手段》。4《刑事案件侦察》。5《刑事技术》。6:《法医学》。7:《刑事诉讼法学》。8:《刑法学》

刑事侦查学专论是什么

本专业除开设有《法学概论》、《刑法》、《刑事诉讼法》、《犯罪学》、《公安学概论》、《公安文书写作》、《治安管理学》、《刑事技术》、《驾驶技术》、《擒拿格斗》、《射击》等专业基础课外,还开设有《刑事侦查导论》、《犯罪情报》、《刑事侦查程序》、《犯罪现场勘查》、《刑事案件侦查》、《刑侦措施与手段》、《讯问策略》、《经济犯罪案件侦查》等十余门专业课程。

刑事侦查学专论学什么

刑事侦查学是一门有着悠久历史渊源的学科。早在原始社会后期就已出现刑事侦查活动,《尚书·尧典》载:“帝(舜帝)曰:‘皋陶,蛮夷滑夏,寇贼奸宄,汝作士”’,这是我国有关侦查活动的最早记录。秦代的《封诊式》、宋代的《疑狱集》、《折狱鬼鉴》、《棠阴比事》以及唐宋时期的《洗冤集录》是我国刑事侦查学的主要文献,记载了刑事侦查的程序、方法、技术以及策略等,为《刑事侦查学》的知识结构奠定了最初的基础。1893年,奥地利的汉斯·格罗斯集当时刑事侦查理论与实践之大成出版了《司法检验官手册》(又译《犯罪侦查》),把犯罪对策与法医学、法毒物学、司法化学、人体测量法、指纹鉴定法、笔迹鉴定法和枪弹检验等技术融为一体创立刑事侦查学。随后,刑事侦查学得到迅猛发展,先后有各类刑事侦查教材面世出版,刑事侦查研究机构也相继建立。
我国的《刑事侦查学》在汲取了古代侦查活动的精髓和学习国外先进的刑事侦查理论的基础上,历经五十多年的发展,形成了独立的知识体系。从1954年开始新中国刑事侦查学进入创建时期,一些政法院校相继开设了“犯罪对策学”课程(即为现在的“刑事侦查学”),并翻译了一批前苏联刑事侦查专家的讲稿和教材,成套的刑事侦查教科书也相继出现;1966年-1976年十年动乱期间,刑事侦查学研究遭到严重摧残,尽管在1974年左右一些院校开办了刑事侦查培训班,开设了刑事侦查课程,但这一时期的教学研究工作基本处于停滞状态。1979年9月,公安部治安局组织编写了第一本系统总结建国以来刑事侦查工作经验的教材《刑事侦察学》。同年,公安部委托司法部在西南政法学院开办刑事侦查系,其设立的刑事侦查专业是教育部批准建立的我国第一个侦查学本科专业,在建立之初即开设《刑事侦查学》课程,系统介绍刑事侦查学知识。1981年后,各政法、公安、警察院校陆续编写了各自的刑事侦查学教材,该课程建设进入全面发展阶段。目前,全国已有百余所高等院校开设了《刑事侦查学》课程

刑事侦查学试题及答案

任何一门学科都有其特定的研究对象。这种特定的研究对象是每门学科建立的基础,也是一门学科区别于其他学科的依据。明确侦查学的研究对象,对于侦查学的发展具有重要意义,对于确立学科的体系更具有直接的意义,因此这一问题上的著述甚丰。专家学者们在侦查学研究对象的问题上可谓众说纷纭。其中较有代表性的观点如下:
(1)“侦查活动的规律和方法说”,即侦查学的研究对象是查明案情、收集证据、揭露和证实犯罪的规律和方法。
(2)“侦查技术、侦查措施和侦查方法说”,即侦查学的研究对象是侦查机关对犯罪进行侦查时采用的各种技术、措施和方法。
(3)“侦查途径、策略和方法说”,这种观点认为,在物证技术学同侦查学分离后,不宜再将侦查技术作为侦查学的研究对象,但应增加对侦查策略或谋略的研究。
(4)“侦查行为规律说”,该观点认为侦查学研究的是侦查行为最普遍意义上的一般规律。
(5)“侦察活动说”,即研究侦察活动及其规律。
(6)“犯罪、侦察活动说”、即研究犯罪活动与侦察活动及其规律。此外,还有“侦察和预防犯罪说”、“犯罪的控制调查活动说”等 其中较有代表性的观点包括:
(1)“三论说”,即认为现代三论(信息论、系统论、控制论)是侦查学的基础理论;
(2)“侦察哲学说”,即认为哲学或“侦察哲学”应成为侦查学的基础理论;
(3)“同一认定理论说”,即认为同一认定理论应该是侦查学基础理论的核心内容;
(4)“同一论和犯罪侦察系统论说”,即将同一论和犯罪侦察系统论结合起来,并立为侦查学的基础理论;
(5)“基本理论问题说”,即认为刑事侦查学的概念、性质、任务、历史和研究方法,以及其结构体系和发展规律等的基本原理是侦查学的基础理论。

刑事侦查学专论

上一篇:法院刑事打电话 法院刑事审判庭打击侵犯知识产权和制售假冒伪劣商品工作总结

下一篇:刑事政策教育党课 形势政策教育党课讲稿2022专题党课

版权声明:本文内容由海口刑事辩护律师整理并发布,该文观点仅代表作者本人。本站仅提供信息存储空间服务,不拥有所有权,不承担相关法律责任。如发现本站有涉嫌抄袭侵权/违法违规的内容, 请发送邮件至 81156344@qq.com 举报,一经查实,本站将立刻删除。

相关推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