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省法院刑事指导案例 中国刑事审判指导案例最新版

导读:裁判要旨:《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组织、强迫、引诱、容留介绍卖淫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八条第一款第(四)项规定,“一年内曾因引诱、容留、介绍卖,截止2013年11月23日最高人民法院一共发布了五批指导性案例其中刑事案例共六个分别为第三、第四号案例以及第十一至第四号案例。现对相关刑事案例汇总并对案例的指,最高人民法院刑事专业审判委员会讨论通过了4件刑事指导性案例,作为最高人。希望《全省法院刑事指导案例》一文对您能有所帮助!

中国刑事审判指导案例最新版

2022年11月26日,发布了《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案例指导工作的规定》,对法院系统的案例指导工作做了具体的规定。
2022年12月20日,最高人民法院发布了第一批4个指导性案例。
2022年4月14日,最高人民法院发布了第二批4个指导性案例。
2022年9月18日,最高人民法院发布了第三批4个指导性案例,其中民事、刑事案例各2个。
2022年1月31日,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发布第四批指导性案例 。
2022年11月23日,最高人民法院发布第五批指导性案例,供各级人民法院审判类似案件时参照。
2022年1月26日发布第六批指导性案例,分别涉及消费者权益保护、交通事故受害人的权利保护、保险人代位行使请求权案件的管辖、政府信息公开网上申请的答复期限等问题。
2022年7月30日,最高人民检察院发布了《关于案例指导工作的规定》,并于2022年12月31日发布了第一批3个指导性案例。 2022年11月15日,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印发第二批指导性案例的通知。
2022年9月10日,公安部发布了《关于建立案例指导制度有关问题的通知》, 对公安机关的案例指导工作做了具体的规定。但迄今为止,公安部尚未发布其自己的指导性案例。
2022年6月2日,最高人民法院发布了《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案例指导工作的规定》实施细则 (法〔2022〕130号 )。
2022年7月9日,最高人民检察院发布第六批指导性案例 。

全省法院刑事指导案例

全省法院刑事指导案例汇编

  1、适用指定管辖案件的种类:国家机关工作人员职务犯罪案件;不适宜在本地管辖的具有重大社会影响的案件;涉及公安、检察、法院主要领导回避的案件;一人犯数罪、共同犯罪和其他需要并案审理的案件,只要其中一人或一罪属于上级管辖,应当移送上级管辖;适用集中指定管辖的未成年人刑事案件;异地管辖更利于侦查、起诉、审判的案件;管辖不明或管辖权存有争议的案件;下级人民检察院或人民法院因故请求移送其他人民检察院、人民法院管辖的案件;其他需要指定管辖的案件。
  2、指定管辖的案例。成都首例指定管辖刑事案件在成都市成华区人民法院开庭,两名被控非法持有枪支、毒品罪一案由原都江堰市法院管辖交由成华区法院审理。2007年12月18日,宋毅(被告人)得知其父与镇政府巡逻队员发生纠纷,邀约仰文福和杨勇(另案处理)携带枪支赶到现场,开枪恐吓巡逻队员马驰,并用枪柄将其打伤,后将巡逻队的巡逻车砸坏,逃离现场。
  2008年1月17日,民警在都江堰市被告人宋毅的暂住房内将被宋毅、仰文福抓获。当场查获宋毅非法持有仿“六四”式手枪一支,子弹3发,被告人仰文福非法持有三包毒品海洛因138.60克。经鉴定,上述枪支均具有杀伤力,但是由于案情复杂,成都市成华区法院将择机进行宣判。
  自“5·12”汶川特大地震发生后,都江堰市法院受损严重,法院干警靠搭帐蓬办公,使法院审判工作难以正常开展。为此,成都市中级人民法院迅速汇同成都市检察院、成都市公安局等相关部门,决定将都江堰市法院受理的刑事案件指定由成华区法院审理。宋毅一案就是首例灾区法院案件指定管辖刑事案件。

全省法院刑事指导案例评选

您好,我国不是判例法国家,所以最高院的个案一般是不具有普遍指导性的,只有个案效力。但是2022年11月26日最高人民法院发布了《关于案例指导工作的规定》,案例指导制度在我国得以初步确立。最高人民法院发布的指导性案例是由最高人民法院确定并统一发布的、对审判类似案件具有普遍指导意义的案例。

如能给出详细信息,则可作出更为周详的回答。

最高人民法院指导案例刑法

有的,还不少,你可以多看一下相关报道或最高院发布的案例指导。
下面给你列举两个刑事方面的:
一、李XX犯故意杀人罪、抢劫罪死刑判决被中华人民共和国最高人民法院不予核准死刑,改判死刑缓期二年。
2022年2月26日黑龙江省高级法院(2008)黑刑一终字第159号刑事附带民事判决书认定出租车司机李XX杀死乘客秦某并且抢走财物,构成故意杀人罪和抢劫罪,李XX犯罪情节特别恶劣,罪行特别严重,社会危险性极大,且其曾因抢劫罪被判处三年有期徒刑,刑满释放后不到一年又实施严重危害社会的杀人、抢劫犯罪,具有累犯这一法定从重处罚情节,罪行极其严重,应依法严惩,故判处死刑并上报最高法院核准。
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最高人民法院死刑复核阶段,李XX委托北京谢通祥律师担任辩护律师,最高人民法院采纳了谢通祥律师的诸多对李XX有利的辩护意见,2022年11月3日中华人民共和国最高人民法院(2022)刑一复71496341号刑事裁定书裁定如下:
1、不予核准黑龙江省高级法院(2008)黑刑一终字第159号刑事附带民事判决书以故意杀人罪、抢劫罪对李XX的死刑判决。
2、撤销黑龙江省高级法院(2008)黑刑一终字第159号刑事附带民事判决书以故意杀人罪、抢劫罪对李XX的死刑判决。
3、发回黑龙江省高级法院重新审判。
2022年10月26日黑龙江省高级法院以(2008)黑刑一终字第159-1号刑事裁定书以故意杀人罪、抢劫罪改判李XX死刑缓刑二年。李XX现在已经在监狱服刑。
二、最高人民法院死刑复核首次开庭案—杨方振死刑复核案—中国死刑复核第一案
杨方振案国内100余家主流报刊媒体均有报道
杨方振出生于1991年,初中文化,河北省沧州市人,2022年10月5日涉嫌抢劫罪被逮捕,于今年1月份被河北省高院终审维持了死刑判决,并上报最高院核准。
2022年6月17日最高人民法院在河北省黄骅市法院开庭,就被告人杨方振因涉嫌抢劫罪被二审判处死刑一案进行复核。这是自2007年1月1日最高法院收回死刑核准权以来,首次参照二审的庭审程序开庭、首次对于死刑复核案件开庭审理、也是首次在死刑复核阶段由辩护律师与最高人民法院、检察院三方参与办理具体案件,辩护律师首次在最高人民法院直接阅卷,杨方振已经被不核准死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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